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地逃出了学校,在那个引发了全体初三学生上走廊围观的夜晚过去之后,我和晚笛的恶作剧还在继续着。

串通广播站的同学,在放学后播周杰伦;偷走那些去游戏机厅的人的书包;无视学校的规定,上楼顶天台放烟花……只要是用双腿能到得了的地方,我们都不愿意放过。

每天傍晚五点四十分的约会,成了我们不需要再用语言确认的秘密契约。

 

“小暮雨,我的故事写好了。”

 

距离期末考两天的时候,晚笛这么对我说道。和她的话语同时,那本她曾经死死护住的笔记本,也被递到了我面前。

“啊,谢谢……”

无人的教室中,我接过了那比想象中更重一些的本子。

“那我要看了。”

“看吧,还那么多废话。”

“嗯……”我翻开了封面,如同印刷体一样整齐的文字映入眼帘,“……你好,狐狸说……哇啊!”

一个手刀毫不留情地劈向了我的脑门。

“不要念出来啊,你个大笨蛋!”

我抬起头,晚笛正鼓着脸颊,一脸通红地撇开了视线。

继续往下看,我就明白了她不希望这个故事被念出来的原因。

和晚笛那看起来像是社会帮派大姐的外形截然相反,她写出来的,居然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童话。

故作稚嫩的语气,讲述着一个金发小男孩和会说话的狐狸成了朋友,每天见面,一起进行天马行空的冒险的故事。

“感觉怎样?”

一字一句地读着,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晚笛迫不及待地问我。

“……好土。”我故意用了她曾经说过的词,“哪有初中生还写这种东西的。”

“什么叫土啊!”晚笛没能得到她期待的称赞,有些气愤地把本子抢了回去,“管你怎么说,我还是要写下去。”

“为什么呢……”

“小暮雨,这是《小王子》里的故事。”晚笛抱着她的笔记本,像责备学生的语文老师一样俯视着我。

“小王子?”

我在记忆中寻找着这个名字,但最终也只想到,小学的时候曾经见过这样的一本书,但没有看完它。

“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他,每天约在同一个时间见面。但他们刚刚成为朋友,小王子就又要走了。”

“为什么要驯服呢?”

“因为他们要当朋友。”晚笛说,“我小学第一次看到这个的时候,就觉得这个结果很让人不爽。”

“当朋友就当朋友嘛,为什么要叫驯服呢?”

“你够了,驯服就是交朋友的意思!”晚笛弯下腰来揉捏着我的脸,想要阻止我说话,“所以我想给他们写一个更好的结局。”

“……唔咯了唔唔唔……”

“什么?”她放开了我的脸。

“我觉得这个还不够好啊,有种不够尽兴的闷闷的感觉。”

“当然。”这次晚笛没有生气了,“才重写了十次,现在还没找到最棒的结局呢。”

“最棒的结局?”

“嗯,我要在你身上找到!”

像是我身上能搜刮出什么从她那里偷走的东西一样,她用自己为是福尔摩斯的眼神看着我。这个只有我们两人的空间,有一瞬间突然变得无比安静。

“……噗。”我还是没能忍住,笑出了声,“什么人啦你这是,哈哈哈哈!从我身上……哈哈哈!”

“哈哈哈,没错啊!就靠你了!”晚笛也跟着靠在桌子上大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晚笛只是纯粹地在应和,还是真的和我一样开心。但我清楚地明白了,我也一定能从这个人身上,寻找到最好的答案。

“对了,明天做什么好呢?”我轻拍着还在大口喘气的晚笛,一边问她。

“哈……哈……明天?”

晚笛思考了一会儿,才终于开口。

“来我家玩吧。”

 

回家的时候,我顺路去市场买了排骨和冬瓜。

窗外的天空逐渐变得晦暗,小火上的砂锅发出微弱的沸腾声,沉浸在这样的声响中,我不知道在厨房门口发呆了多久。老爸今晚还是会很迟回来的样子,不如去给他打个电话好了。

顺便跟他道个歉吧。梅雨天气衣服晾不干,他就用电吹风帮我烘干内裤——只是因为这种小事闹脾气,我也真是太不像话了。

 

“哇——好大啊——”

第二天的约会,我被晚笛带去了她家……嗯,说是豪宅也不为过吧。从西洋风格的外观到内饰,都比我家的小平房高档了好多。不过只有我和老爸两人住的地方,再大也没什么用就是了。

“大也没用啦。”晚笛说,“只有我姑妈和我住在这里,平时也不会有客人来。”

“诶诶?”

晚笛和我居然会想到同一个问题上,但我还没来得及惊讶,就隐约想起了以前听说过的事。

晚笛的父母,似乎在她小时候就过世了,后来是由她的亲戚抚养长大的。那个亲戚,应该就是她所说的姑妈了吧。

偌大的客厅,莫名地变得让人不自在起来。我不知道这种时候该说些什么。

“你在担心我对吧?”

