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军事强盛,经济发达,旁边的邻国只能仰仗其鼻息,从来不敢侵犯。按理来说,国家强盛对人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国内应该歌舞升平,安居乐业才是。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整个国家乌烟瘴气,鸡犬不宁。
这个国家的国王是一个非常强势的君主,行事干脆果断,刚一继位就肃清了所有政敌,在位期间凡是敢与他作对的人也被他杀得一个不留。最关键的是,国王喜怒无常,常常会出台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政策。而就在前不久,国王忽然下令进行改革,根据公民体重的多少来缴税,体重越轻税负越重,身材越胖税负越轻。如果体重达到了两百斤,甚至可以直接变成贵族。
这样一来,整个王国就彻底变成了以胖子为尊的地方,瘦子在王国中地位低下,受尽了排挤。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国王禁止民间食用瘦肉,所有需要用到肉的食品都必须使用肥肉。于是乎,市场上被丢弃的瘦肉堆积如山,卖猪肉的屠户为了生存也只能把肥肉卖到天价。政策一出,民众叫苦不迭,但因为国王的强势也是敢怒不敢言。
在王国的北部,一处茂密的丛林中,荆棘遍布,杂草丛生,不见天日。这个本不应该有人出现的地方,却出现了三个勇士。他们身穿残破的武士服,身上已是血迹斑斑,看来是在这丛林中吃了不少苦头。
“你们还能坚持住吗?”为首的勇士向身后两个同伴问道。他的名字叫肖振华,皮肤黝黑,身材健壮,可此时也已经是疲累不堪了。
“不能放弃啊,我们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回答他的人叫梁永铨,可以看出来他的身材较为瘦弱,但眼中却发出了无比坚定的光芒。
“是啊,虽然那只是一个传说,但除此之外我们也没别的办法了。”接话的第三名勇士叫郑皓丰,和其他两个勇士比起来他的身材更加丰满,但似乎比较怕冷,身上穿了厚厚的几层衣服。
在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在遥远森林的中心地带,有一把盘古开天地时留下的神剑,只要能拔出这把剑的人,就可以君临天下,盖世无双,颠覆整个世界。但传说毕竟是传说,毕竟没有人真的见到过神剑,更没有人能拔出神剑君临天下。但为了对抗国王的暴政,三位勇士别无他法,只能朝着最艰险的路途出发。
他们已经在森林中风餐露宿半个月了,每天都与野兽进行着生死搏斗,但就是看不到半点希望。考虑到大家都体力不支了,三人便就地靠着一颗大树休息了起来。
“说起来,你们都是因为什么原因才选择造反啊?”肖振华向其他两人问道。确实,虽然国王残酷暴虐,但大多数人都是选择忍气吞声,能出来造反估计是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吧。
梁永铨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说:“九成的所得税税率,你受得了啊!”
九成的税率,任谁也无法正常生活下去,可就因为自己是瘦子而已。实在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那丰哥你呢?看你这体型应该也交不了多少税吧。”
“还不是因为那个昏君不准别人吃瘦肉!我上次去店里点了个猪肉堡,里面全是死肥肉,吃了一口都快吐了。”郑皓丰这样说道。被逼反的理由居然是吃不到瘦肉,也算是地道的吃货了。
“你还没说你自己呢。”郑皓丰反问道。梁永铨也饶有兴趣地看向肖振华,想听听他又是因为什么理由而造反的。
“我其实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说着,肖振华眼角开始泛酸,“国王改革后,我老婆突然变成了贵族,我一开始也很高兴,可后来她就变了。”
“你老婆?”
“贵族?”
两人寒毛树立了一下。貌似确实有规定,体重两百斤以上可以直接成为贵族,看来肖振华这人果然不简单。
“是啊。”肖振华答道。“她变成贵族以后,就处处看不起我,还找了几个比我更健壮的男人。于是我就离家出走了,决定要闯出一番事业,亮瞎她的狗眼!”
