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迪威玛律斯大陆上的人们相信,他们眼睛所能看到的颜色具有非凡的意义。就如同他们为自己身处的大陆命名方式,神之手涂抹在本是空白的土地上,便创造了万物。多彩而纤弱的是植物,翠绿的茎管供给着它们的生命;亦或者在斑斓的皮毛下,以白骨和殷红拼接的产物——动物,但凡被神明染上颜色的生命便能运用在这个世界当中存在的一种神秘力量,魔力。并且常年的进化,让这种自然之力在他们身上刻画出了奇妙的纹路,这些纹路被称之为魔力回路。植物身上的回路让他们将空气与阳光转化为养分;而动物们则在相互争斗中产生了诸如毒素,声波又可能仅仅只是单纯强化了身体能力的回路。

但无论这些生物如何,翻遍所有大陆上的神学著作,里面最受神灵宠爱的生灵——人类,如今却与魔力无缘。尽管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从他们卑劣的“野兽”兄弟们身上复制魔力回路并加以应用,但人类本身却无法承载魔力。对自己弱小的质疑和对外界强大的恐惧与好奇心促使了迪威玛律斯上最负盛名的宗教产生,如今人们将其统称为正教,正教的学术探索魔力最初的本源,也就是神最初的那片画板,无暇的白色,他们教导人们白昼之光的神圣,揭露人正是因为过于亲近夜晚才丢失了神明的宠爱。于是凡是信仰正教的城市,街头巷尾都流传着一句话“黑夜莫探头,魔鬼把命留”。

而与宗教发展相对的,便是大陆上国家的兴盛,究竟是哪一方促使另一方形成如今已经无可考证,但这片大陆上五个最主要的国家和联盟,其由来也脱不开神学。大拇指的夏罗是冰域的大国,但凡往北之地皆为他的国土,雪白的山峦在正教徒的眼里如此神圣,于是也有人说夏罗是通向天堂的过度,但精神并不能左右物质,常年冻土和冻川让夏罗自古便是一个封闭的穷乡僻壤,唯一的优点大概只剩下国土之大了。大陆中央最为肥沃的土地本来是一个完整的王国,但继承人的分歧让它变成了如今被称为食指,中指,无名指的三个类国家组织。食指的北方联盟是继承权纷争的产物,虽然这些小国有着共同的起源但却各自为政,其中最为强大的叫做斯律普,奉行军国帝制;最南端的城市联盟里有着悠久的历史,每个城市都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势力,即有教皇居住的宗教首都,也有与大海外界四通八达的商业都市,而与其他势力的接壤处,也不乏一些军事强盛的要塞城市。最没落的小拇指斯帕尼亚,从古至今大部分时间都为外国掌控,但也正是常年与外国不可避免的沟通,如今也能够有实力在大陆上占据一席之地。

但不论这些国家,我们的主角是被称为大陆的中指,或者说是十字路口,曾一度冠上王国,帝国,共和国等各种称谓的大国——福德西亚。几年前这个国家还是这片大陆上的霸主,而如今它正遭受着史上最常的黑夜。这并不仅仅指逐渐入冬让夜晚越来越漫漫无期,更是说的是,在原福德西亚帝国皇帝亲征夏罗失利两年后,国外势力瓜分着这个国家的财富,保守复辟的旧王家迪耶多雷对此无动于衷反而大肆捕杀国内的反王派,对于虔诚的福德西亚居民来说,如今他们的祖国仿佛人间地狱,“黑夜莫探头,魔鬼把命留”的谚语深入人心之后,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尽管秋天的太阳还竭力地散发出惨白的光,但实际上福德西亚已然进入难以完了的黑夜。

福德西亚的首都——鲁米耶,依据横跨城市的维纳河分为南北两区,北区是贵族,王族还有富商的聚居地,南边则是鱼龙混杂的贫民窟,两地的居民虽然每天同样享受着名为鲁米耶的阳光,但通常却毫无交集可言,唯一能让南北居民相遇的场所,大概只有沿河的市场还有河心岛的首都大教堂了。但无论南北两边的住民相互如何唾弃鄙视,他们信仰正教,坚信着那句古话而厌恶在半夜出门,甚至还有南部的居民说自己躺在家里,半夜都能听到外面的鬼哭狼嚎,颇具说服力。但现在,夜已经深了,在鲁米耶的王宫门口却不断停下马车,各方而来的代表们鬼鬼祟祟地走进王宫,朝着国王的议政厅聚集。

