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学生行色匆匆,打着花花绿绿的伞一个接一个窜入宿舍楼。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灰蒙蒙的天空让今天的色彩更显阴郁。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喜欢这种氛围。
舍友都慵懒地躺在床上玩手机,只有我搬了只凳子,悠闲地坐在阳台前,静静地欣赏外面的景色。
这种冷色调的风景,就像整个世界抹了一层霜,只要看一眼便可以让人安静下来,富有节奏感的滴答声也宛如安神曲。
湿乎乎的空气有一种别样的味道,一点一点融进身体的过程让我不禁产生了些许怀疑。究竟是空气进入了我,还是我进入了空气?
貌似听到了手机震动的声音。
从方向来判断,有可能是我的。
我回到床上拿起手机,屏幕上白色的呼吸灯一闪一闪。解锁以后看到了一条未读消息。
“不好意思,我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得干干净净。那天的烤肉一共花了多少钱,我现在给你发红包。”
前几天,我和戚雪洛在礼品店偶遇,然后一起去吃了顿烤肉。一般这种情况是默认AA制的,但我结账之后她忘了给我转账,其实我也忘了。
原本就没花多少钱,而且我现在有收入,更没有理由把一顿饭钱放在心上。
再加上……我们应该算是朋友吧。请朋友吃顿饭很正常。
嗯,很正常。
“不用在意,没多少钱。就当我请你了。”
“这可不行,你要是不告诉我,我们以后就不能愉快地玩耍啦。”
被果断的拒绝,而且听起来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
具体的金额实在想不起来,不过还好是用手机支付的,所以可以轻松地查到付款记录。
“一共132。”
手机上收到了66元的红包,聊天记录显示距离上次收到她的红包还不到两周。
我原以为这次对话会就这样结束,所以在图库里翻来翻去,打算寻觅一个合适的表情发给她。
但未等我找到,她又发来一条消息。
“我回家啦。”
我记得她家就是本市的,回去一趟应该很方便。只是这样的天气,在外面难免会淋雨。我在下雨天很少出门,虽然我挺喜欢下雨的,但一点也不喜欢身上湿漉漉的感觉。
“下这么大雨你还回去?”
“我妈早上开车来接我的时候还没下雨,现在已经到家了。”
我并不知道这场雨什么时候开始下的,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就一直在下。自从回校以后,我的生活中就再也没有早上这个概念了。
“哦,那就好。怎么突然想起回家?”
“我从北京回来以后就没回过家,这几天刚好学校也没什么事,干脆回家玩两天。”
“家离得近就是方便啊,随时都能回去。”
“哈哈,是啊。对了,你家是哪里的?”
“我们家在晋中。”
“晋中离太原超近啊,开车一个小时都用不了吧?”
“一个小时多一点。”
“那你回家明明也很方便呀。”
“我们家没什么好玩的,回去也没意思,还是在学校待着好一点。”
“陪陪父母也好啊。”
“我父母不常在家。”
“那就没办法了。对了,给你看看我们家笨笨。”
戚雪洛发来的图片上有一只小型贵宾犬,也就是俗称的泰迪,全身上下除了漆黑的眼珠外全是雪白的卷毛。身形娇小,表情可爱,依偎在一个穿着粉色睡衣的人怀里。
既然是在她家,那么照片里的人只可能是她或者她妈。但我觉得中年妇女不太可能会穿这种绣着可爱图案,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少女粉睡衣。再加上照片中出镜的修长双腿看起来也和戚雪洛的很像,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睡衣不错,想不到你原来这么有少女心。”
“你这个人关注的点也太奇怪了吧!”
实话实说也不行吗……
我发了一张抖机灵的表情过去。
戚雪洛则回应了我一张傲娇脸的表情。
“这种狗应该挺聪明的,为什么要叫笨笨呢?”
“因为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很笨呀。它是我在外面捡到的,一开始特别怕生,谁也不愿意接近,教它什么也学不会。”
“为什么要捡条狗回家呢?不怕有寄生虫什么的吗?想养狗去正规渠道买一条比较好吧?”
