咳。

……

我沒什麼想說的。

走到這一步,我已經和死人差不多了。

這張臉在密地海沿岸的傭兵中也算是小有名氣,走到哪都會被認出來。再加上一筆可觀的賞金,就連市井小民都會嘗試尋找我。更別說收留我的那幾個尋寶人,他們肯定也知道通緝的事了,只要回到落腳地他們就會撲上來並不惜一切代價把我制服捆起來。

殺人在布哥涅是死罪,對於白塔爵來說切掉腦袋比刺青發配守衛或收編為奴要簡單得多,只有北方城邦的娘娘腔們才會做這種麻煩事。

咳咳,也正是如此我才手刃了那個混蛋。讓他帶着貨揚長而去當然可以,我們還有手腳,錢還能賺,但這種奸人還在世界上,就總有一天會再背叛。我想不到除了讓他死以外怎麼才能阻止他這麼做。

回看我的傭兵生涯,我還算是個體面的傭兵。至少看到雷蒙的這張臉,就有人會買賬。若是再放下傭兵的驕傲苟活下去,實在有辱我的名字,還不如大大方方讓城邦人切了腦袋。

-

雷蒙在這陰暗的小巷裡站了已經一小時。

他知道自己已經在劫難逃,但是此時更糟糕的是煙絲不知什麼時候抽完了。他沒有在委託中抽煙的習慣,但一旦閑下來,煙草就是幫他渡過漫長時光的好朋友。酒精?不,雷蒙堅持喝酒適度,因為他的過去之中酒精扯出了太多的悲劇。

該死,真該死。人都要死了還不能抽煙,死了更不能抽了。

他急得直碾腳下的已經成灰的煙草。

難不成要跟獄卒或行刑人要?

不行,太卑微。他至少要用遺願的機會跟他們開個玩笑,讓他們知道雷蒙不是孬種,是個不怕掉腦袋的好漢。

現在幾點了?大概七八點,天黑了一段時間了。只要不走在照明好的大路上,或是碰上衛隊,應該沒人認得出來。他覺得也許自己應該試試游泳潛水出城,但這未必是個好主意,這時候的隆瓦河冷得像冰,就算能下水也不一定能出來。要是變成具屍體衝到海灣里被那群伽納森看到了還難免要被嘲笑。

他看多了不體面的人和不體面的死。雷蒙可以為了生意放下體面,但除了生意以外,他不容許不體面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這也是為什麼他就算只有匕首也要修整鬍子,讓它乾淨地跟隨自己下頜的線條,在嘴兩側連在唇胡下面。

如果監獄裡的人不讓他刮鬍子,那遺願用在剃刀上也是個不錯的選擇。他突然有了更實在的主意。

不知哪裡飄來的香味鑽進雷蒙被冷空氣麻痹的鼻孔。

上好的乾燥煙草,裡面摻着一絲巴特羅或者瑪各布出產的香料。雷蒙沒做過生意,不曉得那些城裡人摻的花哨玩意,但在這寒冷冬日裡為煙草添加一縷辛辣口味倒很暖肺。

他從小巷口探頭出去,想看看是什麼人燃着這些令人愉悅的植物。

一個戴土棕色兜帽的男人,就站在巷口向著街,獨自吞雲吐霧。

濕冷的風恰好把一縷煙霧向雷蒙吹來。

該死。這煙真不錯。雷蒙心裡暗罵了一句。

他感受到一絲屈辱,幾乎從他當上傭兵之後就沒有這麼嫉妒過別人的煙草。

看到對方的煙捲已經燃掉大半,他忍不住搭話:“哎,兄弟……”

通常如果有人突然被人從背後搭話,大概會吃驚或被嚇到。但這戴兜帽的男人不為所動,就彷彿雷蒙的搭話已經在他的算計之內。

“兄弟……”

“這煙很好,你要來一口嗎?”那人打斷了他的話,連看都沒看便把煙捲遞了過來。

雷蒙納悶。這人什麼毛病?通常人聽到他這飽經滄桑的嗓音也應該感受到一絲威脅,但那人的表現就像他幾乎不存在一樣。

不過他還是接過了煙捲。厚草紙包的煙草還點點燒着,散發著令人嚮往的香氣和溫度。他也不管這是不是什麼騙局了,含住就是猛吸一口。

這可比他之前帶在身上的煙絲好多了。這煙草味道純粹細膩,一點也不苦,還有一絲像胡椒、松子或堅果的清香,而後則是有着火的熱力的辣味,讓他全身都暖和起來。

雷蒙一直以為煙草就只是煙草而已,無所謂好壞大致都是一個模樣。但這一口徹底改變了他的想法。

“媽的。”他感嘆,“這煙怎麼這麼……”

“精良?”那人提示道。

“對對對。”雷蒙沒怎麼聽過這花哨的詞,他只想趁着對方要回煙捲前再吸一口。

與上次不同,他的鼻腔習慣了先前的氣味,反而讓他感受到了其中更加細膩的甜味和一絲像皮革氣味的底蘊。

“這是瑪各布專供圖丹們用的煙絲。”不知何時,那人手裡已經卷好了另外一根,“怎麼樣?再來一根?”

