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公尺不是很长的距离,约等于我初中操场的两圈半;同时等于我高中操场的一又三分之一。由此可见,因为人类的成长,相同的距离、障碍会逐渐越来越简易,直到某天,它连个「障碍」都称不上。
即便如此,某些人还是无法成长,所以所谓的「障碍」将会屹立不摇,通常,社会将其描述为「米虫」、「败类」,且人人咬牙切齿,皆欲除之而后快。
的确,对于力挺边沁的功利主义者而言,米虫、废物如我是不太可能对他人带来更大的效益的;而更糟糕的是,整体社会必须花费大量的资源在把我培养成一只称职的米虫上。
我身为一介无照心理医师,对哲学的研究并不如我高中的道德课老师,但蠢笨如我,也能轻松看出「功利主义」、「效益主义」这两个名词,已在整体社会上已被过度滥用,这样的事实。
一个人自私,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功利主义者,功利主义乃是追求社会幸福最大化的一种方式。假如边沁本人知道现今小说业界为了塑造出一个所谓「卑鄙」的主角,而将他的思维放大解读与断章取义,并套用在这根本不符合他所主张之主角身上,怕不是得气死。
同时,效益主义并非一个让你打压同侪的借口,一个人短时内并未对社会做出贡献,并非代表他与效益主义与社会正义脱节。假如我们因为一个人的一时失败便冠他「米虫之名」,那怕不是全世界的婴儿都是米虫了。
至此,你一定很疑惑,为什么我花了五百四十三字跟你讲述「功利主义」与其之定义,然后到现在对于我与小姑娘、伊蒂娜丝的事却只字不提呢?这不是应该是一本充满传奇色彩与英雄救美的小说吗?
没什么特别的,我只是想再次向你证明,我虽自诩为心理医生,但除了替那些纯粹仅是愚蠢又无知的病人诊断之外,一无是处。
或许我该去当个屠夫,专门出售电宰猪肉。
当我姗姗来迟赶到信号发出的位置,映入眼帘的是一栋陷入火海,建成「口」字形的古建筑,「四合院」,我国小的社会课本上介绍过此种古建筑。
「夕阳红」是最适合形容当时场景的一种颜色了。如同毕卡所有他的蓝色时期,我相信愿意将美好人间绘成此种地狱绘卷的画家,肯定如同大部分艺术家那般多愁善感,同时,有着极度病态的心理疾病。
我并没有冲进火场然后抱着被浓烟呛到昏迷的小姑娘脱离,我不是英雄,而是只米虫。更何况,犯人的目标并非小姑娘双亲那数目不小的财产,反而一直都是她那娇小可怜的身躯,也因此,早在小姑娘因大火与浓烟而死无葬身之处前,犯人应该早已将其救出了。
这种情况下,我要做的是保持冷静,就如大多数的场合一样。
我站在火场的向风处,用破碎的白衬衫(现在已经是棕色与红色混合了)遮住了口鼻,并开始思考着眼前这副景象中的重重疑点。
首先,伊蒂娜丝在屋顶上便已经确认过,这里绝对没有任何会引发催眠的钟声、铃响,即使这种声音的条件反射还是可以透过其他方式被制造,但是除开四合院内的小姑娘与她亲戚,伊蒂娜丝手下的那帮警察呢?虽说不到「重兵把守」,但也应该有「轻装上阵」的境界吧?他们都死去哪了?
