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想要泼冷水,但既然张博士你亦无法锁定犯人的身份,那你怎知道对方的动机?」

全靠凭空想像?

「别这么见外。而且老公啊,你是否忘记了你亲亲媳妇我的老本行?」

少把脸贴过来了,你这个屑女人。

「我比较想要知道该如何找出这名连环杀手──假如『他』真的存在。」

张博士轻声咂嘴,吐槽自己一句「没有耐性的男人」。

「我的达令,你认为这一双『引蛊虫』是为了把什么『东西』引出来?」

讲道理,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辗压别人并非是个好手段。何况我最不耐烦是她爱东拉西扯大谈开场白,非要把一截话扯分成三次来表达。

「少给我卖弄关子,张博士。」

张清月换上一副「我的小亲亲你好冷淡窝好忧伤」的欠揍嘴脸,一边揉搓自己两侧的小小太阳穴:

「『眼蛊』。四黔的山区内隐藏了很多危险,其中有一种寄生蜂学名『姬目小蜂』,雌蜂会在夜间把虫卵产在哺乳类动物的眼帘底下,两星期后幼虫破卵而出,便会以宿主眼球内的晶状体及玻璃体为食,直至蛹化成熟后飞离宿主。」

「真是个可怕的故事。」

张清月误以为是我出言讽刺她,于是昂起头鼓起腮子反驳:「你知道地球上现存有超过一百万个昆虫物种,而科学家每年至少能够发现二三十个新品种昆虫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不信的大可跟我回乡下去瞧瞧!对了,新婚蜜月我俩一于去黔东古城──」

我怕顺驴下坡的会令这疯女人得寸进尺,因此使劲出力将她推离自己床边五寸之外──见过不要脸的,但不要脸既孟又浪,非要往陌生男子床上倒贴而且会突然变身的女疯子,还真的是世间少有。

「这种蜂子亦会寄生在人类身上?」

「那当然。」

「它们会杀死宿主吗?」

「姬目小蜂是爱好和平的生物,但作为幼虫苗床的人类,不及时治疗的话,这辈子的视力算是毁了,终生都无法根治。」

忽然觉得自己对于「爱好和平」的定义,跟张清月本人的三观之间存在着巨大落差。

「所以,这就是你刚才所提及的『眼蛊』是吗?」

「重点来了。」张清月忽然伸手指向自己。「在早期阶段,虫卵能以特殊的药水冲洗干净。但在荒山野岭或是信息不流通的偏远地区,往往发现病人之时,被寄生的客体早已病入膏肓。」

托她的福,自己仿佛可以目睹胖白的幼虫正在痛苦尖叫的男人眼窝中大朵快颐的幻像。究竟是读昆虫学的变态人均不怕怪虫,还是这个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本来就异于常人?

「于是乎,苗寨的巫医想出了一个以毒攻毒的法子。」

「相传她们有一门秘术,能够令失去视力的人重新长出外型完整无缺的眼珠。这帖药,被那些苗医称之为『眼蛊』,原理是用蛊虫制造双目,以取代宿主被吃掉的眼球。」

「……怎可能存在这种荒谬之事。」

人的器官能够凭空再生?这是哪一门子的天方怪谈?

「僧帽水母不也是共生群落?」

好有道理,我竟然找不出话去反驳。

「而且我自己虽然从未见过,但奶奶她可是知道,附近有谁懂得调服这蛊药。」

是马菊英。

拼图缺失的一环,开始变得完整。

「所以你奶奶去找她,是为了协助马女士逃亡?」

「不,我奶奶是为了查证马医师有否干犯族规,才会出寨行动。」

这是第一次,自己见到她隐藏于嬉皮笑脸下一闪而过的深沉情绪。有什么事情令她觉得痛苦吗?