“謝了,這煙真棒。”雷蒙想都沒想就接過了對方遞來的第二隻煙。他以前一直覺得無功不受祿是件不體面的事,但在煙捲這種小事上,他可以……

圖坦?瑪各布地區的各邦的城主和大貴族才會被稱為“圖丹”吧?!

他不自主地張開嘴,差點讓剩的那一截煙掉下去。

“這位老爺是何方神聖?”他覺得自己遇到貴人了,說話是必須得體的。

“老爺就免了。我以前和你一樣,只是個傭兵。”那人終於轉過身來,面對着雷蒙。他看清了,那人的臉他還有印象——在拍賣會上出現的那個穿黃袍子的沉默男人。

這可真見鬼了。怎麼會是他?

當時看起來只像是個普通香料商人,現在出手就是特供圖坦的煙絲?還是個傭兵?那肯定是個高手,現在是來抓他領賞去的。

“我在這裡等你等了半個多小時了。”那瘦削的男人輕輕捋着下巴上的長髯,等待着他的回應:“怎麼,打算拿這根煙去刑場?”

被看穿了的雷蒙有些不快,但這沒什麼丟人的:老子死都不怕,死前想抽根煙怎麼了?

“行吧,我認栽了。”他攤攤手,束手就擒,“帶我去報官吧,這條命值兩個金幣。”

但那人沒表示要抓他,反而手伸進斗篷里,又掏出一根煙,不慌不忙地點燃。從氣味上聞起來,又是那種煙絲。

“剛剛抽掉的這兩根煙,就快值半個金幣了。”那人不慌不忙地說著不得了的話,“我這還有小半包煙絲,比你還貴。”

雷蒙這輩子也只在幾天前從哈金那裡收下定金時見過那麼多錢,完全不明白這輕如羽毛的煙絲為何能這麼貴。他真不懂這些話說來有什麼意義,除非……

“若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灰發雷蒙在所不辭。”他識相地低頭,向對方表示了效勞意願。

“哼,不愧是‘灰發’·雷蒙。”那人放下煙,盯着他,“我得先向你道歉。古羅是我收買的,我們想要那個類蜥人。”

此時再對這個人發怒沒有意義,事到如今,這樣的話已經不會再讓雷蒙吃驚了。既然對方暗示雇傭他又把這件事擺在明面上道歉,就充分說明了尊重。他明白傭兵之間的關係就是由金錢維繫的,只要收買到位,所有傭兵的效忠關係都可以被拆散。

“事實證明古羅遠不如我們想得那麼精明,但你,你為了生意能屈能伸,既有十幾年來獨善其身的精明,也有背負一切的勇氣。我們需要你這樣的人。”對方肯定道,任由手中昂貴的煙絲獨自燃燒,“古羅太蠢了,他只知道找自己認識的人,然而根本沒打聽過那些人的底細。若是多打聽打聽,他們和伽納森的關係千絲萬縷。”

怎麼又是伽納森!雷蒙突然怒火中燒。

這比古羅的背叛還讓他憤怒。原來在那場背叛的背後,是伽納森在其中作梗。原來在橋上的那一場鬧劇也是伽納森自導自演。自從碰上那個伽納森的小妮子之後他就厄運不斷,他現在可以說一切的不幸都是由伽納森人造成的。

“該死的伽納森。”他低聲罵道。

對於這群來自海上的蝗蟲像雷蒙這樣的傭兵沒有任何手段反制,伽納森是一群睚眥必報的混蛋,即使在一地他們賺到了便宜,下一地他們就會變本加厲地排擠報復。

“那我們就達成了共識,我們都恨伽納森。哈哈。”那人喉嚨里發出了低啞的笑聲,對雷蒙伸出一隻手:“我叫德普龍,效力於卡茲朗的傭兵,是做‘獵殺海怪’的生意人。”

海怪,就是那群蝗蟲的自稱。

雷蒙在握住對方的手之前還要確認:“只要讓我活着出城,就算是靈魂墜入‘焦炎地獄’的深處也在所不惜。”

“雙關就免了,伽納森早就不是‘焦炎地獄’之子了。傭兵還是少說喪氣話。我們不需要你出賣靈魂,只需要你的效忠而已。”

正好,這就是傭兵之路的延續。看來天未必要亡雷蒙。

既然有活路,即使可能賺不到在托斯卡訥買酒庄養老的錢也無妨,總比瓦隆河底做一具身首異處的屍骨來得體面。

他握住了對方的手,就如他所想的一樣,那隻手上厚厚的繭子屬於一個久經沙場的戰士:“什麼時候開始?”

那人用力地握住他的手,黑色的眼中彷彿閃着火光一般盯着他:“我們今晚就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