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闹钟。

闹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起源以来,除了「教育」与「社会」这两种抽象却令我恨之入骨的「制度」之外,最令我生憎的发明了。后两者,我讨厌它们的「强制性」;至于前者,则是在「强制性」之上,更加上了一种难以言喻、无可名状的不适。

闹钟的种类很多,不过在智慧型手机发明之后,闹钟的功能便逐渐被取代。如同年货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群,智慧型手机的闹钟功能发展出有各种花样的铃声、主题、功能,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更把闹钟升华到了一个人类艺术文明的新境界。

即便如此,我还是讨厌那玩意儿,这就是为什么在成为一名取得执照的心理咨商师后,我已经就「国中小学之实习辅导老师」该职,担任了不下三次,当然,也被辞退了不下三次。

理由繁多,就像在厨房里偷吃饼干却被抓到的四岁小孩会嚎啕大哭,我被辞退的理由,在校长说出那句话时,也简直是让人类文明倒退好几个档次。 (注:佛洛伊德认为儿童在被责骂时会哭泣是透过「退化」来满足「免于责骂」这种心理上的需求,故此处举该例作为比喻。)

「出勤纪录屡屡不符校内规定」、「被学生投诉带来厌世价值观」等等。

总之,我现在是一名挂牌营业、执照被撤销的心理咨商师,说起来也才大学刚毕业一年而已,就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几年前还收到校友会的黑函,警告我离母校远一点,否则「会有大事发生」

某种意义而言,现代社会比起英国名剧作家莎士比亚所谓之「舞台剧」,更像是我从未游历过西南省份的外行人眼中的「川剧」--要嘛变脸,要嘛吐火。

算了,赖床时间结束了,况且我毫无睡意,也没有听着闹钟声响,开始计算我身上的细胞一秒一秒死亡的速度。

该死,头好痛。

我从用隔壁酒店丢弃在潮湿小巷的桧木桌拼凑起来的床板上起身,当初搬这玩意儿我可是差点把我的镇定剂都用完了,为了让病患感觉到祥和,避免我再次因为装潢问题吓走患者,床单与床垫姑且是比较高等的饭店床单。 (我有路子,绝对不是那种顺手牵羊...好吧其实是从饭店干来的)

走到客厅,把头靠上早已被醉汉用长满茧而且污秽不堪的手指碰过好几次的上等桧木原桌(隔壁酒店干来的),就这样跪在桌前默默叹口气,也不管是否才刚睡醒,就这样听着摆钟摆锤左摇右晃的声音,感叹自己可悲的人生。

说到这里我得先介绍,我买的这种小套房一开门,是个门廊,两旁挂了几幅我去跳蚤市场看中的几幅画,其中一幅是几个小孩子在大树下玩耍,而一个全身黑衣的男人在远方盯着他们。

右手边有储物柜,那里放着我的餐具,虽然我不怎么用,上头则是让我泡咖啡的地方,就在「咖啡柜」左手边还挂了一个二手摆钟,卖家说是送我的礼物。

穿越门廊,便是客厅,也是我主要接待病患的地方,棕色系的壁纸与暖色系的灯光,对于那些天天游走在死亡边缘的亡命之徒,算是最好的倾诉场所了。

然而即便如此,要把沙发与壁纸上的烟味与酒气清理掉,也是花了我不少功夫。

客厅左手边有扇小暗门,用壁纸盖住还上了锁,那便是我的起居室了。

回到「我正在做的事」这个主题吧!我穿越门廊,捡起地板上躺平的,今天的报纸。虽然我没什么钱,西装也是破烂破烂的,但是对于所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这件事,我多少有点「迷信」。

毕竟再怎么落魄,我还是个秀才嘛!

头版上写着几个大字:「离奇自杀案又添一人 神秘女子消失无踪」,写到「自杀」两字时,还特别用红色得大字加上液体流动的效果,看起来是想营造出血的感觉;至于「神秘」的「神」中间那个「申」则换成了一个放大镜,有没有悬疑我不好说,吸引力倒是不错。

说起这件案子我便觉得无聊,根据警方的说法,最近自杀的全十一位男子,每个在生前「都」接触过一个银发且身材矮小的女性,「都」与其交谈约二十分钟,然后「都」自杀了。

那么你可能会认为:「这很严重不是吗?都死了十一个人!」

不,孩子,不严重,完全不严重。

我望了望窗外,即使那里离门廊有七公尺远,不过还是让我假装惆怅的望着吧!我住在「红灯区」呀!每天都有人火拼断手断脚的,你跟我说几个恐女症跟女孩子聊天聊到自杀这种鸟事叫「严重」?

