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犬守魂说完那番话之后,很快就走了。我独自一人被遗弃在这个宽敞的大厅里,仰望着蓄着霾的天空,关于霾之后的天空是怎样的景象,难以想象。
不过要是认真的话我还是看得见的。
集中精力的话——就算隔着霾也一样能看清霾后的景象,只是现在没有那个必要。因为即使知道了“外面”是怎样的景象,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了的我也不可能做得了什么。
毒素比想象中要恐怖。
接下来自己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恢复行动力,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我恢复了行动力,我也不会立即动起来吧。
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
没有想做的事情。
任务毫无疑问地失败了,曼多马先生那边为了保证不被追踪信号,只能由他们在确定安全之后联系我,而不能由我主动联络他们。
就算和曼多马先生取得了联系,也没有能够说的话。
好难受……
这就是心情低落的感觉吗?
“难过的时候吃点甜食心情就会好起来的。”——要是策士她还在的话,肯定会说这种不着调的话吧。我的话,只有吃豆腐脑的时候心情才会好受点,甜食是不行的。
甜豆腐脑更加是行不通的。我已经从曼多马先生那里证明了“甜豆腐脑”是确实存在的,但并没有亲眼见过,最近一段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北方的城市活动,基本上没有看见贩售甜豆腐脑的店铺。
去南方的话——本来有一次的机会,但那次机会交给帕萝丝了。
不,与其说是交给她了,不如说是被她抢走了吧。
正是这个被她夺走的机会,使得她没能正式参与夺回王倩的行动。
不过我不认为这是我的,或者说是先生的失策。
反正她在的话也没有什么帮助。
她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结局。
我清楚的,
我比谁都清楚,她绝对不是那种能决定胜负的基石。
所以她不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要是她在的话,可能会死在犬守魂的手上。
以她那过分傲慢自大的个性,不难想象会被犬守魂如何玩弄。
而且帕萝丝本来就不擅长与人合作,原本的第七特攻队的队友还好,换做那些从各个地方拉来的寻常的杀人魔,只会引起她的反感吧。
她在的话不仅对事情没有帮助,反而会把事情推向更早的处境。
一定会这样的。
“不行呀。队长,在背后嘟囔人坏话可是不好的。咱不喜欢这样的队长喔。”
她肯定会这么对我说教吧。
她要是还在的话,
肯定不会允许事态发展成现在这样的。
一边想着那种已经不可能的“如果”,一边任由困意击溃自己。
平常的话是可以抵抗这种困意的,
现在没必要。
随便它吧。
就这样睡过去吧。
反正,
现在的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04
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十三号了。当然,刚醒过来的我是不可能知道确切日期的,我甚至没办法把握自己睡了多久,这是事后才知道的。
中途醒过几次,但因为身体没法动弹,所以又睡了下去。
老实说我还以为这样的时光会永远地持续下去,没有想做的事情,即便有想做的事情也因为客观现实的缘故没办法去做,这种无可奈何的空虚感反而让我沉醉。
想要一直躺在地板上,任由时间流逝,直到世界末日——破天荒地,有这种颓废的想法。
但果然还是没办法一直持续下去。
不如说能持续这么久已经很惊人了。
要好好夸奖一下它才行,让我这么久都没办法起身。
“对了,项链。”
我把待在我胸上有一段时间的项链攥在手里。
冒出了想要把她戴在脖子上的冲动,想了想还是算了。
我不适合它,我想,也有可能是它讨厌我。
项链的最终归宿是我这件冲锋衣的口袋。
把它放进去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错觉,我想着这不会是恶灵在作祟吧。结果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什么恶灵,而是一种已经发生的现象导致的违和感。
我从这个大厅走了出去,正门比我想象中要好找。可能是犬守魂把我拖进来这里面后就没有怎么移动过我身体的缘故,我只花了一分钟就走了出去。
时间比想象中要长一点。
出去的时候,一滴比体温要低得多的水珠落在我的鼻子上。通过这滴水珠,我知道了此时的外面正在下雨。不过不大,只是毛毛细雨的程度,可能过一会就变大了,但至少还不大。