戚雪洛没有再给我发文字消息,而是发来一条很长的语音消息。我找了只耳机戴上,里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是这样的,我崴到脚在家里面休息的那阵子,有一天拄着拐在小区里面散步,看到一条小狗一瘸一拐地走着,我走近以后看发现它受了伤,腿上被划开了一条口子,流出来的血把周围的毛染红了又凝固起来,看上去特别吓人。那个时候它可不像现在这么好看,不仅又脏又瘦,毛还乱糟糟的,参差不齐,活脱脱一条野狗的样子。本来我就对这种事情没法视而不见,再加上我们两个都是瘸子,当时就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然后就抱着它去看医生。哦,对了,一开始它死活不让我抱,还差点把我咬了,幸亏它比较小,力气也不大,挣扎了一阵子就不闹腾了。跟现在特别粘人,我一回家就要趴我腿上的样子,简直判若两狗。从宠物医院回来以后一时半会儿也没找到它的主人,说到底它究竟是被遗弃还是走丢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这样在我们家住下了。”
“它很幸运呀,能遇到你这样有爱心的人。”
“我觉得真正幸运的人是我。我以为我永远也不会养宠物了,是它的到来让我知道我还可以。”
“为什么这么说?”
“小时候家里有条狗差不多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后来我上初中的时候死掉了,那会儿它已经老得不成样子,医生也办法。你知道吧,狗狗的寿命只有15年左右。我伤心了好久,我妈想再买一条给我,我没同意,那个时候心里真的容不下别的宠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想过养宠物。隔了很多年再次养宠物,其实是个意外。”
养宠物的人不可避免地会经历这一天,分别之日。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宠物可以永远陪着自己,但那仅仅是美好的愿望罢了。
猫狗这类动物,尤其是狗,很久以前便被人类驯化,也就是说融入人类世界的历史很长,也可以说比起其它动物,更通人性。
现如今宠物更多地充当着家庭成员的角色,人们通过饲养宠物获得慰藉、弥补缺憾、排遣寂寞。
但是猫猫狗狗的生命,比起人类短暂而又脆弱。它们注定无法陪伴人类一生。
我曾经也养过狗,很久以前的事,记忆已经很模糊了。隐约记得是一只黄色的吉娃娃,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只有几个月它便生病死掉了。那时没有给宠物看病的概念,专职的宠物医生恐怕在我们那个小城市也没有。尽管几天前就发现它一改常态,吃不下饭,很痛苦的样子。但还是没能为它做点什么,当它的眼睛再也没有睁开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它已经永远地离去了。
年幼的我第一次见到了死亡。说不上震惊,即便是个孩子也知道也知道凡是活着的,都有死的那一天。只是厌恶,深深的厌恶,死亡是真正意义上的永别,永永远远没有机会再见。
后来我再也没养过宠物,这样的事,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但是她为什么可以做到?
如果只是出于善意治好了它的伤,那么之后完全可以把它送到收容所,没必要非得养在家里。
是因为相处的过程中产生了感情,因此想把它留在身边吗?
这恐怕并非单方面的。
他们需要彼此。
它被救治的同时,她也得到了救赎。
一个孤独,一个无助,这样的两个灵魂相遇之后填充了对方的心灵。
但是,她真的准备好了吗?
直面那些令人痛苦的东西,再一次。
一个注定以凄惨结尾的未来也值得期待吗?
我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她做出这样的抉择。
我只知道,她,与我有本质上的区别。
“我倒觉得你们的相遇算不上意外,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吧,要好好珍惜彼此呀。”
舍友虽然都醒了,但他们都在静静地玩手机,我也不好意思发出声音,因此还是坚持给戚雪洛打字发消息。她懒得打字便一直给我发语音,我们接下来一直维持着她语音我文字的聊天方式。
“那是肯定的,不光是我,我们全家都快把它宠上天了。在我们家它的地位都比我高,成天在家里搞破坏,我妈不舍得打也不舍的骂,天天跟在它屁股后面收拾。我的书桌上面稍微乱一点,我妈就开始唠叨,说我一点没有女孩子的样子,然后让我赶紧去收拾。最可气的是有一次我们在外面溜它,结果它把邻居家的小公狗拐回来了。我妈又气又笑,跟我说‘笨笨都能带个公的回来,你啥时候才能给我领个男的回来。’你看看,在我妈心里我是真的不如狗。”
“你没带男朋友回过家吗?”