国王尼禄,他身披红袍,头顶王冠,手持权杖地坐在议政厅最前头的位子上,通常议会当中国王也不需要如此盛装,但若褪去了这层名为“国王”的皮,尼禄仅仅只是一个整日蜷缩在宫殿里的胆小鬼,他害怕人们把他押上断头台,就如同他哥哥一样,又害怕被枪林弹雨射成筛子,像是前帝国的皇帝诺罗邦。自从两年前帝国战败,尼禄登基为王以来他没有一天出过王宫,他面部肌肉松垮,身上则萎缩的像个老人,没有人会觉得他才刚刚四十来岁。

“诸卿,谢谢诸位今早收到通知还能及时赶来。”国王做了简短的开场白,“在此我也不多废话,今天的议题还是这个。”说着国王从怀里取出一枚银币,上面刻着自己的头像,“都已经过了两年了,如今福德西亚却还流通着旧帝国的货币,是不是有些过于可笑了。”

同一时间,南鲁米耶,一家挂着“矮人酒馆”招牌的店里,巡游休憩的士兵,外国来的雇佣兵,还有无处可归只能到此消遣的流浪汉闹哄哄喝着酒,他们各自为群的坐着,互不干涉。而此时,斯律普来的鬣狗佣兵团的骰子,安德尔醉醺醺地朝着吧台走去,扔上两枚银币叫到“老板,上酒!”

老板外号“巴克斯”,是南部某个神话里酒神的名字,“爱人酒馆”自产的苹果酒在北部也有些名气,就连贵族们也不禁想要品尝这份原始野蛮的甘甜滋味。不过具体老板的真名,和这家酒馆开张之前他是做什么的就不得而知了,神秘的中年老板接过银币之后递给安德尔一个木杯子,迫不及待的佣兵一饮而尽,却随即吐了出来,喷的对面某个倒霉鬼一身引得哄堂大笑。

“老板这可是白水。”佣兵气愤地说道。

“我知道。”巴克斯平静地说道,然后把刚刚从安德尔手里接过的银币摆上桌子,“这是什么?”

“钱?”摸不着头脑的佣兵看着画着尼禄头像的新银币发呆。

“这只是铁疙瘩,钱是用来买酒的,废铁则只能买到白水。”说着,老板把两枚银币朝安德尔掷去,可怜的佣兵摇摇晃晃的接住钱后骂道,“这可是你们国王发行的钱,就算你再想朝着他的脸吐唾沫也不至于说这钱不值钱吧。”

但老板丝毫没有被怒吼的壮汉给怔住,毕竟在他这里消费的大多脾气暴躁且极具暴力倾向,而能够在这种地方管好一片店子,老板也必然不是一个普通人。于是老板重新拿出一个杯子,倒进酒,贪婪的佣兵刚想去接,老板却把杯子缩了回来,说道,“那我问你,若是我把这酒蒸馏一遍,这还是酒吗?”

“那还不是白水吗?”佣兵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同样的,银币里面把银去掉了,那还算是钱吗?”

“啧。”安德尔露出被识破的表情,怨愤地又从荷包里掏出几枚银币,这几枚刻着的是原福德西亚帝国皇帝诺罗邦的头像,老板爽快的接过钱币,递过了酒。

喝着酒,佣兵还不忘抱怨道,“这铁疙瘩哪都花不出去,做这钱的人怕是连造假都不会,我就没碰过这么糙的银币,就像没吃过石灰粉做的面包。”

这话出去,又引得酒馆里笑声不断,但鲁米耶的另一端,王宫的议政厅里,国王“加制新银币”的提案没有引得满堂大笑,大臣们都低着头故做沉思,又偷偷地瞥视着自己周围的人,观察他们的表情,尽管所有人都摆着一张扑克脸,他们心中却情感丰富,厌烦和恐惧交杂地让他们等待他们当中的那个出头鸟。而这个时候,安东尼.斯帕卡努斯,一个年轻的贵族,以出兵征战斯帕尼亚闻名,但奇妙的是他在贵族当中很有人气,年纪才刚刚三十中旬,却已是伯爵,他站了出来。“国王陛下,现在银行行会兼罗德里高银行的行长,罗德里高女士还。。。”

