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住的公寓楼位于这坐城市比较僻静的一个区域,远离繁华市中心CBD的霓虹与喧嚣,附近没有什么功能设施,娱乐项目也寥寥可数,去图书馆都要搭乘半个小时的电车。
而公寓楼在当下也算是比较老式的了,比起那是全自动型的智能住宅,我这里的电梯都会经常失修,偶尔还会出现断水断电的情况。
最大的好处是租金不算贵,靠我每个月努力的打工兼职,还是可以付得起的,最起码可以摆脱我一想起来就头疼的父母,能不跟他们继续在同一个屋檐下真是太好了。
我将钥匙插入锁芯,打开门之后按下墙上的开关,灯光照亮了一个大小二十平方米的房间,经典一室一卫一厨的结构,每个不同房间都有门板隔开,入口玄关旁放置了鞋柜。
“这就是我住的地方了。”我将鞋柜唯一准备给客人的拖鞋拿了出来。
“打扰了。”洛汐换好鞋后对我说道。
“你现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我去楼下便利店买点东西,回来后我做饭。”我向门外走去,又忽然想起一件事,转身对洛汐问道:“有需要我帮你带的东西吗?”
洛汐摇了摇头。
“那你不要乱跑喔。”我轻声道。
“知道。”洛汐淡淡回答。
我下楼后,来到了那家我常去的24小时便利店,采购了不少东西。
其中最主要的还是一些食材和清洁用品,当然还有我不可或缺的香烟。
其实我本来是不吸烟的,有一次被陈可他们强迫,为了避免挨揍,我只好接过他们的烟点燃抽上,初次过肺的感觉很不好受,我呛得厉害,但时间一长就会渐渐习惯。
后来我的生活再也离不开尼古丁了,不得不说这东西确实可以令人放松不少,多巴胺连续几个小时处于高水平状态,让我感到如释重负,或许这也是让很多人上瘾的原因。
“年纪轻轻经常抽烟可不太好喔。”便利店柜台穿着红色制服的大姐姐笑着对我说道:“要是继续这样下去,马上你就会变成大叔啦。”
“我感觉自己差不多是了。”我出于礼貌的笑了笑。
“年轻人应该要有朝气嘛!”大姐姐对我颇有几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今天怎么买那么多食材啊,莫非是家里来客人了,我记得你一直是独居吧。”她又接着问道。
“嗯,有朋友登门拜访。”我应付道。
“不会是女孩子吧?”她眉头微微一挑。
我稍微愣了一秒,低声“嗯”了一句。
“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啦。”我又补充道。
“我懂,我懂,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嘛。”大姐姐嘴角上扬,目光里笑意闪动,“看来我还是人老珠黄了呀。”
我微微一笑:“你还很年轻呢。”
“小朋友真会讲话!”大姐姐直接用手使劲揉了揉我的头,我感觉我常年不修理的头发变得更加凌乱了。
离开了便利店后,我便提着一大袋东西回到了公寓。
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11点了。
洛汐正默默坐在我房间的那个小书桌上,翻开着我放在案几上的小说——保罗奥斯特那本《孤独及其所创造的》。
“因为太无聊,我擅自动了你的书,不好意思。”她对我道歉。
“没事。”我走到我储物柜前,取出了医药箱,对她说:“你的伤需要进行处理,不能再拖了,介意我帮你吗?”
“麻烦你了。”她说。
我提着医药箱来到她身边,将其打开,从里面取出棉签、碘酒、还有跌打损伤的药膏。
“这些东西你都常备着吗?”洛汐忽然问道。
“嗯。”我回复道:“我应该跟你说过,我经常被校园霸凌,每次回来都遍体鳞伤,所以便自备这些东西,也算久病成医了。”
“那……”洛汐顿了顿:“跟家里人倾诉说过吗?”
