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趣。”
翻过手中那一叠便签纸中所能翻动的最后一张。
男人如此说道。
和周围正来来回回的捣鼓着铝粉,相机,各种各样说不上名字的调查工具的人们一样,他穿着象征法律的藏蓝色制服,在制服的肩章上,赫然绣着两枚四角银色星花。
男人的警衔并不是很高,虽然从那黑里带着点灰的头发和那沧桑的面容来看,是个经验丰富又有些能耐的家伙,但似乎并没有被委以重任,甚至连个警司都没有混上。以这个的年纪来说,这无疑是失败的。
而就像是为了告知身边的人自己是个不得志的家伙一样,总是板着个脸,皱着眉头,一脸狐疑,丝毫没有在掩饰自己对生活的不悦——当然,实际上男人也并不是在生气,又或者说他只是生气惯了,平常就摆着这样一张脸。
“简直就和小说一样精彩啊。”
男人摇了摇头,胸口上写着‘国渊’这个名字的工作牌也跟着微微颤动起来。
便签纸上所叙述的事情就到这里戛然而止,就余下页数来推断,男人所看的这些内容不过才达全文三分之一而已。
剩下两个的三分之一,一个在他的手中被厚厚的血块泡的软烂,已经凝成了一大块,而另一份,大概是被大火给烧成了灰,和周围那些被碳化了的家具混到了一块。
就他这么多年来的经历来说,要把溶在血浆里的纸张和被火焰分解的书页还原,以现在的科学能力来说,似乎还太异想天开了。因此,想要一窥此文的全貌,好像不太现实……虽然技侦科的小子们总是能时不时的搞出点让自己这个老古董惊讶的东西来,但这实在没有什么好期待的。
因此,他不由得感到有些遗憾。
故事似乎才刚刚进行到一个转折点而已,主角……大概也就是被害人本人到底接到了个什么电话呢?想想看好像所有三流的电视剧都很喜欢在电话响起来的时候中断以此来吊人胃口。但往往下一集的时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如果这篇文章记叙的确实是死者死前真实的经历,是像是日记一样的东西的话……调查一下死者的通话记录,以及任职经历也许会有收获。
这样想着,他恋恋不舍的把手上的便签纸给悄悄的塞回了证据袋里。
随手扯住旁边的一个新来的,把东西半推半就的塞到这个小子手里,伸出手来把封锁带给扯过头顶,弯腰走出了封锁线。
这的确是个奇怪的案子,不,这已经可以算得上是诡异了,很容易让人同文娱作品里那些夸张而又猎奇的桥段联想起来。
国渊蹲下身,翻开盖在担架上的白布。
有些人喜欢用木乃伊来形容被烧死的人。
国渊见过木乃伊,从纪录片里。
这种比喻既不恰当也不负责。
和那些在棺材或是展示柜里光鲜的干尸比起来,被烧死的人看起来要恐怖的多,这些不幸的蒙难者死相凄厉,表情狰狞,浑身附着这被和皮肤黏在一起的衣物残片,像是疾病一样布满的黝黑烧伤组织……如果足够新鲜,你甚至还能闻到一些‘香味’,虽然不愿承认,但那的确会勾起人的食欲,让人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脑子是否还正常。
从各种意义上来讲,被烧死的人比那些浪费血浆刻意来为观众制造不适与反胃的的恐怖片场景还要恶心猎奇,这具尸体也差不多,只不过因为别的外伤,死者死的快了点,所以令死者在死亡时定格住的动作没有那么畸形扭曲。
国渊注视着这具尸体,死死的盯着那个致命的伤口。
就其焦黑枯萎的脖颈上,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大洞赫然的在目,深邃幽深,带着血液干涸的光泽,就仿佛要把人给吸进去那样。如果不是因为尸体已经被这场大火给烤干了,它看起来好像还会潺潺的往外喷涌生命红色的精华。
这样的可怕的伤口真的很少见,就算是国渊这样有经验的人也对此感到不寒而栗。而更让人感到怀疑的是,这样的伤口竟然还是用区区一支钢笔造成的……
那是一只黑色派克笔,外形挺朴素的,除了在笔盖上的银边外没有多余的装饰,从笔身的磨损程度来看,已经用了有那么长的时间了,能用这么长的时间,肯定是只好笔……可惜这个家伙在自杀的时候好像没有表现出多少舍不得,就那么直接的往颈子上捅了过去,那沾着不知道是血还是墨水的亮银色笔头直接的给弯到了接近直角的程度,一看就觉得没法修了,这大概是撞在了脊椎上吧。通常钢笔这种不够锋利的利器想要深入血肉,估计还得在肉里面多扭两下,但这支笔却直接给撞到了脊椎上,这样看来刺进去的这个力气也真是大的可怕,起码死者从一开始就是打算下死手的。但一般人不管再怎么万念俱灰,自杀的时候都是会有犹豫的,死者这样‘干脆’的死法,实在是让人奇怪。
退一万步说,即便死者真的是了却红尘,有一死百了的觉悟,那么为什么微波炉会是开着的?技侦科的小子们说那就是起火点,可惜烧的太过严重,已经没法判断当时死者是在热什么了,也许是食物,但这样死者对于自杀的执着性就很值得怀疑了。不过,也有可能是什么加热后会爆炸的电子产品,四星note8什么的。但是这样真的有必要吗?