我拖着疲态仍在的身子往前走。接下来要做什么,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头绪,也没有想法。我不由得怀恋起一直躺着的时光,至少那时候不用烦恼该做什么,因为什么都做不了。
“……去找帕萝丝吧。”
帕萝丝的所在,我大概是知道的。之所以说是“大概”,是因为我只知道我昏迷前,也就是十一月八号时她的所在,但我不确定她现在还不在那里。
毕竟她没有等我的必要。
我也没有囚禁她,只是把她扔在那里罢了。
本来是想处分她的,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代替她被处分的,是那个叫科索尔的家伙。
虽然他本人似乎失去记忆了,但我可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
他是杀死赵伊月的凶手,这是我通过好不容易入手的录像知道的。
我和赵伊月关系算不上多好,但既然找到了杀死她的凶手,那就顺手杀掉吧。
扯远了。
我想要找到帕萝丝,这个想法实现的前提有两个,第一是要知道帕萝丝的位置,第二是要知道自己的位置。
我想这里应该不会离之前的战场太远。弄清楚自己具体的位置的话,找到帕萝丝的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居然真的在这呀。”
做决定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走到街上。我的身体显然是哪里出了毛病,不仅用不上力,就连步伐也比平时要慢得多。
雨渐渐变大了,我的视线多少受到了影响。有几滴雨水机灵地溜进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视野。我本来想揉一下眼睛,但手刚刚抬起,就被无力感侵蚀得落下。
一直以来没有剪的头发变得相当碍事,被雨水打湿后的长发重了不少,让我整个人变得头重脚轻,每走一步都感觉自己要被头发的重量带倒。话说,我头发真有这么长吗?
“我还以为那家伙是唬我的——没想到是真的。不过,你这样子还真是惨啊。”
好像有人在我旁边说话。
是对着我说的吗。
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是什么时候到我旁边的。
完全没感知到。
迟钝——身体的感官跟生锈的机器一样不可靠了。
“与其说是变得迟钝,不如说是已经是‘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在乎了’这种状态了吧。我理解的,毕竟我也一度陷入过这种低迷状态。”
一个男人,
一个在雨中行走的男人。
一个明明活着,却很难让人感受到生的气息的男人。
这名不知为何出现在大街上的男性,正举着一把容纳一人都显得有些勉强的伞。
雨水从已经塌了一角(大概是伞架坏了)的伞布上滑落。
因为是小雨的缘故,所以落得很慢,像是钟乳石上滴下的水。
他浅灰色的外套上,左肩的部位湿了一片。一半是因为较小的伞不能很好地保护他的身体,一方面也跟他随意的姿势有关,男人看上去一点都不介意自己的身体被雨水打湿。
看清他模样之后,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虽说——我本来是不该能认出寻常人类的模样。
但偏偏,记住了他的样子。
“‘为什么这家伙会在这里?’,从你的表情上,我读出了这种感觉。确实,我不该出现在这里,也可能出现在这里,更加没有和你见面的理由——不,不对,理由是有的,正是因为我有非见你不可的理由,所以我才会来到这里,站在你的面前。”
他说,
“一直站在雨里面对身体不好。虽然让我来担心你不太合适,但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要是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在虐待女童呢。”
原本该落在我身上的雨被他的伞挡住了,而他自己则变成了落汤鸡——不,他本来就快是落汤鸡了,因为那伞并不适合他,到是很适合现在的我。
然后,我从他的话里注意到了。
注意到了自己现在的状况。
我低下头。
视线穿过坑洼里的积水,我看见了一名女孩被囚禁在里面。她有着长长的灰发,以及比她的头发还要苍白,苍白到仿佛透露着一种青色的光的皮肤。女孩的五官因积水的无能而朦胧模糊,但能清楚地发现这名女孩穿着一身大小不合适的冲锋衣,大半个身子都陷进了衣服里,下半身的牛仔裤已经拖着地,想必已经变得邋遢不堪。
这名女孩正是我本人。
这名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正是“墨莎”。
匕首上升时也好,环视建筑物内部的时候也罢,连项链放进口袋的时候也是,那些时候产生的违和感全部都是因为身体变小的缘故产生的。
剧毒的后遗症,
致敬APTX4869么。
“……真是,糟糕透了。”
我说出了自己的感想,而他——
“在大雨中和往昔的仇人迎来命运般的重逢,这一幕真是充满了史诗感,你不这么想吗?”
