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的钟声从远处的钟楼悠悠地通过迷宫般的巷子传到我的耳朵里。
寒冷。
没有颜色的月光毫不吝啬地洒向石砖铺成的道路上,满月微笑着在天上看着人们无趣的活动,但这时候人们也早已睡熟了。
愤怒。
我的脑袋只有一片空白,更准确地说,是一片血一样的鲜红。我怒目圆睁地盯着眼前的女性,随时准备上前把她撕得粉碎。
女人很年轻,穿着像海军一样地衣服,袖口十分宽大,蕾丝边像雪一样洁白,在月色下却显出阵阵凶狠的气息。她头上的金饰发出炫目的光芒,正如她对准我的火枪枪口。
至于她是谁,我不知道,不想知道,也不将会知道。愤怒的理由找不到,脑袋里只有一个字。
杀。
漆黑的夜里传来了狼吼声,应该是远处山麓的野狼在满月活动吧,但不知为何,这声音感觉近在咫尺。女人似乎被这声音吓得一颤,我抓住这个机会,朝她扑了过去。女人向我连开了两枪,我一个侧身加上健步全部躲过了,我们两人的距离一下子就从刚才还有的四五十码变得能看到对方的眼睛了。女人放下左手的枪,迅速地拔出收于腰际的剑,摆好了防御姿势。
“——————,——————————?”
她在流泪。同时嘴里说出我听不懂的词语。
我将右臂奋力地挥向她的左肩,她很灵巧地一闪,躲过了,但没有攻击我。
“————————?” 她哭得更凶了。
我纵身一跃,绕道她的背后,趁她转身的空挡,攻击了她侧身的皮肤,她的衣服也烂了,鲜血像往外爬似的染红了伤口附近的衣料。
兴奋。
想要红色的东西。
女人像是坚定了决心一样,快速地向我射了一枪,同时用脚蹬地刺向我的左胸。我没办法同时躲过两种攻击,只能躲避要害,让她的剑刺在了肩头。
兴奋。
鲜血的味道。
我的右手顺势一把抓住她刺向我的手臂,女人的眼睛里貌似对我如此的反应速度感到惊讶,透出惊慌的神色。我微微用力,就听见咔吧的脆响。女人的尖叫响彻了整条空旷的街道,她的剑也脱手掉落在地上。
显然胜负已经分明了。
我拉着那条手臂越过肩头把她摔在地上。她挣扎着向前爬去,我一下子压在她身上,将她的身子翻转过来。我看到她的脸,那是一张清秀的脸,但被泪水和血迹弄花了,她紧咬着嘴唇,忍着极大的屈辱和痛苦。不知为何,我突然想吻她。
“————,————。”
女人闭上了眼,呢喃了一句。我把它作为她生前最后的祷告,打算剖开她的喉咙。
一声沉闷的枪响。
一朵血红色美丽的花朵在我心脏的位置,炸开,却没有疼痛。红色把女人整个脸庞都打湿了,我很兴奋,但身体怎么都动不了了。
“再见。”
我终于听懂了女人在说什么。
她从我身下缓慢地挪出来,收起刚刚在左手开过火的枪,跪在我身旁,伏在我身上,像个孩子一样哭着。我很想让她别哭了,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就保持侧着头的姿势躺在地上,意识渐渐离我而去。
在将要闭上眼睛的时候。
恐惧。
我看到的不是人手。
而是毛绒绒的,像野兽一样锋利尖锐的爪子。
“呃呃呃呃呃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可终于是醒了。”
马蒂在床边微笑着看着刚刚醒来的希斯。凯登一边笑,一边喝着井里打上来的水,结果被呛到,咳嗽了老半天。
“你活该。”
“咳……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希斯,你是没看见你自己的动作,要不然真不知道有多好笑。”
“差不多行了。”马蒂把栗色头发青年的嘴堵上。“我在外面烤了鸡,来吃吗?”
希斯听到肉类一下子两眼放光了。
“哪来的鸡?”
