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三月九日,星期二。

灰蒙蒙的天幕,阴沉地压在广袤原野上,阵风呼啸着拂过苇草,卷起露珠飞舞。

一辆吉普车在城外旷野上驰骋,车头劈开潮湿枯萎的苇海,草籽和碎叶溅在挡风玻璃上发出阵阵“啪沙”声。而飞卷的车轮下,留下一道向城市延伸的辙印。

透过挡风玻璃,已能远远望见横越城市的铁架桥,以及西区近郊的小教堂和树林。

“终于又回到这里了……在开始的地方,结束吗?”

阿姆斯丹疲惫低声呢喃着,摇开车侧窗,点燃一支皱巴巴的香烟,凑上龟裂的双唇,深吸一口。

雾霭随风,带着早春新芽与泥土的芬芳,还有赛农东区机油的气味。

多么熟悉的味道,却难免使人口干舌燥——是烟气熏燎,还是因为心中的悸动呢?

男人焦躁地蹙紧了眉头,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

太累了——连续三天,几乎未曾休息地开着车,而且精神时刻紧绷。

可他绝不能在这关头松懈,现在是与时间赛跑。

使经过三天的不懈奔逃,但面对调查局与国家安全局的联合搜剿,他实在心里没底——从首都出逃的三组人,会不会只剩下他了?这可怕的想法,始终在他的脑海盘旋。

蛰伏于阴影的沟鼠,就算小动作能接连得手,可一旦庞大的国家机器被调动,身在暗处反而成了劣势——设备、素质、技术,对方拥有一切,更可以一通电话便调动庞大的警察网络。

而光是躲避,就会消耗掉大量精力。

但无论如何,一定要手刃罗斯特。

他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回来。

他被同伙们寄予厚望,因此才能单独分到一台车,这样更便于脱身和行动。

事到如今,局已非他所能掌控——许多人的仇恨,汇聚成扭曲的希望,鼓舞他挺身向前。

而他甘之如饴。

“这仇恨即为刀锋……”

男人握紧方向盘,加速越过市郊的这片原野,驶入被称为“西街”的聚落,并将车开进了一处废仓库。

早年的辉煌中,赛农市曾雄心勃勃地展开城区扩张计划。而随着旧日的“黄金时代”所终结,只留下这一片废弃的建筑,证明时间流逝。

阿姆斯丹瞥了眼这片废墟,脱下了一直穿着的黑风衣并挎上装着消音手枪和野战刀的挎包,就跳下车打开了后备箱,拎出一桶水浇在满是灰土的地上,混成一滩泥水。

然后,他将风衣当做大号抹布,沾满了泥水恣意地在车身上涂抹,最后又掏出把铁锤,先敲碎两个大灯,又狠狠地将引擎盖和车门砸到变形。

将所有工具丢回车上,他满意地瞥了眼自己的杰作——至少在外观上,这辆吉普已经和报废无异,在这废仓库里不显得太突兀。而这就是目前能够做到的伪装了。

然后他有些纠结地看了看副驾驶座上的电台。这玩意在逃亡过程中一直没机会扔掉,这会便成了大号累赘。

“真麻烦啊,但除了军营,这东西出现在哪都不自然……”他将电台搬出来,耐着性子摸出野战刀,冲四角的螺丝捅去。

不消片刻,电台便被熟练地拆分成一堆零件,这些零碎分被散地掩进周边的碎石中——即使被发现,一般人也无从判断,只会当成废弃五金。

做完这一切,他环顾四周,确定没人发现后以最快速度逃离了现场。

冲出荒废的仓库,他疾步狂奔,仿佛鬼魅般迅捷地穿过甬道、翻越沿途障碍,就像在巷战中穿梭于火线;他在战争中磨砺的本领并未随着和平而凋零,反而因复仇行动日益精进。

向东快跑三公里,对他而言小菜一碟。只要穿过城西那座他常与莫莉去的公园,再搭计程车到伯明翰的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喘口气了。