——李少辉如此说道。
虽然,现在不过是小雨而已。
05
头好痛。
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突然变小,
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遇上李少辉,
李少辉到底有什么目的。
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头痛了起来。轻轻摆一下头会痛,长时间不动也会痛,若是左右来回摇晃,便会觉得里面有种接近凝胶的液体正在晃动。我不是那种不擅长思考的类型,会产生这一症状,多半归咎于犬守魂的毒素。
当然,除去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可能导致我头疼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要背着我?”
“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
“为什么——要把我带回你家?”
“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爱了。”
听到这句话,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但确实有一股让我战栗的寒意从心里冒了出来。这个男人,是不是说了相当危险的话?
现在的我,正被李少辉背在身后,并且来到了似乎(从他本人的言行揣测)是他住处的公寓楼前。那仿佛随时会坍塌的古旧危楼若是他的住所,到也和他身上那奄奄一息的生命力相符。
“事实上,如果在路边看见好像是走丢了的小女孩,对此不管不顾的话,可以说是主人公失格了。”
“但把走丢了小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的人绝对不正常。”
“虽然你的身体是小孩,但实际上你的头脑是大人吧。”
“我不是侦探。”
“没人说你是。”
李少辉的房间在公寓楼的一楼,他并非是从正门,而是从后门进入的。莫非是没有正门的钥匙吗,当我问了之后,他却说“比起说不定会和什么人撞见的前门,我更喜欢从一般不会遇见人的后门进出。”,看样子,他不大想和认识的人见面。
“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
“李少辉,我知道。”
我在资料上见过他的名字,也看过他的照片——话虽如此,但那时我并不能通过照片记住他本人,仅仅记住了王倩的样子。
可现在已经能正确识别他的模样。
“既然你知道我,那么我也就不多费口舌介绍了。你有什么想喝的东西吗?”
“果汁。”
“抱歉,以前的‘我’留下来的果汁刚被我喝完。”
“那碳酸饮料……”
“雪碧和可乐你要哪一种,个人推荐后者。”
“可乐。”
“百事还是可口。”
“都行……不,可口吧。”
“不巧的是都没有。”
“……”
那特意问种类到底有什么意义啊。
“……实在不行的话,咖啡也行。”
“不巧的是,我这里连咖啡都没有。”
“那你这到底有什么?”
“开水——不,自来水。”
“那一开始有问的必要么?”
“我认为适当的礼貌是很重要的。”
“你这种不必要的礼貌只会让人觉得是在挑衅。”
“挑衅吗……老实说,挑衅一个看上去是小学生年龄的女孩是件挺有趣的事。”
“……我早该从你的样貌上看出你是这种变态的。”
“不,不要误会了,我并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精神年龄也才十三呀,他说出意味不明的话。这个人好恶心,虽然不是特别清楚但就是觉得他好恶心。也许是这具身体——这个小孩子体型的身体本能地在提防这家伙。
“回到正题吧,你想喝自来水还是想喝开水。”
“那个从一开始就不是正题。”
“什么,原来不是吗?”
为什么要一脸遗憾地说出这句话啊。
那种事有什么好遗憾的。
“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
“哎呀,果然还是注意到了吗——”
他轻笑着说道,
“——特意不在家里准备饮品的目的,就是想省下这笔开支。”
“…………”
“不吐槽吗?”
“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
“居然当做没听见吗!这比吐槽还要伤人心!”
他咂了咂舌,之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直到他把我领进他的家门,才开口说道:
“直说了,我想要和你联姻。”
“……?”
“抱歉,咬到舌头了。我的意思是,想要和你联手。”
李少辉一本正经地看着我,
“我希望和你联手,一起把‘机关’搞个天翻地覆。”
这家伙真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