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一本小说写出来之后就不再是作者的东西了。无论作者对此解释些什么,这样的解释也只能是一种评论。我们没有办法确实地说“这段就是这样,作者就是这么想”。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完美证明这个命题。这事很神奇。明明只有一个莎翁,却有无数个哈姆雷特。本作的主人公看上去也陷入了这种混乱,因为他纠结的方向,和人们一开始试图解释波函数为何坍塌时一样,都被困在“事物因为人的描述方式而改变”这一怪圈中。事实是不是真的如此?物质是否随着意识改变,这就又变成哲学话题了。事实上主人公在研究“如何证明”之前,应该先研究“能不能证明”,这样才能减少掉进哲学怪圈的几率。希尔伯特先生的墓志铭摆在那里,按道理他应该能证明,但哥德尔先生的工作也摆在那里,按道理他又不能证明。事实上我们知道哥德尔先生赢了,所以主人公就证明不了。这其中的原因是这样的,哥德尔先生说公理系统不能证明自己有相容性,换到主人公身上就是说他没有可靠的推理规则,“戏剧”本身的定义并不够直观。硬要假设主人公的定义(矛盾性,矛盾可解性,意义纯粹性)就是公理,那么命题也只会进一步演变成对任意两人关系的猜想与“公理”必然存在至少一个等价的描述(无论未来过去),仔细想想,这命题就是“猜想是公理”,这又等价于“公理是真理”,这就只是绕了个圈子罢了,到底没能判断真假。而这个公理是根本无法被推定真伪的,因为这第三个公理完全因人而异,有着相对性。
但真的证明不了?我看也不一定,人与人之间具有戏剧性——这其实是在说世界无处不存在矛盾,且矛盾可解决且解决有意义且意义纯粹,而马克思先生已经证明给我们看了,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无刻不在解决,解决便是推动世界发展本身,这对于世界便是纯粹。可能拿哲学和数学一起说非常不应该,但是——这里证明命题的一方是人,被尝试证明的命题也由人而生,而判断这是否是真理的也是人,觉得这一真理是否有意义的也是人,我们没有理由把“人”和“人以外”这两个因素抽出同一概念(也就是物质)来进行证明,因为这样就是盗窃马先生的成果了。这种结果或许只是因为两种说法对“人”这一元素的处理不同,这么一说,就又陷入了“说法决定答案”的怪圈。到此为止,我也不是没有成果,这起码是证明了我的第一句话。
还有一件事,作品中用了不少学科知识,回头细看就会发现哲学物理学数学逻辑学美学等多个学科都沾了那么点边。关于这点其实并非是我要炫学,我并不认为自己和主人公有那种资本。话是这么说,大家看到这里也都看得出来我有炫学的可能。所以实际上写的时候是不是那么想我也搞不清楚了。我以前不会连自己的事都不明白,写完这本小说,我就变成这样了。要说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说不准(这句话主人公好像也说过)。总之,有关专业学识,欢迎对此有所研究的人士大胆斧正,希望能互相学习。
最后,我重读自己的作品时,找到了数不胜数的借鉴。要说本书是奇美拉中的缝合怪也名副其实。木已成舟,作为作者的我在此也只能全数承认。不过不得不提一下的是,王小波先生的书很有意思,可谓可深可浅,和小生写的是云壤之别,如果本书让你对他的书产生了兴趣,我也算没有白写。倘若真是如此,还请不要犹豫过多,找地方记下来,有时间去书店找找,读一读。
本书到此为止就已经完结了,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