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上,十二月二十五日的位置再次被圈上了一个红色的圈,
这表示距离遇到她已是一年整。
和她相遇的那一天的光辉盖过了我过去和未来的每一天,我的存在意义全在那一天变得鲜明,为了那一天,为了再过一次那一天,为了将每一天都变成那一天,我愿意为此燃烧我所有的生命,灰暗的我在得到了那样光辉的普照后,也变得向往光明。即使她是那遥不可及的散发着要命的光和热的太阳,我也愿意燃烧自己这灰暗残破的身躯,扑棱着小小的翅膀猛地冲上去,我的人生被她点亮,或点燃,怎样都好,我只想重温那种光和热,为此我可以花尽余生。
但心里即便说着这样的豪言壮志,回到现实里,我还是那个落魄的穷小子,还是过着那样不值一提的人生,即使现在的我心里已经藏着些开始发芽的希望,并且拥有为了那丝希望不惜一切的觉悟。可在别人看来,你还是那个浑身上下写满了失败的倒霉蛋罢了。
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也许会在某一刻突然大彻大悟,觉得自己升华了,变好了,可有这种感觉的,也不过只是你自己罢了。别人并不会因为你那自以为是的思想境界的提升高看你一眼,因为你那所谓的升华过的思想,根本无力改变现实。
即使我已经自认过去那充斥着霉味的身躯如今已经被我的那股带着决绝的希望净化,可现实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依旧住着破旧的学生公寓,即使它不在像以前那样杂物垃圾堆的都没个落脚地;也依旧要为了一二百日元的差价纠结,在买早餐的时候不停的看着价格将货架上的热狗和三明治拿起又放下;也依然偶尔派着传单,偶尔洗着盘子,偶尔去街机房打打游戏,继续写着那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的小说......和,寻找她的背影。
那时她离去的背影时至今日依然被刻在我脑海中的每一处。
是啊,我满脑子都是她,在我清醒或沉睡的时候,她都一样,割据了我的脑袋。
每个梦醒的早晨我都因能和她生活在一座城市感到幸福,我横冲直撞的寻找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因为她那发着光的背影,就藏在这一丝近乎于无的概率中。
所以每个白天都令我向往,因为在我醒来后,我又得到了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概率。
也因为我满脑子都是她,所以她会在每个黑夜都如约而来。
所以黑夜也同样让我向往,因为每天晚上她都会成为我梦中凄美爱情电影的女主角。
不管剧本怎样变换,我始终都是那个落魄的穷小子,她也始终是那个在我最绝望之际为我带来希望的有着大眼睛和红脸颊的美丽少女。
所以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做梦还是梦醒,都让我对此充满了足够燃烧自己的热情,因为有她,我得到了希望和救赎,因为有她,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期待,因有期待,我相信镜中花确会盛开,水里月确实存在。
“一定要开心哦!”
“然后,要幸福哦!”
我把这两句好听的女声深深的刻在了脑子中,每天都会将它二十四小时播放,好像就得到了全世界的祝福。
我也会这样问着自己,我开心吗,我幸福吗?
开心啊,幸福啊,遇到她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开心啊,幸福啊,以往每个令人讨厌的孤独的夜晚,如今都变得让我向往,因为她每晚都会在梦中与我相伴啊,不管是一场轰轰烈烈至死的凄美爱情,还是一场平淡如水的白头谐老,都足以让我微笑着醒来,我每天开心的睡着,幸福的睡着,又开心的醒来,幸福的醒来,又带着一身的开心与幸福开始我的生活,开始......寻找她。
夜晚因有她相伴而令我美美的沉眠,我是那么开心,那么幸福。
白昼因有她散着光亮,温暖了我每一天的身躯,我延着她散发的光和热,不停的寻找着她的足迹,我是那么开心,那么幸福。
我常常在想她会不会真的是个天使,所以她是我一生中能遇见的无可匹敌的美好,她出现之后一切都黯淡了下来,她的话也像是天使的咒语,从那之后,我始终幸福着,开心着。
天使这样的东西,是无迹可寻的吧,怎么能是人类能找到的呢,但我依然不停的去寻找,即使真的连一个倒影都找不到,也值得我付出一生,天使就是这样的吧,是那么美好的东西,当你见过他一次,你就会愿意耗尽余生再去见他第二次,因为他是你从前无法想象的美好,当你遇见了他之后,你就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黯淡了下来,你见过的俗世,又怎能与天使争辉呢?
所以你飞蛾扑火般的燃烧生命,向着那究极的光辉出发,你把你的一切都搁置在了路上,你把你的小窝弃之不顾,从此人生住在了旅车上。
任何人都不能免俗吧,秦始皇会为了他心中的向往耗其一生求仙炼丹,玄奘会为了他心中的向往耗尽十余载经八十一难拜佛求经。
他们都不例外,为什么我不能为了心中的天使耗尽生命呢?