国渊这么想着摇了摇头。
用钢笔捅自己脖子应该够保险了,谁会以为这样子干了之后自己还能活下来?非要搞个双重保险?真可笑,那是有多么急着寻死啊。
也许那只钢笔上面会有些别的线索,他感觉自己可能遗漏了什么。可惜他已经把钢笔拿出来好生端详过一次了,要再偷偷从证据袋里把笔拿出来瞅两眼,还是有点风险。看样子一直当个基层也还是不太方便。
这个时候,国渊从眼角的余光瞥见尸检科的人回来了。
他们从厕所那个方向走来,其中一个看上去有点面生,估计也是个新来的,一脸被掏空了身子的模样,精气神全萎了,大概刚刚在厕所里翻江倒海了一阵子吧,旁边那个稍微面熟点的都还一直在搀扶着这小子。
看见这二人走近了,国渊把盖尸体的白布重新蒙了上去,免得那个新来的看见了之后把持不住,又在现场留下一滩不可名状的玩意儿,那可就破坏现场了。
不紧不慢的站起身来,国渊和那个面熟的警员稍微打了个照面,头也不回的走出了现场。
居民楼外,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傍晚凄惨的残阳照在缺乏修剪的行道树上,在被僻静的街道上投下几片扎眼的污渍。
这个时点,之前围在楼底下叽叽喳喳看热闹的人们也都已经散了,毕竟吃晚饭应该还是比看热闹重要的。
再过个十几分钟,估计上面的调查取证也会结束,楼下横七竖八摆着的这几辆警车应该也就要开走了,回局里去。
不过现在早就过了下班时间了,没人会喜欢加班。好在国渊在局里面子也不小,因此不按照规章制度回局里去报告其实并不是什么问题。
就是有问题,他今天也必须得准时下班,就是局长小儿要下凡来阅兵,也休想阻拦。
因为今天,必须要到一个重要的地方去,并且不能去的太晚,至少也要在……。
说到这,这个专注于工作之中的老警察才想起自己之前在现场里面一次表也没有看过,因此不慌不忙的扯起了藏蓝色的衣袖,把手腕上那脏兮兮的手表露出来透了透气。
借着这式微的夕阳,盯着那时针和分针看了两秒钟。
愣了一下,突然间感觉汗毛直立——他有点慌了。
“啧……”
七点二十多了。
天哪,这不仅说明他今天整整加了一个小时二十多分钟的班,而且说明自己很可能没有办法在八点之前赶到要去的地方去了。
猛在自己的额头上拍了一巴掌,国渊为自己的愚蠢与疏忽而感到后悔,不由得小跑了起来。
但都还没跑出多少步,很快就出了一身大汗。
是缺乏锻炼吗?果然还是缺乏锻炼了,一把抹掉额头的汗珠,甩掉手上的水迹,看来每天坐办公室摸鱼打牌玩手机的腐败生活还是要不得的。
想起自己刚刚干这一行的时候,可以不要命的追着抢了两百块的蟊贼过三条街。还能把局里的养的警犬给遛趴下。现在才跑这么几步就这么气喘吁吁的,这简直难以置信。
‘呜——’
在原地扶着膝盖喘气的当口,从不远处传来了尖锐刺耳的喇叭声。
这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听起来有点耳熟,就好像是在给一个鼓鼓囊囊的气球不紧不慢的放气一样听着让人难受。
国渊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给吓了个激灵,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国渊认得这个声音。
循声望去,果不其然,那里停着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虽然那过于Q版的外形让人很少会用老爷车去形容它。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这车的牌子应该是叫马路贝贝,听上去像是个短命的牌子,实际上也确实是个短命的牌子。
到现在这个时代,会开这种仿佛是卡通片里开出来的车子的人也就只有一个人了,其他人就是坐在驾驶座上恐怕都要觉得羞耻。
而这个人,现在正从车窗外晃着那滑稽的小脑袋,冲着国渊招手。
“喂!”
