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上下左右邻边的学生中不断投过来的异样视线,像鞭子一样抽打着菲尔伯特的身体。该不会是穿女装的事情被看出破绽了?菲尔伯特坐在靠近窗沿的位置,不安地扭动着,甚至连手都不敢放在桌子上,只能死死地摁住裙子的百褶。

拜托了,请不要所有的人都这么看着我啊。

“唔……关于匀速圆周运动的形成条件……那个,奥古斯丁·菲尔伯特。”

“是、是!”

被点到全名菲尔伯特吓了一跳,身体做出自然反应急忙站起来,结果匆匆忙忙地把椅子给撇飞开,寂静的教室因为菲尔伯特的原因发出了一阵突兀的响声。旁观这一切的同班同学,窃窃私语地发出“八月家族的那个人撞到椅子了哎!”、“太紧张了吧!真不愧是皇室贵族!”,“她好有意思哦”、“对啊对啊,我也这么觉得!”的交谈声,拜托你们说话的声音太刺耳了,我这边都听得一清二楚,害得我脸都不好意思地变红了啊。

“别紧张,菲尔伯特。用你自己的知识好好回答就可以了,只不过是个小问题。”

“好……”

顺势就把话题给接了过来,为什么这么白痴啊我,菲尔伯特情不自禁地感叹。储备的知识根本就是白纸一张,自己连那个名词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如果站在这里的人不是奥古斯丁·菲尔伯特,而是奥古斯丁·阿瑟的话,他肯定会鼻孔朝天,哼出不屑的鼻音,潦草地交代完答案,再潇洒地添上一句“不好意思,我是天才,还要写论文和练习拳击,没时间陪你们消遣”,转身离开教室吧,毕竟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八月家族的接班人。

这座学校已经是菲尔伯特和阿瑟转过的第十三所,现在的时间正是开学招生后的一个月。奥古斯丁这个姓,是源于古罗马帝国时期萌生的知名思想家奥古斯丁,他的《上帝之城》、《忏悔录》直接影响了西方基督教教会和西方哲学的发展。或许是重视奥古斯丁后代潜藏的天赋,丹麦君主曾经特别召见过奥古斯丁的子嗣,将他们奉为上宾呵护有加,还把他们的姓氏“奥古斯丁”美称为“八月”。八月正是稻谷金黄,人们满载而归、载歌载舞的季节。将奥古斯丁的后代命名为“八月家族”,可想而知丹麦的人们对出生在八月家族的孩子抱有多大的冀望。

在历代八月家族的子嗣中,富有天赋和才能的人不胜枚举。有的人会编舞、有的人会谱曲、有的人精通哲学、有的人痴迷科学。小提琴家、物理学家、演员、思想家、作家……其中以发明芭蕾舞的丹麦芭蕾之父——奥古斯丁·布侬维尔最为闻名遐迩。能够摊上奥古斯丁这个姓氏,就代表着你的这一生都注定不能平凡。你可以拥有更多的权利,拥有无时无刻都被人们关注和追捧的存在感,拥有放纵的自由。但这代表着你注定要损耗你的脑细胞,为了八月家族的脸面和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拼搏,绘画也好谱曲也好拉小提琴也好写作也好,你的成就和作品,会变成货真价实的沉甸甸稻谷,洒落在丹麦的这一方水土上。

然而菲尔伯特并不是八月家族的正统子嗣。说白了,他是个希腊人。父母双亡的流浪儿童,被八月家族用八万丹麦克朗从收留他的主人那里买来的商品。当时的主人说不能再收留他,要把他卖给丹麦一个有名的皇室贵族时,菲尔伯特几乎是难以置信。他不知道贵族为什么要不惜背上贩卖人口的罪名来买他的人生,明明有钱的贵族们想要孩子生一个便好。那么就是喜欢男童的变态金主……菲尔伯特这么思考着,并为以后自己的命运开始着急,犹豫着该不该逃跑时,主人用平淡的口吻突如其来地告诉他一句。

“是个年纪比你小一岁的少爷。因为他无论怎么都想要个哥哥,年纪太大他又不喜欢,刚好你身体羸弱,容貌端正,所以你就成了最合适的人选。感激上帝让你出生得不早不晚吧。”

这个所谓的少爷便是奥古斯丁·阿瑟,八月家族的正统子嗣。他的嘴角边长有一颗天生的虎牙,笑起来总是显得得意忘形。视力1.0,身高172cm,体重52kg,AB型血液,天秤座。最喜欢的食物是用吐司垫底,铺上奶酪和香肠的三明治,最喜欢的颜色是橘色。擅长拉小提琴、心算、跳舞、写学术论文,除此之外他最爱的休闲运动是拳击。第一次和阿瑟见面,阿瑟就兴致勃勃地带着菲尔伯特去参观他的个人拳击室。

阿瑟实在是一个很奇怪的弟弟。他的胆子很大,又是个实干家,有着高超的智力和洞悉人性的特点。在贵族互相交流的一次晚宴上,他为了和其他上层阶级的同龄人交上关系,带着菲尔伯特跑遍了整个大厅。他只用一眼,就看出人家在想什么,推测其性格和年龄,然后一举在对方心中留下深厚的印象,拿下其联系方式和承诺。那样干练的姿势,菲尔伯特简直像是见到了未来将会执政丹麦的稚嫩政治家。商人之子会给他生意和赞助的机会,艺术家之子会给他艺术交流的席位,还有数不清的富家女表示对阿瑟有好感(对背景板站着的菲尔伯特有好感的女孩也有),菲尔伯特简直羡慕不来。

……此时此刻,菲尔伯特的内心无数次呐喊着“请把您高贵的睿智借给我片刻回答问题吧!为了让我不给八月家族丢脸”,可是他只能幻视到阿瑟对他露出虎牙的捉弄笑容,继续沉默下去气氛都要变得奇怪,还是长痛不如短痛得比较好!

