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人。

样子有些不清楚了,只记得是个女人。

她脸上有和善的笑容,看见我独自在街上游荡就以美味的食物为由,让我跟她走。

当时我很饿,因为最近这座城市的警察们似乎都很勤快,我几乎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只能从垃圾桶里找吃的,或在路边乞讨。所以我答应了。她领着我穿过大街小巷,来到处于地下的一家看起来有些旧的酒吧,里面没有客人。

“人带来了。给我报酬。”

她从酒保那里拿了钱,便再也不管我,一个人向出口走去。就算只有十岁,但这帮人未免太低估一个孩子的常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被卖了。

“吃的呢?”

我冲她的背影问道。

她回头向我一笑,并用抹了黑色指甲油的手指冲我身后一指,妩媚撩人的声音滑过耳边,很轻柔,“不就在这吗?”

酒保嗤笑一声。

“没错,小子。你看起来的确很美味。——好了,你赶紧走吧,我要吃晚饭。已经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小的孩子的血了啊~哈哈。”

酒保看到女人转身离去,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我身边,仔细地抚摸着我的脖颈,嘟囔了两声“不错”。

接下来,我听到了惨叫声。

如果那个女人再回头来看一眼的话,也许就会看到从我身上延伸出去的巨犬,吞噬了这个酒保的场面。

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在后面的几年内也常想起她。她似乎知道我处于饥饿的状态,因此带我找到了食物。从心理上说,我对她是抱有感激的。

……

…………

………………

“呼……哇~~!”

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学会了走路和用勺子。现在,正抓着勺子舀起碗里的粥,一口一口往嘴里送。只是吃相有点难看,脸上粘了不少米粒。我用纸帮她擦干净,接着又用纸给她在衣领处围了个餐巾。明明是刚给她穿的衣服,很快就脏了。

做完这些,我端起自己的粥,喝了起来。

“唔唔唔。”

她看到我夹起盘子里的菜后,也用手里勺子探向那里。可是由于抓勺子的手势不正确,整个过程非常艰难,只要一舀起来就会洒掉。她尝试了三个回合,一无所获。

在我认为她要放弃的时候,一种白色的软物质从她手上扬起,并蠕动,逐渐的,形成了一颗狗头的样子。

狗的样子我很熟悉。

有六只眼睛,红色的。除了浑身是白色的之外,无论是形态还是相貌都与我知道的那条狗一样。

狗头顺延出去,张开嘴,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盘里的菜。没过多久,那个盘子就被舔得干干净净。

她依然咿咿呜呜的,似乎吃饱了,显得很高兴。

“…………”

我把盛满粥的碗,放到桌上。

现在看来,这个孩子无论怎样都不能送进警局了。

……

…………

………………

从各种方面来说,坐在六之卯千寻眼前的少女都是无可挑剔的。

论外貌,她在步青学园的“女神排行榜”与“最想交的女朋友”两个榜单中的排名是双双第一;如果说成绩的话,她在步青学园连续三年蝉联第一,最少也要甩第二名10分以上;要说单体战斗力的话,也许她并不算最强,但她是天生的战略家,她可以掌控好每一场战斗的每一个细节与变化,那双锐利得宛如鹰眼般的金色双瞳能够看透所有敌人。

除此之外,这个少女还是千寻从小就认识的朋友,她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呐呐,小剑离,我们接下来的任务是什么?”

此刻,她们两个人正在一家咖啡厅内,悠闲地享受着下午茶的时光。在这家店的各个角落里,站着许多身穿黑西装,身材强壮,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保镖的家伙。那个老板则是笑容满面的坐在吧台后数着钱,显得极为高兴。

千寻对面的少女端起桌上的杯子,小抿一口,又从身边的包中取出一沓文件,放到千寻的面前。

“唔……”她拿起文件,开始一页一页地翻看,“……无凉。目前于池木市第一高中就读。能力……是能召唤外表似狗的魔物,破坏性较强,会吞噬人类以及其他生物。判断本人为鬼种。目前已知的杀人数,四十七。危险度……危险。不建议收容。”

“所以,小剑离?”

对面的少女将杯子放到面前的桌上。

“让他,来步青。”

声音优雅淡漠,犹如高贵的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