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阿初来说,做梦实在是世间最为痛苦的事。没有之一。

如今想来,明确的转折点,应该就是在14岁那年的夏天。

那天,太阳大得吓人,那可真是够巨大的。可不是吹牛呀。阿初和俱乐部青训营的伙伴踢完练习赛,抬头看着太阳皱眉闭上眼的瞬间,隐隐看到那巨大的光圈中,有两团灰色的鸽子蛋大小的污渍。

有什么在注视着他。它藏在太阳之中,人们很难察觉到。就如超声波一般。可那天恰巧太阳大得吓人,或许它也没想通太阳为什么不告诉自己一声就擅自变大了也说不定。所以才会被阿初偶然察觉。

到澡堂用冰凉凉的水冲了个澡。用像被大狗剔得干干净净的猪腿骨一样的舒肤佳牌香皂在澡巾上细细打上泡,阿初仔细地从脖子开始往下洗。洗腋下,胯间,脚趾的时候格外用心。最后挤出一坨绿油油的洗发水冲洗了头发。

阿初洗身体只用香皂,洗头只用洗发水。沐浴露呀,护发素呀,洗面奶呀,护肤乳液呀,保湿霜之类的东西他一概不用。洗澡不就是为了变得干净吗?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呢。在他看来香皂和洗发水就是最强组合。总之对他来说这就足够。

阿初从6岁就开始学习踢球。但最初开始踢球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喜欢足球。6岁的小孩子哪儿会有什么关于未来的正儿八经的梦想,他纯粹就是喜欢自己的青梅竹马在他踢球时,抱着膝坐在草地上安静看着自己的模样。这让他很有成就感也很幸福。阿初记得很清楚。她的目光清澈而安详,瞳孔中清晰地映着自己的身影。这一看,就看了6年。

记得小学毕业之后,听说爸爸因为工作不得不去大城市,而自己也不能再留在海老庄时,他第一次那么任性地嚎啕大哭,妈妈和奶奶怎么哄都没用。甚至把家里爸爸视若珍宝的古董花瓶给摔碎,对着他大骂混蛋。当然之后也被爸爸狠狠揍了一顿。

阿初觉得是自己背叛了她。

一个平凡的傍晚,阿初和她一起值日完,肩并肩走回家的时候,头一回极度紧张地轻轻握住了她的小手。软软的,手心干燥冰凉。她没有什么表情,微转过头看着她,目光依旧安详,但多了一丝好奇。

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勇气,或许是来自世界那端的风吹来带给他的也说不定。看着那双凝望他的眼,阿初一把将她拉进怀里,紧紧拥抱住她。她的发香,从脖颈内侧隐隐散发的带着体温的洗衣粉的味道,与外表不同,格外柔软纤细的肩膀的触感,都让他觉得自己此刻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孩。

“阿兰,我们要一直在一起。我以后成了厉害的选手,就给你买个大房子,我们生两个孩子,然后永远一起生活。”他一股脑儿地,无比自然地说出了这一席话。甚至都没有询问她的意见——阿兰带给他的安心感和信任感,让他根本不会去考虑被拒绝的可能性。

那一刻万籁俱寂。阳光温暖地守护着少女与少女。良久,她的小手轻轻拍了拍阿初的背,轻声说:“阿初,抱得有点紧。”

阿初脸一红,稍微松了力,但没放开。“我们一直在一起。”

“……为什么?”

“我,我不知道。但,但就是非你不可!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厉害的选手。”

“……啊?”

“我们现在就在一起。为什么非要变成厉害的选手之后才能一起生活?”

阿初放开了她。阿兰看到他红通通的脸,摸了摸他的额头,“你发烧了吗?”

阿初摇摇头,看着她,忽然笑了。“是啊,为什么非要变成厉害的选手之后才能在一起呢。我真是傻。”

“对我来说,阿初就是阿初,没必要是厉害的选手,也不傻。”

“对不起。那我重新说一遍,阿兰,我们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好吗?”

“嗯,好。”

一个月之后,他就离开了阿兰,跟着父母前往了首都“华市”。

那对他来说是一次无可挽回的巨大伤害。活生生把他的身体撕裂般的疼痛穿透了他身体某一处,那里变得空洞,残皮剩肉凄惨地飘荡,久而久之渐渐腐烂,发黑发臭。

大人从来不顾及孩子的心情,嘴上说得天花乱坠不可违逆,仿佛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上帝,他们就是真理。

那之后阿初和家人的关系也迅速恶化。对他来说,从那一刻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也彻底就一笔勾销。父亲到华市之后从一个销售员一路青云直上成为了公司的总经理。肚子越来越大,浑身都是酒臭味。母亲身上的香水味越来越浓,闪闪发光的昂贵珠宝也越戴越多。

阿初根本无法理解这两个人。在一个深夜,阿初默默听着大厅传来的激烈争吵声,毅然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离家出走。

离开这个破地方,离开这充满冰冷和“废物”的垃圾场——金钱?珠宝?名声?随你们拿个过瘾好了!我不会再跟随你们的脚步,已经受够了!