“…………那个,我不知道…………”

没有咬到舌头,脸上也不禁露出痛苦的表情。这下又给八月家族丢了第二百八十五次丑,又是在全班同学都围观的情况下,阿瑟你看你干的好事!

“啊……你、你不知道啊。那你先坐下,尼克斯,你来回答一下。”

“好。”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菲尔伯特坐下的同时,另一位男同学被点到名字站了起来。叫做尼克斯的少年没有急于回答问题,而是先向菲尔伯特那边轻轻鞠了个躬,“不好意思抢您的风头了,还请大小姐您宽恕我”,而后才慢条斯理地说出正确答案。

已经没有脸面再去顾及别人的评论了,害臊的菲尔伯特现在只想一心求死。但是这样的机会也不会给他。课堂一下之后,几乎全部的人都簇拥到了菲尔伯特的身边。有向他调侃开玩笑的人,也有认真担忧菲尔伯特的学习,跑来传授的人,还有的人则是关注八月家族怎么会转学这个学校,听说是八月家族的姐弟两人一起转入学校时,大家的好奇心越发浓厚。等到菲尔伯特好不容易摆脱这一切,跑到和弟弟阿瑟约定好的秘密基地——教学楼天台时,已经是发亮的太阳悬挂在天边的晌午时分。

“……好想死、好想死、好想死!完蛋了啦!又给家族抹黑了!”

菲尔伯特一边完全不像个贵族淑女那样大放厥词,一边气鼓鼓地瞪起眼睛,目露杀意。这时一颗小石屑扔在了他的视线前方,不等他把注意力放在那上面时,眼睛悄无声息地丢失目标,被人的皮肤覆盖的触感清晰地传入大脑。

“今天过得可好?我亲爱的哥哥。”

“不要从后面捂住我的眼睛。我说多少次了,阿瑟。你就是喜欢这么捉弄我。”

“哎呀。因为我特别爱看亲手养大的美少年哥哥恼羞成怒的样子嘛。怎么样?请让你优秀的弟弟来好好安抚一下你的情绪吧?”

话音刚落捂住眼睛的手就立刻松了开来。菲尔伯特恢复视力见到的第一个画面,便是那个阿瑟露出虎牙,一脸戏谑微笑的熟悉脸庞。他的眉间大大撑开,嘴巴嘻哈出声,洋溢着无比开心的情绪。

“…………”

“亲手养大的美少年”这个名称,绝不是信口开河。菲尔伯特刚来到八月家族的时候,负责直接管理他生活的人就是阿瑟,毕竟声称“想要哥哥”的人就是阿瑟自己。但是哥哥到手了,却要怎么管理他呢?把他塑造为另一个天赋之子?八月家族的家主——也就是阿瑟的父亲可没有那么好的善心和耐力。菲尔伯特名义上是他的养子,但实际上这个养子只是为了讨得儿子的欢心才收留来的。在父亲的眼里,菲尔伯特不可能也不可以继承得了八月家族优秀的基因,拥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他和那些打扫庭院的园丁、泡茶烧饭的女仆没什么两样,都是平庸之辈。

如果阿瑟是一个平凡家庭的孩子,他可能许愿要到哥哥以后,很快又会嫌弃哥哥,跑去沉迷在其他的事物当中吧,毕竟孩子总是善变的。

可阿瑟完全不同。他从小时候起,就流露出了罕有的怪癖——恋物症。而会让他感到兴奋的东西不是实实在在的物件,也不是人的某些部位,而是“哥哥”这个称谓。从九岁起,一直延续到现在,菲尔伯特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得到阿瑟那如同碳火般炽热的深情。门当户对的维多利亚家族的大小姐,阿瑟瞧见她却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用阿瑟的话说,“这妮子既无能耐又狂妄自大,逢场作戏就好”,明明父亲那么希望他能和维多利亚小姐联姻。雍容华贵的贵族大小姐来找阿瑟玩耍,他却一直推脱说要练习才艺,和漂亮的女孩子交往不好吗?菲尔伯特想不透。当然阿瑟也不是次次回拒,阿瑟很会把握关系亲疏的尺寸,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就会把菲尔伯特带在身旁,一同前往赴会。

而对于阿尔伯特这个买来的哥哥,阿瑟却是兴趣浓浓。

菲尔伯特被弟弟阿瑟管控着生活所有的一切。吃的主食一定要考虑营养搭配,但是又不能太过于富裕,以至于早熟成长,因为阿瑟讨厌五大三粗的男人线条。阿瑟会用女人的黄金身高比例来约束菲尔伯特。菲尔伯特根本不懂什么叫做“黄金分割”、“最美的人体构造”是什么含义,他只知道,每过一个礼拜他都得被测量一次数据,然后阿瑟就会振振有词地宣布“你又长重了所以要减少饮食”、“你的腿不够长所以得练习瑜伽,多吃补钙类的食品”,时间长了,菲尔伯特反而自己给自己定下了“必须守住黄金比例身材”的规定。