她说,

「『不可以对寨外的人下蛊』;」

「『不可以医治被其他人下蛊的病人』;」

「『违反戒律者,天下共杀之』。」

「……张博士。」

「呵呵!」张清月两手一拍,忽然笑靥如花。「有吓到你吗!我的亲亲老公?放心吧,这些都是古老时代的落后寨规,现在......大概没有多少人会记得遵守的了。」

「只是我奶奶作为苗寨仅存的『大草鬼婆』,有义务调查出寨苗医之事。假如马医师真的曾经对外人下蛊,按照寨规,奶奶她必须亲自清理门户,封印马医师体内的『蛊能』。」

在发生追逐战的那间屋子里,自己曾经见过马菊英的照片。记得名单上写道,此人罹患末期胰脏癌,余下的寿命绝不会长过半年。

「我不认为马女士有能力杀害这些健康的女人。」

「巧得很,我的想法跟你一样。」张清月终于愿意端端正正地坐上椅子。「所以刘昙先生,是时候要去上工了唷?」

她手中握住的,正是第六号死者「苗秀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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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否认张清月所讲的故事十分简单,假装一切都只是疯子的呓语便是。那怕在量子力学的理论中,薛定谔用来做思想实验的猫处于生死叠加之状况,但在我们人类生活的这个宏观世界,猫只有「生」或者「死」两条路选择。

可是,当自己一觉醒来面对镜子洗脸,发现肋骨的骨折以及其他大小伤口早已康复无恙之后,我就不得不相信蛊术之神奇和它的可信性。

烙于右臂上的「刻印蛊」,今日的图纹颜色接近纯黑。色调变深了。张清月说,这是因为我跟蛊虫正式结下了「血之契约」。

思前想后,只可能是昨日的那一咬。有点可笑,跟吸血鬼一般专挑宿主的脖子下手,这只黑色百足该不会是血食性的吧?

一想到自己的体内藏了这玩意,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打开笔电,发现只剩20%的电量。把它连上电插座后,我打开某个视频聊天软件。

在另一端接通对话邀请的人正在打呵欠。

「呵啊──这么早找我,有急事?」

「有事想你帮忙。」

刘明俊大概又在通宵审稿,下巴胡渣未剃,双眼惺忪,十足十有气无力──但这份邋遢倒符合他的真正年纪。

「老兄,你早上六时四十八分吵醒我,就是要咱放弃手上尚未完成排板的太空人采访稿,去帮你跑腿查线索?」

「今日是你周休。而且回来后我请你吃饭。」

「别再提『吃饭』!我的恋爱又告吹了!」

秒懂,又被自己的暗恋对象拒绝了是吧?难怪他昨日会在公司里守夜。

「讲吧,这次又要调查什么?只要时间充裕的,我并非不可能去找人帮你瞧瞧。」

「只有刘明俊你才能做到。你还记得『天涯十拳剑』吗?」

「不记得。」

「就是那位被判刑后扬言要报复社会毁我容那个。」

「可,你这样说我倒有印象。怎么了?他现在不是仍在新城监狱服刑吗?」

「因为《新闻保护法》,当时的法庭和各界传媒不得披露受害人的全名等完整个人资料。所以我想你代咱向那位男人确认,被他泼硫酸毁容的那个受害人,是不是『苗秀慧』?」

「苗……老兄,那不是『挖目女』杀的网红吗?」

「关于这件案子我已经有了头绪。三日之期还未过吧?」

「行行行,听住!回来你要请我吃仿膳,万豪酒店中菜厅VIP房的那一个!不准报公帐!」

「成──」

后一个「交」字被卡在喉咙。因为某位活色生香的妖艳大美女正用脸颊亲吻打断自己。

「早安啊~老公。」

她该死的手还要八爪鱼似的缠在自己肩上。位于屏幕另一边的刘明俊则看得双眼发直。

「卧操!兄……!老兄你几时娶了个漂亮老婆──」

「你好啊,我是刘昙他的新婚妻子,叫张」

自己用力合上笔电,结束这场无意义的闹剧。

「解释一下吧。为何张清月博士会穿上我的上衣出现于自己租住的这一间酒店房。」

「因为我无家可归,你必须要收留我。」

给你台阶下还真敢理直气壮?!

「我认为张博士你大可以回去苗寨乡下,或者阁下位于复华大学的宿舍。」

「不要!我已经是有家室的人啦!嫁鸡随鸡,嫁狗要随狗。」

好家伙,「你是变着法子绕弯骂我是狗?」

「不闹了,达令。我不知道原来你这浓眉大眼的硬汉子也有这种少女心耶?」

大概是她从我的行李中翻出那串住家钥匙,而钥匙连同木之本樱的匙扣圈锁在一起。

我真的恼了,将钥匙扣生气地从张清月手里抢回来。

「不要随便碰别人的东西!」

别乱碰我和妃洛之间的回忆,她的遗物。

「干嘛这样凶啦……」

害怕自己会忍不住要出手打人,故此从小冰箱里摸出半支烈酒,然后我转身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