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时候有个叫做格斯的剑士,当了三年雇佣兵,回老家和隔壁村养猪的女孩子结婚了。

他放下他的短剑,脱下他的铠甲,拿起农具种起了田,养了几头猪,他想着今后的美好生活,自己和儿子牵着牛耕地,老婆在家煮煮饭,小儿子在家喂喂猪放点羊,过几十年自己一家也能成为大财主。

不料连年干旱,收成很差(中世纪时欧洲的种植与收获比大概为1:3,干旱的时候甚至种植的那么多都收不回来)。格斯想要拿往年的收入去做点小生意,不料领主要出征,临时来收粮食,格斯又不想把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粮食和钱当作税赋交给领主,他就把领主的财务总管和随从杀了切开丢进了村口的小河里,带着财物和老婆往东边逃。

他们骑着马,到了奥德河(今德国和波兰交界)边上,不料被蛮族抢劫,钱没了,格斯看着老婆被十多个强盗拖进了小树林,随后拖出来一具硬邦邦的尸体。格斯没什么感受,但是不知道哪里来了力气,把按着他脖子的土匪甩在地上,一刀划开了土匪的大动脉,血溅了他一身。接着他使出了自己在佣兵团的当家本领,把十几个土匪的脑袋全部砍了下来,放在路边,接着把自己的老婆简单埋了,用木头和藤蔓做了个十字架,拜了拜,就继续上路了。

过了两天他走投无路,没有东西吃,把老婆的尸体从地里挖出来,没长蛆的部位都被他割下来煮着吃了,他一边吃一边小声抽泣着。

他干起了自己的老营生:杀人放火,抢劫,和自己的同伴强奸被俘的贵族女性。

他觉得这种生活很适合他,大不了一死罢了。

那天晚上他们攻下了他之前服侍的领主的城堡,把领主杀了,他们当着领主的面把领主的孩子杀了,拿去煮汤,还当着面强奸他的老婆和女儿,之后把她们杀了,一并丢下去混着香料和土豆煮。

小孩子的肉嫩,吃起来挺香的,贵族女人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香水味,真恶心,还是放猪姑娘身上的猪屎味比较好闻些。

吃完肉之后,他们把领主杀了,格斯说这就是以前欺压他和养猪姑娘的坏东西,团长说好啊,你去把他杀了,把他脑袋砍下来,拿去祭拜你的老婆。格斯照做了,然后抓着领主的一条手丢进火里,把它烤着吃了,味道有点像老牛肉。

他想起和自己的老婆一起过的愉快日子。

他早上一个人喂完猪,赶着羊群带着狗到草地上,然后一个人骑着牛去耕地,一天可以耕1/12钩(古日耳曼土地计量单位,约等于30英亩)的地,然后晚上回去吃老婆煮的饭,带着一身臭汗和老婆亲热一番,然后两人背身睡去。日复一日。

自己也曾经为了自己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去努力过,但是做的还不够,时间也不允许,有时候还偷点小懒,对老婆发发脾气。最后自己什么都做不到,还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最后变成现在的这副样子。

盛宴结束了,格斯乘着夜色把所有的伙伴们的喉咙都划开了,拿着他们的钱跑了。他把脑袋摆在老婆的坟前,虽然正值春日,那颗脑袋真是刹了四周繁花的景。

格斯拿着钱做了点正经生意,然后攒了一大笔钱,开了一家旅馆。

但是他再也没有碰过女人,也再也没有吃过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