洗澡时一定会使用昂贵品牌的沐浴液,护肤品更是必不可少。菲尔伯特必须时刻保持皮肤光滑清爽,如果光泽度不够,柔顺度不高,那阿瑟就会大发雷霆,生气得干什么都精神萎靡不振。有次菲尔伯特的脸上被蚊子叮了一个脓包,阿瑟就吓得连忙调查所有有关蚊子的资料,呵斥医生迅速把脓包治好……明明脓包长在自己身上,阿瑟却反而紧张得不行,菲尔伯特完全捉摸不透。只有唯独“哥哥”这个称呼,仿佛和某个“玩具”的单词划上了等号一般,让菲尔伯特不寒而栗。

因为阿瑟也不知道现实中的哥哥该是个什么样,所以他就尽力把哥哥塑造成理想当中的样子。菲尔伯特不是不知道这点,但他只是身为八月家族的养子。即便被阿瑟叫做“哥哥”,但他还能像世俗家庭的哥哥那般,对阿瑟的干涉奋起反抗吗?他做不到,他只能默然接受而已。所以现在穿上女装,被阿瑟打扮成优雅贤淑的贵族大小姐,一同跑去上学,阿尔伯特也没有任何反对的话语。

“然后……今天照例的那句话,哥哥还没有说哦?”

明明是面带笑意,却有种无形的压力在压迫着菲尔伯特。不说出来的话阿瑟是绝不肯善罢甘休的,正因为清楚地了解这一点,菲尔伯特才在百般无奈地忸怩之下,启动菲薄的嘴唇,请求一般地垂下身子说道。

“我菲尔伯特,是阿瑟用八万丹麦克朗买来的哥哥。这副贫贱的身躯,没有一天不想着为弟弟阿瑟而无私奉献。无论衰老或是得病,菲尔伯特将永远守护在阿瑟的身边,以他哥哥的名义。”

“真是棒极了!我的哥哥真是听话!”

阿瑟开心地扬起笑容,继而在菲尔伯特的一声“真是的!”的嗔怪声中,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摊开垫子掏出食篮,以及阿瑟经常使用着的一台便携式电脑。

这句宣誓般的台词,是阿瑟给菲尔伯特亲手打造的,并要求他每日背诵一遍。这样的行为究竟有什么意义,八万丹麦克朗究竟是算多还是少,把这笔钱偿还了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离开阿瑟,独立更生?菲尔伯特根本无暇思考。现在的他,仅仅只是架傀儡线下的木偶,而阿瑟就是竭尽心力,操控他上台表演的戏剧者。

兄弟俩在一番毫无营养的交谈声中,开始享用起了今日份的午餐。午餐是菲尔伯特从负责八月家族餐肴的女仆长克丽丝那里学来的技术,亲手制作出来的。阿瑟有称赞过菲尔伯特的手艺,所以在学校读书阿瑟也有经常让菲尔伯特做饭。关于刚刚点名回答问题的囧事,以及打扮成女性,菲尔伯特照例发了几句牢骚,又在阿瑟的玩笑话中不了了之。

就在阿瑟闹别扭,让菲尔伯特亲手帮他擦拭嘴巴的时候,阿瑟突然笑意全消,他的神情变成一把冰冷的利剑,细声对菲尔伯特吐露道。

“刚刚听到了快门的声音,从门口那边传来的。人影的数量没有怎么看清楚,不过是短发,身高有一米七八的样子,应该是男性。”

“哎哎?!男、男性?!”

与沉着冷静的阿瑟不同,菲尔伯特完全没理解清楚事情的本质。正当他为阿瑟出色的观察力惊叹,又觉得阿瑟大惊小怪的时候,阿瑟用商讨式的口吻和菲尔伯特对话。

“只是觉得八月家族很稀奇,所以跑来看的好奇的人吧?”

“特地跑来偷拍我可不认为是什么好事。慎重起见我先问下哥哥你,你扮成大小姐的时候没有被奇怪的人纠缠吧?”

“没有那回事啦!”

菲尔伯特立刻打断阿瑟的遐想,先行一步吐出分歧的意见。随后又缓缓涨红了脸,低头叹了口气,添上一句自怨自艾的话。

“大家都是非常优秀的人。对我客气又温柔,而且也知识渊博。是我自己不中用,和他们融洽不到一起去,还在他们面前丢脸。”

“又说这样的丧气话。好啦好啦,不聊这个,我们来聊点别的开心的事吧?”

“别的?什么事啊?”

正当菲尔伯特疑惑地抬起眼睫,大大的瞳仁转动,阿瑟凑到他的跟前,俏皮弟弟的脸占据了视网膜的大半部分,甚是邪魅地一笑。

“我想哥哥你也差不多厌倦扮演大小姐的角色了吧?接下来换我来扮演大小姐怎么样?我的班级反正我也不怎么常去,向老师请个假就行。至于哥哥,就随便在哥本哈根逛逛怎么样?去乘船外出也行,看美人鱼雕像吃米其林餐厅也可以。学校下课的时间记得吧?”

“嗯。我记得。”

“那就好。到时候你来学校接我回家哦,我亲爱的哥哥。”

“等、等下!你要是用我的身份的话,大家都会很震惊的!一个愚昧笨拙的大小姐,突然变成一个文武双全的强者,那也太奇怪了吧!”

“因为我就喜欢干这种事啊。啊,还是说哥哥有什么我见不得的朋友存在吗?”

