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已过,天色渐渐黯淡下来。

学校门前正好有一个小书摊,每当这个时候,这里就陆陆续续挤满了学生。他们中有的买下了几本打折的文学名著,有的买走了一些基本的学习资料。

放在这销售的书刊既便宜又丰富,因此特别受学生们的光顾,下课铃声一响,摊子便被围的得泄不通。

管书摊的老爷子总是习惯性的含着一根“黄鹤楼”,一边享受香烟的快感,一边招揽生意。有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买家,还特意送给从学校出来的“不良青年”几根香烟,哪知,效果还挺明显!那几个臭小子果真成群结队地到自己这儿买些乱七八糟的杂志,空闲的时候还和他这糟老头子话话家常。

可他老头子哪里懂得这些年轻人的趣事,最多只是单纯的多一丝羡慕而已——年轻真好啊。

到了他这种老不死的年龄,恐怕早已忘记自己的青葱岁月了吧,就算有,也很短暂。要知道,那个时候哪有现在条件好,读书一个比一个苦,还不如辍学打工。

眼看着今天的书籍一本一本卖出去,老头瞟了一眼手上的老式手表,心想着,也快到收工的时间了。

就在他要收摊离开之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说:“等等。”

一名年约三十的成年人拦在他的面前。

“你有什么事吗?”老头子疑惑地问。他想,这个时候怎么还有人?况且,他的这些书籍主要针对中学生的,这位大叔型人物来这里干什么。

“等等,毕叔,我要买本书。”

“你怎么知道我姓毕,我见过你吗?”老头子惊讶地打量了一番这名陌生男子,可是完全没有印象呀!

“这么长时间了,您老人家忘记我也是很正常的,就算跟您提起来恐怕您也不记得了。”男子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我曾经也是这里的学生,不过那大概是十年前吧。”

十年?老爷子不禁哽咽地说不出话来。那也就是说,站在自己面前的曾经是十年前无数到他这里光顾的顾客之一?我的天吶,这么多年了,他怎么还记得?

虽然老头子对此人充满了疑惑,但是既然人家还记得他,那就先来一支香烟表示表示。

“小伙子今年几岁了?”

“三十。”

“最近在做什么工作呢?”

“说来惭愧,一个小小的零时工罢了。”

“也不算太坏,这个世道,有口饭吃就行了,总比那些靠老子养的家伙强吧。”老头想起他那不争气的儿子,成天好吃懒做,整天不是在家玩电脑,就是和他那些狐朋狗友在外边厮混。欠了一屁股外债不说,还到处向别人借钱赌博,好几次差点把他气晕过去。

“话说回来,你要买什么书?今个天也不早了,我这儿也没几本书了。”老头说道。

男子捋了捋他的衣襟,拍了拍皮带的灰尘,慢吞吞地从内口袋里掏出一匝已经发皱的纸钱。咋的一瞧,是两张十元和一张被石灰粉掩盖的五元人民币。

男子微微一吹,紧接着从裤腿边有些发烂的口袋里抽出几张硬生生的一元纸币,缓缓地递给老头,说道:“我想买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您看够吗?”

老头数了数,总共二十八块,其实还差几元,但是看着这个和自己儿子年龄相仿的年轻人,特别是头上几根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白头发时,老头心软了。

他感觉出来这个年轻人可能经历了什么难事,转而说道:“哟,真巧,刚好够了。”

男子一喜,连忙捧走这本《人间失格》。

只是一瞬间,男子又停在马路的正中央,转身向老头挥手告别,说:“再见。”

最后一丝斜阳照在那名男子的侧脸上,伴随着夜色一步步被黑暗笼罩,他的背影渐渐模糊。老人想说什么,但是嘴里竟吐不出一个字来。他分明是见过这个人的,却怎么也记不清了。

老人推着小拖车离开了学校门口,冷风掠过他的脸颊,这时,红灯亮了起来。老头再次点燃了一根香烟,细细咀嚼,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他仍在想刚才的年轻人。要是自己的儿子有那年轻人十分之一的吃苦耐劳就好了,唉,造化弄人吶!

