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

“今天……中饭驿站,晚上露营。明天……两顿驿站……精灵国首都这一站没有肉补给?好吧……”窗外传来轻微的活塞“哒哒”声,刘易斯坐在车头起居区右侧的床铺上,吹着空调,伸直了双臂抱着一张大大的米雷兰旅行导览地图,地图上一条条长线和倒水滴型标记指示着车队将会如何穿过米雷兰的山川、大河与田野,并在哪些地方停下来休整。

望着窗外那静静流淌的卡斯河与河对岸飞速掠过的万亩农田,刘易斯不禁感叹科技的美好——整座车队将会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跨越八千公里的距离,从大陆最西侧的卡斯佛伦王都,前往天洲水国的首府梅京,随后继续向东,一路到达天洲最大的经济中心与出海口,海门——“机械和魔法组合就是跑得快啊……要是马车可得跑上一年呢。”

收起地图,看到哲香正优哉游哉地翘着腿躺在床上看书——那是一本伪装成线装书的胶装武功秘籍。二人短暂的眼神接触,立即让哲香大为兴奋地坐了起来,微笑着向刘易斯问道:“要看吗?”

“Nope。”像之前一样,刘易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哲香——哲香自打教会了刘易斯使用头锤后,愈发自信而热衷于让刘易斯学会更多的武功。

因为听说过哲香的武功可以一刀一个军团,刘易斯便坚定不移地认为武功是一种可怕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力过于生猛,以至于学起来很花时间而且没什么用。哲香尽管一再解释自己是个特例,但作为刘易斯身边唯一一个会武功的人,她的解释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刘易斯坚信会武功的人都跟哲香一样强。

刘易斯情愿把自己的时间放在保养枪支上——看罢地图,便从上铺抱下来出门带的那一红一棕两只步枪,放在地板上拆卸开来精心清理。

哲香好奇地问道:“你为什么带两把步枪?趁手的兵器一把不够吗?”

刘易斯听到哲香好奇,如同向伊碧塔讲解那样,自豪地讲了起来:“不一样。这把是马提尼步枪,10毫米的大口径可以提供绝佳的停止力,在对抗魔物或者野兽的时候能够把它们一枪打翻在地,但缺点是只能装一发打一发。”刘易斯摸了摸那把深棕色的秘银马提尼说道;然后指了指红桃木色的短步枪:“这把是石茉莉步枪,7.62毫米口径,在射速和威力上能找到绝佳的平衡,而且载弹量大,可以短时间消灭大量的敌人——而它的目标,是那些披着人皮的野兽。”

“而且我带的也不止这两把,我还准备了这个。”说着,刘易斯弯下腰,从床底的行李架中掏出了一把由供弹盘供弹,枪管粗得堪比大炮的武器。

“这是个……机枪?”哲香见过新版本的卡斯佛伦征兵海报,上面征召的机枪手所持有的武器与其相似,只是这把机枪枪管是海报上的五倍粗,让哲香不敢确认。

刘易斯拍了拍那厚厚的供弹盘:“这个是刘易斯机枪(Lewis Gun),五十发子弹的轻量化版本。第二把与我同名的武器。虽然是老旧的型号,威力一般,但相当可靠。”

“但是它看起来像个做竹筒饭的饭桶。”哲香笑着指着那段奇大的“炮管”说。

“要的就是这个饭——这是个气冷套筒!”刘易斯差点给哲香带歪,赶忙改口说道:“这是抽风式气冷套筒,看着吓人但里面依旧是7.62毫米口径枪管。有了这个套筒,开枪的时候空气会被从前端吸进去,从后面喷出来从而用空气给枪管降温……”

