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对发夹,本来是可以成为备受万千瞩目,穿梭于镁光灯下的存在,但是直到有一天,我的前主人在遇到雨中独自哭泣的现主人时,我被送出去了。

尽管我内心疯狂地在大喊:“不要!”但是不能发出声音的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主人把我别在现主人的发间,并且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我的现主人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但是性格有些别扭,这个别扭只体现在她对前主人的态度上,对了,忘记介绍了,我的前主人叫周棋洛,是当红的天王巨星,用前几年的流行台词来说就是:亿万少女的梦。

跑题了,我们继续说回现主人的别扭,自从知道上次在雨中安慰她的人是周棋洛之后,现主人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周棋洛头号粉丝,衣柜里、床底下、书桌的抽屉里,但凡是她卧室里看不见的地方,全部塞满了周棋洛的各种周边:杂志、CD、海报、应援毛巾……

你问我为什么都藏起来?

因为别扭啊,喜欢的不得了,每天视奸人家的微博,但是从来不评论不转发的那种别扭。

但是你问我为什么别扭?

那你可能要问她自己了。就说上次同学聚会,我只能感慨不愧都是现主人的朋友,清一色的周棋洛粉丝,一个同学聚会,硬生生开成了周棋洛粉丝聚会。开到一半的时候,除了现主人,所有人的手机都响起了闹铃,原来是提醒她们10分钟后周棋洛的新专辑要发布。

现主人在大家聚精会神盯着手机屏幕的时候,不动声色地起身走到卫生间,锁上门,掏出手机一口气买了20张新专辑,然后又不动声色地回到了座位上。

但是要说完全没人知道她喜欢周棋洛倒不至于,现主人有一个非常要好的网友,是在周棋洛的微博评论里认识的,两个人一见如故经常在私信里聊天,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现主人说,对面听,偶尔会告诉她一些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周棋洛一手情报。

直到有天,我出于好奇瞄了一眼她的电脑屏幕,等等!我看到了什么!Key?!

要不是因为不能说话,我真想提醒现主人,我的小祖宗,你对面就是你朝思暮想的周棋洛本洛啊!

跟随现主人的时间久了,我慢慢地悟出来些道理,现主人的这个行为放在人类的社会可能有个名字很合适——傲娇。

私下无人的时候,把脸埋在枕头里大喊:周棋洛,我好喜欢你!

去看演唱会的时候,墨镜口罩全副武装,生怕周棋洛记住自己的样子。

人类的这种感情太过于复杂,看了这么久我也依旧没能理解,因为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一定要告诉对方,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对方是不是也在忐忑不安,觉得没人会喜欢自己呢?

这种心情就像最初我被放在展示柜里的时候,一双双目光从我的身上划过,但是始终没有人买下我,直到有天我从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艳,他拿起我对着身边的男人说,“远哥你看,这对发夹是不是很好看。”那一刻我才发自内心的觉得,原来还是有人喜欢我的。

所以,我想,那个有着金色头发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男人,也一定会因为现主人喜欢他而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