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祷告后,德丽雅回到自己的小屋睡觉,索菲娅则走下楼梯,到客厅中的暖炉傍来。
此时,全家的成年人都聚集到一起,多克,普利斯哥俩坐在最右侧的长:沙发,法姆坐在中间的长沙发,玛丽则是搬了一张椅子坐在最左边,索菲娅走到楼下后,很自然地挨着法姆坐到右边,家庭会议要开始了。
“叔叔,我们两个的主张还是先搬家,现在边境局势还是太紧张,我们还离圣星教国太近。德丽雅也要上小学了,在布加勒斯特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普利斯首先开口。
“可是,搬走之后,这幢房子怎么办呢?法姆的工作又怎么办呢?我们在布加勒斯特能住在哪里呢?”玛丽发出疑问。
“阿姨,这个不用太担心,我现在是特级医疗炼金师,国家每月有补贴,工资,对家人的住房,就职,教育还有其他福利,房子和学校不是问题。”多克回应道。
“那这里的工作怎么办,国家补贴加上你们两的工资也不够养活这一家人吧,况且农场还要有人去经营。我们三个都在农场里干活,就算要走也要先找人顶班。”玛丽又开始反驳。
“工作的话可以再找,现在首先要确定一件事,就是形式紧张,需要搬走。”普利斯坚决的回答。
“但……”玛丽还想说些什么,但法姆摆手让她停下。
“这件事孩子们说的对,现在形势确实不妙,但我确实走不开,这个农场唯一能接替我的是索菲亚,但她得和德丽雅去布加勒斯特。如果要政府安排接替人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所以这一个月,孩子们先去把住处安排一下,等房子确定了玛丽再过去收拾房子,置办家具。”
“这,好吧……”玛丽叹了口气,神情低落了下来。
“妈,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也不用害怕了,再说搬走了这一家不是还在一起吗?”普利斯对玛丽说道。
“我不是害怕,我就是不′舒服。”玛丽无力地反驳。
讨论得出结论后,在客厅聚集的成年人们来到祷告的屋子,向神象祷告,之后回到各自的房间睡觉。
多克的房间在二楼左侧,里面的布置很简单,唯一跟一般高中生的房间除了墙上挂着弓,箭袋,和一把侧剑就没区别了。不过最大的特点是书多,整整两个大书架,床尾还有一口上锁了的大书箱。里面除了他自己的专业课本以外,还有小说,历史,哲学,武术等——身为现代人没有手机和电脑想一个人娱乐也只能看书了。
普利斯在二楼右侧,里面的布局和多克的差不多,不过里面有更多的武器,主要是骑兵刀,匕首,钉锤等。房间里的东西很多,却每一样都紧紧有条。他的床上放着豆腐块一般的被子。在他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是穿着公务员制服的自己和玛丽——这是母子二人在大学前的合照。
德丽雅的房间在二楼中间,里面的布置……总之就是非常可爱!