郑皓丰和梁永铨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祝贺还是该安慰,只好紧紧握住肖振华的手表示支持,然后三人陷入了沉寂之中。
王宫内
国王李永昊眯着眼睛躺在柔软的靠椅上,手中拿着一块西瓜,正享受着几个美丽女佣(当然也是胖子)的按摩,神情怡然自得。他看起来很年轻,胖嘟嘟的样子非常可爱,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实在难以想象他和那个下了无厘头命令的残酷暴君会是同一个人。
这时,从殿门外走进来一个太监,正是李永昊的贴身太监小林子。他行色匆匆走到台前,动作流利地跪了下来。
“陛下,小的有一事禀报。”
“说。”
“按您的吩咐,我安排人对城内所有的瘦子都进行了监视,防止他们惹出乱子,可最近却发现了一桩蹊跷事。”小林子继续说道,“有三个瘦子带着全部家当出了城,没有走官道,反而绕道往北边森林去了。我一开始没有在意,现在一想,他们会不会是去找,去找那个东西了?”
“哦?”李永昊终于有了兴趣起了身。“你想说他们是去找那把所谓的神剑了?”
“陛下英明!”
“呵呵呵,三个瘦子而已,能翻起什么风浪?别说那只是虚无缥缈的传说,就算真的有这么一把剑摆在他们面前,估计比他们加起来还重吧哈哈哈!”
李永昊摇了摇头嘲笑着,看起来对这件事不以为意。
“不过,还是谨慎一些为好。侍卫统领现在在哪?”
“陛下,您忘了吗?他被您送到怡红院已经三个月了。”
“哦,有点印象。那他现在肯认错了吗?”
“回陛下,侍卫统领说他还是喜欢男人,对女人没兴趣。在怡红院三个月,不但没和任何姑娘生情,还把龟公泡到手了。他还说,还说——”
“还说什么?”李永昊问道。
“他还说想早日复职,继续服侍陛下。”
“死变态啊!”李永昊听得寒毛直立,顺手把西瓜皮砸了出去,恰好砸到了小林子脸上。“算了,正事要紧,还是把他带过来吧。”
半个时辰后,侍卫统领被带到了国王面前。见到国王,侍卫统领立即湿润了眼眶,赶紧撩袍下跪。
“臣朱军见过陛下,三月未见,臣对陛下实在思念,看见陛下日渐消瘦的脸,臣实在心如刀绞。臣知道陛下让臣去怡红院是为了检验臣的真心,不过请陛下放心,臣一个姑娘都没有碰过,心中只有陛下一人……”
“闭嘴!”
李永昊实在忍无可忍了,很想将他拖出去斩了,但毕竟正事要紧,只能将怒火强行压下。
硬着头皮,李永昊将事情经过对朱军讲了一遍,但讲着讲着发现不太对劲。每次一对视,朱统领都在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有没有把话听进去,搞得李永昊心里发毛。于是他干脆歪着头,不敢去看朱军的眼睛。
平时都是其他人对自己心存畏惧,不敢直视的,今天反倒是怕了自己手下的人,李永昊越想越气,怒从心来。
“你给老子盯紧了,要是让什么蛇虫蚁蝎从外面溜进来,我砍了你的狗头!”
“臣一定不会辜负陛下所托,保证把陛下保护得好好的,绝不让陛下的身体受到一丝丝……”
“滚!”李永昊终于忍不住掀了桌子。
森林中
三位勇士为了找到神剑,又继续行动了起来。肖振华和梁永铨的衣服已经被荆棘刮得破烂不堪了,而郑皓丰虽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但好在穿的多,所以开路的重任也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的肩上。
“咔——咔——咔”
郑皓丰用力挥舞着斧子挥砍挡在前面的树枝,但树枝的韧性实在太好,而斧子又早已经卷了刃,怎么砍也砍不断。他心一横,再一次猛地挥动斧子,这一次树枝被他砍得老远,但依旧没有断,还调皮地在空中画了个圈后又弹了回来,正好打在了郑皓丰的额头上。
“啊!卧槽!”
