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过后,常乐没有死成,反倒成了飞雁湖的幸运儿。他得到了某种能力,让他能像鱼那般游走在水里,只因在水中意外吞了那只白色萤火虫。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确信自己的身体素质出现了某种变化,就像是被一只受过放射性感染的蜘蛛咬了一口的彼得·帕克。

他得到了一些普通萤火虫固有的能力,身体里出现了流动光焰——白色火苗流淌在血液里,透过皮肤可以看到明亮的白,仿佛汞珠正在欢快地奔跑。

然而他没有长出翅膀,或者是还没有发现能够触动这能力的开关。

不过他长出了尖牙,就像是眼镜王蛇的毒牙,但那里面藏着足以麻醉任何生物的毒液。当毒液被他的唾液浸泡后,便会化为剧毒,具有极强的溶解性。

就像是萤火虫的狩猎,在捕食过程中,萤火虫先爬到猎物上,以3副对足将其紧紧抓住,用它针状上颚注入麻醉液,直至猎物失去知觉,再分泌消化液将其分解成流状的肉靡,吸入肚中。

起初,常乐被吓坏了,以为自己变成了僵尸,甚至还特地看了一些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僵尸片。

但最后,他发现自己好像只是长了毒牙,并没有出现僵尸应该出现的异状。

“可恶!竟然让电影给摆了一道,吓死老子了…”常乐确信自己并没有变成僵尸,松了口气。然而也没有因此而感到安心,因为毒牙确实存在,他甚至担心夜晚睡觉时,很可能会被自己的口水给融化成肉泥,结果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

当然,常乐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那毒对他并没有任何作用,他想多了。

但他会多想也很正常。毕竟发生在身上的那些怪事,早就刷新了他的世界观。而这在他的认知里,完全找不到答案,甚至连一个像样的解释都凑不出来。

接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常乐一直在摸索自身状况。虽然他不信僵尸了,却又怀疑自己变成了吸血鬼。甚至还尝试着白天睡棺材,晚上喝鲜血——虽然只是鸡血。

就这样过了一阵子。虽然刚开始还不太适应,尤其是血腥味让他感到恶心,可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克服身体所出现的问题,可以依靠强大的精神力,但如果精神受到了重创,又该怎么办呢?

当常乐不敢再步入社会时,渐渐无法与人沟通,久而久之,孤独寂寞就会占据心理高地,抑郁在所难免。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敢偷偷摸摸地出现在深夜娱乐场所,而往往就是到酒吧买醉。

不过,因为他长得很像某位陈姓明星,总会被不少女孩搭讪。为了避免被发现,他只好躲到了角落去,自斟自饮…

也许是身体的素质提高了,常乐的酒量也变好了,以前一杯倒的他,现在竟然千杯不醉。往往喝了很多高浓度烈酒,才会稍微有点醉意。

或许是他买醉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地方,酒吧的角落也不再安静了。

渐渐的,有人开始冲着他所在的角落而去。

由于角落不怎么起眼,而他这么一个相当帅气的怪人又总会在深夜出现,难免会让人怀疑他这是遭受了什么重大打击,一些异性便开始对他产生兴趣,而有些开放大胆的“夜店女王”,甚至看到他还会荷尔蒙飙升,往往想将他强行推倒。

常乐是个极其自律的人,以前不爱泡酒吧,现在则是被逼无奈。本以为这个热闹的地方可以让他沾染一些人气,可是他这帅气的外表却让他惹上了很多麻烦。

甚至他在洗漱照镜子时,还会觉得自己变得更帅了,不知是不是身体异变的原因。

这本来是应该值得庆贺的事——不必整容就已经自带帅气光环,可到了常乐这里却是个大麻烦。

尤其是酒吧的异性太豪放,把他逼到角落还不算完,最后硬是把他给吓走了。

“酒吧这种地方太可怕了,果然不适合我…”常乐本来是想要借助酒吧的人多来遮掩内心的孤寂,可是最后却让艳遇缠身,搞得他愈发郁闷。

夕城是名副其实的不夜城,大街小巷的夜市热闹堪比白日里的夕都中心街。被逼出了酒吧,常乐又找到了新的地方。比如坐在广场上的花坛边看大妈跳广场舞,或是坐到小贩的摊前烧烤啤酒走起,又或者干脆到网吧里通宵游戏,实在无聊便索性弄个吸血鬼的装束去蹦迪…

一年之后,他的生物钟完全颠倒了,夜生活过得还算有滋有味。

直到有一天,他行走在午夜的街头,看到了可怕的一幕,一切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