“啪——”权杖狠狠地敲打在桌子上,如同异端审讯官的皮鞭抽打着异教徒的身体,“贵卿,我尊重你的军事能力和你当年庇护皇家的恩情。但如今你把我当做什么?”国王虽然身体孱弱,但说话的气势上却寒风凌凌,“我难道是罗德里高家的仆人?他家的老头死了我难道还要亲自雕口棺材顺便为他挖好坟墓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尊敬的陛下。”在迪耶多雷这条老狐狸面前,新生代的军旅贵族斯帕卡努斯还是显得过于年轻,他很快便畏缩地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但还没等他屁股坐稳,国王再一次将权杖敲打在桌子上,发出如同地震一般沉闷的声响,让所有人不由得望向他。

“诸卿,朕统率福德西亚已有两年,普天之下莫不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现在为了黎明苍生我希望推行新币废黜旧币,不知诸卿意下如何。”

  在座的所有人都没有出声,仅仅象征性地点头,在这里,与其说是讨论发行新币的议会,不如说是国王的个人秀。毕竟在座的任何一位都已经没有与这个国家的王争锋的资本。

“你们一分钱不拿的整夜整夜为国王巡逻,难道你们福德西亚人对这个尼禄很满意吗?”又几杯烈酒下肚的佣兵头子安德尔缠上了一个巡夜中途进酒馆来的士兵。虽然谈论国王是要砍头的大不敬行为,但这里是南鲁米耶,就算国王想要偷听,那些整夜弥漫在南部的呻吟和嚎叫都足以把他的耳朵震聋,因此国王的律法在这里几乎成了厕所的草纸。

但即便如此,或许福德西亚人也应该对他们的王抱有尊敬,但事与愿违的是,这位被外国佣兵勾搭上的福德西亚士兵,听到他们的国王时不免做出一个呕吐的表情。“你在恶心我吗?”士兵反问道,“就算让一只青蛙当国王,它也不会一生坐在一个水池子等死。而迪耶多雷家的人,我们现在唯一看到他们的机会就是在他们给我们的这些破钱上面。”士兵没有好气的说道,“这个国家没有一个人喜欢国王,恐怕就连他自己,两年前战败之后我本来退伍种地,但昨天卖麦子的钱过了一天甚至买不起面包,到头来我也只能回来当兵,毕竟这里的军票还能让我过活。”

“那你们为什么不做点什么?”佣兵有点挑衅的问道,“福德西亚不是最擅长这一套,一把火烧了宫殿再把国王拉到断头台上去。况且我也弄不清楚福德西亚人到底怎么想到,把我们弄到这里,却又要我们把刀老老实实地放在鞘里,简直每天无聊透了。”

“我可不这么想。”酒馆的老板“巴克斯”突然开口插入了话题,“现在福德西亚还有谁有精神打仗,我们在两年前首都都被攻陷了,一度被认为无敌的皇帝也不见了踪影,所以现在,对于福德西亚人有口饭吃就好了吧。”

“正是如此。”一旁的士兵表示赞同地猛饮了一倍酒。

“那些有钱人呢?他们可是特地从外国雇佣了士兵,不正是准备大干一场吗?”安德尔依旧不依不饶地问道。

“他们只是想在自己枕头边上放把刀当作自我安慰,说到底,若是他们真的反抗国王,或许隔天他们脑袋和身子就在断头台上说再见了。”巴克斯打趣地解释道,“说到底,现在福德西亚又有谁能和国王相抗衡呢?”