阿初什么都没带,走出房间对着看着他惊呆不已的父母说:“我要离开,不用管我,也不用找我。”无视掉父亲愤怒喝出的“你敢走就再别回来”之类充满威胁意味的话,他毫无留恋地离开了那个家。

之后学校自然也没再去。他找到了自己的体育老师,在他的帮助下进入了当地一家足球俱乐部的青训队。吃住从此就都在那里。之后父母也真的没再来找过他一次。只有奶奶时不时会给他写信,并汇来一些钱,让他不要饿着自己,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回到家里给爸爸道个歉。

谜底很快也揭晓——父母在他离开不久后就离了婚。他们要忙着吵架打官司分夫妻共有财产,自然也就没空暇来管他的死活。

阿初对这两个人早就彻底死了心,没留下一点迷恋。在俱乐部的生活虽然多少有些枯燥无味,但好在自由。当天训练课结束之后,剩下的时间就都是自己的。而他在足球上的天赋也因系统的训练渐渐崭露头脚,不久就成为了俱乐部重点培养的孩子之一。也因此阿初在教练的要求下再次开始上学——这次换了个学校,不再是私立学校,转学到了一所国立中学,在那里顺利念完初中,以不错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国立高中,一直念到至今。

阿初现在时常会想,如果当时他没和阿兰分开,现在的他,会不会不是如今这幅模样呢?

在俱乐部他是未来之星,在学校他是校足球队的王牌。

但在私下,他成为了个放荡的烂家伙。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女朋友几天一换,联谊之后一夜情也来过不少次,但都是两厢情愿——她们以和阿初交往过睡过觉为荣,阿初则让自己体内那腐烂发黑的地方积攒下的某种瘴气得到释放。

他不再是那个只为了纯洁的少女而奔跑的少年。

阿初开始对夜晚感到恐惧,对孤独感到厌恶,因空气中的宁静感到烦躁——这会让他想起阿兰那清澈而安详的目光。不知多少个失眠的深夜,每每想到阿兰,想到那次的拥抱,他就死死咬着被子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怕被室友察觉到。浑身上下流淌着冷汗,泪水控制不住地流出,浸湿枕头。

她肯定恨透了自己。如果知道自己成了这种家伙,肯定会感到失望。

但是,哪怕一次也好,想再见你一面。

想看看你的眼睛,摸摸你的头发。如果可以,想紧紧把你抱在怀里,哭个痛快。

你会温柔地安慰我吗?阿兰。我变得软弱,变得只能对生活妥协,随波逐流了。没了你,我甚至连足球都不再感兴趣。如果不是为了生存,谁会愿意踢这破皮球!

可它对我,却也是最后一丝希望。阿兰,如果没了足球,我就真的没有了任何未来。

我怕。真的怕那时自己连想你的资格都会失去。

然而转机也就此到来。阿兰给他来了电话,在那个太阳巨大的14岁夏天的中午。

阿兰告诉他,她孤身一人来到了华市,在火车站附近无处可去。阿初洗完澡接到她的电话,心脏剧烈地跳,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存在任何顾虑——胡乱地套上衣服,无视教练的询问疯狂地跑出了俱乐部。

阿兰,阿兰,阿兰,阿兰,阿兰,阿兰!!

阿初见到她时,阿兰一个人安静地坐在火车站外一座公园的长椅上,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橘红色的过膝运动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沾满了泥土。她的黑发几乎被汗水完全打湿,贴在额头耳边。脸颊上也抹着几道污渍。小小的手正抱着手机无助地颤抖着。阿初从没见过这样动摇的阿兰。

毫不犹豫地走上去,他时隔两年,他再次紧紧拥抱住了她娇小的身躯。

这次,阿兰也慢慢回抱住了他。但是阿初立刻发现,阿兰有些不对。

良久后,阿兰这样低声诉说。

“我看到,走进了一个山洞。那是个连接着无数个世界的地方,那里有我,有你,有黑夜白天。阿初,我在那里,失去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