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小墓村]

村口的灯杆上,除了雾中的微弱烛光以及迎着亮面、牵着暗面、伴着流动的灰雾游动的三条白幔,还挂着一块烧焦的村名牌。

那村名牌看起来不像是第一次损坏了,敷衍的修缮正是村里人相信修好了不久还会再坏的象征:只不过是简单地取了几块半碳化的木牌,钉好后刻字浸红漆罢了。这木牌也告诉了寇斯至少在这木牌修缮后——顶多一周内——下过一场雨,所以那红得发黑的字不是很清晰。

现如今只是隐约地,透着雾气还能勉强看见木牌上用该地区的通用语言写了“小墓村”这样的村名。

与其他好客的村落不同的是,这里的村名牌不但太小,而且还没有写诸如“地方最好的牛奶”“大银行恭候”一类的标语,甚至连个简单的人口数量或欢迎也没有,如果不是有这么一片建筑还在雾中苦苦挣扎着发出风儿划过的呢喃,很难不说这里只是一片曾有过村落的废墟。

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寇斯只是心里觉得如此——这里的活物们对活在这里大多是不太会自豪的。

自下了在村口停住的马车向前走了几步,寇斯还没见到任何一位此地的村民的身影,如若不是之前有听到叫嚷,以及肯普提到了一句“大家”,寇斯便会觉得这里过去是有一些村民的,但现在是没有了。而无论这里是否有村民,这种诡异的气氛以及雾气中晃动着的室内的灯光,都在寇斯看来是一种非常合理的迹象,合理得几近于不详。

但现在,寇斯却面对着一个关乎自身人类命运的伟大抉择,这些小小的不详仅在她内心停留了半个十秒,就被她从刚下马车就开始想的大事盖过了。

现在,肯普虽说是跟在她身后,但很明显的他是想去酒馆打发这段时间,如果现在跟着肯普一起去,不但享受当地的饮品,还能在肯普的介绍下见到其他精美的骨骼。

然而,如果现在直接去旅馆的话,就能继续欣赏小信使的睡姿,以及极有可能的会在客房里与他度过一段美妙的私人时间。

想到这里,寇斯回头看了看肯普——不得不说骷髅的表情是很难观察的——他空洞的眼眶回望着寇斯的双眼,在那穿流的薄雾中隐约透出了一丝诚恳。

多少还是很可爱的——寇斯心想——骷髅少年是很可爱的,但自己又怎么能把小信使一个人放在客房不管呢?他脸颊绯红地缩在床单里,朦胧的意识中可全是有关圣洁又混沌的爱恋;但是这种天气里,即使客房里有取暖的装置,也是很难比得过肌肤之亲的,难道这可怜可爱的小信使就必须一个人在冰冷幽寒的床单中,努力用身体将被褥暖起来吗?不,这果然是不行的。

寇斯虽然表情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微笑、大姐姐般地眯眯眼,但内心却咧起了嘴。毕竟,这就快走过旅店,也离酒馆不远了,如果不马上做出决定的话,一旦折返回去——比如在看见酒馆实情时——就会显得有点伤人。她仍然顾虑着这位骷髅少年会不会因为她不习惯酒馆环境而伤心,毕竟事实是,即使是寇斯这样博爱的人,也会对肉体的美色多少有一定的偏见。

举个最近的例子来讲,寇斯之前一直没对马车夫有过什么非分之想——这并不是因为她认为与马车夫调情很容易在路上引起车祸,而仅仅是由于那马车夫确实太过面目可憎:黑瘦、露骨、连肉的身体结构上铺满了脓包与流疮,久未修剪的指甲塞满了淤泥又灰黄纵裂,牙齿因为挫伤而杂乱地塞在缺失了上嘴唇的生虫囊巢里,虽说用宽松的连帽车夫装遮挡了大部分,但那衣衫之下的形骸不用想也知道早就溃烂完全了。——这件事说明了寇斯的兴趣是时常变化的,如果这马车夫早来三个月,说不定寇斯会非常兴奋地沉浸在这丑陋的面目当中无法自拔。

