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打小就喜欢看戏——高中之前我时不时就会和别人如此吹嘘,仿佛自己真的能够欣赏同年龄段所完全不懂得的戏曲美。鉴于让别人这么误会我也不会有什么坏处,我就没有过多解释。大不了到时候把“理解错”的帽子扣在别人头上,到那时,就不是我让别人误会而是别人误会我了。这么做的好处有两个,第一,我可以过过嘴瘾省麻烦;第二,我可以顺势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应该不是这么用,但如前文所述,我喜欢过嘴瘾)、错一步而千步错,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事实上,我根本不看戏曲,也不听戏,附近的老头拿着播音机大声放的时候我还会跑到居委会那里告状(但是别人把我轰出来了,说我无理取闹)。
所谓看戏,就是看戏。别人打架我就会首当其冲去围观,兴致来了就整个两三拳脚拱下火。别人吵架的时候,我也会在旁边起哄,大声地说:“就是!”“没错!”“骂死他!”之类的话,添油加醋。
我爸妈打架吵架的时候我也没少这么做,只是最后被打和被骂的都是我。拜我所赐,他们的婚姻关系一直维持到我上初中才结束。同时,让我觉得惊奇的是,没有任何一方主动提出抚养我。于是我让自己格外伤心——我是说,我格外伤心。考虑到之前打我打的最轻的是母亲,我每次就都只对母亲哭,但最后却是我爸抚养我。
起初我觉得无所谓,但离开法院,回到家,睡了一觉(被下了安眠药)过后,整间房子就只剩我和房东了。房子是用来生活的,房东时不时会来送自种菜滋润我的童年。但后来我听说那个房东用农药超标才反应过来,房子是用来出租的,房东时不时会来找我要钱搜刮我的余年。那天房东委婉地说我没钱,让我搬出去,我一开始没听出来,收拾行李时看到被动过的柜子,才发现自己确实没钱。
搬完东西之后去给警察打电话——并不是举报房东,因为她说的没错,我确实没钱——我让警察把我爸抓了回来。
我爸一看到我就给了我一拳,说前几天手机差点被我这个不认识的小偷给顺了。我也不示弱,立刻嚎啕大哭地打回去,一边打一边偷走了他身上的钱包,然后眼泪差不多干了就大喊“对不起认错人了”,然后健步如飞地离开警察局。要知道一个初中生的嘴巴所吐出的话语,世界上没几个成年人听得进去。
之后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把托尔斯泰的话反过来说就是那么回事。
不幸的家庭都有相同的不幸。贫穷的生活都是相同的生活。
我偷看过我爸的密码,取了不少现金,第二天卡就停了。虽然钱多,但我不敢花,怕花没了。不过即便食不果腹,我也还是喜欢凑热闹,看到别人的喜怒哀乐我就兴致勃勃。直到那天我去看黑社会打架,双方都掏出了真刀子,我也上了头,在旁边大喊“杀啊!”两边人马就都看过来,啐了一口浓痰,骂了一声滚。我当然不滚。不仅不滚,我还叫他们赶紧打,然后他们一边叫着神经病一边开始踹我,差点把我肋骨踹出来给他们做战矛。
后来我爬了出来,但还是在一个角落隔岸观火。然后他们果然还是打起来了,真的动起刀来,血开始不要钱地撒(那时候卖血给黑医能赚钱)。我兴头上来了,又在旁边喊,有个比我还上头的兄弟就一边骂一边给了我一刀,我当即连爬带滚地跑了。
一路从东街(城市东部的小巷)跑到了西街(城市西部的医院)。那时候那边新开了个花店,有个跟我一样大的姑娘看到浑身是血的我赶紧过来把我扶住,手里的花都没放下。这花害得我以为自己命不久矣、出现幻觉,赶忙又快马加鞭地跑。到了医院医生说只是被划破了层皮,但我越看这伤越不对劲(从我的左胸一直划到我的右腹),到底还是把钱包砸在问诊台上说要住院。当时雪刚停,我一路上不停地抓雪来盖自己的伤口,以为这样自己的血就能冻住。又因为那时我初中物理学的不行,不知道流体难以结冰,第二天人家还以为是什么行为艺术,从东街循着血手印来到医院找我采访。