“那些公会会长?我可听南部好多商人说,就算隔着一条河也能闻到那些权贵的腐烂味。”

“那都是徒有虚名。”酒馆老板说道,“工业,还有魔力技术大多被国王收归国有,农产的收购也都是直接由国家进行,这是帝国时期的战时政策,迪耶多雷倒是毫不在意的继承了下来,所以说这个国家最伟大的实业家当数是国王。”

“那那些地方贵族呢?”安德尔继续问道。

“你不知道,自从三十年前地方叛乱的时候,当时的国王就开始削藩,现在那些地方贵族只能说是为国王打工的佣人,连税收都决定不了。”

“内阁呢?中央呢?总归有些权势的贵族敢和国王斗斗嘴吧。”安德尔再一次举例。而这一次坐在一旁听着的士兵抢着回答道,“你不知道吗?前几天听说财务大臣把自家的大门修的比王宫的门还大,国王立马派兵把他从家里拖出来斩首了,顺便还把他家大门给拆了。”士兵似乎喝的有点多,手舞足蹈地解释着,“说到底,这些贵族再有权力没有兵又算得上什么?”

“酒馆就是福德西亚的下议会。”这个国家有这样的谚语,在小酒馆里喝上几杯烈酒,就算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也对政治说的头头是道。就连国外的佣兵,在这里也对福德西亚的境况担忧,“难道就没有一个敢对国王动手的吗?”

不过巴克斯老板却给出了一个令人惊喜的答案,“有倒是有,不过少得可怜,算上整个福德西亚,大概也就一个半人。”

“一个半人?”士兵和安德尔都疑惑地看着老板。

“这其中一个,便是福德西亚的元帅,老沃邦,他可是旧王国时期开始的军队将领,虽然说国王有禁卫军,但是沃邦是福德西亚军队的精神领袖。”

“那是,我也不是为了喝上这口酒当的兵,都是沃邦大帅的号召。”士兵听到沃邦这个名字的时候,也不免自豪地回应到。

对国王有威胁的人物,一个酒馆老板知道,国王自己也当然知道,沃邦跟随了几代国王、皇帝,被称为“福德西亚的看门犬”,但狗急也会跳墙,谁知道这只看上去的忠犬会不会突然咬上自己一口。在震慑了在场的贵族商人们后,国王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他转向了坐在他一旁的一位白发的老头,这边是福德西亚军队的头头,沃邦。

“沃邦元帅呢,您有什么看法?”国王摸不清楚这个怪老头的脾气,平常他沉默寡言,但有的时候他也能够说话咄咄逼人。

“没有。”不过这次,这只老看门犬似乎处于安稳的状态,“不过军队内部我还是希望保持军票制,只要坚持这点,其他我没有意见。”

“没问题。”军队,这也是国王尚未能解决的问题之一,但只要这个老头在,福德西亚国土上这个巨大的定时炸弹就不会爆炸,所以暂且做出牺牲也是值得的。

“军票制?那是什么?”南方的酒馆里,佣兵还在讨论刚才的问题。

“就是这些。”士兵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些纸票,上面写着“面包票”,“肉票”,“酒票”等,“我们大部分工资都用这个结算,虽然不及钱实用,但实际上能买到的东西比国王发的那些银币要好得多,毕竟这些票据都是定好分量的。就算我们不需要,黑市里也能卖得个好价钱。”

“还有这种好东西?这也是那个沃邦想出来的?”

“正是如此。”酒馆老板说道,“所以正如我之前所说,国王为了安抚军队,在军队里发行这些军票,而沃邦也为了给现役军人生活作出保证,所以不对国王做干涉。所以虽然沃邦号召军队足以摧毁王权,但却不会对付国王。”

佣兵在听完之后露出佩服的表情,不禁感叹到,“你一个酒馆老板竟然懂得这么多,到底之前是干什么的?”