第二,那死胖子在我逃跑到一半时,是突然受到钟声的催眠以才得以追上我的,虽然不确定那时的钟声与引发此地这起纵火事件的是不是同一个,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死胖子跟犯人有一定的关联性。
第三,死胖子最开始是没有被催眠的,从他还能与我对骂好几分钟并且意识清晰的拿起巨剪追杀我来看,其所言并不假。那么假如犯人与死胖子都想杀我,为什么最一开始不先催眠他就好了?如此一来,他也没有被我用引擎盖电死的机会。
我理所当然知道,要是这三条推理的先决条件都是我所推测的那样,那么,犯人应该不会离我太远,或许还在附近虎视眈眈。但是我却有莫名的第六感,(也可以说是「消极心态」),所以我并没有把耳朵塞住,或是开始四处搜索那王八蛋的踪迹。
经过约十五分钟,整间四合院只剩下几堆还在发红的余烬,我毫不犹豫跨过外墙的废墟,向着「口」字形中间那块被传统农家当成晒谷场的空地前进。虽然把尸体丢进主厅或副厅烧可以减少尸体的辨识度,但是打从看到火光冲天的那刻起,我的工作便只剩下确认死者身分了,相信那王八肯定会故意拖时间,把尸体放在四合院中心。
果不其然,那里整齐的躺着一堆尸体,排得整整齐齐。
回想四天前,我才跟老李说「我很少看到尸体」之类的屁话,现在看到这种凄凉的景象,又想到老李与在场这群警察的死,还真有点一言难尽的悲哀。或许马致远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就是这种感觉。
「喂!各位有执照的先生们,该醒醒啦!」我自我壮胆的这么说,毕竟刚刚被那死胖子一断电,这里唯一的光源便是刚刚还烧的旺盛的四合院,可惜现在烧完了,连那么一点光都不剩了。
我确认了一下死者人数,二十位,某些尸体因为远离火场,所以保存完好,也因此我就算是个白痴都看得出来,他们自杀了。而凶手不用多说,便是那害死老李、伊蒂娜丝,并走小姑娘的王八蛋。
「所有尸体的太阳穴有个洞,子弹打穿的,下体被切断或打断。」我假装在手上写些什么好抑制住眼眶中打转着的泪水,否则再想到一次伊蒂娜丝与老李,我可能真的会不争气的哭出来。
「安息吧,诸位。」语毕,我一无所获。犯人这么久都毫无动静,肯定是离去了。孤立在四合院余烬的我,成了唯一活下来,又某种意义上成了唯一死亡的警方人员。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步履蹒跚的走回我那红灯区五楼公寓的三楼之三,没有去大医院缝合我手上的洞,一周理发生了这么多讨人厌的事情,要是再进一次那充满绝望的可悲场所,想起几小时前伊蒂娜丝的倩影,我可能会用三角巾吊死在那里。
我已经用贵人挡过子弹、用高压电杀死同学、让爱人留在满是神经病的医院、将一个因心理创伤而年龄退化的小女孩关进房间,请不要再让我做更多可能会上报纸的事情。
经过了几小时的行走,天已泛出微微的鱼肚白,我也终于到了向我这种厨余,本该就这么腐烂的堆肥桶──红灯区五楼公寓的三楼之三。
公寓的大门很老旧,根本锁不起来,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多次剧烈撞击好把里面的金属片卡到正确的位置。
我才刚想用过去的整整一年我的常用方法,先让右手使力一撞,然后膝盖跟进。却马上想起:那儿还有一个大洞呢。无奈之下,只好先保持平衡、确认姿势,再一脚踹开。
「他妈的...」刚踏进去,就觉得踩到了些什么,原来三天前老李和我流的血到现在都还在地板上,血滴一路沿着楼梯间往上爬,就可以看出当时踹完贵人,准备跑路的家伙有多么的狼狈。
不过现在那跑路的家伙还能流血,被拿来当挡箭牌那个,早已葬身火海。
我实在没兴趣,也没那个精神发出戏谑的笑。我现在只想躺到我的床上,好好睡一觉。即使一觉醒来后,关于「要做些什么好捉住犯人」这件事,我还完全没有计画。
来到我那熟悉的五楼公寓三楼之三,见到那绣迹斑斑的门牌,可算是松了口气,把手伸进那已成鲜红的口袋找找钥匙吧!今天发生的屁事够多了,「嗯?为什么我要找钥匙来着?」
四天前,那些被催眠的警察可是把我的门破开了,连门轴都把撞飞了耶?照理来说,四天后的现在,映入我眼帘的应该是一片狼藉,诊疗室里、房间内,流浪汉、酒家小姐横七竖八的呼呼大睡吗?
但是没有,红灯区五楼公寓的三楼之三,一扇崭新的桦木门与一旁被拆掉的门铃(结果门铃还是被干走了)、绣蚀的门牌形成巨烈的对比。
「谁会这么有良心在我住院的这段期间帮我换个门?」、「这样我的旧钥匙...我明明老早就缴完了房屋贷款,还确认过地契的啊...」许多想法在我脑内直打转呢,但在这百家争鸣的混乱思绪中,却有一个异常清晰的想法。
「敲门吧。」
「为什么?」
「一个人做事需要理由吗?」
我还来不及吐槽这少年漫画感觉的语法,手就早已敲到了门板上,该说不睡觉果然会造成人的思考能力低下吗?
出乎意料的,房间的里头,居然传来了脚步声。
「我一定是疯了。」我喃喃道。是啊!我产生幻聽了!作为一名心理医生却落得这副下场,难道一切都是命吗?是啊,这间属于我的房间怎么可能有住人啊!简直跟死人复活一样扯。
就在我开始为自己会被送进哪间心理诊疗室感到担心时,门轴开始转动,门也动了起来,看来我连幻視出现了。
「不,」一个熟悉的再不过的声音传来,「以我的...博士学历担保...卫凌先...你没有疯。」身穿黑色西服,头发上绑着两条丝带的女性缓缓将头从门后探出。
我肯定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