车里的人是个大个子,即便半截身子还在车子里,也完全无法掩盖住那高大的身材。这家伙有着一张温和的滑稽面孔,很适合在喜剧电影里扮演一个丑角,或是在卡西莫多这个角色上大有作为。而那件满是口袋的导演服,更加重了这种人们的这种印象,它穿在这竹竿般的小身上还是小了那么一号,把这整个人给绷的紧紧的,让他看起来和他的车子是从一个片场里出来的玩意儿。
这家伙叫苟宰,是个狗仔,虽然和一般的狗仔比起来算是有点良心和能耐的,但依旧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狗仔。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那张平凡的让人记不住的的脸意外的让人看着不耐烦,就和老电影里面那些牙齿参差不齐的小反角一样,国渊总有在那张脸上打两拳的冲动,如果不是觉得这样可能会打断这小子那副漂亮的金框眼镜,可能就动手了,一套军体拳就砸上去。
“怎么了?下班了?”
“算是吧。”
国渊噘了噘嘴,走到了车门前。
“你呢?你也下班了?”
“呵,干记者这一行的哪有上下班一说?”
“你难道又想搞个大新闻?”
“不不不,我是记者,你知道我这个人的,我不编新闻,我只找新闻。”
说道这,苟宰笑了笑。从那副反光的金框眼睛后面露出了犀利的目光。
“今天下午这挺热闹的?我听说发生了火灾?好像还死人了?”
“是啊,是啊,是死人了,火灾死人难道很稀奇吗?”
国渊装作漫不经心的说道,尽量使得自己的发言和表情平常,不给这个家伙透露些多余的东西。这么离奇的事件,要是这家伙感兴趣了起来,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这个该死的狗仔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不会罢休的,虽然在这期间可以讹几顿酒饭,但那毕竟还是很烦,国渊是受不了。
“一百场火灾,总要烧死那么一两个的。”
他耸了耸肩,说道。装傻充愣对于警察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论心理素质,这个经验丰富的老干警还没怕过谁,不管是刑讯犯人,还是在上司面前抹稀泥,国渊都能做到眼不红来心不跳。
“但我倒是听见了一些有趣的传闻。”
可惜下一句话,苟宰就把国渊的如意算盘给打碎了,很明显这个老狗仔是有备而来的,恐怕是早就做好了准备在这里守株待兔吧,那就跑不掉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但苟宰确实是个有门路的家伙,一个不折不扣的顺风耳。
“走吧,择日不如撞日,我们找个地方喝两杯?。”
“喝酒?不行。”
国渊摇了摇头,果断的拒绝了。
这倒不是因为不想给苟宰提供新闻的素材——实际上以他们的交情,没什么不能通融的,而苟宰也从来不像那些无良的记者,只会断章取义的写些歪曲事实,哗众取宠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国渊充分的信任苟宰。
国渊之所以拒绝,只是因为自己还没有忘记自己要去做什么。
“至少今天不行。”
国渊这样说着又把表拿出来看了两眼,从上一次看表已经过了七分钟了,而他现在居然还几乎呆在原地没动。
“……你到现在都还在为那件事挂心吗?”
仿佛看出了国渊的烦恼,苟宰推了一下眼镜,语重心长的问道。
“我得负责到底。”
国渊说着,钝了一下,又接着补了一句。
“那是我的责任。”
太阳渐渐要落山了,就连夕阳的残红也所剩无几。
晚风变的凄厉了起来,在两人夹着的沉默之间呼啸而过。气氛一下子变的有些凝重了。
这种沉默持续了没有多少秒,最后被不知道是谁发出的一声叹息打破了。
“那么,我先走了,改天再去喝酒吧。”
国渊说着,把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把那藏蓝色的警大衣裹的更紧了一些
“到时候我请客。”
丢下这最后一句话,一转身,就又快步迈着步子走去。
但在下一秒中,其忽的耳畔又响起了那破气球般的喇叭声。
“等等,”
苟宰叫住了他。
循声望去,苟宰的脸上,透露着一种没落的神情,也许那是可惜,也许那是同情,亦或者那是对国渊在这件事上表现出的坚持与执着而显露出的不解。
但不管怎么样,那都是国渊的选择了。
“上车吧,我载你一程。”
苟宰无可奈何的说着,打开了车门的锁定。
国渊盯着他看了一小会,叹了一口气,走上前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谢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略显疲意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