“有。”我即刻回答:“于是我之后就决定自己打工攒钱,离开他们搬出来独居。”
“我明白了。”洛汐似乎心领神会了什么,便不再继续谈这个话题。
我的目光看向了她的脚踝,晃了晃手里的棉签和碘酒。
“可以吗?”我问。
“嗯……”她那一个字细微犹如绣花针落地,若非离得近,我可能都会觉得刚刚她没有吭声。
“失礼了。”
我盘膝而坐,轻轻地抬起洛汐的脚踝放至膝上。她小腿修长白皙的线条,优美的如同铅笔素描。而触摸起来又柔软的像天鹅绒毛,脚型小巧玲珑,脚趾圆润如玉。
唯一扎眼的是脚踝处红紫色的肿胀部位,让人会产生一种看见古希腊雕塑有破损的惋惜。
我用沾有碘酒的棉签蜻蜓点水般清理着她的伤口,生怕弄疼了她,我一边清理一边试问:“会不会痛?
她有时点头,有时摇头,我也随即调整力度。
消毒完后,我小心翼翼的将药膏均匀的涂抹在她脚踝肿胀的位置,因为自己经常受伤的缘故,整个流程我完成的行云流水。
“谢谢你。”
“不客气。”
随后,我还是问出了那个我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以前的事情,还记得多少呢?”
洛汐没有反感,想了想说:“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我记得我之前是被关在一个什么地方,地方很大,里面也有很多人,但我不记得里面是做什么的,那些人是什么人。”
“那洛汐同学怎么逃出来的呢?”
“应该是有人帮助了我,才侥幸逃了出来。”
“洛汐同学说,自己也记不清有什么朋友和家人了,对吧?”
“嗯,无论如何,我怎么努力回想,都想不起来,除去记得有一个声音叫我洛汐外,其它的我都没有映像了,包括我的童年。”
“那洛汐同学那么害怕警察的原因知道嘛?”
洛汐摇摇头:“说不上来,但我本能的觉得他们是危险的存在,不可以接触。”
“洛汐同学那么拼命的逃出来,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或者有必须去的地方和想见的人吧。”我问出了关键的一个问题。
洛汐点头道:“嗯,我记忆碎片里,有一个模糊的轮廓,让我一直都无法忘记,每次浮现在脑海我心里就会产生许多复杂的情绪,但最明显的还是迫不及待想见这个人一面的心情,我想自己之所以想要逃出来,大概率就是因为ta吧。”
“我明白了。”听完洛汐的话,我静静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开口说道。
“据我所知,人的记忆分为程序性记忆和陈述性记忆,程序性记忆是指人对于技能掌握的记忆,属于一种惯性且无需意识参与的记忆,譬如骑车做饭这种技能的掌握。”
“而陈述性记忆则是指对过去经历过事件的记忆,譬如说我以前去过什么地方,干了什么;还有一种陈述性记忆是对客观知识的经验,譬如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转这种知识。”
“根据我目前的判断,洛汐同学的失忆是指对自己过去经历的大部分事件,以及自己的身份背景社会关系的全部遗忘,但没有丧失最基本的认知能力,和日常生活的经验。”
“总而言之,洛汐同学的记忆是碎片化并且模糊不清的,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剪辑镜头,对吧。”
洛汐听完露出惊讶的神色,“完全没错,宁玉同学的概括总结能力真是厉害。”
“也没有那么厉害啦。”我挠挠头,“只是简单的总结而已,可能因为平常看的书比较杂,所以不知不觉就养成了这种能力吧。”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那帮人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出囚禁洛汐同学这种事情,说明一定不是简单的家伙吧,至少一定是有权有势的人。”
“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肯定有自己的目的,从没有伤害洛汐同学性命来说,他们或许是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东西。”