虽然离他的旧公寓并不远,而且他也得知莎拉目前暂在西街教堂,但眼下回去并非明智的选择,必须避免留下痕迹。

唯一挂念的侄女仍安好,这便足够。

他早已是与这平和世界格格不入的怪物,往昔生活尽成过眼云烟。

可当他飞驰着掠过城西的小公园时,愕然惊觉自己的双腿仿佛灌了铅。

茵茵草坪与树林,长椅、喷泉和掉漆的热狗摊,这里的一切都留着他与爱人的记忆。云隙透下的朦胧光晕中,他甚至能看到莫莉那熟悉的身影,似许多年前,在园中流连忘返。

最终,在这爱与恨的旅途的起点,他不禁停驻了脚步。

自从莫莉死后,他一直避免独前来,以免触景伤情,但此刻却不自觉地走向那片草坪上的一颗桦树——也许早已被风雨和尘土模糊,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曾和莫莉以及彼时仍年幼的莎拉,一同将名字刻上树干。

“……‘人们是靠着彼此联系,来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所以不要抛弃最初的名字’。”他又回想起莎拉挽留的话语。

那亦是他在这座公园留下痕迹的初衷。

他的心中不由一阵苦涩,亦有欣慰——决意离开之时,莎拉又该多么伤心?幸好,她已有了可以交心的朋友,不再是孑然一身于世。

在恍惚之中,他瞥见已抽出新芽的桦树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依傍而坐。

一男一女,约莫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垂首审视着什么物件,边交谈着。

“贝德,你看这怀表,我可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它修好。”穿着皮夹克的男孩得意地说道。

“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知道罗伦你手巧,竟然能拆装这么精巧的东西。”身着春裙,一头齐耳短发的女孩赞叹着。

“嘿,我可没少下工夫。”男孩一抹鼻尖,吹嘘道:“在莎拉姐姐将它交给我的时候,我就试图将它修好了,就连街上的钟表匠老爷子都认可了我的手艺!”

此刻,阿姆斯丹在一旁侧耳倾听。

而当他听到男孩提到熟悉的名字,不由又靠近了些,将目光投向那怀表。

他的瞳孔倏然缩紧,呼吸为之一窒。

样式朴素,没有多余缀饰的黄铜怀表,就连表壳都被岁月磨得斑驳了——对他人而言不过了无价值的旧物,阿姆斯丹却几欲上前强夺!

那可是被他珍藏在书房抽屉中的,莫莉曾送给他的信物。

几个深呼吸,他强自镇定心绪,艰难地走上前去。

“小朋友,做工不错的怀表,在哪里弄到的?”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他向男孩问道。

“是朋友送给我的啦。”男孩大方地说道。

“那你们关系一定很好吧?”阿姆斯丹见他不遮掩,倒也乐了。

“何止是关系好,她可是我的恩人。”男孩瞥了一眼身边的女孩,悠悠讲起了与莎拉的相遇,以及她是如何帮助贝德治好了病,并教导自己绘画的技艺。

此时,阿姆斯丹默默听着,已了然于心——这两个孩子正是罗伦与贝德,莎拉在西街教堂居住时认识的朋友。毕竟,他早已吩咐伯明翰暗中照料自己的侄女,并在定期联络中汇报情况。

可是,莎拉为何会将他所珍藏的怀表给这个男孩……

“阿姆斯丹·尼可露,”下一刻,男孩的声音惊醒了阿姆斯丹,“她让我永远记住这个名字。我想,他就是这怀表的主人,莎拉姐姐所挂念的人…虽然我不清楚个中缘由,但绝不会忘记。”

阿姆斯丹恍然回想起十一月收到电报的雪夜。

电文讲述了莎拉在西街教堂参加感恩节的聚会,以及帮助这两个孩子的事。

电文的最后,则留下一句不明所以的话语:

——MR.J,你永远也想不到,你的侄女是如何为你在这个世界留下一席之地的。

而现在,他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实际上,他也并非无所畏惧。但相比死亡的恐惧,被人遗忘更为可怖。只是,打从他们以代号相称时就舍弃了名字,断绝人世凡尘。

“…人们是靠着彼此联系,来认识到自己的存在,不要抛弃最初的名字…吗?”阿姆斯丹垂首,几不可闻地呢喃着,“莎拉,你是想以这种方式告诉我,始终有人记挂着我吗?”