“集市上不知道谁家的鸡又跑出来了,被我这个好运儿捡到了。反正是看管不力,谁抓到算谁的。”
马蒂一脸自豪地吹嘘自己是怎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抓到那只乱跑的鸡的,不过希斯没什么兴趣。好几个星期都碰不到荤的嘴巴已经被鼻子牵着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绕过堵在门口的桌子,到烤火的地方去了。当然,在经过凯登的时候,希斯没忘了打他一拳作为早上嘲笑自己的惩罚。
躁动不安,飘忽不定,不知下一秒是生是死——这是东城区贫民窟的居民的真实写照。希斯很高兴能在这样混乱的环境中,交到两位这样的好朋友。叫凯登的那位,其貌不扬,长着一头栗色的漂亮短发,是城区里臭名昭著的扒手,不过他也不偷什么贵重物品,只不过找居民“借”些钱买点酒喝。他也乐于以低廉的价格帮贫民窟的人们朝那些有钱的富商偷些必需品。
而叫马蒂的男人年龄比希斯大一点,算是长辈,而希斯一直把他当哥哥看。马蒂没有沾染上贫民窟居民身上的任何一种恶习,希斯现在啃的这只鸡也不算他偷或者抢来的,毕竟在这个狗屁时代,没人会傻到把别人丢的东西还回去。马蒂干帮别人拉车的工作,相比其他游手好闲的邻居,他算是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他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城区便没有任何可以依赖的亲人,他也住在这间贫民窟里。
至于他自己——希斯,他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来到贫民窟应该是四个月以前的事。他醒来以后,就发现自己在这里,全身疼痛不堪,要说他还记得什么,就只剩自己的名字了。心地善良的马蒂把他背到自己一个人住都有点狭窄的家里,自己睡地板。他还付钱请凯登去偷点伤药——贫民窟是没有专门的药房的——把希斯的伤治的好了八九成。希斯知道了现状以后,也安定了下来,找了一块空地,支了几块铁皮,地上铺了一张草席床,就当是自己家了。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也不错,就在码头帮船只卸运货物。
希斯把骨头喂给跑来的野狗。看着狗狗摇头摆尾的样子,他忍不住又给了一小块肉。剩下的肉他自己还没吃够呢。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在寻找失忆之前的记忆。贫民窟的人没一个认识他,说只发现他满身是伤地躺在地上。每天升起的太阳最先照到贫民窟的地方住着一位老者,名字叫克斯马。他一条腿没了,走路只能靠着一根树枝向前挪动。在他知道希斯的遭遇的时候,开始痛斥教皇的种种行为来。
“教皇?”
“经典的独裁者。”他说这话的时候总是唾沫横飞,像是要把几颗老牙也吐出来。“他们仗着自己有点妖术,组织信徒推翻了之前的政权。我因为说了几句他们的坏话,腿就被打断了。你准是被他们打得失去了记忆,被丢到贫民窟来了。”
后来希斯从人们口中得知,“教皇”不是一个人,是现在统治整个马拉卡城的政权。他们把神圣跟魔法看得极为重要,但是讽刺的是,对暴力他们也不加以制止,导致民不聊生,人心惶惶。于是教皇下令组织了一批便衣军队,就安插在居民中间。谁要是敢有一点造反的行为,下场都不会好过。
但是教皇毕竟是杀了前国王才能够拿到权力,对于原来已有的帮派组织,他还是束手无策。
工人派就是贫民窟里的力量组织。他们不畏教皇的统治,自己有自己的一套做法,甚至经常和教皇反着来。教皇一开始想铲除他们,但是遭到强烈抵抗以后,就任凭他们自生自灭,对整个贫民窟撒手不管了。
冈格尼尔——正如名字所写,这是一支无坚不摧的雇佣兵部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他们只要有钱拿,没有不干的活。教皇出大价钱让他们为自己服务,但是他们不愿意遵守条条框框的规矩。他们依旧每天穿着坚韧的盔甲和锋利的剑在街上寻求雇佣,教皇也不敢轻易碰他们。
冒险家公会是城里最大的组织。它除了欢迎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来寻求招募,旗下还有很多分支,比如机关城,弗雷神符……不过这些太过复杂,希斯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没有再往深处打听。
希斯把还在烧着的火灭了,坐在已经被磨得相当光滑的原石上,看着被曙光照成酒渣色的天空。他回想起刚才的噩梦,不禁感到一阵晕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