洛汐沉思片刻,最后流露出回忆失败的神情,有些不甘心道:“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有什么东西,我对此一无所知。”
“不一定是具体的事物。”我补充道:“也有可能是什么情报、信息之类的,毕竟现在是数字信息化时代了,有时候一个消息远比真金白银还要价值连城。”
洛汐苦恼道:“可我现在完全想不起来,就算曾经我真的知道了什么,现在也毫无意义了吧。”
“但那帮想要抓你回去的人肯定不会这样想。”我如此说道,“毕竟世界上没有一种遗忘,可以连遗忘本身都遗忘掉。如果洛汐同学所知晓的信息是内容,那么洛汐同学这个人就已经和内容划上了等号,就算洛汐同学已经记不清了,只剩下一个空荡的形式,但对于他们来说形式就等同内容。”
洛汐听完这番话沉默良久。
我打算先让她自己安静一会儿,于是起身走向了厨房。
冰箱里面的食材只剩下鸡蛋胡萝卜和葱,加上我从便利店买回来的培根,我想我干脆做顿培根蛋包饭好了。
我开始淘米煮饭,把胡萝卜和葱在砧板上切碎,放入一个碗中,又将培根切成肉片,四个鸡蛋被我打成蛋液后,我往锅里刷了一层食用油,锅很快就烧热了,接着我把培根、葱花、胡萝卜丁、米饭一起放入加糖盐翻炒,炒熟便出锅盛出。
下一步就是将打好的蛋液放入锅中,锅里随即发出滋滋的声响,淡淡的香气和热气一下子萦绕整个厨房,我煎了大概有三分钟,蛋皮就大功告成了。
最后我把卷好的金色蛋皮,反扣裹住炒好的米饭上,淋上了红色番茄酱。
而洛汐的那份蛋包饭,我则用番茄酱画了一个笑脸,我想女孩子应该会更喜欢这种小小的仪式感。
当我做完这些后,才发现洛汐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边,聚精会神的盯着我做完的蛋包饭。
她好像把我做饭的整个过程从头到尾都看了一遍。
“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洛汐眼里出现了我之前没见过的高光。
“那就尝尝吧。”我把两盘热气腾腾的蛋包饭端到了桌上。
她拿起筷子毫不客气的吃了一口。
“好烫!”洛汐捂着嘴叫道。
我看见她的脸都变红了。
于是我倒了一杯凉水给她,她接过一饮而尽。
“笨蛋,这才出锅几分钟啊,别吃的那么着急呀。”我虽然这样说,但心想她一定是许久没吃东西饿坏了,才吃的那么火急火燎。
“不好意思,我太饿了。”洛汐喝完水,对我赞扬道:“但真的很吃。”
“肚子饿吃什么都会觉得美味吧。”
“可能是吧。”洛汐很快再次投入饮食的作战,拿起筷子一阵风卷残云。
我看她吃的那么香,也感到腹中袭来饥饿感,没过多久就把面前的蛋包饭给一扫而空。
“谢谢款待。”她用抽纸擦了擦嘴边的番茄酱。
“如果要用浴室的话,我这有几件体恤和运动裤,我刚刚去便利店买了新的毛巾和一次性换洗的贴身衣物。”我说:“浴室内可以反锁,洛汐同学不用担心我图谋不轨。”
洛汐却说:“我完全不担心宁玉同学会有什么出格举动,因为宁玉同学看上去实在……太弱不禁风了。”
可恶,这是被看扁了吗?
习惯各种辱骂嘲讽的我,不知为何对这句话格外的不爽。
我决定要吓唬一下她。
“那可不好说哟,说不定往往就是我这种看上去没有威胁的人,最容易爆发心中压抑的欲望呢!”我开始虚张声势。
没想到洛汐根本没有理我,径直走向浴室,我内心顿时产生一种挫败感,灰溜溜的去把我衣柜的体恤和运动裤递给了她。
浴室内响起了哗啦啦的流水声,让凌晨的这个房间陷入了一种微妙的气氛,我的心里活动也开始微妙起来。
对我长期独居,基本上不与人社交的我,遇到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在我家中沐浴,说实话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经历。
我觉得我不能再把注意力放到这件事上了,于是开始思考洛汐饭前与我的对白。
她真的失忆了吗?如果不是,她这样伪装的目的是什么呢?莫非是为了对我展开什么报复?还是随机的整蛊?亦或者是陈可特地安排的一出好戏,准备让我出丑?