如今寇斯所担心的是酒馆里满是马车夫那样的活物,考虑到骷髅在酒水这方面不会有太多的兴趣——寇斯瞟了一眼肯普空阔的肋骨——所以他一定是想去找村人们闲聊或为今天的闲暇时间安排一些活动。如果酒馆里都是肯普这样的一副骨架还好,但如果是堆满了行尸——考虑到那些行尸可能都不太会在意个人卫生——那对寇斯而言便会是一种相当无趣甚至略微引人生厌的景象了。

想到这里,寇斯不由得在旅馆前停下了脚步。她装作是在凭空捏造些什么线索似的,想要尽量拖延出一点时间来仔细思考怎样把这件事说出口。她时而望向雾中晨曦下的微弱室内灯光,时而轻嗅着迎雾流动的丁点肉眼难辨的灰荧亮粉①,却一步也不向前走。

而肯普呢,则是与之一样地稍微停了一段时间,仔细地抱臂端详了一小会儿寇斯的行为,歪歪头,然后轻轻地用指尖敲敲自己的鼻骨,就自顾自地向前走了。

寇斯目送着他以一种轻快的、骷髅应有的步调快步走去了酒馆门口,接着又背过来面对着自己,竖起两个大拇指,最后横着跳着踢踏舞般挪进酒馆里了。

而这时,寇斯虽然还多少维持着高傲帅气的侦探商用表情,但嘴角已经微微的有点湿濡了,如今的她在内心称赞着肯普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又满脑子都是那小信使的事。

这旅店——寇斯推开虚掩的门扉前观察了一小会儿——的规模并不大,外表显得破旧,里面也不能说整洁。与其他旅店相同的是,这家旅店一进门同样是一个厅房,里面有柜台以及给旅客暂歇的沙发长椅;柜台上有一个小按铃,这点还算正规,可单单望上去,却找不到有一个负责接待旅客的员工在这里伫立着,而是一具与肯普不同的、毫无生气的中年人骸骨斜着陷落在柜台之下。寇斯心里明白,不论她再怎么威胁或是央求,这具骸骨也不会告诉她那可爱的小信使是在哪个房间。于是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了自身的观察上——像常见的旅馆那样,这钥匙柜就在柜台之后,可与一般钥匙柜不同的是,这钥匙柜每一个促狭的分格却有长过成年人手臂的深度——但那都是次要的,寇斯清楚地看到了只有一个房间的钥匙被取走了,于是她侧身上了楼。

这旅店的规模的确不大,但是却相当高耸,深入灰白的雾气中。隐约地,还有一群乌鸦状的鸟儿围着这根“方柱”盘旋。那小信使的确是选了个僻静的房间,不被楼下的村落打扰,又刚好避开了鸟群,不高、不低,刚好是第三十层。沿着薄如蝉翼的三折楼梯,寇斯的步履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出于善意的,她希望能给小信使一个惊喜,并且此时他可能已经睡着了,她不该去打扰这小信使的安眠;但每每想到那小信使熟睡的娇颜,她的步伐就越发地急躁了起来,一级又一级的阶梯,每一个踏步都更加轻快、更加愉悦。

可终于当她穿越乌鸦沙沙②呼嚎的第十九层、堆满佣仆尸骨的第二十四层、浓雾密集的第二十九层,来到小信使的房门前轻轻撬开锁后,看到的场景却不是很能令她满意。

她亲眼目睹了小信使融化在了她眼前的铜盆里。准确地说,是小信使那一身颜色正在装满温水的铜盆里缓缓消散沉淀。她看见了肌肤的脂泽、服饰的湛蓝、甚至是那一支绒羽也留在了铜盆当中。寇斯对此非常不悦。

