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一种角度上来讲,今天早上我按时地喝一杯就从酒店冰箱里拿出来的葡萄酒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一个哲学性的问题:关于我们两个种族的审美关系。
据我所知,你们人类的审美,就是审的一个美,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漂亮就好,丑的貌似尤其是在我所暂住(也许会百年左右也不一定)的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不那么遭人待见的。
有人问我:嘿,身为一个美国来的堪萨斯式吸血鬼,为什么你不用粗鲁的美文写你的小说?
我……首先,不是堪萨斯州人,我们那块地方加入美国的年份少一点——田纳西,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在那里买别墅!
那是我真正的家好么,我建别墅的地方其实就是我父亲那座农场一样的庄园曾经的所在(下一节就会写到了)!
再说!别说我用堪萨斯式美文了,就我用最标准的美文写下这本书,你们也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会是什么反应,我曾经在新浪上发了一篇标准的美文随笔,被你们骂了个从头到脚。)觉得我的文章毫无意义,随手一抛,我知道会被你们抛到哪里?也许是火车站的垃圾箱?(那里是成吨你们觉得不好或者看不懂的书的归宿)或者就是什么台阶上,什么火车道上(你们真把我的书当成我了!),还有什么公园里(现在不常发生了,可是我看见过我的侦探小说被抛下下水道,嗯……就在一百多年前,我随手就把那一幕画了下来,有兴趣瞧一瞧么?),甚至还有更糟糕的,比如安卓的无限循环冗余里,再比如电脑的垃圾箱里,再比如从书架上删除,直接什么都不剩。
也许真的是你们学生时代那么多年的英语学习已经给你们造成了心理阴影。
继续谈及美学。
其实可以这么说,你们很多时候分不清性感和美,性感是突出,美是和谐,走T台的女人很性感,但是你们真的会尖叫她美么?
额,看来你们能分清。
我们的感官被放大了,哦!这你们当然知道!不过只有在我们想要这种感官的时候才会有,否则我每天走在街上不是就仿佛面对着一片流动的前现代油画,耳边传来哭喊似的尖叫喧嚣,身边的一只虫子的鸣叫都会让我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那我就彻底疯掉了,早就疯了。
我在写随笔。
你们能看出来我现在神情激动到每秒敲下多少个字么?10个吧,我也不知道。
不过如果我冷静下来!
我能想到你们永远无法看见的美,曾经有那么一次我看着一个垂死的老叟,那对我来说是美的,我这样向你们描述:我能看见他褶皱的灰白色皮肤下那片抽动窒息之中残喘的蓝色静脉,动脉已经和脖颈差不多颜色了,稍微的泛起那么一点橙红色,我当时很惊异一个老人在自然死亡将要到来的时候体内还能流动着鲜活的血液,就像冬日南极无垠的极寒冰盖之中出现的那么一两股暗流一般,冰冷死气又如此的充满希望,也不能说是充满吧。
我觉得你们美丽,是因为你们是人类,如果愿意的话,我能看见你们每一个人皮肤上的一点灰尘,皮肤下表层的那些静脉,颧骨对于我来说就像两块金黄或艳红的丰满东西,你们的眼睛对于我来说就像一片刺眼的世界,透过那里我能听得到轻轻的话语,就像我们从未来源于这个世界,而我们此时听见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声音。
如果我愿意,我真的可以在你们的美丽中无法自拔。
但是其他时候,我还是看见了那些美丽的姑娘和小伙子,你们的皮肤不是白皙的,你们是彩色的发光体,虽然我们看起来岁数相仿,但是我热爱你们身上的那种气息,无论是叛逆的、愤怒的、麻木的,还是自由、欢乐、而充满各式各样的激情的,都能使我热爱,我也热爱品尝你们喷薄的血液,只需要我向咬破鲜嫩多汁的桃子皮一样咬破你们的脖颈、手腕、舌头、脸颊,随便什么地方,便能主动地涌入的喉间,一股奇异的香味曾经是血族除了大舞会和下午茶之外的全部乐趣。
有人想要骂我变态么?还是你们想为我的描写而欢呼。
别否认,或者说请继续读下去吧。
我表白多次,我真的需要你们,因为孤独之中的无所求,就像我上一节所说的,就是一种罪恶。
我讨厌罪恶,虽然我每天都在犯罪,但我从不为此而后悔,因为我吸允了你们的记忆,你们的热情,你们的性格,了解了你们是什么样的人(真的无法分类),然后感受着你们渐渐冰冷的半温热身体从我的指尖划走,我回味着你们的血,你们的感情,你们的生活,我仿佛明白了点什么……
不过我可不想做那种沉思的人,大半夜走到马路中间,拦截停下的车辆,杀人,然后在大雨的夜晚呆立着淋个透湿,活像一个从坟里面爬出来的活跳尸!那样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品味?
我的每一段生活经历,都像是一片渐渐焚成余烬的树叶,如果真的有哈利波特里面的那种可以储存记忆的泉水,我真的会很愿意去搞到的。
除了日记本,我们真的无从回忆生活的点点滴滴。
可能一百年以后,我将这次生活的照片从我陈旧的书中找了出来,可却最终不记得那个和我一起开心的笑着的他或她究竟是谁,忘记了我曾经穿过这件衣服,忘记了我曾经去过这个地方。
是的,我经常读我自己写的日记。
但是我记得不多,忘得也就差不多了。
我们没有更强的学习能力,请谅解。
也许最后当我活到人类建立五维文明的时候,真的就会在未来找到过去那个准确的时间,就像是在那个超立方一样看见我过去的每一刻,每一点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