对于这个问题,老板狡猾地逃开来,“你难道没听说过这句话吗?‘不要小看酒馆的老板和马车的车夫,他们比政治家更适合当政治家’。”

“为什么?”安德尔下意识地问道,不过他自己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却自问自答了起来,“我知道了,毕竟一个整天泡在酒里,一个屁股粘在马上,和政治家一模一样。”佣兵的话刚说完就引得满堂大笑,然后所人有都不知道,酒馆外,如同战马铁蹄般的脚步声正在朝这里接近,钢铁与石路撞击的声响吸引着街道上人们的注意,但很快,与这个脚步声的主人对视让他们心生寒意,“夜晚莫探头,魔鬼把命留”,这个人的气息仿佛彻彻底底地映照着这句话。

以猫头鹰为家徽的迪耶多雷,他们对于危险的感知超乎常人,北方宫殿里的国王似乎也感受到了南方酒馆前的寒意,而且他很清楚,这份威胁什么样的人才会发出,因此他紧忙引出下一个话题,“我们的新币难以发行,主要的障碍只有一个。”他扫视了所有人,这些自己的奴仆,“那就是旧帝国的残余,他们还愚蠢的相信自己的国王会回来,用旧帝国的钱币暂且不提,甚至南部还有人在家门口挂着帝国的旗帜,这些正是王国发展的阻力!”说着他抬起手杖,仿佛是敲打着他心中念叨着的那个帝国的残余,那个高大,白发,被视为福德西亚英雄的怪物。

“嘭!”巨大的声响,不仅仅是北方宫殿里国王的权杖,“矮人酒馆”的大门也被粗鲁地推开。一个棕发,但是夹带着几根银丝;如同刀削的脸庞,搭配着旧制军装;手上布满了老茧,这是长期持刀人的证明,而最明显的是,他的双脚是有钢铁制成,上面散发着轻微的绿光。

义肢,这在福德西亚并不稀奇,借用某些动物再生的魔力回路,能够把人的神经和钢铁的假肢相连接,但毕竟,这不是人原本的身体,义肢难以控制,而且还有长久的幻痛,就连一两根手指也不是平常人能够忍受的,何况是双脚。不过对于福德西亚的军人来说,这也是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嚯——”本来还想继续刚才话题的安德尔吹了个口哨,“没想到还能看到活着穿着旧帝国军装的人,真是活见鬼了。”在国王严打旧帝国分子的时期,或许只有傻子才会一本正经的穿着旧军装出门。

“有事吗?”不过酒馆老板倒是秉持着“来者都是客”的态度。

“找人。”进来的男人说道,他话不多却让人有十足的震撼。“我找——”

还没等他说完,门再一次被粗鲁地打开。

“嘭!”巨大的门突然被打开,这次是议政厅的大门,有士兵把守,本不该如此松懈的范围却轻易被打破。

“谁?!”国王惊讶地问道,但他心中或许早就知道是谁,不过他不愿意去承认。

“还能有谁,国王大人。”一个女人的声音缓缓传来,接着一个高挑的女子走了进来,她浓妆艳抹,身上穿戴也是尽奢华之能事,“这么重要的会议,竟然不通知我一声。”

“我没告诉你,你也会来吗?罗德里高?”国王提高了声量,他不能在这场交锋中失败,“你不是和你妹妹有话要说吗,怎么有好心情参加这等不重要的会议。”

“不重要?”女人露出夸张地表情,像是那些在剧院看喜剧笑得前仰后翻的人一样,“要是我不在这里,明天一堆破铜烂铁就要堆满我的柜台了吧。”

“你!”国王气得目瞪口呆,但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他们的王说话,只因为这个女人太过强大,罗德里高,罗德里高银行的行长,也是全福德西亚银行公会的会长,没有人不存钱,也没有贵族不借贷,只要扯上这些,就算是国王也不得不扑到在这个女人的脚下。

“还有,我那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妹妹也不需要您担心,我已经派人去找她了,刚刚我还听见您担心旧帝国分子,我的好国王,我们简直所见相同,我也怀疑我这不成器的妹妹与旧帝国分子通敌。”

“你的意思是,你以我查处旧帝国分子的名义去公报私仇?”国王问道。

但眼前的女人和所有的贵族不一样,或许她没有土地,没有兵力,但是她有着当今世界上所有价值的代表——金钱。狡猾如蛇的雅克琳娜.罗德里高说道,“如果我说是,国王大人会拿我怎么样?”