良久,他伸出宽厚的手掌,笑着揉了揉两个孩子的头发。

“孩子,谢谢你们的故事……我很感动。”

继续前往伯明翰的事务所时,他的步伐沉稳起来。

而此刻,赛农市中心的街道上。

工作日的商店街上,稀疏人流中飘起一丝淡色的烟霭,廉价香烟略微刺鼻的气味,萦绕着一个魁梧的背影。

身穿干练的空军皮夹克和牛仔裤,脚踏一双便于行动的皮靴,这匆匆急行的男人正是调查局探员汤姆·哈蒂森。

纵然天空布满阴云,他仍然戴上了自己的大墨镜。

而他的副手格里森,一如往常穿着整齐的西装,胳膊下夹着一大叠文件追随在他身后。

“汤姆先生,今天天气这么差……墨镜不碍事吗?”格里森不合时宜地开口。

“………好吧,这只是为了掩藏情绪。”汤姆沉默地啐掉了口中的香烟,回过头来,“格里森,我现在很焦躁,而等会还要去拜访一堆人。”

他眉头紧锁,苦笑着。

“好吧,难道我们调查的进展并不乐观?”格里森问道。

“进展倒是挺大,但是……这有什么用呢,”汤姆烦躁地又点燃一支香烟,“打从追查开始,虽然感到棘手,但我们仍秉持了自诩猎人的骄傲。可是,倘若追逐着猎物的脚印,到头来发现是一匹凶悍的猛兽……多少令人紧张,是吧?”

格里森沉默了。

作为一个资历浅薄的新人,他实在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对手会令汤姆·哈蒂森都如此忌惮。

“格里森,你手中的文件你都看过了吧?”

“是,都看过了。”

此前,根据上一次咖啡馆中确定的行动方针,他们到档案馆详查了当年水坝事件上有黑帮背景的企业,并根据时间节点锁定了大部分涉及此事的司法体系人员名单,又去了检察院的人事档案部,用了一天一夜查阅这些人的履历。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在一九四六年至四七间离职,这部分人被列为重点对象进一步细分。

但格里森并未觉察到其中突兀之处。

“阿姆斯丹·尼可露——赛农市检察官,战时曾服役于海军陆战队武装侦察队,就任排长,在四四年六月参加了奥马哈海滩登陆和卡昂鏖战,之后又被派往太平洋地区,四五年二月参与了硫磺岛战役,获得过荣誉勋章和紫心勋章。”汤姆精确地从文件中抽出一份履历,面容冷峻地说道:“早前,议员史密斯的枪杀案中,我大体推测出了他们必要的装备,望远镜、步话机、消音手枪——子弹是.22口径,无疑是OSS高标无声手枪。但这标配裸铅弹的手枪,却发射钢芯弹贯穿门板杀死了史密斯。”他顿了顿,继续说道:“首先这种手枪本身就很少,而这种弹药改造技能和缜密策划、快速行动的能力……本来只是猜想,但现在我几乎可以确定,这个人有莫大的嫌疑。”

“这……”格里森汗颜。

他完全想不到一份履历上在平常不过的一段文字,竟能和各种线索牵连起来。

“还有我遭遇路边炸弹袭击的事情。”汤姆沉沉叹了口气,苦涩地说道:“我都没能发觉。”

“汤姆先生,说实话我只以为他只是一般的士兵。”格里森汗颜,“额,立下过战功的士兵。”

“…………”汤姆挑眉,他显然没期望未参军在一线战斗过的格里森能看出端倪,便娓娓道来:“起先,这支部队是专门进行两栖突击任务的侦查,搭乘军舰或潜艇,之后又进行各种敌情收集、目标破坏和暗杀之类的活动,这种人能在地球上绝大多数环境下执行任务。相信比起哨戒森严的军事区域,和平年代的城市对他而言就像游乐园。”顿了顿,他继续解释道:“这种人都是身经百战的海陆精英,而且这家伙还是个英雄。虽然嫌疑巨大,可说实话——我真心不希望他有参与其中。”

“长官,但昨天凌晨根据格兰特先生的回报,拦截人员已经击毙了犯罪组织从首都出逃的六个人,”格里森似是逃避现实般地急促地说道:“包括袭击首都市中心办公楼的那个家伙,已经是七个了。”