郑皓丰疼得嗷嗷叫,连忙丢下斧头捂着额头,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今天真他娘倒霉,上午刚踩到屎,下午就有血光之灾了。”
“丰哥,你动作小点,这地方有很多野蛇的,你也不怕把它们惊出来。”肖振华皱眉提醒道,但看着郑皓丰痛苦的样子也不忍心继续责备。
“行行,我下次小心点就是。”郑皓丰一边用手揉着额头,一边弯腰去捡斧子。“你要知道蛇也是怕人的,就我这一身正气,有哪条蛇不开眼敢——啊!!!!”
话还没说完呢,郑皓丰就跟疯了一样大叫着跑了,连斧子也没捡着,看得另外两人莫名其妙。
不过马上他们就知道原因了。只见前面五米处的草丛中,一条手臂粗的大青蛇正吐着信子,慢慢游过来。它眼冒绿光,发出嘶嘶的声响,宛如来自地狱的幽灵。
“真是乌鸦嘴啊!”
终于反应过来的二人没时间去怪郑皓丰不讲义气,也是拔腿就跑。毕竟这么粗的蛇他们也是头一次见,魂魄都快吓飞了,更别说去跟它战斗了。
跑了几分钟后,估摸着那条蛇不会追过来了,两人终于停止了步伐,开始喘着气休息。虽然停下来了,但两人的小腿此时都抖动个不停,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跑步累的。
“话说,丰哥去哪了,这溜得也太快了吧!”
清醒过来后,两人终于意识到同伴走丢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去找他。这片森林实在太广阔了,要是朝着不同方向跑的话,估计永远也找不到他了。
“老肖!永铨!我……了!你们在哪?”
远处突然传来疑似郑皓丰的呼喊,声音模糊不清,但能听出其中的急切之情。
“不好,丰哥肯定遇到危险了!”
对视了一眼后,肖振华抄起一根树枝,梁永铨捡了一块石头,然后寻着声音的方向快速找了过去。
“诶?丰哥人呢?声音好像是从这边传来的吧。”
两人朝着声音的方向找了一阵子后,依然没有看到郑皓丰的身影,心中生起了疑惑。
“莫非是被狼吃了?但也没看到血迹呀。”梁永铨担心地说道。
“也有可能是被老虎咬死后叼走了。”肖振华略沉思后,又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之前听到郑皓丰的呼喊,确实像是遇到了麻烦,但现在人影子都没见到,也难怪他们会这样想。
“那,那可怎么办呀?”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神剑找不到就找不到了,可同伴怎么能放下不管?如果真的被老虎叼走了,我们就虎口夺食!”肖振华坚毅地说道。
这才是真正的勇士精神呀!此刻,他身上好像发出了一道道正义的光芒,黝黑的身体也变得圣洁了起来,把旁边的梁永铨都看呆了。
肖振华心中暗暗发誓:丰哥,你等着!我一定要利用平生所学的所有侦探知识,把你找出来,然后带回故乡埋葬的!
抹干眼泪后,肖振华蹲下身子,对着地面仔细观察了起来,看起来有模有样,像是在寻找什么线索似的。
“永铨,你快来看这里!”肖振华好像发现了什么,突然喊叫了起来。
“怎么了?”
“你看这一片树叶,它靠尖端这一半是贴紧地面的,而且有因挤压而破损的痕迹。而靠根部那一半却完好无损。”
“那又怎么样?”
“说明肯定是有人踩踏过啊!说不准丰哥就是在这附近遇害的。”
“那也有可能是被果子砸的或者是野兽踩的呀!”