被阿瑟这么顺口一问,菲尔伯特立刻直率地回答他。

“才没有好吗,我是在担心阿瑟你啊!算了算了……你想玩这个就玩这个吧,谁让我是你哥哥呢。我知道了,我会听你的话,正巧我对上课也没兴趣,还不如让我跟爱丽丝小姐学做菜。”

“那就约定了。”

那个俏皮的弟弟阿瑟,伸出他的小拇指,看着他这一动作菲尔伯特立刻顺从他的意图,也举起小拇指。阿瑟立刻就勾了过来,两人的小拇指缠在了一起。

再一次冲菲尔伯特露出迷一般的捉弄笑容后,响彻学园的午后铃声进入兄弟两人的耳中,于是简单地清理干净餐后痕迹,离开了天台。下到教学楼时,菲尔伯特在秘密的个人更衣室里摘下头套和校裙,整套递给了弟弟阿瑟,呼吸着八月份混杂着海潮味的咸湿空气,菲尔伯特在头顶金色阳光的照射下,走出了雄伟的贵族校园的建筑物,这次他穿的是弟弟的男生校服,校徽在他整洁的衣领上熠熠生辉。

玩耍的时光总是流逝地非常迅速。菲尔伯特在大街上先是随便走动,口渴点了杯怡泉夏日气泡水,靠着阳伞坐着。看了会漂亮的美人鱼雕像,那里人影簇拥,这是菲尔伯特第一次闲暇时认认真真欣赏艺术品。没怎么敢掏出智能机,因为阿瑟不在场也不好意思拍照。有点想看电影的心情了所以跑去电影院一个人看了最新的好莱坞大片。这件事瞒着阿瑟,要是他知道他的哥哥喜欢看好莱坞大片肯定会陪着他一起去,不过菲尔伯特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看的感觉。

被阿瑟嘱咐锻炼过的身躯完全容不得其他的情侣造次。光只是坐在那里菲尔伯特就觉得别人在看自己,到底在看什么也不知道反正就是看个没完,也有成群结伴的女生嬉闹着,驱逐着让她们当中一个女孩跟菲尔伯特搭讪,不过菲尔伯特只想看电影所以几乎只是随便应和,但这样也不妨女孩子给他留下联系方式,而进一步的要求则是被“我还要接弟弟放学”给无情地毙掉,本来菲尔伯特也没有花在女孩子身上的花哨心思,因为阿瑟不允许,说是“24岁之前禁止和女孩过分亲昵”。

等菲尔伯特准时掐着时间点回到学校时,才从交头接耳的学生那里听说了有学生打架斗殴的风波,要死不死地正是菲尔伯特的那间教室。菲尔伯特一猜就是弟弟又惹出什么事端,步伐也收敛不住变得着急忙慌,在露天撒下一片夕阳的走廊上狂奔,汗水在他譬如人偶的脸上流淌。

要九十度拐弯的转角处,手和脸上裹着白色纱布、皮肤青一块紫一块的少年们正从教导教室出来,看见菲尔伯特后都吓得落荒而逃。

“…………?”

不解地蹙起眉头。这时拍着手的弟弟也从刚好从教室里出来,他脸上一副没事人的模样——不,应该说有着一丝胜利者沾沾自喜,得意忘形的神态。

“啊!哥哥,你准时来了啊!”

阿瑟看见菲尔伯特的一瞬间就眉开眼笑,小跑着过来。等他来到身边,菲尔伯特第一句话就是小瞪着眼,开门见山问弟弟。

“你打架了?”

“嗯嗯。因为那群傻子对哥哥假扮的贵族大小姐有肮脏的想法,所以随便出手教训了他们一顿。不过哥哥你也知道的话,看来这件事在学校已经传开了啊。这所学校没法再待下去了。跟父亲说再换所学校吧。”

“又在高瞻远瞩地把事情看得太远,擅自做决定。我们在丹麦都换好几所学校了。”

“哎,没事。反正家庭教师我又不是没接触过,大不了再跟哥哥一起请家教读几年。”

阿瑟好像在聊正经事,脸上却是无所谓的样子。菲尔伯特不想去深究,于是自然而然地露出担忧的眼神,随口问道。

“有哪里疼吗?你是一个人对付他们几个人的吧?”

“完全没事。打完架后有哥哥来接我,我就开心得不得了。哪里会痛,再说那群人连给我热身都配不上哎!”

似乎自己此时的关怀让阿瑟的心情很是不错,他越发兴高采烈地和菲尔伯特聊起打架时的话题,当说到格斗技巧时阿瑟明明知道菲尔伯特听不懂,却还是止不住想和菲尔伯特分享,像怎么出拳,怎么躲开敌人的攻势,观察敌方情绪判断出手的先后顺序,那股喜悦的情绪洋溢在他的眉宇字词之间。不过一提到转学,菲尔伯特说出了自己不想转学,想认认真真上一次学校,阿瑟反问他“换学校不好吗?哥哥你可是要蒙上被弟弟强迫穿女装的恶名啊,要想再在这里上学的话”,菲尔伯特调侃他“你以为是谁的错啊”,不过随后,他又轻快地吐露出自己的心声。

“这次我想以奥古斯特·阿瑟的哥哥名义正经地上学,顺利毕业。不行吗?”

