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老本兹车轮上的土,又在烈日下追了三天三夜,已憋了一肚子的恼火的麦克探长对着枪口轻轻地吹了口气,又亲吻了一下转轮,将他的“史密斯夫人”插进了自己胸下的真皮枪套里。
热热的枪管贴在身上,让探长很踏实。
麦克探长的这把“史密斯M500”转轮手枪,它所发射的子弹动能,是大名鼎鼎的 “沙漠之鹰”的两倍!3517焦耳,杀伤力完全可以用吓人来形容,称其为“手炮”一点也不过分!
可怜的杀手,被探长一枪轰成了两半,也算是够倒霉的。
麦克探长在关键的时刻出现,算是救了纲守一命,尽管纲守有钛金战甲的保护。
“是村民中的两人。”
探长半跪在地上,仔细地检查着两具尸体。
“剩下的八个村民,最后的两个也死了。”
“剩下追杀老修士的八人,现在也都死了。” 纲守有些想不明白,
“与案子有关的人都死了,紫袍人和孩子还要跑到哪里?”
“他们的目标不是老修士,而是那个孩子。”
探长点起雪茄说到。
即便老修士已经死了,杀手们还是在追击紫袍人和孩子。
“而且,闪金镇的十三人,也不是斯旦杀的。”
“闪金镇的十三人的伤口都几乎在同一位置,被正面袭击,没有反抗。”
探长长满胡茬的面庞显得更加冷俊,
“这只有一个可能,他们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如此说来,凶手仅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动作来杀死他们,而死者的伤口却几乎都在胸部。”
纲守带上奇怪的手套装置,抬起自己的手臂,果然,手臂的位置在自己的腹部。
将手臂举过肩,比只抬起上臂,要多花三倍的时间。而且动作比较怪异。
“如果是驼背的斯旦偷袭的话,伤口只应该在腹部。”
麦克探长站起身来,摸着自己的肚子,比划了一下。
老修士缓慢的肢体速度,以及驼着背的身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杀死了十三人。
“从死者的身高来推断,杀手的身高,应该锁定在一米九五到一米九八之间!”
如果和本案相关的话,包括老修士在内,闪金镇移民的二十二人,里面没有一个人的身高是超过一米九的。
也就是说,闪金镇的凶手,还另有其人!
“难道是紫袍人?”纲守喊道,好像也仅有这一个可能了。
虽然他看起来和纲守差不多高,但是蒙在紫袍下面,谁也不知道他是否隐匿了身高。
紫袍人的却非常地神秘。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老修士的身边,大家对他的印象,最多的就是紫袍下面的金瞳,是一个得了怪病的怪人。谁都躲着他,仿佛生怕被传染。
好像他只是修道院里的一个打杂的,从来没有走出修道院的门。
可现在,他正带着孩子,不知道去往哪里。
如果凶手现在还没有死,孩子仍然非常危险。
“去保护孩子!”
纲守队长将龙骑兵步枪放回后臀仓,拔起长剑,重启了自己的机器战马,麦克探长也立刻转身,向着自己的马车跑去。
可当他跑下沙丘的时候,却发现,
自己的悬浮马车,竟然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