“你说一个从出生单身到现在的人,去哪找男朋友带回家……”
虽然我之前也猜到她现在没有男朋友,但是母胎单身是没想到的。
她长得也算漂亮,绝不至于没人追。二十多年没谈过恋爱,看来眼光不是一般的高。
“你眼光很高嘛,看来寻常男生都不是你的菜呀。”
“这倒不是什么高不高的问题,我是觉得一个人也挺好呀,没觉得谈恋爱有什么意思。虽然之前也有男生追过我,但是,怎么说呢,总感觉很差劲。我发现男生追女生的套路好像都差不多,不是装酷耍帅炫耀自己有钱有势,就是说一些让人听了恶心的肉麻情话。最让人受不了的还是那种装霸道总裁的人,对人动手动脚的,讨厌的不行,不知道都是跟谁学的。而且这些人一旦发现你不上钩,就不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立马调整目标去撩别人。踏踏实实的人,真的是一个都没有,我可不对这样的人抱有什么期待。”
“哈哈哈,想不到你经历这么丰富啊,连霸道总裁都出来了。”
“你是不知道,我跟那个人认识没几天不怎么熟,他走在我旁边,突然就伸出手搂着我的肩,想让我往他身上靠,我直接把他推开让他别碰我。他居然还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好像是我做了什么出格的举动。不过还好,在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骚扰过我。”
“我还以为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烂俗的言情小说里面。”
“艺术源于生活哦,虽然我觉得挺蠢的,但好像被这种套路迷惑的大有人在,为什么会有人吃这一套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没有男生追过我。”
“哈哈,你别急,说不定以后会有的。”
“这个……最好永远也不要有。这种人一定不会是真爱,只是馋我身子罢了。”
“哈哈哈哈,天呐,你不去当段子手真是业界的损失。我妈做好饭啦,我先去吃饭,拜拜。”
“嗯,拜拜。”
段子手……以取悦别人为生的人吗?
为人们散播欢笑散播爱,拯救不开心。
但是这样的人却无法取悦自己,所谓的幽默风趣,只是不过是一项技能,用来面对生活的伪装。
越是了解一件事物,就越是清楚它的局限性。看透它的本质,便知晓了它的边界。
医者不能自医。
渡者不能渡己。
人,无法自救。
生活的真相时常让人绝望,人的一生便是与这些绝望作斗争的过程。我仍旧停留在这里的原因,并非是对生活的热爱,只是没有死亡的勇气。
中午十二点半,舍友们还没有起床的意思,而且外面雨也没有停,就算叫他们去吃饭估计也不会有人响应。现在每天的午餐时间基本都在一点以后。
以前我总是独来独往,即便上完同一节课也很少和他们一起吃饭,除了晚上陪女朋友之外,早饭和午饭基本都是一个人吃。
但最近,小超知道我分手以后,天天都会叫我和他们一块儿吃饭。他原本不吃晚饭,现在和我们一样不吃早饭。
我不太清楚他是变懒了还是为了不让我太孤单而改变了习惯,他总是默默地做事,嘴上却不说什么。某种方面来说,他与我一样是个不善言谈的人。
但与我不同的一点是,他是个好人。
因为前两天一直下雨的缘故,操场里现在还有积水。我们学校的操场投入使用已经很多年,一直都没有翻新,只能任由年久失修的橡胶跑道一片片脱落,露出灰褐色的地皮。足球门网也是同样破烂不堪,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往常这里会有很多人来夜跑,这两天湿冷的天气劝退了不少人。
我并不热衷于健身,体能测试也已经低分飘过,不需要为了补考而锻炼。我会出现在这里是被翰轩叫来的。
他在微信上问我有没有空,我说有。然后他就让我下楼。我刚吃完晚饭回到宿舍,没有多问,直接到了楼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我找到在树下徘徊的翰轩。
我原本还以为他是想找我帮忙一起给凌熙策划个惊喜什么的,但我见到他的一瞬间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那种落寞忧郁的神情,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
不是我熟悉的秦翰轩。
不再活泼,不再快乐,也没有了富有亲和力的笑容。
“陪我走走吧。”
他只说了这样一句话。
跟随着他的步伐,来到了操场。
我脑袋里不断地猜测,他到底怎么了。但却找不到丝毫迹象可供我推理,明明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这一切来的太突然。
能够明白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现在情况非常糟糕,史无前例的糟糕。
我放弃了瞎猜,没有意义。
既然他特意把我叫出来,就代表他想向我表达或是倾诉些什么。
他不是喜欢遮遮掩掩的人。
作为被选择的人,作为被信任的人,我无法再沉默下去。
“这么颓废,真不像你的作风,出什么事了?”