“这种说法好狡猾啊,明知道我对这种一点抵抗力都没有。我不想妥协。”

“我记得父亲明令禁止,不许打架的吧?因为侮辱了奥古斯特家族百年来的美名。要是父亲知道的话……啊,说不定爱丽丝小姐也会知道,晚上还给你做关禁闭的慰问餐。”

“……你是在威胁我吗,哥哥。我可是为了哥哥才打的架哎,你都不夸夸我。”

“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再说我也不是威胁,我只是厌倦了换学校,想安静一阵子。一起毕业什么的,也不错啊。”

“哥哥就是这样,偶尔也会露出这种喜欢祥和的表情呢。还会一个人跑去看电影。”

那副我早就一清二楚的了然神态在阿瑟的脸上活灵活现,果然还是没能瞒住这个有点病态了的弟弟。

“我猜也瞒不住你,毕竟你对我都已经露骨地表达爱慕了啊。而且,八月家族的正统接班人是阿瑟你,我只是普通,毫无特色的人而已。既不会察言观色也不会才艺,对我来说,平凡的人生,这就够了。”

“花都是带着绿叶诞生的。但其实花离不开绿叶,绿叶却能离开得了花。在我眼里,哥哥就是哥哥,是我最特别的人。光这一点,就没有平凡可谈了啊。”

带着满腔感情倾吐的道理,被阿瑟完全地击溃,菲尔伯特这才想起跟阿瑟辩论是个多么大的错误。这孩子从小就一心一意地相信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看待事物的看法,而且阿瑟是个天才,他看事情可是带着好几个深度层面的,这样的他,只会捡有利于自己的观点发表意见什么的,太正常不过了。

正当菲尔伯特犹豫着怎么和阿瑟协商时,阿瑟却答应了和菲尔伯特在这里一起毕业。既然阿瑟答应了,那接下来的问题也不大。和阿瑟斗殴过的学生,以及听闻打架斗殴风波的学生,以后都会带着有色眼镜看我吧。但那也没问题,比处理金枪鱼身上的鳞片,把鱼给开膛破肚要简单得多。我有自己的人格魅力,这是我第一次踏上这个世界的狭小社会——学校,我会用自己的做法,换来属于我自己的口碑。

正当菲尔伯特为明天上学要怎么做而浮想联翩时,阿瑟叫了一声,“便携式电脑忘记拿了!”,从菲尔伯特身边跑开,急忙去楼上的置物间去取。当他踏上阶梯,菲尔伯特跟了过来,在他背后冲他喊:

“怎么那么着急?!”

“里面有重要的论文啦论文!”

像只在天边灵活盘旋的海鸥那番,回过头来的阿瑟,冲菲尔伯特俏皮地闭上一只眼。在那之后,他快速地离开了现场。

*

八月初八 天气:晴

今天和哥哥开了个玩笑,让他打扮成大小姐的模样,参加丹麦莫思顿贵族学院的入学典礼,换成一般男人的话是个绝对不能容忍的要求吧。

可我的哥哥一如既往,满足了我提出的怪异癖好。他只紧张于自己会被别人给看穿是个男性,又给八月家族蒙羞,所以在家里有好好地练习发音和走路。不知道是不是平日监督他的原因,那样的哥哥比以往以来更要来得可爱。

午餐是在学校天台吃的。有猪肉饼三明治、沙拉、黄油面包和苹果拼盘,饮料是皇室咖啡。这些都是哥哥亲手做的,非常美味。

简单了然地把今天发生的趣事用日记速写的方式记录下来,八月家族未来的接班人——奥古斯特·阿瑟,扬起玩味的笑容,清晰的机械质感的声响伴随着他敲下键盘的动作而同步着。打完以上的文字后,阿瑟把便携式电脑合并,搁置一旁,享用起了他的午餐。

将最后一点三明治的残羹吃进肚子,留作收尾后,有食物的残质遗留在嘴边的触感,阿瑟拿出手帕的一瞬间,又起了捉弄近在眼前的异姓哥哥的心思。

“哥哥,帮我擦一下。”

“好。”

本来是随手就能自己做到的事情,阿瑟却愿意绕远路。人本来就是复杂的生物,如果硬要说这符合什么自然规律的话,大概就是所谓的“调情”吧?这倒也没事,因为我和哥哥,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亲近的人。而且他对我毕恭毕敬,鞍前马后,就算偶尔俏皮一下也不成问题。

就在那个瞬间。

“…………”

那群背对着我的家伙们是谁啊。鬼鬼祟祟地,藏在门后面。是从哪里跑过来的?

有“咔嚓”的声音。这群家伙……在拍照?是在拍照,东西都能看见轮廓了。这群纨绔子弟,居然在拍照?!而且拍的是我这边?!不知道丹麦有民法这种东西的吗?

——不对。

再怎么说,再狂热的人,不到达跟踪狂那种地步的话,不会轻易对他人的私生活感兴趣的。确实我们是名门贵族,但在社会上还没有足够的影响力,不足以成为这群乳臭未干的小子们偷拍我和哥哥的理由。

等下……哥哥……哥哥……哥哥?