的确,这室内非常温暖——室内的一切正如她当初所想的那样——但这铜盆却是很突兀的了,这种用于卸妆或单纯洗脸的铜盆摆在木支架上,那一团融了颜料的温水还传出一股谈不上恶臭,但闻起来却好似有猛毒在撩动鼻腔,连寇斯身后那灰白的雾气也仅仅是蜷缩在门口,而不敢如往常般被吸入室内。

而就在这房间的尽头,靠近封闭窗户的那一侧,床榻上被子后正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寇斯轻轻提了提手杖,毫无戒心地走了过去。

那小信使的确是个幽魂,有幽魂的灰白色泽、带一丝幽魂常有的浅绿,发着幽魂才有的幽幽的荧光,光粉扑扑地随着被子被掀开而漂浮在空气里。而且,寇斯也当然认得那小信使的眼神,正是她过去经历过的眼神,是绝望得出神的眼神——区别只在于寇斯能靠着健全的精神将自己拖出来,而没人能拉这小信使一把而已。

那太久了——寇斯从那稍长的睫毛所盖着的微光灰眸读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那小信使已经死了太久,几乎就要成为这浓雾的一部分了。她此时没有办法做些什么,只是用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小信使的左脸颊,做出一种亲密的样子希望能稍微安慰他一下,但那放久了的粘稠果冻般的触感,以及轻轻触碰就会被撕毁而吸附在皮手套上的质感,都令寇斯感到这只是徒增心寒的徒劳罢了。只是那小信使对此也多少有点回应,他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寇斯的眼罩,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地,又回归到了这难得独享的寂静之中。

“我知道……”寇斯用手指蘸水在窗沿上写道“我知道……在这一切结束后,我会第一个亲手送你。”③

两人在室内久久面对,随后灰白地雾气悄悄地溜进了门,寇斯找了个小借口,便起身离开了旅馆。

①幽魂的代谢产物。

②当地乌鸦叫声的拟声词,实际上当地乌鸦的叫声在斯帕蒂语中接近“彼端”一词。

③原文是由古诺尔斯语转写的斯帕蒂语。

[第三幕:山道-肯普有个秘密]

对于离开旅店后毫不犹豫地转去酒馆与肯普在一起相互大口灌酒这件事,寇斯对之毫无悔意。寇斯出旅馆后没在路途上停留一秒,直接大步流星迈向了酒馆,见到了在酒馆里静静地用绢布擦拭着酒瓶的肯普。当时的酒馆是没有人的,只是能透过破落的屋顶见到在酒馆上盘旋的乌鸦,但也不能说酒馆是一片死寂,毕竟柜台上的手摇式留声机正在播放着那首名为《死岛》的吊诡曲子。

按肯普的说法,酒馆的酒虽说原本算不上高档,但由于这里的居民不常喝酒,甚至每年过节也不一定会开上一瓶,所以基本的年份还是能保证的。

即便如此,出于原料太过于不良,这些酒大多都会喝坏肚子甚至喝死人,可这两位又怎么会在意这点呢?

无论是寇斯还是肯普,实际上都不会怎么受到酒水的影响——毕竟一边是骷髅,而另一边是完全的健全人。

但在寇斯进入酒馆前,也就是肯普踏着踢踏舞步横着淌进酒馆时,酒馆的风景却是和现在完全不同的,当时的酒馆还横竖地挤满了一些还牵连着肉质的尸体,乌鸦也并非是在头顶上盘旋,而是啄食着那些尸体上的血肉。直到肯普进入酒馆,才轻轻叹了一声,把那些尸体用扫帚全部清理去了地下室,再仔细地把那些生蛆的腐肉也清理干净了;可是,那些本不该在地面的晦黑鸟类始终不肯接受这里不再有饕餮盛宴的现实,还是停留在地板上不肯散去,于是肯普只好从吧台下把箱式手提手摇留声机取出来,填上一张从外界买来的新唱片,随着定音鼓与低音提琴宣布对这小酒馆的统治,以及寇斯在《死岛》第一个高潮推门进入酒馆,这些鸟儿才扑腾着翅膀层叠着从那个不自然的漏洞离开室内。

