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时,她告诉我她已经差不多成名了。模特、歌手或是演员,又或介于三者之中。

差不多?

差不多。之所以是差不多——

是因为那时候该有一辆蛮好的车,她会在副驾驶座上为我倒杯香槟,我们会一同绕着某根桥桩跑个半天,直到两人中至少有一人陷入爱河。

当然是差不多。毕竟我们还没坐上那辆车。香槟还没开瓶。就目前而言,似乎也还没有哪人被哪一人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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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面,我竭力试图告诉她,我前途光明,马上要出名。

她轻轻一笑,从桌子那边弯过腰,用一根食指挡住了我的嘴唇。

‘不要紧。我知道,为生活打拼固然很好。’

但是——

‘也许我能给你指明条更舒服的道路。’

‘你没必要起早贪黑,为了开上普锐斯而工作得像条狗。’

‘我让你开我的车。’

‘你知道,我将成为一个明星。’

那时候——

‘我们会绕着桥桩在运河里转圈。直到某人爱上某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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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后一次在咖啡厅见面时,我告诉她我有很重要的话要说。

我急不可耐,一面在口袋中翻找,一面就已经急急燥燥地告诉她:

我已经能马上开始——

她摇摇头,止住了我的话。

‘听好了。我也有话要说。’

‘我还是没有车,这件事实在让我烦心.......’

她瞥一眼桌面,毫不犹豫地伸过手来。

指尖自圆环穿过,

她翘起手指,细细端详。

‘......但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司机。这只是一个开始。’

‘你能开上我的车。’

‘我能成为一个明星。’

而后,某人也许会爱上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