“格里森,别避重就轻,要勇于面对。”汤姆苦笑着拍了拍青年的肩膀:“我们可是没能抓到一个活口来盘问,对方的人数几何我们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是否有漏网之鱼。”

“………”格里森闻言,沮丧地低下了头。

“而且别说抓人了,他们装备犀利,一暴露就疯狂反击,我们甚至牺牲了十几个勇敢的警员。”汤姆痛苦地叹了口气。

“………”格里森沉思片刻,道:“那么,关键还是在于那些电文吗?只要能将之破译,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就清楚了。”

“正是这样,但事情要一步步做。”汤姆说道:“此前,格兰特那边已经查明了趁夜袭击办公楼的凶手的身份,肯尼特·爱荷华,曾是一名文职警员。记录表明,他有一个女儿叫做艾米,曾因意外溺亡。而这之后,肯尼特就不知所踪。直到三天前被击毙——不觉得意外吗?一个文职人员,这几年是怎么锻炼出徒手攀上高楼、人质劫持、爆破这类技能的?”

“‘由一头狮子带领的一群羊,将战胜一只羊带领的一群狮子’。”格里森不由想起麦克阿瑟的名言,骤然心领神会,“您的意思是,有人训练他。”

“没错。所以我假设他与阿姆斯丹·尼可露发生了接触,接下来要进行验证,这是其一。”汤姆幽幽说道:“其二则是,去拜访一下阿姆斯丹那些没离开检察院的老同事们——我们这就开始吧。”

说着,他将文件交还给格里森,两人快步向前走去。

他们断然无法预想到,要找的人此刻正在同一座城市。

城西,伯明翰的律师事务所中。

厨房小餐桌上,摆着一壶咖啡,一碟烤面包和切片香肠,两个大男人坐在一起用餐。

“A先生,我觉得事情已行不通了。”青年律师哀叹着,愁眉苦脸道:“那个罗斯特不是泛泛之辈,只是一枪就打爆了我的车胎…而且我看他在东区的枪店购置了不少装备。”

“还不是你这家伙太不小心,怕是早就暴露了,对方只是出于什么考量一直没去管你。”一同留守在赛农的MR.A径自啃着面包,“不过事到如今你也该认清事实了吧,收集证据的事始终未有建树,形势却急转直下,我们也只剩除之后快这个选择了。”

他并没有过多地责怪这个年轻人。事实上,大战刚过数年,又处于两极紧张格局的这个时代,像MR.J一般经历过残酷战争的人也不在少数。这类人拥有一定的军事技能实属正常。凭伯明翰一个普通的律师根本无法正面抗衡。

而且,这小伙子已经给他们提供不少帮助了。

“伯明翰……”良久,MR.A1呷了一口咖啡,幽幽说道:“事到如今,告发罗斯特已不可能……你且退出吧。你和组织里的其他人不同,和罗斯特并无血海深仇,待到分道扬镳,你尚能回到光明世界里体面地活下去。”

伯明翰诧异地抬眼打量起这个年长他许多的同伴。

往常的时候,个性严苛的MR.A一直对他的工作和犯马虎的毛病颇有微词,这次竟一改常态。

“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罗斯特在赛农,MR.J也马上就要回来了,最后一搏的时刻将到来。”MR.A抿唇思忖片刻,“你是个有才能的律师,可惜这场战斗却没有规则。而且……如果说我们之中有谁能向着未来走下去,我希望那个人是你。”他顿了顿,良久,语重心长地莞尔一笑:“你知道,组织里的人都是前司法体系的人员,且并非明哲保身之辈——当年,我们的努力悉数失败,落得家破人亡。但是我希望你能,继续追逐心中的‘正义’。”

伯明翰罕见地收敛了一贯的轻佻,严肃地点了点头道:“我会的,而且——我不打算退出。事情还没到最后。”

“呵……随你吧。”MR.A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伯明翰注意到,这个两鬓斑白的驼背男人,最大限度地努力挺直了脊背。

——嘭嘭嘭。

骤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令两人面面相觑。

MR.A默默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便向着门边扬了扬下巴。

而伯明翰心知肚明,这个时刻终于到来了。

一场残酷的生存游戏,将要在这座城市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