“但机枪的话车上不是有新式的吗?为什么还要自己再带一把旧的?”哲香指了指对门、武装挂车中守卫们持有的定点武器。

“啊……你是说车上那个‘鲨鱼锯’啊……”说到车上的机枪,刘易斯则是想起来就头疼——

那是被称为“鲨锯”的7.62毫米“通用机枪”,并非是刘易斯从异世界引入的,而是卡斯佛伦原住民齐莫和他团队的发明。

几个月前,刘易斯第一次被齐莫邀请去参观他设计的这种机枪时便被惊呆了。这种长达1.22米的机枪拥有通体污黑的金属构架,仅有握把和枪托为木质——通过更换这两块可以拆卸的木质模块,可换成铲子手柄并搭载在城墙、马车甚至是飞行扫帚等各种载具上;枪机很长,其上有一块“驼背”的供弹机盖,打开后暴露枪膛,可用弹链或者弹鼓供弹;枪管使用了刘易斯在上一辈子很少见到的镂空气冷式散热套筒,套筒使用轻质金属且非常宽大,几乎与枪机一样宽;套筒右侧有一个简单的开盖机构,可以让射手在枪管过热时,无需起身就能用一支弹壳将枪管勾出并装入新的枪管。

全枪仅重11千克,全面轻于刘易斯所接触过的所有轻机枪和重机枪;当它将一排橡胶假人瞬间蒸发后,齐莫告诉刘易斯它的射速时,几乎让刘易斯尖叫出来——平均每分钟一千二百发!要知道刘易斯前世射速最快的帕拉贝伦MG14/17航空机枪也只有六七百发每分的射速,再要快就只能是维拉帕罗萨这种靠双枪管作弊的冲锋枪。

这种高射速、低重量、强耐久的机枪让刘易斯引入的所有的轻重机枪全都失了业,为此齐莫称这一类武器为“通用机枪”;凭借那如同链锯般的可怖枪声和鲨鱼般的驼背机盖,瑟娜亲自赐予其“鲨锯”(Shark Saw)的名号,也可以叫鲨鱼锯。

这种枪械受瑟娜之命诞生,目的很单纯地聚焦于让一两个机枪小组完全抵挡住一大片冲锋的敌军;极高的射速让穿越火网成为不可能——混沌福音事件中,刘易斯的唯一一挺机枪便因为低射速而产生了大量漏网之鱼,无法压住人潮从而造成了己方伤亡;轻盈的重量使其可以被用飞行扫帚快速部署到譬如说科斯穆校园内的重要战略位置,从而让“混沌福音”那样的惨剧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消灭入侵的敌人和魔物。

尽管是相当优秀的机枪,但留给刘易斯的只有头疼——当初的机枪之祖、理查德·加特林博士发明机枪的初衷是在于快速消灭敌人,使敌人畏惧、放弃抵抗从而减少敌我双方的伤亡。但发展到如今,鲨鱼锯的存在彻底背离了加特林博士的初衷——一弹链下去毁天灭地寸草不生,敌人在投降之前就会尸骨无存。

刘易斯解释道:“我用刘易斯机枪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气冷套筒看着吓人,威慑力足够。通过威吓使敌人屈服的话,一些战斗就可以避免了——我是去找人的,不是去屠杀的——你也不想看到我伤到你的同胞吧?”

哲香叹了口气:“唉……我从瑟娜那听说过你用武十分谨慎,我很赞赏;但你如果觉得凭借大口径就能吓到天洲人的话,你会被打得找不到北的……我建议你使用手头上最好的武器。”

“怎么?难道你们天洲人拥有能抵御枪弹的魔法?”刘易斯听完十分纳闷地问。

“你知道龙的充能甲吧?”哲香反问。

“知道。”通过将魔法能量压入皮肤,使皮肤获得千万倍于平常的硬度和韧性——龙类的绝活。

“我们训练有素的天洲人,大多都会使用一种名叫‘灵气护体’,或者叫‘灵气甲’的类似功夫,通过将灵气盘绕在体表,让我们在灵气耗光之前刀枪不入。”

刘易斯不信:“像龙那样连枪弹也能抵挡?”

“不然为什么卡斯佛伦的千人大军经常跟天洲几个武功大师打得不可开交,最后得靠调用对龙弩炮和魔法师才能破局呢?”哲香一脸“不信去查史书”的表情看着刘易斯。

刘易斯舔着牙点了点头——确实有那么一段时期,那段时期的天洲人在卡斯佛伦军中常常被以“龙之后裔”指代。但刘易斯认为光王祸乱时期的人总是喜欢言过其实,这可能是为了煽动人们逃避兵役乃至反战的谣言,毕竟日子困苦了,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哲香就只当刘易斯认可,继续说道:“你可以用枪来偷袭天洲人,但如果你的天洲对手警觉并与你开战,光是实际命中就要十几发子弹,算上特化抵御投射物的武功,你可能需要打出上百发子弹才能伤到他们。除了大威力火力压制外,唯一能够对付我们灵气护体的方法就是使用同样注入了灵气的武功,这也是我建议你专心学习武功而不是仅仅学几招打人的拳法。”