“我啊,和女朋友分手了。”翰轩抬起头来,缓缓地说道。
乌云密布的夜晚。
有气无力的声音。
天空中没有一颗星星,微弱的月光,甚至不及操场上的路灯。
他眼中的景色,和我是一样的吗?
“怎么……会这样?”
情侣分手这件事本身并不稀奇,令我诧异的是他们两个会分手。
被称为模范情侣的两人,曾羡煞无数人。
几乎是刚认识就陷入热恋,迅速确认关系,一路走来无风无雨,恩恩爱爱。
学生中盛传这就是理想中恋爱的模样。
翰轩的女朋友我曾见过几次,是个温柔贤淑的女生,弹得一手好钢琴,曾多次在学校组织的晚会中技惊四座。
这样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曾以为他们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结婚。
“其实是早就约定好的,只不过正式确认是今天。”
早就约定好?这样的说法令我一头雾水。
“约定好……是什么意思?”
“考研之前我们就彼此约定,只要两个人没有同时考上河工大的研究生,就分手。不管是两人都没考上,还是其中一人没有考上,都要分手。”
翰轩和女朋友一起考研的事我是知道的,但是这种约定未免太奇怪,考不考得上研究生和分不分手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考研……
分手……
难道是因为报考了同一所学校,如果没能同时考上,就意味着两人要谈异地恋。
不接受异地恋,所以要分手?
这种说法怎么想都有些牵强。
感情那么好的两人,输给了异地恋,实在想象不到。最主要的是,即便因为异地恋而分手,一般流程也应该是谈了一段时间异地恋发现谈不下去才分手。还没开始,仅仅是知道了未来要谈异地恋就分手,他们对彼此就这么不信任吗?
而且就算不在一所学校,只要考到同一座城市距离上也并非遥不可及。
大概,有别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按照你们的约定,分手的概率高达75%,为什么要做这种残酷的约定?”
“残酷?这个约定并不残酷,其实正好相反,是温柔。”
究竟是我耳朵坏了还是他脑子坏了?
他把这种约定称之为温柔?
我伸出手放在他的额头上。
“你干嘛?”翰轩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想看一下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你放心,我没病,脑子也很清醒。这样的约定,是为了我们两个都不必当坏人。”
“坏人……又是什么意思。”
他的解释令我更加糊涂。
“很久之前就厌倦了,彼此都厌倦了。但是,没有分手的理由。我们都是那样的人,你知道的吧,性格方面过于随和,两个人没有矛盾,吵不起架来,难听的话讲不出口,难看的事也做不出来。即使没有了感情,每天还是相敬如宾,努力地扮演着情侣的角色。分手,脑子里想过不止一次,但就是开不了口。每次有这个念头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狠不下心来做这种残忍的事。明明已经走到了尽头,可一想到要结束,就会觉得惋惜。我们的爱情已然变成了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东西。煎熬着、痛苦着、彼此折磨着。后来她说,我们考研吧。然后提出了那样的建议,把一切都交给天意。”
原来这75%才是他们想要的,没有受害者,没有施暴者,不必撕破脸,不会玷污任何一个人的双手,大家都可以保全自己温柔的形象,和平到不能再和平的分手。
只是……
“这不正是你们所期盼的吗?那你现在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里?”