我又想起当年买下这里的过程。

虽然早知道这里是臭名昭彰的所谓「红灯区」,最常见的风景大概就是:

酒家里的逃家女孩与一群抽烟的杀马特天天在我这间毫不起眼的心理咨商诊所外「以车代话」开着、聊着,几个人就扬长而去,用我那被廉价酒精以及大量咖啡因麻醉的脑袋想,也知道肯定是去了宾馆。

再不然就是:

直接走程序拿着几根铝制球棒、菜市场一斤空心菜卖我六十元那个阿婆手上的西瓜刀,在底下再打一次赤壁之战。

问题来了,为什么不形容为「三次世界大战」或者「温泉关之役」这种家喻户晓,历史课学习单上常常出现、偶尔会被「伪学术」拿出来炒作一下的战役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有时会放火。

但我还是买下了这里。

进入重点,我头还是很痛。

如此环境,连门外的偶尔会来找我谈谈天的醉鬼也应该能晓得,开在酒家旁的内科必定是个蒙古大夫。那么清楚如我,为什么哪里的医院不去看,偏偏跑来找这种赤脚大夫呢?

因为除了闹钟,我也很讨厌进大医院。

浓浓的药水与漂白剂味就不说了,太平间内不时传出的哭喊与作法声就更别提了,毕竟哪一间医院的病床上没死过人?太平间里没安过尸?护士没帮外伤患者消过毒?

我真正讨厌的,是气氛。

不是那种生离死别的气氛,那种东西电视上演多了,倒也对我没几分杀伤力,而是那些医生、护士的眼神所造成的气氛。

明明是很严肃的病情,在一而再,再而三,如此每每有病患来就诊的情况下,医生们逐渐麻木,对于一个人的病情如何,毫不关心,仿佛为病患开肠破肚只是在做例行公事。

就像、就像各位有没有经历过小学一年级的数学课,那种感觉就像是「把数字填进框框」这种题目的,这样的冷眼旁观。

我还是比较喜欢赤脚医...

该死,咖啡洒出来了,而且因为我冲的是即溶咖啡,起码喝了两年的我看颜色就知道这杯已经被我毁得一蹋糊涂。

不过更糟的事总是接着来,这个道理在二十世纪中期「莫非定律」便提到过:「凡是可能出错的事,就一定会出错。」

那很明显,我的人生一定错得离谱。

在我准备小心翼翼的把装满咖啡的马克杯放进水槽里时,我万年尘封的红色还挂着几个圣诞灯泡的电话响起了,导致我吓得把整个马克杯砸向水槽。

马克杯有没有事我不知道,但我的手一定被烫到了。

「哪个小王八羔子在这种时候打电话过来,现在才早晨十点、十点十二分!」

「喔...老李学长啊!先告诉你,我这个礼拜使用的镇定剂数量只有三十毫升,而且我保证整个过程只有约三人到现在还在昏迷。等等,不是镇定剂?那是什么?警方要派工作给我?」

「我有跟你说过上一个跟我开玩笑的人现在曝尸美国西部吗?即便是老李,我也不会放过你的喔。」

「啥?不是玩笑啊!还可以跟可爱的妹子聊天?几点钟?现在?」

「这还用说!我TM接爆!」

啊哈!就跟老李学长说的一样,门铃响了!平时听到会觉得吵得要死的「快乐颂」电铃,现在响得如此悦耳!

我迅速换上我破烂西装里最干净的一套,带有淡淡的威士忌和龙舌兰味,希望不会影响到我在少女心中的风评。

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生命有希望了。

我欢快地打开门,迎接老李赋予的新生。

「我们是李课长派来的,你知道你的任务是什么吧!」两个丑不拉机的警察站在娇滴滴的鲜嫩玫瑰旁,仿佛在阻止我的靠近。

那大概就是玫瑰的刺吧!

「知道,白痴们,我纵横心理界两年,什么事难的倒我?」

我把身着约束衣的银发姑娘牵进房里,甚至忘记注意她的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