但寇斯没看见这一切,而且,即使寇斯问起这事,他也不会和寇斯说。所以,这一幕也叫[肯普有个秘密]。

这座酒馆即使称作是建筑也多少有点勉强,不如说是用残垣断壁拼凑成的一个喝酒用的小地方,既不能挡风、也不能遮雨,冬天潺潺寒气、夏天烈日透光。但至少在这酒馆里,灰雾还是会识趣地躲在阴影里,只需要点上兀立在三脚架上的烛灯,那些灰雾就不再会打扰这两人的酒会了。

可即便如此,我们的故事还是得继续下去的。就在傍晚,骨头都在酒里泡酥了的肯普已负起责任来把装作喝得烂醉的寇斯背上新来的马车,而重新画好妆的列托维奇也一样地在马车前恭候着寇斯的到来,这斜暮阴冷的柔红里可能唯一的区别只在于马车的轮子不是圆的,仅此而已。

这马车的形态去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不但轮子是圆的,马也更不像马了——而是长着钩镰四肢的某种麋鹿。

寇斯并不对此感到有多奇怪,毕竟那山道完全是阶梯状的。那阶梯的每一阶对人来说可能过于长且高了,但能刚好吻合且给这奇妙的轮子腾出空间来上行。

无论如何,以寇斯个人的喜好,她挺想在事件结束后捎走这么一件轮子,毕竟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粘稠得不成形的节足轮子。

这马车与其说是被马拉着开动,不如说是在自然地爬行。轮上的粘稠节足与长角马的钩镰在石阶上嗒嗒地响,声音如是在轻叩人的耳膜般,令人头皮发麻。

肯普在将寇斯安放在马车上——顺便挣脱寇斯那乱摸的手——之后,便与上次一样往马车的行李架上去了。

而小信使则是一句话也不说的、嘟着脸蜷缩在离寇斯比较远的角落里,这就不仅仅是戒备,也是彻彻底底地在拒绝与寇斯肉体上的接触了。

对于这件事,寇斯的双眼饱含着泪,自知再也在小信使那儿难以讨到好处,便装作毫不在意地往窗外望去了。

伴随着这尖肢轻叩石阶的嗒嗒声,绕着这小村一侧的山一圈又一圈,随着缓缓地往山上爬去,不仅仅是那耸入灰雾的方塔旅店,甚至连雾的本身也只是俯视在眼下低低地惶濡着,吞吃着那些晦暗的鸟类,又被那些晦暗的鸟类吞吃着……

以及随着往山上推进,寇斯在这一片能与骚灵一比的狂乱的一侧,看见了海。

原本在小村是看不见海的,海刚好在这座山的另一侧,刚好被这座山遮挡着,四下只剩灰白的雾气笼罩。

寇斯一开始不是很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是完全的健全,偶尔也是会看见幻象的——但随着一圈又一圈地山道环绕,她终于相信了。

村落、海、村落、海,这格局令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而入夜时,他们就将到达山顶了。

墓霭馆的夜晚是没有群星、也没有月亮的,这里的夜晚却也说不上是彻底彻夜的黑暗,而是空气里始终漂浮着一种莹莹的尘粉,使得马车与山道都不需要点上烛灯,也能清晰地辨认道路。

最后一圈山道尤其豪华,不像之前的台阶千疮百孔且灰白失修,而是用秘银雕花铺成的精致——虽然恶趣味——但是精致的台阶。

整个山顶是一座宏伟的庄园——虽然恶趣味——但是宏伟的庄园,与底下村落的破落完全不同,这里甚至比大多会在风雪夜发生凶杀案的庄园还要豪华。

啊,墓霭馆,寇斯在内心感叹,在这山顶就能彻底看清晰了,那墓霭馆的背后分明是一片黑白的海,一片有着白色海水与白色天空,笼罩黑色迷雾、激起黑色浪花的海!①

①颠倒的谜海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