秦始皇最后求到仙丹了吗?没有。
玄奘最后取到真经了吗?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一箱子玩意是真经还是地摊批发的,但他还是那么开心。
所以我能再见到她吗?不确定。但即使为了这不确定的结果耗尽时光,我后悔吗?
不后悔。
所以我不停的寻找,这一年来我翻遍了东京的每个角落,我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在银座的商区守着,坐在护栏上,夏天端着冰可乐,冬天端着热咖啡,不知道多少次被警察当作可疑分子查过在留卡。
有时我会在夜晚的歌舞伎町,观察着每一个被变换的霓虹灯光线照着时红时绿的脸孔;有时我会在白天的巢鸭,明明是个老年人聚集地却也会让我在这里找上一天,我冒着被夜晚池袋混混盯上的危险在小巷子里东走西窜,也厚着脸皮进那些我本不该进的高级商场东张西望,我在秋天踏着落叶走在谷中陵园,即使两边都是墓碑依然会神经质的东张西望,头上是一片片的枫叶。我在大冢的老商店街里漫步,路过每家喫茶店都会透过玻璃往里张望,虽然不出意外的,里面的顾客大多都是一头银发。我会在夜晚突然从床上跳下,莫名的预感让我去在深夜不停的翻着一家又一家居酒屋的门,在充满酒气的店铺顺着昏暗的灯光打量着每一个人,接着又把门关上匆匆跑掉。在每周垃圾日扔垃圾的时候我总会在离开垃圾点后多待一会,左看看,右看看。发传单的时候我比这世界任何的推销员都热情,我会带着因为酸楚已经僵硬的微笑一个不落的对上每个路人的视线,手起手落。
我在樱吹雪的时候,在漫天的樱花中,踏着一地的花瓣在穿梭的人群中找寻着你。
我在花火大会的时候寻找着你,头上不停的亮起一片片的烟火,周围都是穿着浴衣的拥挤人群,他们看着烟花,我看着他们。
我在祭典中最热闹的摊位帮工,递出一份又一份的苹果糖,希望有只接过糖的手是你的。
现在我又要在新的一个圣诞开始寻找你的一天,这是这一年间我所最期盼的一天了。我始终相信着你还会在银座的那条街上再度拿着一个小礼盒,然后带着红扑扑的小脸微笑着递到我是手里。
像上一个十二月二十五日一样,我又费了好大功夫才把自己这茧一样乱七八糟缠绕住自己的思绪理清拨开,终于花了好久才从床上爬起,我也不知道这算是个好习惯还是坏习惯,但总之无论如何这一点总是改不掉,可能这辈子也改不掉了。
周围的环境除了干净整齐了一些,似乎和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不同,但自身的变化也只有我自己才能明白,那以后的每天早上我都不再像是曾经那样挣扎着起床,而是被一股信念支撑的动力带起,特别是今天。
抓紧洗漱完毕后,盯了一眼墙上的壁钟发现时间还余出很多,于是我开始在衣柜里翻来覆去,接着摸出几件上装和下装,平铺在床上一件件的组合,找出自己视觉上最满意的一套。
最后在翻来覆去的排列中,我挑出了一件beams的锥形浅色牛仔裤,一件白t打底,外面套上一件the north face purple label的白衬衫,费了半天心思的挑选最终还是选了这最简单但也绝对不会出错的一套,简单朴素却也绝对好看,通过在大量的穿搭及社交网站筛选得到的信息,这绝对是女生心中最有人气的搭配。
这一年来我也没少研究穿衣打扮,不仅仅像之前那样只为了认识那些本该叫不上名字的牌子,更是为了改变自己,我开始每天都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将一头长发梳得整整齐齐,我为微薄的薪水除了基本的生活和四处寻找她花费之外,剩下的全部用在了穿衣上,我研究着各个穿搭网站的穿搭,不断攒钱买着各种牌子,慢慢的摸索着自己的风格,我的衣柜被一天天的填的越来越满,我会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将衣服一件件地组合起来,找一套今天觉得最好看的,只为了假使那一天能遇见她,能给她看到一个最好的我,而不是当初那个穿着滑稽戏服的冻得傻傻的可怜小子。
