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想听我们两个相遇的故事吗?好吧,那我就讲给你听听吧。不过我得先提个醒,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倒是意义非凡,对你来说可能就枯燥无味了。当然,你若是听得打哈切,想睡觉什么的我也不会怪你。毕竟,这个故事,就像其它千百个爱情故事那样,只有懂的人才能懂甚至因此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得从一个平平无奇的休息日下午开始讲起,这个下午同以往无数个休息日下午一样,我的舍友们都结伴出门游玩了,我则一人躺在床上看书。插句题外话,对我们这类懒人而言休息日的下午真是神赐的宝藏。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终于可以自由的呆在宿舍里看书——甚至是躺在床上看书——而不是跑到图书馆为座位的有无而操心。一言蔽之,我同大家一样,对能够拥有这样的下午心怀感激。
就是在那样的下午,我怀着感激之情看着书,却又突然对这本书丧失了兴趣。此书的叙事冗长繁复也就罢了,最让人忍受不了的是作者老是端着一副先知的口吻批评这个批评那个。总之让我很是厌恶。我顺势伸了个懒腰,视线刚好侧到了对面的床上。“要不我也出去逛逛吧”这个念头在我心头一闪而过。这念头的速度,如闪电一般,却也没和闪电一样瞬间消失在虚空中。我看到了对面床上的纸团,意识到是该补充面纸的时候了。“好吧,刚好去超市买东西。”当即便将书丢下,翻个身直接将脚踩到梯子上下来了。“行动”这种东西就是要迅速,你得先行动再去找与其相应的意义,否则便什么都做不成了。出门也属于“行动”这一范畴当然也是这样,当我有出门这一想法时我必得先出门,要不然我就会有“为着这几包面纸我干嘛要这么麻烦的跑这么远的路,直接在网上买了不就行了吗?”这一想法而打消出门的念头,因此非迅速行动不可。想到体验生活,想要体验各种各样的事物非迅速行动不可。我就这样出门了,急急忙忙的连门都没来得及关上。
诶,你打哈切了。抱歉抱歉,难得有人找我谈话,我一高兴便没完没了的说起废话了。让你感到无聊真是对不起。啊,你不必露出羞愧的表情,这不怪你的,是我讲的太无聊了。我稍稍讲快一点吧。
我从超市里买完面纸便匆匆的往回赶了,懊悔着我因为匆忙而忘关门的事。为了省钱,我是走路过来的,要想走回去得花费四十多分钟的功夫而宿舍的那些人通常都是晚上九点左右才回来的。对了,说明一下,那时候刚好六点整。因此,在我出门的时间里,倘若宿舍里少了什么东西就是我的责任了。一想到这里我又加快了步伐,心里不住的咒骂着自己的粗枝大叶。
中国有句俗语我一直都很喜欢,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那时走在大马路上自然不用为“屋漏”而烦恼但意识到“下雨了”这件事就让我恼火不已了。我暗自连叫“倒霉”,本来还怀揣着一丝希望马不停蹄的往学校赶,结果雨却越下越大,最后竟成了那雨滴直往你脸上砸的地步。那雨滴大块大块的砸向我身体裸露在外的部分。被砸的部分火辣辣的疼,我第一次知道雨滴也能有这般威力,眼睛也睁不开了。这路自然是赶不成了,我只好眯着眼睛,冲进一家店里避雨。说来也巧,那家店是个书店。我调整好呼吸后便兴趣盎然逛了起来,宿舍门没关的这档子事倒被我丢在脑后了。不过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件事,这并不意味着我缺乏责任心。一来是急也没办法,毕竟外面下着不逊色于希腊神话中那场毁灭世界的大雨。二来是我想倘若小偷若真想偷窃我们宿舍那他/她有的是机会也不差这一次。要是连我们宿舍的东西都偷不了那他/她的专业水平未免也也太过低劣了。因此“被偷东西”这一事件本就是我无法掌握的,我也是无可奈何啊。再说了,说不定宿舍开着门反倒会起到空城计的效果。小偷若真来偷窃,看到虚掩的门,可能会心生怯意而去偷其它宿舍。我就这样抚慰着自己,焦虑不安的心也逐渐平静下来了。逛着逛着,想要买书的意愿逐渐增强。就像浮出平静水面不停吐泡泡的鲤鱼那般,这一意愿不断在我心头泛起涟漪。最后,我挑定了本科塔萨尔的《万火归一》。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打辆车回去。哎,你瞧我这脑子。不瞒你说,我当时就没想到还有打车回去这一方法。不过说来还真是缘分使然,倘若当时我真的打车回去了我也就无法同她见面了。对,我终于要讲到她了。抱歉之前让你听了这么多废话。
这家书店的装修很是巧妙,隔壁通着一家咖啡馆。我透过书店的玻璃看向街道,雨势依旧凶猛,好似真的要毁灭世界一般无休无止的下着。“真好”我这样想着,向着咖啡馆走去“可以看新书了。”我就是在那个地方遇到了她。