“不不不!”肖振华摇了摇头,“旁边还有类似的树叶,果子不可能砸出这种效果。至于野兽的话,没有脚这么大的。”
“但我们还是找不出丰哥在哪啊,这种地方又看不出脚印的。”
梁永铨又发出了质疑。他说的不是没有道理,这里的地面基本是被杂草覆盖,人踩在上面根本不会留下脚印,想继续找到郑皓丰的行踪也十分困难。
“还是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
“你再看这里。”肖振华微微一笑,把手指向地面,“森林里的草以牛筋草为主,这一片区域里几乎全是这种草。牛筋草属于单子叶禾本科植物,生命力旺盛,而且极为繁茂,所以踩下去几乎看不到痕迹。”
“你别卖关子了,快说重点。”梁永铨催促道,不想听他继续卖弄学识。
“但是牛筋草有一个特点,就是茎部较弱,很容易折断。而且现在是秋天,气候干燥,草茎更加没有韧性。”说着,肖振华将一束牛筋草拨开。“就像这一株草,外表看起来完好,但里面有好几根都已经断了。”
“而且你看这断裂部分,里面的纤维被分得很开,而且很乱。”肖振华接着说道,“这绝对不是自然断裂所致,一定是被踩踏蹂躏造成的。”
“你的意思是根据草的断裂程度去找郑皓丰的踪迹,但这未免也太慢了吧,难道每一株草都要翻开看一看不成?”梁永铨又在一旁泼了冷水,但说的确实是实话。
肖振华没有答话,而是顿住了身子,闭上了眼睛,似乎在感受着什么。很快,他又突然睁开了眼睛,嘴角神秘一笑。
“永铨,你凑过来闻一下。”肖振华对梁永铨招了招手,让他去闻刚才观察的那一株牛筋草。
梁永铨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半信半疑地凑过去闻了一闻。可这一闻,他的脸色马上就变了,继而赶紧用手捂住了鼻子。
“呕,好臭啊!”
“臭就对了!”肖振华微微一笑,“还记得丰哥上午踩的牛粪吗?果然是踩得好踩得妙!牛粪中粗纤维含量高,不易去除,所以丰哥鞋子上一直都有残留。而相比其他动物粪便,牛粪臭味更重,且味道鲜明,容易区分。再加上这一个线索,我们找起来就方便多了。”
“想不到你对屎也有研究。”梁永铨捏着鼻子吐槽,“那既然这样,虽然恶心了一点,我们还是赶快寻着屎味找吧,不然等下气味就消了。”
肖振华表示同意后,两位勇士就寻着牛粪的味道一路找了起来,沿途的每一株草都要翻开确认是否有断裂,然后仔细地辨别味道,生怕错过了一点点线索。
虽说线索已经足够明确了,但工作量实在太大,不仅仅是体力的考验,还需要无比细致的观察力和能强忍住异味的极大毅力。没一会儿,两人就汗流浃背,头晕目眩了,但依然没有停下寻找的脚步。
“我说,你们俩在干嘛呢?怎么现在才来?”
半空中突然传来的声音把正在努力寻找线索的两人吓了一激灵,抬起头一看,竟然是已经“葬身虎口”的郑皓丰坐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正微笑着朝他们招手。
“卧槽!丰哥你没死啊?”
肖振华惊叫着从地上弹了起来,梁永铨也起了身,脸上满是惊愕。
“哈?你才死了呢。”说着,郑皓丰从树上缓缓爬了下来。“话说,你们俩刚才在干嘛呢?跟狗吃屎似的,我在树上看得都快笑疯了,也没敢出声打扰你们。”
听到这里,肖振华二人的表情略为尴尬,心情无比复杂,握紧的拳头在微微颤抖,好像在压抑着什么。
“你们猜我在树上看见了什么?”郑皓丰神秘一笑,“嘿嘿,容我先卖个关子。你们先告诉我刚才趴在地上干嘛,我就说……诶?你们怎么了?脸色怪怪的。 ”
肖振华与梁永铨对视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然后朝着郑皓丰慢慢走了过去。
“哈哈,你们怎么了?莫非被毒蛇吓傻了?”