首先我觉得报复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并不大,毕竟我平日里一直沉默寡言,独来独往,是个极度边缘化,毫无存在感的人物。
除了陈可那帮喜欢欺负我为乐的家伙。
除此之外,我为人处世虽然谈不上多么彬彬有礼,但至少算得上温良谦虚,从来没有得罪过谁。
尤其是对洛汐,我也根本毫无印象可言,完全是第一次见面。
当然,即便我没有伤害别人的想法,也不能百分百代表我没有无意间伤害过别人,这一点我不会去否定。
如果是随机的整蛊,那么花费的功夫也太大了吧,甚至不惜把自己弄伤关到废弃工厂里,这种事情真的有什么意义吗?
而最后一个我可以果断排除,因为这绝不是陈可的作风,他素来喜欢当面以暴力羞辱别人的手段,完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洛汐是真的失忆了。
可追捕她的到底是什么人呢?她怎么会被人抓到囚禁起来?她又为什么会丢失自己的记忆呢?
不得不说,洛汐身上真是疑云重重。
水声第二次停止了,我的思绪也在此刻中断。
一股洗发水和沐浴露混合在一起的香味飘来,我顺着香味来源看去,只见洛汐从氤氲水雾中现身,披头散发,手中拿着我给的运动裤,身上穿着与她纤细身材不符的大号体恤,露出白皙的脖颈和领口,以及少女修长笔直的双腿。
她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因此看上去有一种别样的美。
但最让我在意的,还是她右腿大腿根部的纹身——用精致字体所刻写的一个英文love。
之前我给洛汐涂抹药膏的时候是左腿,再加上她穿的是长裙,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在这个时代,年轻人纹身不算新鲜,无论男女,这是大家对时尚和个性的一种追求,我觉得无可厚非。
但纹身也分不同种类的风格,我对此门道不算有什么了解,但唯独对洛汐腿上的这种特别熟悉。
因为陈可那帮人也有这种风格的纹身。
这种英文字体,是不良少年和暴走族们的最爱,在酒吧和夜店屡见不鲜。
我很难把洛汐的纹身定义成个人审美偏好的偶然。
怎么想都很难。
……
……
真的很难。
我很想问问洛汐关于纹身的事情。
“你的裤子太大了,在浴室穿会弄湿的。”洛汐说。
“没事。”我转过头,草草回复。
洛汐穿好了裤子后,又在我们吃饭的那张小桌旁坐下,我坐在她的对面,心下打算试探她一番。
于是我从口袋掏出香烟和打火机,点燃烟草,深吸一口,吐出一层烟圈。
“介意我抽烟吗?”我找出烟灰缸,抖了抖了烟灰,对洛汐问道:“如果你抽的话,要不要来一根?”
