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被柔和温暖的阳光笼罩的小巷里,轻柔的微风从我的脸颊拂过,我会心地斜过身子,再次把它们还给湛蓝的天空……这不是我的风格,简单来说我就是热的闲得慌大中午的闲的蛋疼屁颠屁颠的跑进一个旮旯胡同作妖去了。

然后我就看见了狗血场景——我前面三十几米有抢劫案发生。两个糙形大汉举着个削铅笔都嫌小的小刀指着个金发少女,长得还不错——但就是全身穿着个脏了吧唧的破布条子。说是破布条子或许也有错,之前应该是个连衣裙。看不出啥色的,主要是上面太五彩斑斓了——肯定是“砖”基因的棉花。

“小子你想英雄救美啊?”那俩大汉举个破金属小刀,筛糠的跟收麦子似的。就这俩,不是我吹,虽然我打不过爱丽丝,但我好歹也算是比较能打的。这俩都没我们倒数第一的能打——我这些年的功力可不是白练的。但是——瞧这个转折词“好汉你知道我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吗?”“你说啥?”“我张某人从不多管闲事,两位好汉,有缘再见。”

这俩大汉一回头,就我唰一下冲过去,对其中一人拿起手里正啃的黑面包——我之前说过,这是能砸死人的——对其中一个的百会穴猛砸了一下,然后对着旁边那个补上一脚。最后几个直拳打了过去——专挑心口窝。我又对那个被砸的兄弟来了一招黑虎掏心(黑猫捕食)。他们心里一定相当崩溃——你不是说好不管闲事的吗?把我们打了是什么意思?

但是我是不是英雄救美的,我是抢生意的。

“谢谢大哥,大哥——”在那丫头兴奋的表情中,我笑了笑:“谢老天爷吧!”——然后一拳打晕。把那俩大汉身上的衣服撕了,当成绳子绑了两圈就往西街跑——去找卖奴隶的去。奴隶可值钱了,尤其是这种少女,能值8000大洋呢!可惜我分身乏术,不然那俩大汉我也想卖了,怎么说他俩也值10000了。

所以说封建制度有时候也会有那么一丢丢好处——对现在的我来说。

其实我本来永远都不可能来这里的,直到有一天我抓着一个想要偷我钱包小偷,把他全身上下剥光了才知道这里。钱,就是我的目标啊。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可惜我不是君子。我也只是个升斗小民,要讨生活的。更要讨钱的。

等我熟练老道地来到奴隶商前——我这个月已经卖了一个了——我差点没吓了个半死不活魂飞魄散——爱丽丝那丫头领着一帮小弟气势汹涌地在那要保护费呢。瞧那咄咄逼人的气势,我还以为哪家的超级泼妇呢。(你丫等着!)随后我发现了爱丽斯身上披着一看就很贵的天鹅绒大衣,再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的地摊货,仰天长叹——这丫头比我能赚钱,我不想当吃软饭的啊——尤其是妹妹的软饭——尽管是义妹。

“爱丽丝!”爱丽丝看了看我,也是大吃一惊(鲸)“哥哥!”

然后就是愉快而又欢乐温馨的兄妹重逢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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