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则上来说,锦衣卫微服私访,以人少为佳,但考虑到此次失踪案件或许与夷狄有关,这群歹人又多半不是善男信女,因而,除贺飞虹以外,沐梓君又从镇抚司特别甄选了七名曾有缉捕经验且身手不错的缇骑充实队伍。

比起当年浩浩荡荡的靖难大军,这支九人小队的规模可谓是微不足道,但为避免与宁王府间产生更多矛盾,沐梓君入城时往往只会带贺飞虹一人,而其余七人则在城外客栈候命。

换言之,城外这间客栈正是沐梓君一行人的大本营。

一方面,为防情报走漏了风声,沐梓君特意选择包下这间客栈;另一方面,很难保证店小二不会是敌人预先布下的眼线,因此除老板一家以外,其余闲杂人等一律被赶回家中。

若从锦衣卫的保密工作角度来评判,沐梓君可谓是一个逸才,就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因为店小二的离去,九人的衣食住行,无一不由这群八尺男儿自己动手操办,而作为首领的沐梓君,本身贵为国公千金,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可想而知,除沐梓君以外的八人,生活究竟有多么苦不堪言了。

不过,偶尔利用店家的厨房开开小灶什么的,倒也是一件美差——

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贺飞虹捧着的大盘子中会有一整只烤羊腿了。

“大小姐啊,您整整两天一粒米都没进过肚子里了,这可怎么得了?气也差不多该消了吧?多少也吃一点呗?不然的话,身体怎么遭得住呀?”

此时,贺飞虹正和颜悦色地伫立在沐梓君的房间面前,轻轻敲了敲门。

结果——

“本小姐才不稀罕吃叛徒煮的饭!贺飞虹啊贺飞虹,看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居然也当叛徒!”

看来,哪怕时隔二日,积蓄在沐梓君心胸的那股火气,依然没有消退的迹象。

“哎呀,俺的真神哟,你们汉人不是经常说什么‘识时务者为俊杰’、‘大丈夫能屈能伸’么?俺额祈葛还叫俺要多多向汉人学习……那种情况下,俺怎么可能和那具蓝色神机打起来嘛?大小姐您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说了这么多,你就是畏战对不对?害怕自己打不过他对不对?怂了就直说啊!干嘛绕来绕去说这么好听?”

“行行行,是俺不对,千错万错都是俺错,俺现在悔过了,诚心向大小姐您道个不是,这样总可以了吧?”

“道歉有用,要锦衣卫干屁呀!”

“那俺给您老人家磕头成不?那俺要磕头,您总得开一下门瞧瞧吧?您看,为了表示最诚挚的歉意,俺都给大小姐做了您最爱吃的孜然烤羊腿了。”

“想拿东西堵我的嘴呀?自作聪明!你以为区区一条羊腿就能收买本小姐嘛!”

“那大小姐要是不稀罕的话俺就端走了……东西凉了怕吃了闹肚子。”

“不吃不吃不吃!谁要吃叛徒煮的东西就是小狗!”

“行吧……那俺就拿下去了,回头大小姐要是饿了,就叫俺一声,俺给你煮碗面……”

“……”

“那俺走咯,还请大小姐您多多保重身体。”

“站住——”

“嗯?”

“你、你老实说,之前为什么要临阵退缩……”

“大小姐说得没错,对,是俺怂了,是俺害怕——害怕带着大小姐和那种强敌战斗,俺吃败仗,顶多就是掉脑袋,碗口大的疤而已,但大小姐乃千金之躯,俺又怎么可能带着您去冒险嘛?”

两天以来,难得找到一个机会向沐梓君坦白自己的心思,贺飞虹顿时感到心头一松。

至于沐梓君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总之,贺飞虹内心深信,当日放蓝色神机一马这个选择,自己没有做错。

最好的证明,就是沐梓君还能尽情把气撒在自己身上。

因此——

爱生气,就由她去吧。

总比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要强,不是么?

看见她还这么有精神,比什么都值得贺飞虹高兴。

眼看房间里头沉默了半天,估摸着沐梓君的火气还有充足的“存货”,贺飞虹也就打定主意准备悄悄离开。

这时——

门,咯吱地一声打开了。

只见沐梓君从门缝探出半张菜色的脸,像是偷窥似的死死盯着盘中油光四溢的肥美羊腿。

“本小姐治军无方,部下出了这么一个叛逆,我、我……都自省了这么久,你总得给我点精神补偿才行——羊腿留下……你、你可不要误会了喔,不要以为本小姐就这么容易原谅你这个叛徒了,我、我只是觉得你既然都这么低声下气求我吃的话……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吃上这么一小口好了……这都是你求我我才吃的,才不是因为我肚子饿了,你可明白?”

“好好好,就依大小姐的意思便是。”

对此,贺飞虹倒没感到吃惊,只是流露出些许苦笑。

毕竟,对他而言,这一幕可谓是司空见惯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死要面子活受罪,从小到大,沐梓君都是如此。

不过,与过往相比,这次倒有些不同——

“还有就是——”

贺飞虹只感觉站在自己面前的沐梓君,失去了平日威风凛凛的一面,仿佛是做错了什么事情甘愿受罚的孩童那样将脑袋埋得很低、很低。

然后,又在下一瞬间,她似乎做出了某种很不得了的觉悟,倏然抬起头,脸颊绯红、双唇颤抖着。

所以说,她究竟是想……

“汪!”

还没等贺飞虹反应过来,沐梓君一把抢过羊腿,大叫一声“人家再也嫁不出去了啦!”,躲在房间里,大哭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