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停车场我本来不需要去的,但是因为那天我恰好骑了一辆自行车没处放,便停在了那里。

那时停车场有四个人,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好像在听歌,声音放得很大,又因为停车场的回声功能特别好,所以我能清楚地听见他们在听什么。

那是我昨天刚刚在网络上发布的歌,是贝多芬的《暴风雨》。这首曲子说实话我觉得我弹的一般,但是由于人气的原因,评论数依然是轻松破万。

我看着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听我的歌,我心中无知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与此同时,有一个人正在尝试解开自行车上的锁,由于车位太拥挤,导致那个人一直都没有解开。这时候,我听见那三个人中长的很瘦小的那个人不屑地说:

“这种垃圾歌,还真有人推荐给我们?”

“是啊是啊。”旁边一个看起来比较粗笨的人附和道,“这种难听的东西,早晚会不行的。”

“我赌再过半个月,这个人就肯定不行了。”说这个话的人上半身特别长,导致他坐着基本上就和那个瘦小的人站着一样高。

“哪有怎么慢,5天。”正当那个大汉说着的时候,我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喂,你找事啊?”

“不好听吗?”我压抑住我的怒气。

“是啊是啊,你也听见了吧,这种东西这么别扭,感觉就像是,像是疯子才会听的摇篮曲啊哈哈哈哈……”

他没有笑完,我一拳打到了他的鼻子上,顿时两道血液从鼻孔中流出。

“你什么意思?”那个上半生很长的那个人站了起来。

“我就是你们现在正在听的那首歌的演奏者。”我说,“请你们道歉,否则我将追究你们的责任。”

其实这句话我一说出口就觉得我可能要出事了,因为这种小打小闹并不构成能够上诉他们的要求,顶多也就批评教育,但这是别人的自由权,我本就无权干涉的。只是……只是我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古典音乐。

“怎么证明?”

“今晚上,我没有预告,不过为了证明我自己,我准备追加一首《献给爱丽丝》,这个你们应该听过吧。”我说,“等我证明了我的身份之后,请你们给我道歉。”

这时候,那个解自行车的人终于解开了自行车,从我面前飞过。他用非常有趣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连停都没有停下来,直直的走了出去。我总感觉这个人和那三个人好像有眼神交汇,但是速度太快我不敢确定。

“好啊,我们三个答应你。”那个瘦小的男生笑着对我说。那种笑,不是嘲笑,也不是嗤笑,更像是一种觉得猎物已经上钩的那种从心底散发出的喜悦的那种笑。就算我看了我也觉得不寒而栗。

等我走了以后,那个骑自行车的人又回来了。他叹了口气,对他们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忙你们了。”

那个很粗笨的学生说,“还敢打我们,我们接下来就让他知道我们的厉害。”

“终归是涉世未深的小毛孩啊……”上半身很长的那个人转身,缓缓地走了出去。

那个骑自行车从眼前飞去的人用右手的食指摩擦着下巴,自顾自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