说着,郑皓丰突然冷汗直冒,背心发凉,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啊!!你们干嘛?别动手啊,有话好说,你们吃屎的事我绝对不说出去!啊——别,别打脸啊!我错了我错了,你们别打了……”
……
心情极为不爽的肖振华二人狠狠揍了郑皓丰一顿,总算出了心中一口恶气。郑皓丰虽然无辜,但也理亏,便只能白挨一顿毒打了。
“现在你们打也打了,气也出了,还是说正事吧。”郑皓丰捂着伤口,蹲在树下说道。他身上一块青一块紫,额头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看起来颇为可怜。
“切,你能有个屁的正事!”梁永铨看起来余气未消,对郑皓丰的态度不怎么好。
“ε=(´ο`*)))唉,算了,你们跟我来就知道了。”
郑皓丰叹了一口气,扶着树慢慢站了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向前走了起来。其他二人见状,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装了什么药,但还是跟了上去。
走过几十米,再穿过一片灌木丛后,前面突然没有树了,变得一片开阔。阳光照耀下来,让在森林中生活了十几天的三人极不适应,但又十分欢喜,有一种从山洞中走出来的豁然开朗之感。
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一片平原,而是一个半径约一百米的巨大凹地。最重要的是,在凹地中间,有一件长长的物品插在地上,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看到眼前的一幕,三人都难掩激动之情。肖振华紧紧抱住了郑皓丰的胳膊,忘记了他现在还是个伤员。而郑皓丰此时也忘记了疼痛,死死地盯住凹地中间的物品,心中砰砰直跳。
“丰哥,你终于干了一件正事了。”梁永铨咽了咽口水,声音颤抖地说道。
“其实我刚才只是看到了平地而已,不知道里面还有宝贝啊。”
“别说那么多了,赶紧去看看吧!”
虽说前面是一片空旷,但三人还是怕会出现什么危险,不敢直接跑过去,而是背靠着背向中间慢慢靠近。
一路挪到了中心位置后,并没有出现什么奇怪的危险,那一件闪光的物体也变得清晰可见。
“这就是盘古开天留下的神剑吗?”
“卧槽!”
“牛逼!”
眼前的物品果然是一把深深插入地面的长剑,露出的剑身如玛瑙般璀璨透明,颜色是极具少女心的粉红色,看起来极为可爱。但最让三人震惊的是,这把剑的巨大程度超乎了想象。虽然只露出了剑柄和少部分剑身,但已经达到了齐腰的高度,要是全部拔出来估计有两米之长。剑柄部分极粗,一只手根本没法握住,两只手齐上也只能勉强把住而已,根本不可能挥得动。
“这真的是神剑吗?怎么是粉红色的,剑柄上还有个爱心?好漂亮啊。”郑皓丰发出了他的疑问,但他的关注点却在无关紧要的地方。
“问题是我们怎么拔吧?这把剑比我们三个加起来还重了吧!”梁永铨提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肖振华二话不说走上前去,双手端着剑托,想要像举重一般将神剑举上来,可任他怎么用力,神剑都纹丝不动,还把自己整的满头大汗。
“剑柄上面这个爱心会不会就是开关呀?”说着,郑皓丰走到神剑旁边,用手摸向剑柄上的小心心。
“呵呵,哪有那么简单啊?”郑皓丰童真的想法得到了梁永铨的嘲笑。
可是,当郑皓丰的手摸到爱心的一瞬间,情况突然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神剑从剑柄到剑身,全都发出了耀眼的粉红光芒,连埋在地下的剑身发出的光也透过土地的缝隙透了出来。
光芒只是稍纵即逝,转眼就恢复了平常。可当光芒消失后,三个原本站在那里的人也不见了踪迹,只有空气中的虚影是他们曾经存在过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