不过,这样的人为什么要买《人间失格》呢?老头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卖了这么多年的书,对一些基本信息还是了解的。他记得《人间失格》是太宰治生前最后一本著作,确切地说,太宰治写完这本书就……

老头子脸色顿时一变,望向刚才年轻人离开的方向。

一辆大货车飞驰而过,“砰”地一声,伴随着巨大的震动,有人在慌乱中尖叫。

红色的落叶哗啦啦地散落在地。

老头飞奔过去,还没到现场就看见地面上横躺着的一根未被点燃的香烟。

烟头不知被谁踩过。

 

路过街角的照像馆,偶尔把目光停留在珠宝店,隔着厚厚的玻璃,用指尖轻轻触碰那不可能的光彩。一闪一闪,就这么吸引世人的眼球吗?为何这样一个冷冰冰的物体比自己还值钱?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我不想再等了。”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回答,阿寻竟无法反驳。

是啊,此刻的他已经迈入三十了,却怎么也无法给面前的女孩一个安定的家。

自从大学毕业以后,阿寻就和夏树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喜欢着对方,曾一度陷入热恋。可是,现实的距离让他们无法接近彼此。夏树的父母是富甲一方的房地产商,而阿寻是小城市出来的少年,再加上阿寻学习成绩也不好,夏树的父母极力反对他们的爱情。

“相信我,十年后,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家。”

阿寻曾这样对夏树发誓过。

然而十年真的过去了,阿寻的事业可谓是四处碰壁。到各大公司应聘,文凭不通过;好不容找到一个糊口饭吃的服务员工作,上头却和夏树的父母相识,不管阿寻怎么努力工作,上头迫于压力也只能把他开除。

“都是你的父母!”

“你退缩了?”

“真不该认识你!”

“这可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又怎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背着我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名堂!”

“你胡说什么!”

“还不承认,我都看见了,你手机里那些卿卿我我的聊天记录哪里来的?”

“你偷看我的隐私?”

“怎么,我说对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你也不用到处给我戴一顶绿帽子吧!我他妈也是男人啊!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你真的,无可救药。”

夏树收拾行李就要走,阿寻不耐烦地帮她一起收拾算了,干脆把她的日用品一股脑地全部扔在地上。

“我真的看错你了。”说罢,房门被猛地一关!

“你走吧,再也别回来!滚——”

阿寻跪倒在地,掩面痛哭,那一夜以后,再也没睡过一次好觉。

这一切的终点是在他和夏树最后一次见面后。他就站在夏树的面前,哀求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我们分手吧。”夏树漠然地看着他。

都结束了,所谓的爱情在现实面前什么也不是。

阿寻只好点头,他妥协了,也累了,就算了。

他只能孤零零地目送一名开着宝马的男子将她送走,送走他对爱情最后的坚守与向往。这之后,终日以酒精为伴。失恋加失意的滋味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阿寻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失败的人,就连对自己的父母也是如此。

仔细算来,他大概有五年左右没有回趟家了吧。

最后一次呆在家里还是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那时他做出了一个天大的决定。

“你真的想好了?”餐桌对面的父亲静静地问道。

“嗯。”

“那好吧。”

就这么顺利,连阿寻自己都没有想到。

“您同意了?”

“这是你自己的人生,不是我的,我能做的,只是送你到这里罢了。”

父亲的话令阿寻有些惭愧,看着他脸上被岁月摧残的皱纹,阿寻不由得心中一凉。

本来阿寻学习的是计算机专业,可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像汪峰那样的歌手。为此,他专门学习了三年的吉他,接下来要做的可能是无数像他这样白手起家的人要做的事——北漂。

父母的心愿只是希望他好好的生活,大学毕业后找一份踏踏实实的工作赚钱养家,这样他们也就不用再操心受累了。可是,阿寻听不进任何人的劝告,他要追求他的梦想。因为,音乐对他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是他灵魂的集中体。

夏树便是被这动听的声音所吸引才和阿寻走到一起的。

阿寻试着创作的很多曲子,可是当他到无数唱片公司面试时都得不到试用。最后,辗转往复,只好去路边做一个卖唱的吉他手。

很多个白天夜晚都是如此,无论刮风下雨。

夏树一直陪在他的身边,早餐中餐晚餐都是她为他送饭。

阿寻很知足,因为路边有很多人喜欢他自己创作的曲子,更何况身边有最爱的人支持他的梦想。在这条追梦的路上阿寻不孤单,这就够了。

终于有一天,他这匹千里马被人赏识了,就像遇到伯乐一样,一名乐坛的经纪人看上了他。

“你的歌写的很不错,不过对出道来说,还太早了点,要不要试着先翻唱其他明星歌手的歌曲,这是我的名片。”墨镜先生向他伸出了手,在阿寻眼里,这只手好像来自天堂,明明就在眼前,却无比朦胧。好像做梦一样。

时间应证阿寻的直觉。

某一天,他在电视的音乐比赛节目上听见了一首十分熟悉的曲子。

阿寻纳闷:怎么和自己的得意作这么像?

