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人交换了身体。

交换的对方我很了解,因为在进入他身体的同时,他的记忆也丝毫不少地进入我的大脑。

我了解了对方,却忘记了我自己。

关于我自己的事情,我现在只记得两件。

一是我不是这具身体的原本的主人。

二是,我知道自己有一个很深很深的执念,虽然不知道我到底在执着些什么,但我的确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即使失去记忆也想做的事情。

我虽然在想着这些事情,但对律师的陈述过程没有漏掉一点。

我在很认真地听着旁边这个让人恶心的男人的罪行。

囚禁邻居的女儿好几个月,把那个孩子折磨地奄奄一息。

我光是听着律师的陈述就起了鸡皮疙瘩,但还不止这些。

这位在数小时的冗长的法律程序里一直挺直腰板站在被告旁边的法警,是受害者的哥哥。

他的记忆随着律师的案情陈述慢慢显现在我眼前。

数个月里,在下班后就带上一大袋的寻人启事,在大街上奔走。有了假期就往返在各个城市,手里还是一大袋的寻人启事。

他的存款以相当可怕的速度消减着,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也开始不容乐观。

终于在数月后刑警发现了些许蛛丝马迹,从城郊的破民居里找到了自己的妹妹和正在对自己妹妹实施暴行的平日里那个和蔼可亲的邻居。

他不顾工作,连假也没请就冲向医院。

到了重症监护室,明明是相当短的珍贵的探视时间,他却没进去去看望自己的妹妹。

他只是向小窗外向内窥视了一眼,就忍不住吐了一地。

在那个病床上,他没看到自己的可爱的活蹦乱跳洋溢着笑容的妹妹,只有一大堆管子和一只枯瘦的手。

不知是所谓的“缘分”还是上级对他的“照顾”,他的工作恰好就是“服务”自己的邻居。

他在听的这个消息的一刹那就下定了决心,也做好了觉悟。

只可惜,在这个关系他命运的审判日,我和他交换了身体。

蛮遗憾的,如果自己可以在法庭上看到这个犯罪死在他手下,我一定也觉得相当畅快。

但现在作为受害者的哥哥,站在被告身边的法警是我。

我非常生气,非常恶心。但这不是让我不顾法律,肆意妄为的借口。

我闭上眼睛,希望能以此回避这些让人心碎的回忆。但在闭上眼的一瞬,法庭的审判长就下了判决。

不是死刑。

我的肝又痛了起来。

审判长做的判决非常合理,虽然这位法警的记忆里这些课程成绩并不是很好,但自己的直觉就是在这样认为,非常合理,如果自己是审判长,自己下达的判决也会是这个结果。

“现在宣布退庭,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我睁开眼,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但看到眼前那个没有悔改反而有些兴奋的犯人,我就特别不爽——世界居然容许这样的人存在,干脆按受害者的哥哥的愿望去做好了。

我这样想着,还是走到被告的身旁,把他强硬地拖出法庭。

我不能这样做,这是作为我的一种原则。

一走出法庭,我就把他打倒在地,然后紧握两只拳头,极具节奏感地砸向他的脸。

同行拼了命地把我从被告身上拽起来。

他抹着脸上的血慢慢起身,用一种相当奇妙的表情看着我。

“记忆里,你是她哥对吧?”

我又对着脸给了他一拳,这次倒没起来。

我长出一口气。

虽然我有着准守法律的原则,但在原则容许的范围里无限接近破坏原则的那条线也是完全可以的。

“真是舒爽。”我虽然对那个法警有些歉意,但还是对自己说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