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别人讨厌我,我也讨厌别人,
智慧比拼。
——太宰治『斜阳』
2、
伴随着厚重而又令人心欢的管弦乐旋律,机械键盘上我的双手都快飞了起来。
红轴键盘上清脆而又不同于青轴尖锐的敲击声犹如鼓点一般装饰着空气中的圆舞曲,可以说是非常的令人振奋了。
以前都没发现,圆舞曲对写作的帮助有这么大,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可以多放放。
空气里的曲子名为『在水波上』,是墨西哥作曲家胡文蒂诺·罗萨斯所作的一首著名圆舞曲,原本想随便放一首音乐看看能不能契合我写作的意境,所以从书架上随机挑选了一张唱片,没想到正中红心,欢愉而又浪漫的旋律让我文思泉涌。
写着写着,突然感觉到耳边好像有一团热气在慢慢地靠近,转头一看,是那家伙蒙着一层好奇心的小脸,她也发现了我的转头,匆忙问道:
「啊……打扰到你了吗?」
「这倒没有,想看看吧。」
如果是平常的话还好,平常的我的确是不太喜欢别人在我写作的时候看我的屏幕,但是如果是现在这样灵感爆发的状态,能妨碍我的估计只有突击停电了吧,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其实对我来说也不算是『别人』。
不过奈奈同学,稍微离屏幕远一点上面的字也不会消失的哦?话说你这不是在打扫吗,怎么突然就跑过来了,扫帚柄都快打到我的头了。
「女孩撅起了嘴巴拉巴拉巴拉……诶,这个女生为什么有点像我……」她读出了屏幕上的某一句文字并发出了疑问。
「因为这就是你。」
「诶??」
「所以说你把头放远一点啦。」我一边吐槽着一边捧着她的脸,把她的脑袋向后放到了正常的距离上。
「这就是我们的故事啦。」
「我们?」
「嗯,我和你。」
这个姑且就是之前和编辑大叔说的『新的连载』,虽然当时以为这应该只是一个邂逅隐形少女的幻想故事,但没想到后续展开要有意思的多。
不过某种意义上,这也不算是幻想了,而是彻头彻尾的『写实』。
「哇,我能看看嘛?」
她一激动,不仅想再次侵占我的屏幕,大概还想夺取我对于鼠标的控制权。
「不行,请在每月三号购买此杂志。」我一边夺回了鼠标,一边指着书架上的登载着我的文章的书的书脊。
「诶——」
发出了不满的声音的她,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哎呀呀,虽说对她打广告没有什么用,不过也不赖。
「嘭嘭嘭嘭——」
大概是鸡毛掸子拍打家具的声音,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可能是因为打扫卫生中的某人在赌气的缘故,声音要比正常来得大好多,灰尘都快进到眼睛里了。
转眼间已经好久过去了,我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满意地把键盘往前一推,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圆满完成任务。
「给你……这个……呼哈……累死我……了」
转头一看,奈奈正以一个滑稽的姿势拖着一个大纸箱向我走来,可能是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的什么东西吧,看起来的确很重。哦顺便一提,之前气鼓鼓的她姑且被我用『允许她看我写的小说』给收买了,出色地完成了我的房间的打扫任务。
「这是啥呀?」
「一些垃圾吧,里面可能还有些有用的东西,你有空看一下再丢吧。」
「哦好好……」
为什么垃圾里会有有用的东西?
