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他们,金丝雀又恢复了安静。
我回到吧台内,将他们的杯子收起来,接着叹了口气,说道:“大小姐,出来吧。”
员工通道的门没有动静,我又喊了她两次,都没有收到回应,索性不再搭理。
不出我所料,大小姐果然推开门“一本正经”的走进金丝雀,如果她能收好自己的笑意的话,我至少还可以严肃些。
她假装不看我,来到我面前坐下,眉毛和两根三股辫上下起伏着,企图缓解这小小的尴尬。
“他们聊啥了?”
“都是在叙旧,你听见了吧?”
大小姐悄悄的红了脸,双臂搭在桌面上,稍微靠近了些,嗔道:“哪有?”
我不回答,只是夸张的装作笑出声。
“不许笑!”
我这下真的笑了,不得不停下手里的杂事,怕把杯子给摔了。
大小姐气急,两根三股辫都敲上了天花板。我当然不是故意想要惹她生气,她也不是真的生气。
“你就不担心那个‘老师’是假扮的?”她开始问我正事,我便告诉了她我的判断。她认真的听着,睫毛动也不动,只是偶尔点点头。每到这个时候,她就像是日不落广场的女神雕像,或许亲切,但也冰冷。
无论是调酒师还是领班经理,对客人负责到什么地步,似乎都是因人而异。大小姐对于客人们的关心都是稍稍多些,经常会让客人误解她的意思。从我来到这里开始,就有很多失足少年表白失败之后都会从黑天鹅转到金丝雀喝上一杯。
据说之前也有,而且很多。
我眨了眨眼睛,将杯子整齐的放好,然后将自己的
苏远对于那些少年的悲伤并不以为意,我也尽量不去在意他们,只是为他们倒上一杯酒,也仅此而已。大小姐没有点评我的判断,这让我有些好奇。我本以为这是大小姐的突击检查训练,毕竟以前也有发生过……
“那个女孩说了哦。”大小姐突然开口,迫使我停止思考。
我抬头看着她:她的双手交叠着放在桌上,清亮的眼睛望着虚无的空处,爵士乐也消去,漩涡转动着,以她为中心,就此吸引着周围的一切。
“‘你有什么资格施予他们梦?’”
她的声音很轻,但是很清澈,即便是刺伤自己的话语,也能像是诗句一样朗诵,让人有所触动。我听不出她有哪怕一点悲伤、痛苦、哀愁、怨恨,只有堇花般的清淡,如同流水,抚慰着世界。
我们两人没有继续聊下去,我们都清楚结果。
“好啦好啦,”大小姐又恢复了笑容,“我回去啦!小离,准备两份薯条,还有两份土豆泥送过去🎵我是来叫你做这个的!”
苏远站起来,将自己的酒保服拉伸,不让我看见她的表情,打开员工通道的门回到黑天鹅那边去了。
啊,原来今天播的爵士乐是Toots Thielemans的《Ne me quitte pas》,魂不守舍我直到现在才分辨出,他究竟是在说谁不要离开谁呢?
我顺势将手洗净,将“请稍等”的牌子放在显眼的位置,又把灯光调的暗了些,这才离开吧台,将熏香点上,赶快去完成客人的点单。
你有什么资格施予他们梦?
看来就是因为茶色头发的女孩不加掩饰的质问苏远,才引起了那场小小的风波。也难怪那三个年轻小伙子要和她起冲突,自家女神被别的女孩子欺负,那可不是得站出来表现一下?
我不由得回想起她和老师的交谈,不曾察觉自己皱起了眉头。所以当她面对老师的时候,就已经放松下来了,可是我却认为“她不太习惯金丝雀的氛围,所以仍然很紧张”……
大小姐是想告诉我这些么?
唰——
“嘶——”我倒吸一口凉气。
菜刀下去,闪着寒光,心不在焉的我果然发生了些小事故,切到了手指。殷红的鲜血从伤口涌出,逐渐放大的痛觉占据了思绪。我深呼吸了两次,赶快拿了创可贴处理好,重新投入到工作中来。
把东西全部做完,已经过去了蛮久,我赶快拉开黑天鹅连接着厨房的门。
嘈杂的音乐和绚烂的射灯光涌来,有些刺眼,我不得不眯起了眼睛,却看见李逍站在门口,傻傻地抬着手,可能他刚想开门催促我吧。
“离哥,你——哦,好的,太好啦!剩下我来吧!”
