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麻布的骷髅缓缓的向我走来。

“我已经死了,对吗?”

它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了那只没有血肉的手,我握住了那只手。

就这样。

我看了看自己依旧完好无损的尸体,就像是我还活着的样子。

走过了满是野狗与尸体的街道。

那些“家养的”野狗正撕咬着每天都会有的晚餐,都在护着自己的那份“上天的馈赠”。

走过了易子而食的一个大村庄。

他们很饿,很饿,于是便选择了对自己最亲近的人下手。

走过了装修艳丽且奢侈的餐厅。

穿着新衣的人们,正在熟练的用刀子,去切开那些烤熟了的狗肉。

走过了豪华婚礼的一个大酒店。

新娘很美,很美,但她披着别人的皮。

没有人看得到我们,也没有人看得到彼此。

进食的人们只是看着自己的那份食物,哦,还有别人的。

那些将亲人送入深渊的人依旧高兴的啃食着同类。

野狗们吃了这顿,想着下顿,于是他们便成为了另一些人的晚餐。

新娘披着他人的皮,与新郎相拥,可新郎始终未摘下口罩与墨镜。

都腐烂了,他们。

全部都是。

哪怕他们还活着。

死神松开了我的手。

邀请我坐下。

我坐在了一个蒲团上。

我们之间有一只蛤蟆。

“罪行。”他说。

我说:“无罪。”

蛤蟆叫了。

死神又一次牵起了我的手。

婚礼现场一个人都没有了。

原来那只是“新娘”的想象。

而那“新娘”也只是握着自己的手机。

为自家哥哥发声。

吃狗肉的人们吃饱了。

不,他们没在吃狗肉。

他们在喝红酒,那红酒的颜色很是鲜艳,哦,原来如此。

我累了,于是便闭上了双眼。

随后我便醒来了。

嗯。

我撒谎了。

于是就下到了地狱。

所以我打开了门,看着那些吃肉的野狗。

真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