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著名的第二暮狼帝国首都——金流城吗……真...震撼呢。”
站在山坡上远远地望向远方几乎一望无际的城市时,一名身披锁子甲,外罩一件背上缝有十字架的破布衣,手握一根长矛的年轻男子感叹道。
“金流城只是我们给她取的外号而已。她真正的名字应该是‘康斯坦丁’。”
一名不知何时走到年轻男子边上的男子说道。他的装束要比年轻男子气派多了:一件能从头部覆盖到大腿的精致锁子甲、一顶绯红带金边的铁盔、一套洁白几乎没沾上尘土的修道袍,以及背上的半人高的长方形大盾和精良复杂的十字弩。
“‘康屎坦丁’?拉丁姆语吗?我觉得还是叫金流吧。对我这样的平民来说通俗易懂。”
“你想怎么叫自然是你的自由。”
“对了,你为什么用‘她’来称呼?”
整装的男子偏过头朝年轻男子微微一笑。
“因为她还被某些人称作‘众城的女王’。”
“哇哦,我更喜欢这名字!”
“是啊,这个名字才最能最好地描述她。”
两人默默欣赏着这座在阳光下闪耀着的城市。
这座城市仿佛真的由金子所造,散发着耀眼而神圣的金光。她由一圈史诗般的巨大城垣所包围,将数不尽的财富与繁荣包裹在内,即使相隔甚远,两人也仿佛能听到城墙内的喧嚣声,让他们不由得开始想象城内绚丽迷人的景象。
他们突然觉得漫长的旅途中的一切疲劳换做仅仅看上这座城一眼都是值得的。
但他们想看到的,不是这一座城。
“我叫皮尔格雷姆,法兰克王国紫原领人。”年轻男子突然说。在圣军的队伍中,人们来自犹罗法尼亚的各个地区和国家,他不确定对方是否会知道或在乎自己出生的村镇,所以他只报了国家和地区。
“卡劳伯·加利。加如亚人”
卡劳伯转过身看向皮尔格姆。
“我在你的国家呆过。说实话,有一段糟糕的经历。我以前是著名的加如亚弩佣兵的一员,受雇于你们的国王去打安格鲁人—还是布里顿人?管他呢。总之是去帮着打仗。结果呢?在你们的蠢国王的指挥下,我们不是被安格鲁长弓手射的抬不起头,就是被你们自傲的骑士们冲个七零八落。在我所属的军队溃散后,我找到当地教会,当了个常备圣军。在‘圣战演说’发布后,我就和其他圣军一起随诺德公爵一起出征了。”
听完这段话,皮尔格雷姆“呵呵”地笑了一下。
“对那些事我无法表示歉意,因为那与我这个小平民无关。而且现在紫原公爵已经和布里顿联合对抗法兰克了。”
“我也没有埋怨你呀伙计。对了,皮尔格雷姆是你的姓还是名?自我介绍时你应当报上你的全名不是吗?”
皮尔格雷姆忽然面露难色。
“呃…既然你坚持问了的话...朗基努斯...”
“什么?!”
“我的姓”
“就是那个...”
“没错,你所听说的,那个‘百夫长家族’的朗基努斯。”
“难怪你看起来更像南方人。那么...”
卡劳伯看向皮尔手中的长矛。
“哦,不,这破东西才不是朗基努斯之矛。真正的那把随着家族本系的一位在两百年前一同遗失在安格鲁了。”
皮尔叹了口气,又说道:“打破诅咒这件事,本来是归本系的亲戚们的事,可我父亲非要我去做。于是我来到这了,来通过战斗获得提拔,以打破‘子子代代不高于百夫长’的诅咒。”
卡劳伯又微笑道:“或许在圣地的圣墓前跪拜吾主弥撒亚祈求原谅会更有效哦。”
皮尔突然眼神严肃而坚毅地盯住卡劳伯。
“或许...但我们家族始终相信,吾主不会因一个士兵无恶意地刺穿他的胸膛而诅咒了他的子子代代。我也相信,诅咒其实,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