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戈王子死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莱斯特正手捧着小书蹲在茅坑,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表情,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唯一能直接感受到的是,在这世上存活的十七年中他经历了第三次便秘。

第一次是他五岁那年在废墟中整整五天没吃食物。

第二次是他在被高塔放逐的前一天,那一晚他蹲在熟悉的便坑上思索了一夜“何去何从”这个哲学命题。

是汉斯将这个消息从杀手公会带过来的,他丝毫没有嫌弃茅坑里的臭味而将脖子尽量往里伸,一边急切地描绘众杀手茫然不知所措的反应,一边悲伤地询问接下来该往哪里跑路。

可是传到莱斯特耳朵里的只有那么一句,“雷戈王子死了”。

本来盗贼与杀手属于两个不同的职业,一个是劫财不杀人;一个是杀人不劫财。可无奈自从雷戈王子代理国政之后,便增派王都骑士打压各地匪患,并且补贴商会的货物护卫费,往往当莱斯特听到有条大鱼将要路过边境时,兴奋地找好十几个合伙一起干的同道中人提前埋伏好地点,可一看到前后排成长队的全副武装高级护卫,便瞬间“望财兴叹”,造成业绩水平急剧下滑,偏偏平日一向看不起的杀手行业却混得风生水起。

于是终于在他当盗贼的第三个年头挨了饿。“或许我也该改行入杀手公会了吧?”但这个想法遭到了汉斯的强烈反对,在他的眼中杀手正如国王一样,不是人人都能做的,除了心肠要狠外还要有高超的武艺,否则只能是免费给人家拿来练剑,而这两样恰恰是目前最为欠缺的。

莱斯特有个习惯,他喜欢将关乎生死而难以决断的选择交给一枚硬币来决定,以前有过好几次的侥幸逃脱险境让他对此深信不疑,他将这种“侥幸”称为“天命”,唯一遗憾的是这种“天命”常常让他在赌场上输得两袖空空。

然后一枚表面粗糙不平的圣龙币被高高抛起,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阵阵金光,汉斯棕色的眼睛随着金币的翻转而不断转动,最后硬币落在桌子上。

是正面,一条仰天咆哮的巨龙图案,他一向喜欢正面,接着他又将金币反过来,是国王的肖像,以确认他没有动手脚。

“看来这次命运女神也是站在我这边啊。”莱斯特眼中透出某种狂热,收起他的幸运币,在汉斯的注视下转身前往银月城——最大、最混乱的主城,那里也有大陆上最大的杀手公会——明月阁。

两周过去了,就在汉斯以为莱斯特遭遇不幸而惴惴不安时,从银月城寄来了一封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此地花销巨大,速寄钱以支援!”汉斯只好硬着头皮将自己的一些地产变卖,又四处借了点,总算凑足了十个圣龙币忙寄了过去。

汉斯整日坐立不安,但莱斯特似是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一点消息,就在他担心此人人面兽心,欲将自己全部家当卷走跑路时,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一个瘦削的人影敲了他家的门。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张有些陌生的脸,那个人身上穿着名贵黑貂皮绒衣,脚上同样是透着光亮色泽的黑皮靴,就连头上每一根金发也被梳理得一尘不染。

他在门前足足愣了一分钟,要不是那人发出的熟悉咳嗽声,估计他还反应不过来。

“莱斯特?”他试探地轻问道。

“好久不见,老搭档!”莱斯特摘掉黑手套,不顾对方衣服上的污垢以及酒臭味敞开双臂,紧紧拥抱着。

“你在银月城抢了哪家大户了?”

“抢?怎么可能!那里高手云集,就算你有一千只手都不够被砍的!”莱斯特松开手说道。

“那你这是......”汉斯的双眼从他进门开始就没有离开那件黑貂皮绒衣过。

莱斯特轻轻一笑,语气里却透着股傲气,“我刚做成了一笔大买卖!”接着,他从腰间解下一个包裹,往木桌上随便一扔,发出沉闷声响,可是他的眼睛看都不看一眼。

汉斯摸着两腮的胡须思忖片刻,才将那双布满老茧的手伸向包裹。

虽然早就有所预料,但当他解开那条细麻绳时还是被震撼到了,一片金灿灿的光芒立刻夺目而出,里面全是崭新的金币,正面印着一条仰天巨龙,反面则是国王肖像,就连昏暗的小屋也被照耀得金闪闪的。