他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从我受伤的手里接过四盘食物,利索的穿插进人群,不曾回头。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茫茫黑暗之中,微微欠身,旋即退了出来。
重新推开金丝雀的门,我竟然悄悄的松了口气。
我们早已如此,就算心生烦躁又能如何呢?
叮——
大门的门铃响了,是新的客人吗?
未见人影,却先闻人声,“小离,我回来了!”
嗓音沙哑而低沉,其中却不乏磁性与性感,我很熟悉来人了。他在我印象里说不上是温柔,但是总是保持着难以让人忘怀的善意。他总是能让人开口说话,或许他这样的人,天生适合当调酒师。
“老板,晚好。”
老板不分季节的穿着粉色的沙滩衬衫,戴着粗大的金链子,现在还披着一件黑色的皮风衣做外套。他叼着一根电子烟在那吞云吐雾,手腕上一块名表,漏在外面的手臂上满是纹身,其中之一是半条龙,就像他衣服的一部分。
他戴着一顶黑白间隔的帽子,背影都不怒自威,自上而下就像是混社会的,多少会引起人的恐惧。我刚刚放着的牌子已经让他给拨到了旁边,看来是等了一会儿。
“诶呦?生意挺好嘛!丫头呢?”
老板转过头来,面色……红润,眼睛细而小,吊着眼角,拉起嘴角的可怖伤口,鬼笑嘻嘻地看着我。
他骚骚自己平头发型,然后毫无形象的扣起了鼻屎,一边扣还一边跟我说话。
“她在那边,人有点多,还是挺忙的。”
“哦吼,你今天怎么样?”老板又笑了。
我回到吧台里,给他递上餐巾纸和垃圾桶,接着给他调上一杯色彩鲜亮的大都会。我认真地摇晃着调酒壶,冰块哗啦啦的响着,耸了耸肩,说金丝雀今天也如此,不过来了两个不怎么稀奇的客人。
老板举起被鲜红色占满的鸡尾酒杯,轻轻的晃了晃,左右观察着,接着将鼻子凑了上去,仔细的辨别着气味,最后才饮下,品尝这杯酒。
他也不像那些作品里刻画的那样,闭上眼去感受,只不过是两三分钟过去,他就下了结论:“进步很大,不过还有点生疏,下次确保酒没事儿再和客人聊天,再努力啊,努力。”
大都会本来是一款口味酸甜的马丁尼类鸡尾酒,不太适合老板这个年纪,可是说来也怪,我并不觉得有多么稀奇。
他总是跟我们说心态要年轻,喜欢抽烟喝酒打牌玩女人本来就没什么错。
如果是换做几年前,我听了恐怕会大觉不妥,简直就是礼崩乐坏的代表,即使表面上不会厌烦,但也会就此疏远他。
当然,那种话他也只敢在我们几个男人——我、李逍、王叔——面前说说,要是老板娘和大小姐在场,恐怕早就被……
我喂喂躬身,谢过指导,即使微不足道,但是我早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不大可能改的掉。
“老板,今早王叔说……”
他看了我一眼,搓了搓手,龙舞动起来,拉了拉帽子,将电子烟收好,打断我说:“我去了他们家,你们王叔和嫂子精神死了!操,这么长时间我还是第一次看他这么爽快。”
看来是爽快的拒绝了老板的什么邀请,他骂骂咧咧的,可是我知道并没有恶意。
“诶,对了,说正事儿,”老板抬起一只手,目光突然炯炯,我也正色起来,“你家里还好吧?”
我一愣,摇了摇头,又呆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我皱着眉头,那一天的事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即使我找到了现在的归处,可是也无法磨灭那时的迷茫。我的愤怒、绝望、痛苦像是冰泉解冻流淌,轻缓却刺骨,最终浸泡着我,将我反抗的心一点点的剥去,丝毫也不剩下。
“经济上不打紧吧?”
“嗯,我留的奖学金还够用,而且……”
“那就好,要撑不住了就说,你老板娘也不会不同意,知道了吗?”
老板的声音和那天几乎一模一样,永远令人难以抗拒。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答应了。
“好嘞好嘞,”老板又恢复了毫无形象的小眼睛,身上的龙纹又成了软虾,站了起来,拉着可怖的嘴角伤疤,怪异但是开心的笑着,“走啦走啦,我去对面打个招呼,你接着忙啊!”
当然我肯定不忙,我目送着老板往员工通道那边过去,又看着他在对面接受人群的热烈欢迎,我听不见那一侧的声音,却能看见那边的繁荣。
我面对空无一人的金丝雀微笑起来,就像是为了自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