“我不知道啊!我原以为我会解脱,但是没有,一点都没觉得轻松。这样的结局本来在初试成绩公布以后就已经注定,我们都明白,结束了。但是偏偏都装作忘了这回事一样没有提及。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见面了,直到今天,她收到录取通知以后约我见面,我们才为这段名存实亡的关系画上句号。以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告别,糟糕透了。”
翰轩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好像要把胸中的所有不悦都一呼而出一般。
但是绝对做不到,那些东西早已刻进骨头里,融进血液里,植根于思想里。
曾经让人多么快乐,现在就可以让人多么痛苦。
情侣分手的姿势千奇百怪,但原因只有一个,不再爱了。失去水的鱼,只有死亡一条路。
翰轩的事让我确信了一点,没有任何东西经得起消耗,不分手的恋爱真的只是个传说。
这场没有主谋的分手,两人都是帮凶,都是从犯。
困扰他的不是别的,是负罪感。
他不是坏人,没有人可以指责他有错,但负罪感不会因此消失。
对一个认真而又富有责任感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惩罚。
不管是甜言蜜语也好,海誓山盟也罢,都变成了无法完成的承诺,折磨着他。
不想让他解脱的,正是他自己,他不能轻易地原谅自己。
言语无法抚平他的伤痛,纵使我巧舌如簧,事实也不会改变。
人类无法扭曲曾经发生过的事,但幸好,人类会遗忘。时间是一剂良药,经过岁月的洗礼,伤痛的记忆会淡忘。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原动力。
既然如此,我现在应该做的,仅有加速这个过程这一件事。
“要去喝点吗?”
“啥?”红着眼的翰轩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酒。”
他轻声笑了下。
“走吧。想不到我也有借酒消愁的一天。”
“你错了,我们是去庆祝新生,笨蛋。”
“去哪喝?”
我们学校周围没有酒吧之类的场所,想要喝酒一般都去外面的饭店里。
“饭店?”
“没什么胃口,不想吃东西啊。”
“那就……超市里买酒然后找个地方喝?”
“行。”
我和翰轩都很少喝酒,在外面吃饭多数情况下是喝饮料。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欢醉醺醺的感觉,因为每次都喝得很克制,所以从来没有真正醉过。
只有几次学生会和班级聚会的时候喝得比较多,整个人变得迟钝,走路也摇摇晃晃,还好意识比较清醒,不然也不会把别人喝醉之后的丑态记得那么清。
撒泼胡闹者有之,怨天尤人者有之。
有人凭着醉意表白,有人借着酒劲揩油。
嬉笑怒骂好不快活的人,哭天喊地悲痛欲绝的人,共同构成了一出精妙绝伦的好戏。
我们去学校超市买了两瓶100毫升的二锅头和两包当下酒菜的花生米。
当时脑子一热就冒出拉他喝酒的冲动,大概是受了电影的影响。
所以买酒的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白酒,啤酒这种喝不醉人的饮料一点都不帅。
难得的机会,应该好好放荡一下。
可是,超市货架上一斤装的酒瓶使人望而却步。
我们没有可以喝完的自信,往常最多也就喝一两小杯。这么大一瓶,即便两人平分,难保谁不会进ICU。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为了生命健康着想。我们相对保守地买了两小瓶,考虑到白酒辛辣刺激的口感对嗓子和胃不太友好,又买了花生米。
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和翰轩拎着两瓶二锅头来到了学校最高的教学楼——Z楼,有整整十二层高。整栋教学楼只有零星的几盏灯还亮着,我们乘坐电梯来到了十二楼。然后在十二楼的拐角处顺着钢梯爬上天台,这里鲜有人知。
空无一人的天台,堆放着不少垃圾,看起来乱糟糟的。不过还好比较安静,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
天台四周被低矮的墙围起来,只比我的腰高一点,正好可以把买来的东西放上去。我们用胳膊支撑着身体倚在墙上聊天,看风景。
视野格外广阔,登高望远颇有一种壮阔之感。
一口酒喝下去,喉咙有种被撕裂的感觉,然后从食道到胃里,都有一股灼痛感。为了缓和这种不适感,我大口地呼吸空气。
翰轩的表情十分狰狞,五官都拧到一块去。
“嘶……好辣。”
“还是吃点东西吧。”
我拆开一包花生米往他手里倒了几粒,给自己也留了几颗。