换上了这一身衣服后,我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又琢磨了好久,在衬衫要扣几粒扣子才比较好的选择中纠结了好久,最后披上了一件黑色的羽绒大衣,踩上了一双大黄靴,带着满心期待与欢喜大踏步地出门。
外面的萧瑟丝毫不会让我觉得寒冷,实际上这也确实是一个没有雪的算不得严寒的冬天,这样一个没有冬季威严的冬天自然更无法抑制我心底的那团火了。
但一切都似乎还和去年的这个时候一样,人流,车流,人流中的人们疲惫的神色,月台中的工蚁一样的大家,我仿佛打开的那扇门不是我的房门,而是时空之门,当我踏出这一步,我又回到了去年的这个时候,那么她一定也还在银座的那个热闹的街道等着我吧。
我从口袋中抓起两个无线耳机戴上,打开了陈奕迅的歌手页,点开了随机播放。
这一年来我爱上了陈奕迅,林夕,黄伟文,无论是林夕的释然,黄伟文的恶狠狠,无论是得到,还是得不到,经由陈奕迅那磁性的粤语唱腔都能直达我的灵魂,所以慢慢的我已经养成了听他的音乐只要开随机循环就好了的习惯。
点开随机的一瞬,紧接着伴随而来的是陈奕迅的十面埋伏,这也是我这一年来听的最多的歌,在前奏响起的时候,那串磨了我耳朵无数遍的歌词便已经在心中浮起。
迟两秒搭上地下铁
能与你碰上么,如提前十步入电梯
谁又被错过,和某某从来未预约
为何能见更多,全城来撞你
但最后处处有险阻,只差一点点
即可以再会面,可惜偏偏刚刚擦过
十面埋伏过,孤单感更**
总差一点点,先可以再会面
仿佛应该一早见过,但直行直过
只等一个眼波,轨迹改变角度交错
寂寞城市又再探戈,天空闪过灿烂花火
和你不再为爱奔波,总差一点点
先可以再会面,悔不当初轻轻放过
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我甚至不禁想,这首歌是写给我的吧,这一串歌词简直就是我这一年来的心境总结。
但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是吗?也许是吧,但即便天都帮你去躲,我也一定要再见你一面。
可我又想起无数次点开这首歌的评论区里,那被挂置在最顶的最高赞,比起下面的儿女情长,这条评论只有几个字,却是那么刺我的眼。
“见到了又如何?”
我也曾用这条评论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见到了又如何?
我不知道。
我甚至没有想过。
记得多年前高中的时候看的龙族,路明非讲过一个关于最游记里的猴子的故事。
唐三藏去水帘洞里带出了那只猴子,他就死心塌地的跟着唐三藏走了。可其实唐三藏带出过不止一只猴子,那些聪明的猴子出了水帘洞之后就翻着跟头跑了,这只死心塌地的猴子,只不过是只傻猴子罢了。
但他也绝对是只开心的猴子,幸福的猴子,他能一直跟在那个给予自己未来和希望的人的背后,守护着他,他应该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啊。
我羡慕着那只猴子,我也想成为那只猴子。
假使见到她之后该怎么办呢,我不知道,就像那只猴子也不知道出了水帘洞之后应该干什么,干什么是正确的。
可唐三藏告诉他,我们去取西经吧,于是他就去取经了,九九八十一难始终跟在他身后。
我人生的地图就和那只猴子一样是一张白纸,她在我这张纸上画出什么样的路线,我就走什么样的路线,接着在这条路上远远的守望着她,这就够了。因为是她画的,所以无论是什么样子的,都是一条幸福的路。
......
——
同样的路线,同样的时间,也是同样的店,同样的服装,甚至还可能还是同一件。
一切都似乎和去年一样,我再次穿上了这身极不合身的圣诞老人装,站在银座中央的商业街中。
明明还是要换上这身衣服,那我一大早花个几十分钟在那里挑衣服干什么呢?