遭了。现在的哥哥可不是哥哥啊,至少外形上完全不是。现在的哥哥,戴着假发涂上口红,走路内八字,说话轻声细语。看起来,只是一个笨手笨脚,不谙世事,破绽百出的大小姐而已。

————哦。这群该死的混蛋们,原来三个两个聚在一起,打得是这种算盘。

思考的电信号在如同树枝的突触上一节一节散开,那副敛紧瞳眸的稚气脸上,隐隐约约显出了要伺机而动的架势。这一刻,八月家族的正主——菲尔伯特·阿瑟,已经在脑海里谋划着将计就计的想法。从小就青睐的拳击活动,正是为了这种关键时候才预备着的,这下如何让阿瑟不振奋。

阿瑟喜欢拳击,是在小时候,父亲附加给他繁杂教育,而私底下发泄不满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受他人的约束,这一点连皇室贵族也不例外。每每父亲莫名其妙地让阿瑟学习拉小提琴,学习总是比他大一岁的孩子们的理念知识还要融会贯通,发表自己的看法时,阿瑟和父亲也不会融洽地协商谈心,他只会默默背负一切,然后忍到实在难以忍受之时,跑去击打沙袋,把全身的怒气给宣泄出来。这种事情持续久了,阿瑟也会独自研究和琢磨拳击的技巧。

然而第一次和别人打架,却改变了阿瑟一生的轨迹。

阿瑟至今还记得,那个因为自己在学校太过于受欢迎,于是放学后和自己约架的肥胖男孩子。身材壮实的他,大声絮叨着“凭什么丹妮给你写情书,你连看她一眼都不看?”,用骑士对决的玩笑名义,约着和阿瑟打架。实际上阿瑟连丹妮是躲在哪个角落的害羞女孩也不认识,反正每天的情书都满到拿去扔掉,跑来搭讪的人也尽是些毫无特色,可有可无的人,阿瑟赶不上兴趣。可是妄图借助比同龄人敦厚的体格优势,欺压自己,这是阿瑟所不能无视的。

那天打架真的很过瘾。

首先对方长得胖乎乎的,打起来手感不会太差。再加上速度不行,可以随心所欲地消遣学来的拳击招式,另外对方还真是个为爱情着魔的痴情种子,怎么打都不会求饶,只会咬着牙硬撑。和胖子打架原来比想象中要轻松得多,正当阿瑟赋闲地这么想时,对方忽然一把揪住他的烫金外套,把他整个人差点击翻。阿瑟顿时火冒三丈,重重一拳打掉了胖同学的门牙,把他打到鼻子流血。

就是在这个时候,阿瑟看见了那个人。

胖子像见到胜利的曙光一般,带着哭腔叫了他一声“哥”,明明那个人比胖子只高了几厘米,比胖子还要纤瘦得多。阿瑟狐疑地盯住他,停下带着伤痕的拳头,用力地攥在身下。

他原本打算不速之客来帮忙就一块撂倒,可不速之客从衣领的徽章上认出了阿瑟是八月家族之子,连忙恭敬地对阿瑟行礼,口头询问阿瑟和弟弟之间的风波缘由。之后,更是以身作则,说“我弟弟给你添麻烦了,请你原谅他的无礼”,那样风度翩翩的样子,让脑门蒙上汗水的阿瑟无地自容。

阿瑟永远无法忘记,那对兄弟离去之时,哥哥帮弟弟擦拭鼻血,告诫他不要和皇室贵族的人起冲突,因为他们的见识和我们不一样。哥哥许诺弟弟去吃法国大餐,看马戏团排解郁闷,逗笑着帮他修牙,包庇他不要被父亲发现。那个胖子弟弟一脸无可奈何,又悉听尊便,哥哥忍俊不禁的样子。

为什么,为什么呢。明明我才是打赢的那个,我却什么都没得到。本来就不认识什么丹妮,自然也没有解气的说法。平白无故和别人打了一架,打得衣服皱皱巴巴,汗流浃背,气得呼吸难以平息,还要担心回家挨父亲的责怪……好不容易打赢了,为什么我却这么难受。真是混蛋。

“我弟弟给你添麻烦了,请你原谅他的无礼”,那个把手搭在肥猪肩膀上的那个人。像是演奏曲一般贯彻在脑海中的这句话,久久萦绕不去。大脑比身体更能感觉得到内心想要什么,阿瑟的跳跃式思维电光火石般地突然想到——

对了!一定是我没有哥哥的缘故。

那个肥猪,脸不如我,学习不如我,连打架也不是我的对手。可是他却比我看上去更幸福,我才是比他出身更金贵的皇室血统啊,比起他来,我什么东西都可以轻易要得到,凭什么打完架之后,他的待遇要比我幸福?这不公平。

“…………好想,要个哥哥啊。”

几乎是花光了全部力气,身体快要垮掉,眼泪倒流在瞳孔中说出的这句话。

经历过这件事的回家那天晚上,阿瑟就立刻制定出获取哥哥的可执行方案。他先是发挥比平常更强的活力在学习上,力求获得杰出成绩赢得家族的欢心。积极参与辩论会锻炼口才,出席各色音乐交流晚会,同各色富有内涵和学术的人密切沟通交流,将对方的才能复制到自己身上,并加以完善。以前会唠叨他的父亲很少会管辖他,儿子主动愿意学习成长,把家族的优秀基因发扬光大,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仅仅过了半年,阿瑟就成为享有盛誉的八月家族之子,名副其实的接班人。就在阿瑟九岁那年,获得重要的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大赛冠军时,他终于抓住成熟的时机,向他那不苟言笑的父亲提出了愿望。

“请给我个哥哥吧,哪怕是花钱买来的孩子也行。我会好好珍惜他的。”

父亲自然吓得瞠目结舌,阿瑟立刻取出了他调查已久的各项资料……东欧地区几处孤儿院的详细地址、关于贩卖儿童的丹麦民法责任、甚至连意大利黑手党那边阿瑟都有眼线涉及。惊讶的父亲,许诺不管阿瑟愿意要什么奖励都会给他,除了给他哥哥这个愿望之外。可阿瑟根本就不吃父亲这套,为了达到想要的生活,阿瑟连自己都能当做威胁的材料。

