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刚完事的夜笙歌,面无表情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爽吗?

自然爽,可身为封特市其中一个富豪老闆儿子的他,早已不知道像这样夜夜笙歌了多少回。

校内,有女同学、学姊、女老师......

校外,有酒店小姐、欲求不满的少妇、缺钱急用的女大生......

这些人当中,大多数都是求他的钱,以及他那阳光帅气的外貌、精壮厚实的身体。

也有人,是真心的想跟他交往,并且将身体献给了他。

夜笙歌这人,其实人真的不错,就是渣了点。

能跟他当朋友,别人会说你上辈子肯定造过七级浮屠,因为他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典型例子,十分的重义气。

可跟他当男女朋友,别人会说,跟他交往还不如下十八层地狱。

为什么这么说呢?

除了和他老爸给他的阴影有关以外(稍后会提),还有就是他那来者不拒的性格。

妳缺钱?

OK,我给妳钱,而且不用还。妳不还钱会愧疚?那就跟我做吧,这样就两清了。

妳没玩过小鲜肉?

行,我让妳玩,妳让我爽,这样就两清了。

妳想跟我谈恋爱?

没问题,我当妳男朋友。当然,妳也要有做我女朋友该有的觉悟。

曾在暗杀营待了十年的夜笙歌,对男女之情没什么想法和体悟,于是用对待朋友的方法去对待异性。

嗯,妳对我有需求?

哦好,那我也提出我的需求,这样两人就算公平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夜笙歌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年的高中生活。

可就在刚刚,夜笙歌突然顿悟了,他不想要让这样的生活延续到不久之后的大学生活,他想要改变。

想清楚后,他用着有些歉意的语气,对身旁正一脸幸福的躺在被窝裡的女人说:“宜欣学姊,明天早上妳就回家吧,之后也不用过来了,抱歉。”

宜欣听到后先是一脸错愕,接着咬着唇,很是羞愤的说:“夜笙歌,我自问这两个月以来,作为你的女朋友,安分守己、乖巧懂事,为何还是要赶我走?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

若是以往,夜笙歌肯定一句话都不会说,冷着一张脸的,直接叫人把她赶走。

不过现在的夜笙歌,今非昔比,耐心的解释:“ 宜欣学姊,妳并没有错,可我也没有欠妳。相反,我还给妳不少钱、送妳不少东西。而现在,我想要改变,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你......好,我走,我现在就走!” 宜欣说了个〝你〞之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气之下,直接下了床,开始穿起她的衣物。

“渣男。”宜欣临走之前,对依旧坐在床上的夜笙歌骂了一句,才愤而离去。

“......抱歉。”过了许久后,夜笙歌看着宜欣离去的方向,小声的说了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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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笙歌,有着和其他孩子不同的童年生活。

五岁的时候,他父亲夜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将他送到他国的暗杀营训练。

他的母亲知道之后,一气之下,直接收拾行李离家出走,至今十多年了还未回家,音信全无。

十五岁时,终于能够回到家乡【罗克市】的夜笙歌,很是兴奋的冲了回家,想看看那多年不见的父母。

可他失望的发现,母亲宋雁慧居然已经离家出走,且多年未归了。

虽然夜笙歌并没有因此而恨他的父亲,甚至他在回乡的途中,还在心裡头感谢过他的父亲,让他在暗杀营中经历了一次的蜕变。

但因为母亲在他心中,实在是佔据了太大、太大的空间,直接辗爆其他人(包含父亲)所站的空间。

也是因为思念母亲的关係,才让他熬过暗杀营,那一次又一次惨无人道的训练。

所以他时常会怪罪他父亲,觉得肯定是他床上功夫太差,才把母亲给赶跑。

也因此,夜江管不动他的儿子。

套夜笙歌所说:“你连你老婆都管不住了,还有脸管你儿子?!”

所以夜笙歌的高中生活充满了灯红酒绿,极其的放纵自己。

也因为他的个性,和男人的本性,让他在校内和学校周边有了不小的名气。

“校内轻鬆百人斩,校外横扫千姑娘。问君何人也?夜笙歌是也!”这是同校看不惯的学生,给夜笙歌创的句子。

当然,喜欢他的人更多,因为他为人大方,又很有义气,结交了各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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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早,夜笙歌感觉到太阳那刺眼的光线后,快速的坐了起来。

他先做了两百下的标准俯卧撑,又做了各一百下的单手俯卧撑,最后再做了各五十下的倒立单手俯卧撑。

简单的休息了一下后,夜笙歌来到家裡的后院,开始绕着宅子跑,正向跑了十公里、倒退着跑了五公里后,再倒立着走完一公里后,才回到宅子裡清洗身体。

这三年来,他每天早上都会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这个习惯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身上。

他也曾经想改掉这个习惯,可没过三天就放弃了。

因为实在是太痒了!