真好吃……
酒没有因为花生米而更好喝,花生米却因为酒变得更香。两者的关系颠倒了,不是下酒菜,而是下菜酒。
高度数的酒精果然立竿见影,没过多久便觉得自己有点飘。
但是,很高兴,聊天聊得很尽兴。我们聊历史、聊动漫、聊电影,天南海北的事情聊了一大堆。好像回到了大一的时候,工作之余,翰轩总喜欢和我扯点有的没的,高谈阔论一番。那时的我们总能抛出各种奇妙的冷门知识,时常激烈地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而意见相左,时而志同道合。恍惚之间,将近四年过去了,我们好像都没怎么成长,还是曾经的少年。
但是,怎么可能,妄想罢了。
时间可是真真切切过去了,岁月的痕迹悄无声息地留在我们身上。
我们还是我们,我们不再是我们。
二锅头真的上头,忌惮于它的威力,我一直小口喝,没敢像喝啤酒那样大口猛灌。但没过多久,还是感觉到极限了。
“啊……不行了,喝不下去了,他妈的这玩意儿怎么这么难喝,你说人有啥想不开的,非要喝这鬼东西。”
我晃了晃手里的半瓶二锅头,放在一边,开始吃花生米。
“哈哈哈,弱爆了,不是你主动提出来的吗?怎么还不如我呢?”
“少来,咱俩半斤八两,你也没比我喝得多。”
“哼,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真男人。”
翰轩举起手中的酒瓶,一仰头,把剩下的半瓶酒全部倒入嘴中。
“噗……”
然后吐了一地。
“妈的,果然不是人喝的东西。”
“哈哈哈,我可见识到了,真男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有些痛。
昨天其实没喝多少,剩下半瓶酒后来被我扔进了垃圾桶。不过身体第一次摄入这么多酒精,不适应也是应该的。
我们昨天聊到很晚,两个人都没注意时间,偶然间望到远处的住宿区漆黑一片才意识到已经熄灯了,匆匆下楼往宿舍走。
带着一身酒气敲开了宿舍大楼的门,值班阿姨念在我是毕业生的份上没和我多计较,唠叨了几句便放我上楼。
回到宿舍后小超已经打起了呼噜,我也觉得又累又困,没有洗漱,脱了衣服直接上床睡觉。
然后,一觉睡到天亮。
如果不是被耀眼的阳光晃醒,我估计还能多睡会儿。
天气终于放晴,明澈的光线透过薄薄的窗帘映入室内,地上的灰尘也看得一清二楚。
自从答辩完之后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一度沉醉于怡然自得的闲适生活之中,但随后又感到了虚度光阴的罪恶感。我不能再这么堕落下去,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得做点事充实下自己。
思来想去,目前手头能称得上正事的事只有一件,写论文。
虽然答辩在六月中旬,距离现在还有将近两个月,但回北京之后时间上可能不会太充裕。现在完成一部分,到时候会轻松不少。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所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在符合规矩的前提下优雅地凑够8000字。不要指望自己能写出什么惊世骇俗的文章,完成任务即可。反正目的也只有一个,拿到名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东西。
因为之前没什么相关经验,所以借鉴是有必要的。
当然,这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我更喜欢称之为巧妙地抄袭。
不管杂糅了多少别人的东西,只要通过了查重系统的检测就万事大吉,不会有人跑出来追究责任。
毕竟要是太较真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不能顺利毕业,谁都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上午的图书馆几乎没什么人,我找了台电脑开始查论文。图书馆的电脑可以免费登录知网,为此我不得不忍受它的卡顿。
我的计划是先研究一番别人的论文是怎么写的再动笔,所以一口气下载了十几篇与我的主题相关的论文。
我并不是那种一看书就犯困的人,但是论文的无聊程度比教科书更胜一筹。各种高深莫测的理论和旁征博引的数据,让人完全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第一篇看完就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窗外温煦的阳光此时也刚好洒到我身上,真想睡一觉啊……
但我忍住了,这里的桌子太窄,不适合睡觉,还是教室的桌子好一点。
