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试着去写一篇什么都没有的搞笑文,单纯让一个警察和咒术师去干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插进去很多梗,然后还试着“不写大纲”完全按心情来写——这样写的结果是那篇文章到了四万字时再一次走向了黑暗风。
于是我丢了三万投稿,然后不约而同的,暴毙了,稿子暴毙了。
一年前投稿新人赏的《破坏者分队》,从设想上到实施都让我觉得自己水平下降了不少,只有少部分好点子被遗留下来——然后整本书重写了一遍,暴毙,又重写一遍,再暴毙,这让我不禁思索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直到我反过头来再读了一遍。
确实如他人所说,“创新”的点子并不存在,基本上我只是在拿《破坏者分队》里的一切套如另一群人的身上,然而我还写的很开心,甚至写了三种主角,三个风格,哦,当然,也被毙了三次——依旧不知悔改的继续在写。
后来我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写那种黑暗的东西,不要写任何晦涩的东西,爽文化一点,简单化一点——好,然后《装甲猎手》扑街了,原因是我自己从七万字开始就在疯狂应付字数而忘了本来的目的。
之后还有一篇重拾旧作的《异狩人》与偶然间想到的《万众之敌》,虽然后者我没什么写下去的欲望,然而却意外的被人称赞了,这令我有点惊讶:这就算是创新了吗?不,当然不是,只不过是写了一点没人写的东西,写成了没人写过的风格。
这样看来,所谓“创新”无非也只是个“玩前人玩剩下的东西”并“写成自己风格”的过程而已——毕竟我们不能操纵作者去写自己想看的剧情,所以我们自己开了一本书,写了自己的故事,然而世界观呢?市场上把这类的书称之为“同人”,而“同人”作品是没有什么自主销售与出版权力的,写书赚钱的事暂且不论,顶着“同人”的名号继续创作,那感觉仿佛就像整本书都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其他人一样,令我无法忍受。
但后来,当我观看某些小时候非常感动的“王道”漫画时,我想通了——王道与俗套间不过一线之隔,而这条线就是“看着是否舒服”。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去思考市场,不思考那些诡异的读者究竟喜欢什么文风和剧情,不再想他们喜欢叫什么样的角色“老婆”......那很愚蠢,也很低效。
我只是在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而已,满足与否是我自己的事情。
不过,现代魔法师,华丽咒语,复合物器,妖异,第一人称,心境异常的人们,能把这些都融合进一本书进行创作,我写的非常开心,希望有机会能写下第二部吧,整个故事这才刚刚起步,但愿老天爷不会在我想写第二部时再次对我百般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