要是他早上没做这些基本训练,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浑身不对劲,而且这痛苦的感觉,简直比三天没有女人陪还要难受一百倍!

所以他认了,日復一日的重复这个起床后的步骤。

洗完身,让身体彻底舒服后,走出浴室的夜笙歌看了看手錶。

“早上六点半......老爸应该才正要吃早餐,还没出门上班。”

心裡想着昨天所说的改变,而显得有些兴奋的夜笙歌,快速的来到了客厅。

“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进到餐厅后,一名年约五十五、身穿厨师围裙的妇人,面露和蔼的笑容,向夜笙歌微微鞠躬的说。

“谢谢吴婶,吴婶做的食物我最爱吃了!”夜笙歌同样笑笑地说,这吴婶就像是他的第二个母亲般,对他很是照护。

尤其是当夜笙歌带女人回家的时候,没少帮着他瞒着自家老爷......

“老爸!”来到餐桌并坐下的夜笙歌,边拿起刀叉享用培根炒蛋,边叫着坐在他对面的夜江。

“不孝子,干啥?”夜江继续看着他的报纸,头也不抬的说。

“爸,我好歹也是您的宝贝儿子,就不能换个叫法?”夜笙歌听到后,觉得委屈的说。

“行。小畜牲,找老子有事?”

“......爸,你还是换回刚刚的称呼好了,不孝子这三个字,其实听起来也挺顺耳的。”夜笙歌只能退而求其次的说。

“哦好。不孝畜牲,不是老子要说你,有屎快拉、有屁快放!”

“......”夜笙歌彻底无言。

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一步错,步步错。

“好啦,开玩笑地。说吧,到底有什么事?”终于,夜江阖上了报纸,看了他儿子一眼后,才拿起桌上那精緻不斐的玻璃杯,喝了一口咖啡。

“爸,我要改姓名。”

“噗!”夜江一听到〝改姓名〞这三个字,还没喝下去的咖啡直接喷了出来。

夜江也不急着擦,直接指着他儿子骂:“臭小子,老子都还没把你赶出家门,你就先急着自立门户了!”

“不是啦老爸,你听我说。”夜笙歌知道他爸误会后,赶紧澄清。

“我昨天想了很多,觉得高中这三年的我,实在是太糟糕、太差劲、太失败了。”

“还有太渣了。”夜江突然补了一句。

“哦对,还有太渣了,只能说遗传的好。”

“关老子屁事!”夜江一听这话就不乐了,玻璃杯往桌上重重的一摆,眼睛瞪着大大的看他儿子。

“我的错、我的错,都是不孝畜牲的错......”夜笙歌赶紧接连道歉。

“哼,知道就好。”夜江哼了一声后,这才满意地继续喝咖啡。

殊不知,夜笙歌此时心想:老爸,如果我是小畜牲,你不就是大畜牲了嘛......

不过这种话,他自然事不会说出口。

“接着说啊。”夜江看他儿子突然不说话,就催了一句。

老实说,他也很好奇他儿子昨天想了什么。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叫宜欣的女表走出自家宅子时,那简直是一个痛快。

话说,之前欣宜第一次来家裡时,吴婶还跟夜江说,那个宜欣是她的姪女。

而夜江听到的第一个反应是:吴婶已经有八百六十四个姪女,看来又要再加一了。

“哦哦。”听到老爸这一声,夜笙歌这才回神。

“于是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夜笙歌好歹也是【华夏】的有为青年,应该要志在鸿鹄、奋发向上,而不是止步于【罗克市】这种二线城市。”

“说得实在是太好、太精采了。”夜江听完后,假装拍手叫好,道:“ 你老子真烂,只能在这二线的小城市当个没用的富豪。”

“......老爸,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夜笙歌无奈的表示。

“所以你说了这么多,老子还是不懂这跟改姓名有啥屁点关係。”

“我即将要进入大学了,虽然在别的城市,但现在科技发达、资讯传播快速,我怕......”

“怕你那四句真言传到大学,被同学听到?”

“对,所以我想稍微改个名字。哦,如果能改姓的话,也不......”

〝砰〞!

“你特么给老子改姓试看看!”

“开玩笑、开玩笑的啦!别较真啊老爸!!”一看到老爸又火了,夜笙歌赶紧安抚他。

于是在升大学的这个暑假,夜笙歌改了个名字。

叫夜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