果然,到了歌曲的高潮部分,真的和自己的一模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寻试着一遍又一遍地联系那位墨镜先生,可是,电话再也接不通,对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事后一位好心的朋友告诉他那位所谓的墨镜先生早就和夏树的父母串通好,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用了阿寻的创意,独独留下一张造假的明信片。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寻,真的很对不起!”夏树哭着,鼻子哭得红彤彤的,阿寻不忍心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这么难过,他抱住了她,在这场暴风雨下,许久许久。

“我相信你,因为我相信女孩子的眼泪。”

既然她的父母把事做得这么绝,阿寻只好出去打工,暂时放下了他的理想。

哪知工作之余,他看见了此生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夏树和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好亲热,似乎俩人早就认识,打打闹闹。最要命的是,他注意到夏树脸上的笑容,那是原本只属于他的女孩撒娇的笑。

那微笑最后只能化作泡沫。

看着长期被弃置在墙角的旧吉他,阿寻的脸上写满了孤独。月光从宿舍墙壁的缝隙倾泻而下,照在吉他的琴弦上,布满的灰尘再也映射不出任何的光芒,只有空空如也的啤酒瓶来当陪衬。

风吹过这双茫然的眼睛,他坐在阳台上,望着城市多彩炫目的夜景,心里多了一丝寂寥。

曾经我是那么的相信很多很多事情,现在呢?

其实相不相信都无所谓了,因为身边早已无了可以相信的人。

阿寻删除了所有以前和他有往来的联系人,卸掉了QQ和微信。

从今天起,做一个与浮世断绝来往的人。

 阿寻创作了一首新曲子,叫作《我的未来》。而他早已看不到他的未来,回归普通人的道路吧——做一个石灰厂的搬运工。

夏日炎炎,阿寻的身影进出工厂的前门后门。

“我的未来,没有色彩,只有空白的自己。”

阿寻被老板教唆着做各种体力活,有时半天都喝不上一口水。

“我的未来,就像一个人被关在空房子里,四周都是墙壁。”

阿寻神情恍惚地坐在地板上,独自捧着一个盒饭,咀嚼着里面的萝卜青菜,莫名地想起夏树给他做过的便当。

“我的未来,像一列穿梭于时间隧道的火车,一直都在前进,只可惜驾驶员不是自己。”

阿寻突然想家了,但是他觉得现在自己这样还不如不回去,他要如何面对亲人,面对相信自己的父母?可是阿寻真的好累好累,每次在夜灯下行走就会想起家乡的石子路,想起曾经的小伙伴。

回去吧。

他不断的告诉自己。

终于,内心在无数次地挣扎之后,阿寻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迈出一步,总会有新的开始吧。

他用最后积攒下来的钱买了回家乡的火车票。在漫漫长途中,别的乘客都睡着了,可是阿寻一直在联想。想什么呢?想父母应该见到他以后惊喜吧,毕竟这么多年不见了;叔叔家的小妹长多大了?是不是比原来漂亮呢?母亲应该会像每年过节一样,煮饺子给他吃吧,好想尝一尝那熟悉的味道……

阿寻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梦到了好多以前美好的事。

好多。

但是——

一切真的只能是梦了,当看见一列举着大大的花圈的队伍从他面前走过以后。

他甚至来不及看那棺木一眼,泪水便将他和父亲最后的见面定格在五年前。

“是啊,这就是未来啊,这就是我的未来。”阿寻自言自语,眼神空洞,彻底的堕入一条别人看不见的深渊。他愣愣地坐在后院里,一呆就是半天。

阿寻又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以至于将最心爱的吉他砸得七零八落。

“我的未来没有天空,只有失格的人间。”

什么都没有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是时候为自己的固执付出代价了。

哪怕是生命。

用最后的时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上过的小学中学,从最初的地方让这无望的未来彻底消失吧。他最对不起的就是母亲了,每每想起她憔悴的模样,想起她一夜间灰白的头发,想起那红肿的双眼,阿寻恨不得倒在棺材里的是自己。

老天为何如此不公,父亲辛勤了一辈子,还没来得及过一点踏实饱足的生活就这么去了,而且饱受胃癌折磨,不肯借钱看病。什么也吃不得,什么也做不了,他唯一指望的儿子却是现在这幅模样。

阿寻被那如同刀绞一般的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来到以前的中学,在旧书摊买了一本《人间失格》。随后,恍恍惚惚地走在马路中央,手里紧紧攥着那根香烟,希望到了那个世界,能够补偿一下父亲,谁叫老爸是个烟鬼呢?

忽然,一阵大风吹得他睁不开眼,伴随着最后一丝巨响,意识渐渐模糊。

阿寻死死的盯着手里的香烟,瞪大眼珠子,狠狠咬牙。

只有这个,一定要带走。

鲜红的落叶飘舞,他的双手被大片大片的血花染红,看不到了,摸不着了。

终于,捏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