我不禁开始觉得自己沾点脑瘫。
但转念我就再次将目光投在了身边穿梭的路人上,除了机械般不断的递出传单之外,我将目光死死的锁定了每个行人的脸上,希望有一张脸是我所日夜以盼的。
可她却始终未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慢慢的太阳落了下去,现在挂在高空的是月亮。
可我却并未因等待而焦急,时间每前进一秒,我的期待却增加一分,因为我相信,在那个时间,他依然会拿着一个小小的礼盒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要快乐哦,要幸福哦。
而马上,距离上次遇到她,真的是正好一年了,那时候分针秒针都会和去年遇到她的时间指向同一个位置,她那张红扑扑的脸和大眼睛也会再度出现在我面前,一切都好像一样,一切却都不一样,好像是一场跨越时空的相遇。
就像是诺兰星际穿越的内核,爱可以穿越时间,空间。
我的目光不停地在手表和路人上游走,也许到了那个时间,我从手表上一抬眼,就能看到她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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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结束了这一天的工作,我拖着疲惫的已经有点冻僵的身躯换回了自己那一身精心挑选的衣服,温暖再次包裹住了我。
和店长同事道了别,我披上羽绒大衣,像来时一样从容的大步走了出去。
冬日的银座永远的那么明亮,和天上那遥不可及却耀眼的北极星遥相呼应。而我心里的那颗引路的北极星,已经黯淡了下去。
在那一刻,我相信了一秒钟的奇迹,那个时间,抬头看到的,正是她没错,笑容和脸颊,都和深深刻的我脑海中的那张脸完美交叠在了一起。
但未曾在我记忆中出现的,是旁边和她携着手的那个男人。
我一时间做不出任何反应,好像是下意识地伸出了手,她也很温柔的接过了传单,却像是并不认识我。
不,其实就是不认得吧。
于是我们的故事就此结束了,
我的一切幻想也都飞走了
我和她的故事永远停留在那个圣诞夜,
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止。
就此没有下文。
从那之后也不知大脑空白了多久。
直到现在。
悲伤吗?不啊,没什么感觉。
开心吗?不啊,其实,也没什么感觉。
那这一年来,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
我想给自己一个解释。
突然想到一本我曾经看过的心理学的书,人类会有一种寻找自己能够接受的理由来进行自我安慰的心理活动,这是一种人类本能的心理防卫机制。
我不知道用在我身上是否贴切。但联想到这里我隐隐约约明白了这种感受。
或许我本质其实没那么糟糕吧,我一直欠缺的,只是一个向上的理由,比如一个女孩。
我的潜意识里也是藏着一股渴求上进的想法的,只是一直被埋在我内心深处的那些灰暗的垃圾堆里,当它一旦被唤醒,被召唤,那颗微小的种子就会在阳光的作用下萌芽生长,最后长为一颗棵冲破一切的参天大树。
而他就充当了那个太阳,因为我的内心的渴望,所以我将她当作了我人生中的全部太阳,其实,他也不过只是一缕阳光罢了,只不过是我人生中的第一缕阳光,我才将她看的那么重,可无论先后,每缕阳光的光热,却差不多。
所以在我今后的人生中,她也只是未来的整片光明中的一丝罢了。那个小小的礼盒和那张笑脸,就是我从她那里得到的一切。
而我呢,我也许连一粒尘埃都不算,那样的温柔还给予过多少人呢,我不知道,我也承受不了他那全部的温柔。而能承受的,是她旁边那个看起来同样很温柔的男孩吧,对于我而言珍贵无比的那个微笑,对他而言却那样平常。
在他身旁,她一直开心的笑着。
谁同行,亦同样结尾。
血液里,才遗传悲喜。
现在耳机里恰好播到陈奕迅的不来也不去的这一句。
这首极其晦涩难懂的词我却突然间懂了。
如果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你?我就不会经历这种故事,得到这种收尾了吗?
悲也好喜也好,任谁来演剧本都注定写好。
其实只是恰好是你做了我这个故事的主角。
你恰好经过,我恰好来过。
我们恰好演了一段经过。
我曾走过山,走过水,其实只是借助它们走过我的生命,我爱着她,爱着你,其实只不过借助别人实现了我的爱欲。
这一年来我简直就像是偏执狂,像是疯子,如果主动坦白罪行不知道会进警察局多少次。
但顿悟怎么就这么容易呢。
因为她并不值得。
她很好,很温柔,但是并不值得,没有人值得。
没有人值得被这样倾尽生命的爱,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倾尽生命的爱。
我所爱的其实不是她,我在思念里无所不用其极的美化她,将那段回忆渲染的犹如无韵之离骚,将那个画面定格加工如达芬奇的油画,那早已经不是她了,记忆已经变了质。
不是他,那是什么?
其实我爱上的只是那个,为了别人可以奋不顾身的,看起来痴情又努力的自己,自怜自欺,自我陶醉。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原来只是自己演给自己的一出戏罢了,在台上大笑的是我,在台下大哭的也是我,在台上用力表演的是我,在台下鼓掌的也是我。这场内心的独角戏,演员只得一个我,感动的也只剩下一个我。
其实早就与她无关了。
但我还是很谢谢他,不仅仅是那刹那的温柔。
正因她,做了我生命的第一缕阳光,我才得以进取吧,虽然曾经因为没见过这世间的温暖,就无知的把小小的温暖当作整个世界,甚至为此宁愿燃烧生命,但我不后悔,那段日子实实在在的点燃了我,其实,我已经很好了不是吗?
我努力的写完了第一本小说,即使没什么读者,我也上了一所还将就的大学,成绩也还不错,我勤工俭学,努力的打工,我也四处旅行,用世界的景色填补脑中灰色的空白。
往后的日子,就算没有她,没有任何人,我也能努力的去活吧。
就像现在陈奕迅唱到的这句歌词,
即使一生多出一根刺,没有刺痛别要知
就当共你有剧情没有故事
......
像我没来过,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