搞不懂。
「那先放那吧。」一边说着的我一边拿起了一旁的手机,准备给编辑发一条完成任务的喜报。
『写什么小说,写小说不如跳舞』——虽然期望看到这样的回复,不过这大概并不符合大叔的人设,所以真实情况是『辛苦你了,晚上出版社有个聚会你来嘛?』才对。
本来想装作没看到,但是一旁的她并没有放过我。
「怎么了,大叔找你干嘛?」
「他想给我介绍女朋友,我看不上。」我一边关掉手机一边作出戏言。
她没有理我,直接打开了手机——用指纹解锁,没想到这家伙连指纹都和我一样啊。
啪嗒啪嗒啪嗒
『好的 请告诉我地点』——她是这么回复的。
真是没办法……
3、
虽然在门口遇到了隔壁的现充小哥,小哥眉飞色舞地向我表示了不仅是钢琴乐,弦乐也是人间尤物这样的喜爱以及了解到他又新交了一位女朋友的事实以外,我们一路顺风地来到了编辑大叔所说的聚会所在的KTV。
等一下,奈奈同学?你能不能不要用那种嫌弃的眼神看我,我真的不是因为小哥的女朋友是我喜欢的型我才多看她几眼的哦?话说你那眼神到底是嫌弃还是怜悯啊。
唔诶……
打开门一看,总统包间内的嘈杂扑面而来,里面陌生的男男女女三五成群的灯红酒绿,正拿着麦克风的这位小哥的唱腔倒是柔美深情,可是你唱的明明是『双节棍』哦?看到这里我想着要不趁大家还没发现我赶快溜了吧,可是身后的奈奈好像发现了我的意图,毫不留情地把我推了进去。
「小安你来啦!」编辑大叔一个抬头便看到了我,
「啊哈蛤……感觉都是不认识的老师呢……要不……?」
「没事儿!我给他们介绍一下你。」
大叔不由分说把我推上了台,看得出他在社里很有人望,向深情献唱周杰伦的小哥轻描淡写地一说小哥就笑嘻嘻地把麦克风给了他,随后他上台说到: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大家很喜欢的『旧金山恩仇记』的作者安小然安老师!今天难得来一次聚会啊。」
啪啪啪啪啪
鼓什么掌嘛,又不是领导讲话,我只好跟大家尴尬地打了打招呼。
结果一下台,这群人就仿佛雷达一般,话题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我身上靠。
虽然我不排斥众星捧月的感觉,但是我都不认识你们啊,为什么你们能做到像我多年老友一般像我攀谈呢?而且意外的,这群人之中还是女生居多,唧唧咋咋的讲话声和背景音乐配合起来令我头晕目眩。特别是你,不唱歌就把话筒给别人啊,再不唱副歌就要过去了;还有这边这位小姐,虽然你是挺可爱的,但我真的不擅长和写女性恋爱小说的人说话哦?
还好我深谙KTV生存法则,要想冷场,一是唱冷门的歌,二是和别人唱歌的时候唱歌的时候唱的很难听,想到这里,我毅然决然的前往点歌台,点个……嗯……日语的吧,『恋爱裁判』好了,点完还顺便不忘偷偷点了下顶歌,然后把还在意犹未尽的这位小姐的歌切掉,哎呀呀,我真是个KTV恶魔。
要了个麦克风装模作样地喊了一圈「有人会唱吗?」但可想而知肯定没有嘛,于是欣赏起了前奏,这首歌我只是听过,只会唱个大概,到时候一定会跟不上还算挺快的日语歌词的。
「给我一个麦!谢谢!」
听到了个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看到了一双张牙舞爪地接过麦克风的手臂,和它的主人,昨天刚刚见过的,(自称)大二的大学生畅销作家,潘潘小姐。
4、
一曲终了,趁着意料之中的冷场,我赶紧逃到了一个冷清的角落,用啤酒润了润我干燥的喉咙。
刚才一直站在门口局促不安的奈奈好像终于抓住了救命稻草,踏着小碎步溜到了我身边的位置坐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想学我,她也打开了一瓶啤酒。
「成年了吗你?」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给我一个眼神,「你自己有多老心里没点逼数吗?」,好像有这样的意思。
「啊学长,给个座,总算有个熟人了。」
潘潘拿着一瓶啤酒,蹭蹭蹭地向我跑来,也许是靠着女人的第六感知道我的左边已经坐着人了,她坐到了我的右边。
「怎么会,他们你都认识的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不待见我。」她露出了苦笑,仪式性地和我轻轻碰杯。
「这样啊……哦对了潘……潘潘。」
舌头打结了。
「叫我潘就可以了啦,关系不是特别好的人叫叠字会很奇怪吧……哦对了或者你可以叫我的真名。」
「真名,潘金莲吗?」
「也可能是潘巧云~」
「这样啊,那我还是叫你潘吧。那么,小潘?」
「什么事?」
「你唱歌好难听啊。」
「噗嗤——」可以感受到刚才她口中的啤酒岌岌可危。