住院生活是很滋润,但人一滋润了就容易忘记居安思危,就像我不知道那个房东想把我喂成脑瘫(那时听说吃农药会变脑瘫,后来才知道会死人),乐呵呵地走在成为脑瘫的路上。
估摸着住院的花费差不多到我手持的现金数后,我就在晚上穿着病号服拿上包离开了医院。当然,我没有付钱。
伤确实是皮外伤,躺了两天就结疤脱落了,他们还特别殷勤地给我做了祛疤治疗,估计是看到我挎肩包里的钱了,所以为了对他们的热情推销表示尊敬,我那天晚上还把他们的员工厕所拉堵了。
那天之后我就没再凑过热闹,转而去欣赏更深层次的“戏剧”。
警察在不久后就把我给逮住了。我爸报警了,告我偷窃。法官问我:“他不是你爸吗?”这法官把我的问题给抢了,没办法煽情的话,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而对方说的头头是道,我都以为自己真的吸过白粉了,到最后我甚至忘了对方是在告我偷窃。法院给我找的律师是个好人,给我买了件新衣服,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我很感动,在第一次休庭的时候给了她一个拥抱。第二次开庭她把我妈找来了,我妈在法庭上说了我一堆坏话,说的同样头头是道,搞得我头晕眼花。法官问我:“你是不是拿刀伤害过你妈。”我差点就把头点下去了。
因为我还是一句话都没说,第二次休庭的时候还是没有结果。我的女律师之后就过来安慰我,说我这个年纪干这些事很正常,顺带一提,她那次在法庭上用的最多的词就是“即使如此”。我很气愤,所以在第三次开庭,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狠狠踹了她一脚。
后来她以“精神问题”为挡箭牌,把我从去少管所的路上拉到了去精神病院的路上。我更气愤了,这次看到她就想撕烂她的脖子,但这样反而显得我更像一个神经病,于是我微笑着骂了一句脏话以凸显我的沉着冷静。但她居然也微笑着,还说:“不用谢。”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有很多精神病人会控制不住自己让脏话脱口而出。那之后我又偶然撞见她,大家寒暄了几句,分别时我才把那一脚踹出去。
我没去精神病院,因为我没有精神问题。不过我思想有问题,这个我知道。然而再怎么跟别人解释别人也会以为我精神有问题。所幸有个心理老师跟我聊了聊天,把我从精神病院救了出来,又把我扔到了一个研究人类的地方学了一年,把初中的知识补了回来,就把我丢到了高中里。但我也不知怎么跟别人相处,只好别人说什么我就应什么,很快就闹出了校园欺凌。
高中第二年一开始,我满脑子想着该到“高潮部分”了,把别人差点打成了二级伤残,自己则差点没了两条胳膊一只眼,用牙齿拖着别人的身体绕了一圈跑道。
那个帮我的心理老师说我因为童年阴影太喜欢看戏,所以在无戏可看的时候,会把自己的人生当成拥有既定大纲的戏剧,随着时间自发地推进剧情。我觉得她说的话完全没有逻辑,就索性自己去研究自己,回到那个研究人类的地方又学了一年。出来以后,那个心理老师送了我一把枪,我摸着不像是真的,但我没摸过真枪,所以她说是真的我就会觉得有那么一点真,而且里面装着真的子弹。
“你就把他当做‘契诃夫的枪’吧。你应该知道什么意思,不然那就给我滚回去再学一年。”
我并不知道,但我并不想再回去学一年,所以我就说我知道。
此后,我认识了一个正义感很强的私家侦探,他给我介绍地方住,还让我去上个很厉害的补习班,用一年的时间把高中的东西都学到了。我特别刻苦。关于这点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很闲,那个心理老师为了我的心理健康禁止我再去“欣赏戏剧”;二是我看了一点青春励志的电视剧,觉得努力补习有点戏剧美。也就是说,我的心理到头来还是没能回到健康状态……
然后,高考那年的圣诞节,已然在一开始就上好膛的“来福枪”,被扣下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