他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圣龙币,就是其中一枚也足够他挥霍好几年的。钱袋捧在手上,沉甸甸的,不知何故,他的心也跟着沉重起来。

“你做了什么生意?能赚这么多?”他有些心虚地问。

“你忘啦,我去银月城就是为了当杀手,你是不知道啊......”接着莱斯特背靠着木桌,开始滔滔不绝地叙说起来,银月城是如何的繁华,就连堆砌城墙的砖块都是用金的、银的做的,还有那里的女人,婀娜身姿,眸子透出一股独有的风情,可是在床上又是另一番模样,而且那里掌权的不是什么贵族大公,而是实力最强的人,当代的银月城城主便是莉莉安娜,一位神秘的女性,据说见过她真面目的整个银月城不超过十个人,当然,她还兼任明月阁阁主,管辖着全大陆三万六千余名杀手。

汉斯对此毫不感兴趣,他只关心这钱从哪来的,该去哪销赃,因为他刚把老婆本给搭了进去,最起码本钱必须要收回来,可是莱斯特并没有察觉到此时他焦急的心情,只是一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因为事关重大,汉斯终归没有狠下心来出口打断,只是从干裂的厚嘴唇中吐出“是是是......后来呢?”这些词汇。

足足半刻钟过去了,莱斯特这才停顿下来,迎着对面那双干巴巴的棕色小眼睛,面目沉静地说:“他们要我去杀雷戈王子。”

手中的钱袋突然从手中滑落,金币如飞散的花瓣般铺满了一地,汉斯没有去捡,而是露出惊惧的眼神,发现以前熟悉的面孔早已变得陌生起来,这句话传入他耳中时竟伴随着一股寒气,让他整个身体一阵颤栗。

“你疯了......你这是去送死!雷戈王子是枫之国最强的骑士,论剑术没有人能胜过他,而且他还位列魔弓铁卫首席......”他几乎咆哮起来,每一句话中除了愤怒外,还透出深深的恐惧。

“我当然知道,他还是万千少女眼中的梦中情人,可是汉斯啊,命运本身就是一场赌局,生,则荣华富贵;死,则一无所有。”他笑了笑,接着说,“还有你以为我那么傻吗?傻到拿着把剑去单挑?实话告诉你,有人为了买雷戈颈上的人头开出了一个天价,响震大陆的四大杀手已经齐聚银月城,况且还有一百名天字号杀手从中协助,而我只是去挂个名,到时候随便出去转一圈便跑回来,就可以得到一笔我们无法想象的巨款,喏,摆在我们眼前的只是一小半的定金!”

“即使杀了他,枫之国也不会善罢甘休,必定会倾一国之力去为王储复仇,甚至会引发战争!”汉斯的眼睛竟湿润了,他自己也没有想到昔日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一心保卫国土的硬汉也会有流泪的一天,那时他如每个纯真少年一般做着一个关于“英雄”的梦。

每个人或许都会在某一时刻自命不凡,认为既然活在这个世上必定肩负某一个重大的使命,直到遇见真正的英雄,真正的肩负使命之人才会恍然大悟,自己不过是滚滚红尘中的匆匆过客,渺小如尘埃。

“他是个好人。”汉斯抹掉眼泪,轻声道。

“难道我们就是天生的坏人吗!就活该被牺牲掉?活该被人一辈子踩在脚下?活该每日活在自卑之中?你难道忘记你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吗?我又是为什么背负莫须有罪名被高塔放逐?”莱斯特猛地脱下身上貂皮绒衣,将它狠狠踩在脚下。

无数的往事陡然齐聚脑海,却只是化作汉斯口中的寥寥数语,“雷戈王子,他和那些人不同,未来会是一个好君王。”

莱斯特将一枚圣龙币那面国王肖像死死按在他的掌心,目光如锐斧般锋利,“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是有人想让雷戈死啊!我和你,不过是个小人物,左右不了他的命运。”

“十日后会有人来通知我们行刺的地点,汉斯,我向你保证,这是我们作为杀手的第一笔生意,同时也是最后一笔。”他补充道。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等来的不是联络人,而是雷戈王子已死的讯息,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那个杀掉雷戈王子的人独自取走了所有的赏金。

总计五十六万七千八百枚圣龙币,相当于枫之国一年一半的税收,震惊整个银月城,而那个人的署名却是“高塔法师——莱斯特·凡伍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