“这里是宁玉同学的家吧。”洛汐说:“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抽烟。”
“那就试试看呗。”我取出一根烟,同打火机一起递给她。
她神色里有一闪而过的犹豫,还是接过了我给的东西。
她按下打火机,点燃香烟,将其夹在食指和中指指尖,然后把滤嘴放入口中开始抽了起来,淡淡的烟雾中,她看上去游刃有余。
这些动作洛汐一气呵成,显然是对抽烟这件事非常娴熟才做的出来的。
这种事情一旦习惯,便会成为肌肉记忆,我心中的猜测几乎已有了答案。
“没想到洛汐同学也会抽烟呢。”我刻意露出惊讶的表情。
“连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呢。”洛汐同学盯着烟凝视道。
“现在青少年抽烟很常见啦,虽然明面上规定不许,但想管也管不住吧。”我笑道。
“唔……”洛汐把烟按到烟灰缸熄灭,“虽然抽起来不难受,但现在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烟味问起来让我觉得不舒服。”
“这样呀。”我也顺手把抽完的烟蒂熄灭在烟灰缸里,“那我也暂时不抽了。”
我看了一眼床头的电子钟,说道:“已经凌晨二点半了,不如今天先休息吧。”
我从衣橱里搬出床垫和棉被,铺盖在地上,用几件外套叠成一个枕头,对洛汐说:“我就睡这里,床铺给你用就好了。”
“宁玉同学不要紧吗?”洛汐眨眨眼睛,“我其实睡那都无所谓的。”
我可以想象她之前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毕竟在那种废弃工厂都能待的下去,想必床对洛汐而言是极其陌生的。
我对此深表同情,可惜刚刚终究让我对她产生了一些态度上的改变。我只能尽量不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来。
“没有关系,这才是基本的待客之道嘛。”我轻描淡写的说完,便走进浴室洗澡。
浴室里还残留着洛汐用过洗发水和沐浴露的香味,这味道让我无法集中精神思考。
热水让我的肌肉得到松弛和舒缓,仿佛冲走了一天的疲惫困倦,唯一挥之不去的是脑海里那个念头。
——怀疑洛汐曾经是不良少女的念头。
刚刚递烟的举动,我差不多验证了这个猜想。
虽然洛汐现在丧失了记忆,对她来说过去无论什么样的经历都是陌生的,但这不代表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会不会也曾是霸凌者的一员呢?
我越想越烦躁,最后在这个问题上放弃了深入思考。
洗完澡刷了牙之后,我换上了睡衣,走出浴室发现洛汐已经上床入眠,传来轻轻的休憩声。她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裹在被子里的她像一只躲回窝里的小猫。
我也不知道她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假装,但我决定不去打扰她。
我默默走到阳台上,点燃一根烟抽起,香烟的气味随风扎进肺部。我独自站在阳台上,夜里漆黑一片,往下看是冷清的街道,唯有几盏路灯还亮着,散发出一团团模糊的昏黄。
当我把烟蒂按在烟灰缸,准备在抽一根时,才发现整包烟已经快被我抽完了——到底在阳台上站了多久,我不知道。
无尽的空虚填满了我的身体,就像我那默剧般的一生,漫无目的的游离在黑白色慢帧镜头中,世界上一切似乎与我无关,我也没有任何美好的回忆。
我今天莫名其妙的捡了一个少女回家,她来历不明,丢失记忆,而且以前极有可能是我最讨厌的不良群体的一份子。
按照正常人的做法,应该在明早选择打电话报警,把这件事交给相关人员处理。
这顺理成章,没什么不对的。
即便洛汐说她害怕接触警察,那是她的敌人,实际上与我也无任何关系。
我本就是如此冷漠的人,不关心别人,不关心世界,更不关心自己。
除去基本的生理需求,我找不到任何其它想要满足的欲望,以及什么非要实现不可的梦想。
活着这件事于我而言,确实太过于麻烦,迄今为止,我也只是在装模作样的扮演一个人罢了,甚至我压根无法感知到自己是否真实存在过。
对我来说,只要我能把一件事给完成都算万事大吉,但结果往往相反,我总是可以把很多东西轻而易举的搞砸。
而这样一无是处的我,今天或许干了一件难得的好事,也有可能是一件坏事,可这真的重要吗?
可能对我无关紧要吧,对洛汐来说这关系到她的生存和命运。
那我应该选择报警吗?
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盘绕许久,我迟迟不能给出答复。
明天是星期六,晚上有晚自习,意味着我明天可以晚点起床,多贪睡一会儿。
既然如此,有什么事情等明天早上醒来再说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钻进地铺的被窝,迅速进入了没有梦的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