“那个……”

“没事啊。”晚笛递给我一罐冰汽水,自己也一边喝着一边说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那种事发生就发生了,还能怎么办呢,也只能好好活下去,好好长大了嘛。”

“可是……班上同学……还有老师都说,你是因为这个才变坏的。”

“哈?我那么像是坏人吗?”

“……有、有点像。”

“……这也怪我。”晚笛叹了一口气,“毕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写的东西,于是就一直躲着他们。”

“噗——”

“小暮雨!你也笑我啊!”晚笛说着,从后面把我紧紧地抱住了。炽热的体温携着心跳,无法拒绝地和我的身体在同一个频率上共振着。

“没有没有——哇啊,别抱着我,好热啊。”

“热吗?到我房间吹空调吧。”

“空调?”

 

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除了冰箱以外,夏天还可以有这么舒服的过法。

如果真的存在上帝的话,这个叫做空调的电器,肯定就是他制造的奇迹吧。不对,上帝有那么好心的话,就不会制造“夏天”这个东西了。

夏天明明已经来了,在这个小房间里却完全不觉得热,但又不像春天或者冬天,这是什么感觉呢……我盯着晚笛桌上各色的瓶瓶罐罐,头脑一片混乱。

“唔……你对那些东西有兴趣吗?”

“那些瓶子么?”

“嗯,那是化妆品。”晚笛说,“我每次写出姑妈觉得好的故事,她就会买一些给我。她说这是稿费。”

“……她是做什么的啊……”

“不清楚,好像是叫主编还是什么。也不知道在哪里上班,超忙的,天天出差。”

“唔……大概是出版社吧?”

“哦对对,就是什么出版社。”晚笛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在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她抬起手,微凉的指尖又一次触碰到了我的额头。

“小暮雨,为什么你要留这么长的刘海呢,遮住眼睛不难受吗?”

“诶?”

不知道为什么晚笛会问起这样的事,但总之我没办法给她答案。

因为我害怕让她知道,我害怕被人看出自己的想法。被看出来的话,就会像被人知道是左撇子的时候一样吧,那些人肯定会嘲笑我的。

所以,只要把眼睛遮住,不去直视别人,就不会被猜出我在想的事了吧。只要想方设法做别人想不到的事,就不需要担心被人嘲笑了吧。

“真是的,你眼睛明明这么漂亮。”晚笛压低了嗓音,沙沙的感觉轻挠着我的耳膜,把我的思绪全部都冲散了。

我任由她撩起我的刘海,用发卡别到了一边。毫无遮挡地,和她那双星空般深邃的眼睛对视了。我的想法,一定已经被她完全看透了吧。

“小暮雨,闭上眼睛。”

我没有经过思考,顺从了她的命令。

几秒种后,比晚笛的手指更加冰凉的触感贴上了我的面颊。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微微一颤。

“别动,帮你擦个脸。接下来要涂隔离霜——”

“隔离霜?”

“总之就是帮你化妆啦,所以乖乖地,不要动哈。”

“嗯……”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开始做这种事,我紧张得只敢发出鼻音来回应她。

脸上时不时地有糊状物或者毛绒绒的触感,没有晚笛的许可,我也不敢睁开眼睛,只能咬紧牙关,尽力让自己连最细微的晃动都不出现。

“晚笛,我能说话吗?”我还是耐不住,开口问道。

“呃……反正你都已经说了,继续吧。”

“其实呢,我是左撇子。”

“嗯,你说过了。”

“我小时候很喜欢画画的。”

“嗯嗯。”

“但因为我是左撇子,大家都笑话我。”

“这有什么好笑话的。”

“你不懂啦,总之他们就是要笑,说我画得好幼稚。后来我就不敢在别人面前画画了,还努力学右手写字。”

“辛苦你啦。”

“《小王子》我看过开头几章哦。”

“诶,你看过啊?”

“我很喜欢那里面的插图,还有其他童话书的。自己也试着画过,虽然很丑,但我老爸还是鼓励我画。”

“哦哦,跟我很像嘛。”

“你不觉得这是巧合吗?”

“觉得啊。唔……暮雨的睫毛这么长,就不用夹了吧。来,睁开眼睛。”

“咦,这么快就好了吗?”

“没呢,怕你没耐心等了而已,还要扑腮红……”

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我似乎突然明白了,晚笛所说的“土”是怎么回事。明明知道镜子里的人就是自己,但还是稍稍怀疑了一下。这家伙,是故意让我闭着眼睛,来体验这个变化的吧。

“来,唇彩——”

 

这个人的身上,仿佛有着令人上瘾的毒素。让我一边畏惧着想要远离,一边又违背自己的本能,贪求着她给予我更多。

“明天的约会要做什么呢?”我抬起头问她。

 

“明天啊,明天大概是最后一次了吧。”晚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