一秒,两秒,三秒,国王与雅克琳娜对视着,如同高深的棋手在对弈时明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却波涛汹涌。双方仿佛都拿着刀抵着对方的脖颈,却又一声不吭地互相威胁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而最终国王撑不住了。

“没事,你做的很好,罗德里高卿,大义灭亲的美德我会记住的。”

“既然我来了,还有什么需要讨论的就直说吧。”罗德里高乘胜追击道。

“没有,今天看到诸卿的忠心实属难得,诸卿请回吧。”

国王一声令下,诸位贵族连忙逃跑般地离开了议政厅,而沃邦元帅也慢悠悠地像个老人一样走了出去,唯有罗德里高女士,临走前不忘提醒国王,“下次别忘记邀请我,作为债主我可是很关心我对这个国家的投资会不会变成不良债权。”

很快,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下国王一人,他依旧包裹在那张红袍里,紧紧握着他的权杖,但此时他在瑟瑟发抖,并不是初秋的寒冷让他打着寒颤,而是屈辱,从内而外的屈辱,这是作为一个国王所不曾有过的。

“贪婪而亡命的银蛇——罗德里高,我会让你为你的高傲付出代价的。”说着国王呼唤着一个名字,“特蕾莎,我亲爱的特蕾莎。”

不一会,议政厅门前出现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她带着金色的假面遮住了眼睛,不以真面目示人,她回应着国王的呼唤,“所为何事?叔父陛下。”

“后花园的毒蛇让我很是苦恼,能否为我效劳,去除掉祸害。”

“还请叔父陛下指明方法。”女子轻轻鞠躬问道。

“毒蛇最害怕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毒液,所以让它溺死在自己的剧毒莫不是上策。”接着国王指使着女子,“去吧,特蕾莎,你便是迪耶多雷的利爪,你保护我,便是保护你自己。”

“好的,叔父陛下。”女子很快便退了下去,而正当她想要离开议政厅的门口之时,一只小小的手拉住了她,无知的孩童问道。

“姐姐,您要干什么去,‘夜里莫探头,魔鬼把命留’,即便这样您也要去吗?”

“不用担心,王子殿下。”女子轻轻抚摸着男孩的头,说道,“这是您父亲的指示。”

“那父亲是坏人吗?”孩子颤巍巍地问道。

“坏人,还是好人,人不是这么简单的标准能够判定的。”这么说着,名为特蕾莎的女子跪了下来,抱住了男孩的头说道“我所做的不是为了迪耶多雷和你父亲,而是为了你和我,所以心怀美好地等待吧,我亲爱的弟弟。”

说完,女子便淡出了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潜入到了福德西亚的首都,鲁米耶漫长的黑夜当中。

然而南鲁米耶的冲突还在继续,“矮人酒馆”在穿着旧制白色军装戴着义肢的奇怪男人进来之后,又涌进来七八号人物,不过看起来两方不是一路人马。七八个人在这才刚刚入秋的时候却穿着大衣,带着帽子掩着面貌,很像是那些传言当中国王潜伏在各地的秘密警察,他们把之前的怪男人撞到了一遍,丝毫没有瞧见先他们一步进来的怪胎,而是直接把矮人酒馆二楼的通路堵住,接着看似头领的人走向了酒馆的老板“巴克斯”。

“这些家伙是谁?”一旁的安德尔警戒又有点兴奋的问道,在这些人的怀里,他嗅到了火器的味道,不过他又有点疑惑“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

“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那可以对付国王的一个半人么,这就是那半个人。”说着老板叫出了那个名字,“罗德里高的手下对吧。”

这时,安德尔才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大叫道,“原来是那个老头的手下!怎么现在打扮成这种样子,况且那老头不是死了吗?”

“所以说才是半个人,福德西亚的银蛇如今也一分为二了。”老板小声地为佣兵解释道,然后回头对着罗德里高手下的头头问道,“各位今天来所为何事?要是找叶卡捷琳娜小姐的话,她让我转告你们她去找她的律师去了,隔日再来吧。”

“放屁。”一上来这位穿着大衣的家伙便不怀好意,“我们可是守了一天了,她根本连这幢楼都没出过!”