法姆和索菲娅的房间在三楼左侧,是整栋房子最大的房间,里面的布置很温馨,舒适,在床的正上方挂着两人的结婚照,穿着黑西装的法姆把身着白婚纱的索菲亚公主抱起,背后是身着正装的来宾和小镇上的教堂。
玛丽的房间就很简单了,一个大衣柜,一张床,一盏灯,一个小桌子,一把椅子,但屋子窗户很小,给人感觉洁癖,黯淡。
伴随着月光与虫鸣,吸血鬼一家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多克被鸡叫声吵醒,起床,洗漱,到楼下后,发现索菲亚和玛丽正在准备早饭。就回到自己的屋子,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册子拿出来在阳光下翻看。里面是他最近一段时间里记下来的笔记和经验。过了一会,普利斯夹着报纸和一封信从门外走进来,他应该是晨跑回来了。
普利斯回来后不久,早饭做好了,法姆也从楼上下来到餐厅吃早饭。普利斯这时天宣布了信件的内容。
“叔叔,阿姨,妈,市政厅给我发了信,叫我今天中午回去。”
“这么急呀,你个副科长有这么忙?”多克疑惑的问到。
“没办法,新官上任三把火。事肯定多。”
“在那边照顾好自己,别累坏了身子。”
“普利斯哥哥,你又要走啊,呜——”
“干不动了就赶紧回来,别死要面子。”
“孩子,好好干,再过一阵就清闲了。”
“嗯,大家吃饭吧。”
大家对即将丶返回工作岗位的普利斯献上祝福后接着享用这顿丰盛的早餐。早餐之后,多克直接回到了他的房间。
今天下午,多克打算去农场附近的山里打猎,现在他正在调试自己的弓和佩剑。由于异族们人数稀少,生存环境恶劣,全部具有尚武的传统。建国后更是把攻击型魔法,体术,武器使用作为科目写进了教材。如果不及格就不能毕业。他的弓并没有什么特点,就是一把欧式长弓,剑是一柄侧剑,有着复杂的护手,在剑柄末端,有一个淡银色的小圆盘,这是秘银盘,用来帮助血族使用血魔法。
调整完后,他走到书桌旁,从自己的行李箱里拿出一本书《医用炼金符文学》开始研读,直到玛丽阿姨上去叫他吃午饭他才下楼。
等到中午把普利斯送走后,多克带着阿狼进了林子。阿狼趴在地上用鼻子嗅了嗅,然后信心十足的向一个方向跑去,多克急忙跟上,在林子里左拐右拐,穿行了有了相当长时间后,在丛林深处的一个小山坡上,多克看到了阿狼找到的目标——一只悠闲吃草的野羊,此时多克距离野羊大约有30米,阿狼趴在了附近,准备冲出去放倒它。
突然,一只雕从上空飞下来,把羊抓到了空中,多克急忙拉弓搭箭,射穿了雕的胸膛。羊也从空中掉下来摔死了。
羊和雕都倒下后。多克笑着走上前,打算收拾自己的战利品。刚走到跟前,阿狼冲着他左边的方向狂吠,多克知道,这是发现危险的表现。他连忙回头,发现一头毛发黝黑,膘肥体壮的野猪正盯着自己,野猪的獠牙十分巨大,这是魔兽,因魔力作用而变异的野兽,它们比普通的野兽更加危险,个别的高级物种还有智力,可以使用一定的魔法,零碎的语言,但眼前这头和这些都没关系。多克拿出了一支箭,然后在自己的左手上扎了一下又拔出来,虽然不深,但血却流了很多。这些血并没有四处流淌,而是向箭头处流动,随后箭头处又出现了一个小魔法阵,过了一会后又熄灭了。这是一套小组合魔法,血操纵与炼金合成毒药,血魔法要施法必须依靠血作为媒介或对象,军用血魔法还可以直接把血转化为酸,毒,并让血液从皮肤渗出,但多克学的是民用,酸和毒的威力很低,也不能直接让血出来,所以才出现了之前的自残。至于他的左手,对于拥有最强再生能力的血族来说,这点损伤和掉了一点死皮没什么区别。只用了十秒,他的左手就完好如初了。
多克拉满弓,野猪也感觉到危险,低下头冲了过来,多克急忙放箭,野猪晃了一下,避开了致命的部位。多克见状立马张开蝠翼向上飞去,阿狼则从一侧冲了上去,和野猪缠斗在一起。
按理说,阿狼根本不可能打得过野猪,但多克之前射出的毒箭大大削弱了野猪,虽然阿狼一开始被顶了出去,但很快又重新把野猪扑倒在地,撕咬它的喉咙。这时在上面的多克从腰间拔出剑,划伤自己的左手,剑柄末端亮起魔法阵,给剑上附上用血练成的毒药,从空中落下,把剑狠狠地扎在野猪的心脏上。
解决完野猪并将毒素清楚后,多克打算带着战利品直接飞回家,他高飞到天上,打算确认一下方位,当他望向农场时,他愣住了。
农场的方位,火光冲天,浓烟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