「我还以为你要说啥呢……你自己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吧!」
意外的,她没有生气,而是笑着吐槽道。
也是,回想起刚才的场景,简直就是灾难,我原本还害怕一男一女唱这样的歌会被人起哄,但是很庆幸我们的唱功都救了自己。
「可是人们不是常说那啥吗,学音乐的人唱歌都好,因为音准好。」
「可能我是例外吧,可是音感好不代表歌唱的就好啊。」
「也是呢,你小提琴就弹得挺好的。」
「嘿嘿,那真是谢谢你了,想听什么吗?下次我在学校拉给你听。」
姑且先隐瞒「你以后大概不会在学校再见到我」的事实,我在脑中随意检索我的音乐记忆。
「那就……『在水波上圆舞曲』吧?」
「可以哦,学长,你居然还知道这首曲子。」
「查资料的时候听过嘛,印象还挺深的。」
她一脸不相信地看着我。
你看着我也没用嘛。
然而她突然一把抓住了我的右手。
「???」
不光只是抓住这么简单,她双手把我的右手握住,贴到她的双眼之前,一边还用手指摩擦着我的指尖。
太近了啦
数秒之后,她松开了我的手掌,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果然啊学长,你手指上有茧,学过钢琴吧~?」
「唉,还是被你发现了」——这种话我当然是不可能说的,我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虽然听到她「啊——」的轻叫才发现这样做不太妥当,但是这时候放手就等于认输,我抓住她的手指,凑到了她的眼前。
「这是从事文字工作的人敲键盘生的茧啦!Do——you——know——?作家潘小姐,你也有哦?」
「弹钢琴一般是不生茧的,要的话也会在指尖的地方,而不会在指腹。」我指着她的手指尖,感觉有点太久了,姑且先放下吧。
「那学长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么多古典乐的啊……」她显得有点垂头丧气。
「爱好者啦,爱好者,我爱好很多的,来得快去得也快。」嘛,这应该是实话。
「这样啊……原本我还以为你能给我伴奏呢,我期末考找不到伴奏的搭档了。」
哎呀哎呀,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那真的没办法了,而且就算我会钢琴期待我这样的业余选手给你伴奏也会挂科的吧。」
「唔……」
越说她越丧气了,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
「说起来,学长你单身吗?」
「算是吧……怎么了?」
「加个微信吧?」
前言不搭后语的对白。
「滴——」
扫一扫完成的音效。
「好,OK啦!」她俏皮地举着手机给我看。
「对了,学长,我一直很奇怪,你是不是认识————啊?」
「啊?」
台上的老哥点了一首『三天三夜』,让我有点听不清她的声音。
「你 认 识 XXX吗?!」她大声地喊道。
谁?
「XX,黄XX啊!」
啊。
「果然还是不认识吧?……诶学长你怎么了……」
……………………………………
不明白………………
不清楚…………
不了解……
不…………
…………
……
…
5、
颠颠簸簸。
我醒了过来。
头痛欲裂。
原来我醉了啊……
心里大概明白原因,在我眼中酒是我和奈奈分开喝的,但是在别人看来,我应该就成了一次喝两倍量的啤酒的怪胎了吧。
我看着极度费力地架着我的奈奈,已经满头大汗了,额头上濡湿的刘海在路灯下格外瞩目,不过在别人看来,我大概就只是个摇摇晃晃的醉鬼吧。
「……谢谢啊」
「你醒了啊……」她喘着气说到。
从她口中我大概是了解到,我聊着聊着突然就醉倒了过去,当时编辑大叔已经有事回去了,潘潘本来说送我回去,可是被我突然醒来坚决地拒绝了,然后便自己晃晃悠悠地回去了。
「为什么不试试呢?」
「啥?」
看着她,她的眼神有点幽怨。
「就那个……潘巧云?」这个人好像真的以为她叫潘巧云。
「干脆让她送你回来嘛,她好像对你也挺感兴趣的,没准你们能成。」
呵
无聊的愚问。
「你傻不傻?」
「怎么了嘛,你排斥她吗?」
我没有回答,自顾自地说到。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次吗?明明下午没有事,声称有事的应该是我才对,但她却走的比谁都快,你觉得那是为什么?」
「…………」
她沉默了。
「你也明白的吧,就是那个嘛,男朋友啦男朋友。」
「…………」
我没有搭理沉默了的她,独自跌跌撞撞地走了,不过险些被地上的碎石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