“我不相信——”刘易斯有足够的理由不相信哲香所言的每一个字——卡斯佛伦的魔法师必须长年累月的研读,才能学会“护盾术”这样的防御魔法来抵挡各种投射物,而且这还是牺牲攻击能力的双向护盾;但天洲人却可以做到一边让自己金身不坏一边殴打对手——凭什么?

看到刘易斯噘着嘴一脸鄙视,哲香叹了口气,伸手指向刘易斯腰间:“枪给我用用。”

刘易斯似乎是赌气,将腰间的三号左轮掏出,在手中转了半圈后把枪柄递给了哲香,但看到哲香接过的姿势几乎立即就后悔了:“你不会是要——别!”不知是出于防止跳弹还是担心即将到来的鲜血浪潮,刘易斯本能地将手臂在面前扭成麻花,同时捂住了耳朵、半遮了眼睛。

哲香毫不犹豫用左手握住枪口,右手扣下扳机:“booom!”枪响了——然而握力之大只让子弹在她手心中发出一声闷响。

“看吧。”听到哲香并未发出惨叫,刘易斯松开捂着耳朵的手,从手臂缝中偷看哲香——要是一般人零距离承受了9毫米手枪的射击,手会被炸得鲜血淋漓乃至灰飞烟灭——然而哲香的左手安然无恙,一朵铜制的弹花赫然盛开在她手心——就像击中钢板一样。

在看到刘易斯惊讶又恨得咬牙切齿的表情之后,哲香露出了得意的微笑:“所以你确定在到达天洲之前不要跟我学两手吗?在天洲不习武日子很难过的。”

刘易斯发出了猫一般的低吼声——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哲香如此执迷于传授自己武功;自己连魔法都将信将疑,一直奉行着科学为体,魔法为用的原则来学习生活(还为此跟伊碧塔吵过一架);而武功这更加魔幻的存在对于刘易斯更是理解不能。

正当刘易斯即将向满怀期望的哲香答复时,车载广播却突然响起:

“抱歉打扰——这里是齐莫,前方的关隘处抓到了几个偷渡犯,通行有些缓慢。我们不确定今晚是否能到达既定的露营点,所以能不能请哪位魔法师帮忙侦察几个适合临时露营的位置呢?”

哲香微微一笑,接起了挂在墙壁上的内线对讲机:“知道了。这里是哲香,我会前往。”

刘易斯来不及阻止:“嘿,这是我们魔法师的活——“

哲香笑着吐了吐舌头:“让你见识一下天洲的御剑飞行。”从行李中掏出一件油布包着的沉重板状物,响动疑似金属——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柄做工精美的宽刃巨剑!宽刃巨剑头重脚轻,通常有一米半长,本不是常人能用的武器,原来是经由光王神力加持才能挥舞、如今毫无用处的武器——哲香带它做什么?

只见哲香抱着未开刃的巨剑打开了车头尾部的门,站在前后车厢的连接桥上,探出半个身子将巨剑剑头向前一抛——巨剑并未落地,而是在距离地面几十厘米的低空漂浮了起来;跟随车队前进,哲香进而一手扶着车体栏杆,怡然自得地转了个圈,便踩在了巨剑上。

哲香蜷曲身体,像踩冲浪板一样左右摇晃、微微控制了平衡,后脚猛地一踩剑柄使剑尖上扬——伴随着一声雷鸣般的炸响和白烟——哲香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冲向高空,背后只跟着一道滚滚浓烟,如同火箭般消失在云端。

——这大概是哲香想给家乡带的特产之一了。天洲原本御剑飞行用飞行剑,都是方便随身携带的一米甚至不足一米长的单手剑,这导致飞行时必须端正站立;但若是使用卡斯佛伦的巨剑做专用飞行剑,虽然机动性降低了,但平衡性和操纵面的提升使站着飞、坐着飞、躺着飞甚至是带人运货都成为可能。