——父亲你啊,你根本就不懂。我为了这一天,吃了多少苦忍了多少累。优秀基因?盛名创作?我可不是为了弘扬八月家族的表演木偶。我啊,要用我自己的做法,讨得这世界上所有我醉心的东西尽收怀中。

拿起抵在咽喉处的银叉,换来了一声略显沉重的叹息和承诺。父亲先是斟酌了许久,才应允着去希腊的朋友那边视察情况,挑好的苗子带回来。父亲一旦应允了别人,就绝不会违约,这是他身为艺术家的气节。所以阿瑟听到之后,欣喜若狂地跑过走廊,摘下那张画上一百八十多个红色圆圈的日历表,腿脚根本抑制不住激动,在房间像个鸡一样走来走去。

他阿瑟,终于要有哥哥了。

比起女孩子,男孩子更要全能一点,至少社会上的工作男性显得无所不能。而有个姐姐或者妹妹,适宜的距离感让心情尤为不快,和大小姐打交道已经够厌烦的了。明明是想要关系更亲近,更能玩耍在一起的人才对,再加上那一天印在心里的记忆,哥哥是铁定要的,这辈子不能少。

在异姓哥哥还没有回家的路上,阿瑟已经在脑子里进行了一系列磨炼哥哥的计划。他要把他阿瑟的哥哥打造成世界上无敌的美少年,外表优雅,举止温柔。哪怕他基因劣质,导致学习不好。身材可以用女人的黄金比例来进行对比,女人的身体线条是要比男人的好看。声音可以让他练习清晨朗诵,练出好听的音色。还有脸蛋,一定也要是正统的欧洲高鼻梁、双眼皮、薄嘴唇,达不到要求的话就让他去医院整形到死。

——虽然过程很艰辛很痛苦,但如果能有这么一个哥哥在身边的话,我就已经是人生赢家了啊,不管是家族背景也好,还是感情生活也罢。虽然丹麦普通人的幸福率都很高,但我阿瑟,将会超越他们,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这其中的遭遇,不禁让阿瑟想起那句有名的墓志铭,“痛苦如此恒久,像蜗牛充满耐心地移动。快乐如此短暂,像兔子的尾巴掠过深秋的田野”。不过,我建立出的田野,可是兔子的尾巴永远逃离不了的乐园。

……独自坐在医务室的白色床头过了大约一刻钟,目前还没有人打扰,户外课直接假装中暑的效果不错。只是负责治疗的老师从中午就不见踪影,看来离自己的猜想又近了一步。就在阿瑟想完和哥哥之间的点点滴滴时,几个男学生簇拥着打开医务室的门,窃窃私语着又把门反栓上。

“…………”

“诸位有什么事吗?”

假装并没有认清现实似的露出茫然的眼神,少年们立刻嘴角飞扬,像是在嘲讽面前体弱的贵族大小姐一样。在他们当中,一位身份不平凡的浅栗色卷发少年突兀了出来。

“当然有啊,大小姐。我的名字叫做尼克斯,刚刚课堂上帮您解难的,您可曾记得?”

“……你有什么事吗?”

“又是这么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您真是单纯过头了啊,我的小猫咪。”

叫做尼克斯的少年奸诈地笑出声,旁边的人也跟着他哄笑一阵。没等阿瑟反应过来,尼克斯先主动来到洁白的病床面前,轻轻摁住了盖在阿瑟下半身的绒被。

“我身为商人之子,也算是小有身价。从见到大小姐你的第一面起,我的心就被你深深地揪住了。我喜欢您那坦率又天真的个性,我喜欢你那阳光灿烂的笑脸。现在这样和你面对面,我的内心已经不只是喜欢这么简单了。是野兽,是野兽啊。”

他狂笑着,脸上是狰狞的表情。哗地一下,把绒被给用力掀开,阿瑟那个盖在裙下的腿型被一下抖露出来,在他饥渴的眼下一览无遗。

“名为占有的野兽控制了我的内心,让我的身体擅自行动,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你肯定也曾喜欢过某人吧。虽然行为有罪,可感情是无罪的,还请你谅解我。”

“——另外,医务室的医生已经因为要去喝昂贵的下午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里只剩下我们几个人。怎么样,这可足够当做准备好的前戏了吧?”

“你想要追求我?”

“不是追求是占有。我已经说过了啊我的大小姐。刚刚我们还在为先后顺序争得不可开交呢。你知道吗,你的照片一张已经卖到5000丹麦布朗了。啊说这个你也不会懂吧?毕竟是个连圆周运动都不懂的可爱大小姐呢。”

阿瑟已经懒得去听接下来他们的言论,把视线埋在絮絮浏海中。少年们也不清楚阿瑟在想什么,自顾自地又掏心掏肺对阿瑟说道,大概把观察阿瑟的反应也当成他的乐子了吧。

“我有个坏习惯。就是我喜欢结交男性朋友,让他们为自己卖力,分享一切。我还有个坏习惯,就是我喜欢女孩子就像吃蛋糕上的草莓一样,只吃一口就行了,多了会腻嘛。所以——”

阿瑟已经完全理解对方话中的含义了。这时,尼克斯背后充当站板的同伙们奸笑着,相互之间谈论道。

“肯定会发出好听的悲鸣出来的!”