咖啡馆里除了服务员就她一人,我一钻进去便看见了她。她耳朵上扣着蓝牙耳机,用吸管吸着饮料。她的长像不算出众,但很有气质,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头发长长近乎不自然地直垂下来,轻盈而柔软的洒在桌面上。睫毛长长,眸子如两汪秋水,澄明得令人不敢触及。手指有节奏的“铛铛”叩击着桌面。较之其它印象,只有那柔嫩纤细的手指奇妙地传达出孩子气。当然,我不是说她有大人气。不过她身上有一种冷漠的气质——既无恶意,又不具有攻击性,只是以一种中立的态度从这个世界脱离出来,就像从高楼的窗口俯视地下的夜景一样。
我盯着她看了好久,直到服务员把我点的咖啡送至面前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失礼。如果当时有其他人的话,他可以明确的发现那我赤红发烫的脸并为此感到好笑。好在咖啡馆里除了我外就两人而服务员看上去很是忙碌的在擦收拾着柜台,她也只是带着耳机,扣着桌子。我想她们应该没发现吧。我长吁了口气,撕掉新书的包装袋,放下杂念认真的看了起来。不过我没注意到,不知何时,她的头低了下去。
《万火归一》是科塔萨尔的短篇小说集,在我心中科塔萨尔在短篇小说上取得的成就是仅次于茨威格的。同福克纳对“恐惧”的迷恋以及马尔克斯对“孤独”的执着一样,只要你认真,你可以很轻松的在科塔萨尔的作品感受到“失控”。当我猛然从科塔萨尔的文学王国中脱身时,咖啡厅早已灯火通明。电灯明亮异常,将黑暗牢牢的逼退在玻璃窗外。我下意识的望了眼手表,手表的指针指向“9”这一数字。我的舍友应该回来了,他们会为我的消失而感到惊讶吗?恐怕早就兴致勃勃的谈论起了我的出门吧。哎,“行动”这一存在,只要做了起来,麻烦便接踵而至而且势必会带来改变——无论微小的还是浩大的,而我也只能随之做出改变。
咖啡馆在我不知不觉中逐渐集满了人,嘈杂感也随之而来。不管怎样,书是读不下去了,这咖啡馆也呆不下去了。我起身往出口走去,她竟然还呆在那儿,叩击着桌子,像咖啡店里的精灵一般,如此的引人注目。
我站起时,她撩起眼皮看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两三秒,然后极其轻微的露出笑意。其实说不定仅仅是嘴角的颤动,不过在我看来,却是在朝我微小。于是——说来好笑的很——我不由怦然心动,觉得自己似乎被她一眼选中了。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奇妙的心灵震颤。仿佛乘坐电梯般,身体离开地面了五六米。
出了门,她的身影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冷风直接拍打到我的脸上。不知为何,我的心情像那个夜晚的月亮般朦胧暗淡。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依旧不知缘由的闷闷不乐。我就这样无精打采的去了食堂,同往常一样的点了两个包子。包子送入口中,味同嚼蜡。这种状态还是第一次有,我也想不出其源头来自哪里。
出了食堂,脑子里的意识仍旧乱糟糟的,身子倒是顺着习惯往图书馆里走,推开门,我差点尖叫起来。我竟又遇见了她!我从其桌旁经过时,她蓦得抬起头看着我的脸。我和她四目相对,脸“唰”得一下全红了,(这是当时在图书馆的熟人告诉我的)一下茫然不知所措了起来。她倒是璨璨地绽出了微笑,这回的微笑比昨晚正规得多,是不折不扣的微笑。
我本来想在图书馆独自看点什么来平复一下这乱如麻的思绪,但在被她报以微笑之后,便什么也想不成了。心慌意乱之中选择了迈克尔·翁达杰的《英国病人》。翻开书本,无论多么渴望冷静,迷乱的语言在我的脑中不停地旋转,书根本就看不进去。我只得盯着书角,发了一整个上午的呆。
我忍不住的想看她,却始终犹豫不决。想要离开,又舍不得。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消磨时间是这样的痛苦。我就这样痛苦的熬到了十一点半,她起身还书离开了图书馆。我也鬼使神差的跟在她后面晚一步的走了。我就这样跟在她后面直到食堂,和她一起排进了一个长长的队尾。
我站在她的后面,隐隐约约的闻见了她的体香。我突然想起了济慈的诗,我觉得她就像那个紫丁花一样暗含幽香的女孩。我……
嗯?小家伙,你困了。哈哈,那就赶紧上床睡吧。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学呢。嗯?明天是清明节,学校放假?哎,瞧我这记性,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关注过时间了。说起来,今年是我和她相识的第十年了吧。小家伙,明天刚好带你去她墓前看看,我以前从未带你去过那里。我也好久未去了,墓前想必早就杂草丛生了吧。
嗯,是时候该返回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