“你们罗德里高老爷还活着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么说她的,我还记得她还请你们喝过酒。”老板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没办法,各为其主,新的罗德里高女士可不是好惹的主,我们也是奉命行事。”男子的眼神似乎有些浑浊,他是雅克琳娜的手下,这个罗德里高的新主人在她的父亲还未去世的时候就被称为“铁链夫人”,她喜欢用铁链拘束她的敌人和手下,在罗德里高那些早亡的兄弟尸体上,相传都有铁链嵌入骨肉的痕迹,因此这位残忍的魔女在福德西亚臭名昭著。

“我们也不会让您为难的。”不过这些手下是老罗德里高的手下,跟随老罗德里高来到这座酒馆多次,酒馆的二楼被当作旅馆,也是老罗德里高藏匿私生女的位子,因此这些手下与老板熟识,“我们有着正当的搜查令,搜查这里的旧帝国残党。”不过这一句话刚说完,旁边的安德尔便笑了起来,好事的佣兵不仅仅喜欢参与打斗,更喜欢坐山观虎斗,而这一刻,这座酒馆里已经聚齐了纠纷的条件。而老板似乎也察觉到站在门口的那位男子的动向,他有些尴尬地示意让大衣男子不要继续了,但男子似乎丝毫没有注意这一点。

“这里是王国首都警察署签署的帝国残党搜查令,我们虽然是代办,但也说的上为国办事,而且据查实,这里有着帝国的残党,特征是银色的头发,还有。。。”男子还没说完,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你说你在搜查什么?”

“帝国残党。”男子头也不回地回答道。

但下一刻,男子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而待他回过神时,他已经从刚刚老板的面前飞出五六米远。“是谁?!”他惊讶地感叹到,而很快他顺着自己手下的视线找到了那个攻击自己的人,一个身着旧制军服的青年,脚底下还是义肢,青年的拳头还摆在胸前,似乎在证明就是自己将大衣男子打飞。

罗德里高的手下们说到底并非来捉拿帝国的残党,他们也自然不会预料能有幸遇到到帝国的残党,甚至都没有看到这么显眼的旧派人物。不过既然发现了,而且自己也有着这么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最主要对方先犯人,那么就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时候了。

“给我捉住他!”

很快,三四个大衣男子围了上去,从大衣里掏出铁质的棍棒,朝着当中的青年挥去。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其中一个的手就被捉住,棍棒敲击的方向强行地被扭曲击向了自己的同伴,而青年花了一只手捉住对方另一只手则握拳以肉眼不及的速度敲向了对面扑来了一个大衣男子,这个可怜虫瞬间飞了出去,身体翻了个圈脑袋栽在地上。

旁边的佣兵们还有喝酒的士兵们看到这一幕纷纷叫好,他们也不是说支持帝国的残余分子,而仅仅是享受这份争斗。

而很快,发现近身战斗无非是自讨苦吃的大衣男子们,剩下的三个纷纷掏出了手枪,枪械这种火器,利用了会爆炸的魔力回路制成了子弹,撞针激发回路所射出的铅弹足以把人的身体打出一个窟窿。枪械是现代战斗的主角,他们让那些舞刀弄剑的骑士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即便是最凶悍的士兵在枪械面前也如同草芥。

但仅仅只有一个人,在福德西亚人的心中,他是不惧怕枪弹的。

而这个戴着义肢的青年仿佛传说的那位英雄一样,即便对方掏出了卑劣的火器却也毫不动摇。正如吟游诗人们所吟唱的那样——

“其身如铁,刀枪火炮亦不毁。”

而突然,还没等枪开火,青年的身影便靠近了其中一个大衣男,这让这个男子吓得把枪扔了出去,结果很快,青年握着刚刚抢过来的钢棍一把将其砸晕。没有人看到男子行动的身影,亦有诗句言,

“其足如风,刀山火海不缩退。”

而另外两个人总算反应过来,扣动了扳机,子弹相应射出,而还没等这些漆黑的蛀虫蚕食青年的身体,一道银光划过,铁棍竟然精准地敲落了子弹,接着有一个箭步,又一个大衣男倒下,明明青年手中拿着的是一根无刃的棍棒,却仿佛是杀人无数的利剑,正如诗言——

“其刃如牙,铜墙铁壁速击溃。”