“皇室血统哎!这么高级!就跟法国鹅肝一样。”

“我已经忍不住了哎。”

忍到这一刻就不需要再继续忍耐下去了。从一开始偷拍,这群家伙就跟潜意识萌生的想法一致,就是群渣滓。一想到这,嘴角也忍不住抖起来。

“嚯?这么巧啊。我也有坏习惯呢。”

不紧不慢地说着,趁尼克斯发愣,躬直身子之时,阿瑟已经快速把头顶上那团发套摘了下来,露出头发下那双比利剑还要锋利的眼睛。

“第一个,我有调教哥哥的爱好。很遗憾,今天你们见到的大小姐,是我哥哥假扮的。你们这么喜欢我哥哥的身姿,可真让我感到窝火。”

喜欢坦率又真诚的个性?废话,因为他是我的哥哥,是我约束已久,最为宠爱,最为得意的哥哥。你们这群只贪图果实的人,哪里懂耕耘人的心情。

喜欢阳光灿烂的笑脸?哥哥的笑脸是我的,哪里轮得上要你们喜欢。如果你们那么喜欢的话——

“第二个坏习惯。我啊,从小就养成憋着怒气打人的习惯了。发怒的人甩出的拳头可是很疼的,觉得我在大题小做?呵,不管哪样,你们这群混蛋都少不了要掉几颗牙了。”

紧紧握成拳头的右手,攥紧得皮肤紧绷,指甲扣紧手掌肉的痛楚传入整个右臂。阿瑟就这么当做武器似的护在胸前,头也轻轻一歪,那如剑般的瞳孔,染上了漆黑之色。

“还是说,就这么把你们揍到失神算了?”

战斗是在两个小时之后解决的。阿瑟用出毕生的拳击知识,一个人把对方全部击翻,打得他们从反抗声变成求饶声,再到无声。得亏这群家伙进来之时做了充足的准备,老师被调走声音也有好好防护,所以阿瑟无论揍他们都不会有人发觉。

把最后一个人打到失去意识之后,阿瑟看准快要放学的时间,弄来冷水把他们全部浇醒。虽然打架很痛快,但是没有必要因为这种事情让自己背负上奇怪的名声。早就想好要怎么办的阿瑟,用暴力威胁他们当中两个人互相斗殴,并且统一所有人的口径,自己只是“拉架”而非“打架”,所以现场才会变得破烂不堪,血迹斑斑。

“顺带一提,我哥哥打起架来,可比我更厉害。不想被我们兄弟俩给为难的话——”

被这么一说,那群少年立刻对阿瑟的指示连忙遵从。陪着他们前往教导教室,把斗殴风波归于他们自相残杀之后,教师们大发雷霆,而阿瑟冷冷站在一边看好戏。看来以后的日子,“那对兄弟是变态,绝对不要接近他们!”的名声就会在那个商人之子的交际圈中流传吧,不过也好,本来就不希望别人来打搅。

和少年一起离开教室的九十度转角,流着汗水的哥哥菲尔伯特的身影映入眼帘。

“啊!哥哥,你准时来了啊!”

“你打架了?”

“嗯嗯。因为那群傻子对哥哥假扮的贵族大小姐有肮脏的想法,所以随便出手教训了他们一顿。不过哥哥你也知道的话,看来这件事在学校已经传开了啊。这所学校没法再待下去了。跟父亲说再换所学校吧。”

“又在高瞻远瞩地把事情看得太远,擅自做决定。我们在丹麦都换好几所学校了。”

“哎,没事。反正家庭教师我又不是没接触过,大不了再跟哥哥一起请家教读几年。”

请家教上门授课,和哥哥在家里的生活还比较惬意——阿瑟认真地这么浮想联翩着。可哥哥似乎没打算当真,小心翼翼地问道。

“有哪里疼吗?你是一个人对付他们几个人的吧?”

“完全没事。打完架后有哥哥来接我,我就开心得不得了。哪里会痛,再说那群人连给我热身都配不上哎!”

之后便是各种闲聊。在谈话中,哥哥看来真的很向往那样正常一点的生活,暴露自己穿女装也不愿意转学……可是我可以允许他正常吗?他是我花钱买来的哥哥,尽管现在他对我毕恭毕敬,可我不想失去他。

我——

一起毕业啊,和哥哥。如果哥哥愿意每天在学校都听我的话的话,这个未来也并不是太糟糕。哪怕哥哥成绩不行,毕不了业,他也离不开我。这就是根本,说不定,还能以这为条件,对他索取更进一步的要求。

“好啊。我答应了,暂时不转学,就在这里学习到毕业吧。反正打斗的事我栽赃给他们内斗了,名声还不会太坏。”

“太坏也其实无所谓的。我会用我自己的努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哥哥你现在的表情好认真!真是好玩!啊——!便携式电脑忘记拿了!”

都和哥哥快要离开教学楼了才发现便携式电脑没带,阿瑟赶紧着急地跑到楼上的置物间去取。其实父亲交代的学术论文的重要性倒还是其次,关键是电脑上还有着今天中午靠心血来潮时写下的日记速写,用来记录和哥哥之间每天幸福的日常生活。那个东西可是每日必做。

只是不记得有没有好好保存,电脑丢失了也是件棘手的事情,所以阿瑟才这么着急。

踩着梯形的阶梯,阿瑟一边决定要把下午替哥哥出头,打斗的事情也给写上去,一边把今天的发生前前后后的因素牵引起来。得出结论后,嘴角不免在明媚的海边夕阳下勾了起来。

我的哥哥,在学校今天也很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