看到哲香起飞,刘易斯连忙追至了车体连接处,向天空观望——只见烟际不见人影,连忙按了两下索托斯之膜眼镜片,放大到十倍倍率才能看到哲香高空中的小小的身影。刘易斯紧张地问道:“快告诉我她的速度。”

脑中传来了麦德林的声音:“哲香当前的地面速度是2.5马赫。”原本索托斯之膜是没有语音提示功能的——但刘易斯在制造麦德林的脑控器时,将她与索托斯之膜和自己的大脑链接。这样麦德林便可以在刘易斯无暇阅读数据时,读取索托斯之膜计算的数据再总结反馈给刘易斯的大脑。

刘易斯听到麦德林的汇报吃了一惊:“你说什么?马赫?马赫老师怎么成速度单位了?”

刘易斯心中一惊——马赫?那不是奥地利、自己的祖国著名的学者恩斯特·马赫(1838至1916)先生吗?刘易斯见过马赫先生——他唯一亲眼见过面的科学家。在中学,刘易斯因调皮被叫到办公室谈话时,正巧碰到年迈的马赫先生拜访刘易斯的班主任——马赫的朋友;口中说的净是“物体在超音速运动时产生激波”这般令人听不懂的话。不同于班主任的厉声斥责刘易斯,马赫倒是颇为赞赏刘易斯对枪械爱好的专注与执着,让刘易斯对马赫的印象颇佳。如今马赫已作速度单位被人铭记,而刘易斯仍是无名庶人、效力犬马甚至再起不能。

刘易斯回忆着,对麦德林命令道:“换算成公里每小时!”

“哲香当前的地面速度是3062.7公里每小时,是音速的2.5倍。”麦德林改口后,刘易斯终于弄懂了哲香的速度,正因被秀了一脸而恼羞成怒时,却听到后车一位女士将身体探出车厢,指着天空问道:“快看!那是什么?”

两个男士也探出头来争相恐后地说道:“那是只鸟!” “那是条龙!”(It’s a Bird!It’s a Dragon!)

这三位的胡猜彻底激怒了背井离乡的刘易斯,向那三个人厉声吼道:“那是哲恩香娜!”(It‘s John Cena!)此时刘易斯行李箱里的气氛音乐盒发出了嘈杂的摔跤比赛配乐声。

哲香离开不久,车队也通过了国王直辖领地的关隘,进入了杜彭公爵的领地,刘易斯等人的头车也依序换至了队尾。刘易斯因为生闷气而不去开车,齐莫只好另外找了一名司机替自己驾驶,自己坐在副驾上。

卡斯河渐渐不见了踪影,逐渐取而代之、伴随车队的是另一条自东向西的河——开尔文河。车队所在的,正是此地的开尔文河谷、河南侧、离地十来米的沿河山路上。

“在天洲不习武日子很难过的……”回想着哲香的话,刘易斯清理好了枪械,独自一人躺在床上生闷气:“为什么非得学武功啊……有魔法不就够了吗?”

看看窗外,可以见到夏水湍急,滚滚西去,沿路并没有什么魔物徘徊,这使得刘易斯十分得意:“哼,就算丹卡斯诅咒我、说什么我会被邪神盯上;现在有了热兵器的威慑力,就算邪神有令,稍微有点智力的魔物都知道躲得远远地吧。”

就在刘易斯沉浸于车辆的微颠与窗外的水声时,却听见气氛音乐盒里竟然发出了几声极为诡异的圣歌咏叹调,紧接着,又一声。

刘易斯还没回过神来,便听到内线广播里传来挂车守卫惊惶的声音:“齐莫局长!这里是挂车,或许……是我们全车人都患了眼病,但是车后,车后有个奇怪的黑点儿在跟着我们!”

车头的齐莫没有挂断通讯,伸手拉开了驾驶舱和起居室之间的隔离门,说道:“刘易斯,请你跟着去看一眼好吗?”

刘易斯点点头,拿着自己的马提尼起身走进了挂车,左右问道:“黑点儿?”很快便在守卫的引导下来到了挂车尾部的瞭望台——眼前的事物让刘易斯也不得不用力揉了揉眼睛:“天呐……我这是眼睛里进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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