而就在他击倒最后一个持枪的大衣男的时候,所有人都仿佛出现了幻觉,仿佛这个青年原本棕色的头发如今是一片雪白,白色在正教当中是魔力的始源,是最为神圣的颜色,而那位福德西亚的大英雄,相传在战争中也有着一头银发,人们相互传颂道——

“其发如雪,魑魅魍魉闻自危。”

而符合这些传言的,被称为“福德西亚的银狮”的人——

“你是谁?!”惊恐地大衣男首领疯狂地向后逃向大门口,在他的眼睛里,眼前的已然不是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而是一个怪物,一个亡灵,一个野兽。

“我不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人。”青年终于开口了,“但在福德西亚帝国的土地上,公然污蔑皇帝陛下的子民,那么我作为帝国军人。”

“帝国第一军团,步兵独立旅旅长,雷昂上校,我是不会原谅任何污蔑帝国之人。”这一刻所有人的呼吸都凝固了,因为吟游诗人的诗句正是这么唱的——

“其名如电,雷昂之名亮生辉。”

福德西亚帝国末期,皇帝诺罗邦提携了一系列年轻军官,而最为著名且传奇的便是雷昂上校,他以不使用枪械为名,反而创造一系列卓越的军功,即便在夏罗之役溃败之际,传言雷昂上校以一己之力拖住了夏罗数万雄师。

但这个在鲁米耶都为其树立雕像的英雄,这个人民心中帝国荣光的象征,这个国王最为厌恶却有不能够消磨的形象。他本该在他最后一战死在夏罗的冰谷,仅仅活在福德西亚人的记忆和吟游诗人的歌曲当中。但如今,南鲁米耶的酒馆里,一个断了腿的奇怪男子却自顾自地冠上了这个英雄的名号。看来福德西亚这场黑夜即将迎来一场风暴,而这场风暴究竟会带来更深的夜,还是带来破晓的黎明?这就不为人知了。

北鲁米耶的一幢小别墅里,斯帕卡努斯伯爵回到家中,虽然他身居伯爵,但仅仅是国王想要在军队安插自己的势力所给自己冠上的虚名,说到底在这偌大的鲁米耶,他什么都谈不上。

“你回来了。”妻子亲自在门口迎接他的归来。但他却没有回应,或许是太累了,也可能是身居国王的侧旁,神经已经衰竭了。这时,他看了看门口的花瓶,那是在秋季还盛开的玫瑰,当然,这只是虚假的用魔力回路制作而成的标本。

“罗丝,我跟你说过,你可以先睡。”说着他径直走向卧室,“我累了,不要打扰我。”就这让,他把自己刚刚结婚两年的妻子搁置到了一旁。

被称作罗丝的女人,在这两年当中自己的丈夫如此的冷淡也已经让她习惯,她如同每晚来到了阳台,虽然伯爵的宅邸谈不上奢华,但视野极好,看得到远方“和平广场”当中,福德西亚的英雄——雷昂上校的雕像。

罗丝从身上掏出一枚戒指,闪闪发光的钻石在夜晚的月光下发出淡淡的光,着曾经是某个男人静怡的情感,但如今这份情感的锁链早已腐朽断裂,自己也只敢在夜里偷偷拿出这枚戒指把玩,以免在白天从钻石里看到自己“黑色”的影子。

突然一整狂风吹来,戒指从手里滑落,而自己正想要握住的时候,不知从何方飞来了一群漆黑的乌鸦,这群贪图宝石的野禽,因为一身漆黑,在福德西亚被视为凶兆,罗丝胆怯了,她只能任凭乌鸦叼着自己的戒指飞走,但是她不禁叫出了送给自己戒指的那个男人的名字。

不过,声音在黑夜里消融,甚至没有回响,宅邸里传来丈夫轻微的鼾声,相比这份断裂的感情是得不到回应的了。罗丝抬头看着,乌云逐渐遮住了福德西亚夜空当中唯一的光亮,狂风在鲁米耶的大街小巷里呼啸,不祥的乌鸦们聚集在“和平广场”中心的断头台上嘶鸣着,啼哭着。

“看来,鲁米耶将有风暴来临。”她微微合拢了衣物,寒夜让她发冷。于是她走进了宅邸,关上了阳台上的门,仅仅留下来,鲁米耶漆黑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