今天必须把这些论文都看一遍,然后,最起码要写个开头。
吃过午饭后接着回来看,好久没有这么刻苦了。
看到三点左右,把论文都大致读了一遍,按理说可以提笔写了。提纲一类的东西明明也有,论文应该有的格式也了解,写作手法刚刚也学过了,可就是写不出像样的东西。不停地在word上重复着输入和删除的操作。
万事开头难,这也太难了吧。
太阳渐渐西斜,仍旧没能写出一段完整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的文章太多起了反作用,脑子里十分混乱,总觉得这篇文章的开头可以借鉴,那篇的也很精彩,但另一篇的好像更适合我。
虽然只需要写个开头,可一旦想到要和后面的几千字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就觉得遣词造句必须谨慎,不然后面无法展开。
在不断地否定自我中,情绪逐渐变得焦躁。我深吸一口气,冷静,必须要冷静,我这样告诉自己。
这个时候应该休息十分钟,我双手离开键盘,把全身的重量都交给椅子,拿起手机打开资讯APP刷起了新闻。
半小时后,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接着构思论文。
纠结了五分钟,我彻底放弃了写论文,把word关掉,开始明目张胆地玩手机。
就在我浏览一篇动漫杂谈的时候手机顶部弹出一条消息。
“我一会儿就到学校啦,你现在能不能把那个收纳盒给我送过来?”
没有看到收信人,但显然是戚雪洛发来的。
她怎么突然回来了?
我看了看电脑右下角,今天周二!明天就是凌熙生日,我差点忘了……
“你大概几点能到?”
“二十分钟左右。”
现在是四点五十分,那她差不多五点十分到。
“我给你送到哪里去?”
“你也不用跑太远,我们餐厅门口见面吧。”
学校的餐厅正好夹在男生住宿区与女生住宿区的中间,约在那里见面确实对两个人都比较方便。但图书馆所在的地方离住宿区并不近,尤其是我的宿舍楼偏偏还在住宿区的角落里。
所以时间会比较紧张,磨磨蹭蹭的可能会来不及。
关电脑的时候我还在犹豫要不要把下午写的几行字拷贝出来,后来想想算了。狗屁不通的文字,今天状态不佳,论文只能回头再写了。
我一路连走带跑赶回了宿舍,连口水也没来得及喝,拎起桌子上的礼品袋就往楼下跑。
等我气喘吁吁地赶到食堂楼下的时候,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的戚雪洛早已等在那里。她背了一个黑色的书包,里面好像塞了不少东西,手里还拎着黄褐色的牛皮纸袋。
“你去哪儿了怎么喘成这样?”
“你……刚刚……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还在图书馆,从那边到宿舍……再到这里,稍微……有点远。”
她冁然而笑,还不忘打趣我。
“你是笨蛋吗?跟我说一声把时间往后延迟一会儿不就好了?干嘛弄得这么着急?”
“我感觉……差不多……来得及。”
“你还真是对自己的体力有信心呀。不过正好,这么一来应该消耗了不少卡路里,可以放心地吃啦。”
戚雪洛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的一次性塑料餐盒,里面放了一大块自制蛋糕。
“这是?”
“熙熙明天不是过生日嘛,我正好在家里比较无聊,就烤了块蛋糕给她。然后……”
“还特意给我也烤了一块吗?谢谢你。”
我有些惊讶,不,应该是惊喜。
人生中第一次收到了别人送的蛋糕,接过餐盒的手都隐约在颤抖。
戚雪洛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小声说:“其实你那块是试制品,放在家里也没人吃,就带过来了。”
原来只是为了不浪费……
总比没有好不是吗?第一次终究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
“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回宿舍啦。”
戚雪洛伸出左手想要从我手里拿走礼品袋,但我没有给她。
“你拿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多?要不我帮你送回宿舍吧?”
她现在背上一个书包,右手一个牛皮纸袋。虽然她看上去不是一个娇弱的女生,但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再拎上一个沉重的礼品袋。
“我又不是娇滴滴的豌豆公主,这点东西拿得动。”她颇为不服地说道。
“就当是给我个机会展示绅士风度吧,再说,白吃你的蛋糕我心里也过意不去,干点体力活儿也是应该的。”
“就这么想去女生宿舍吗?那我也不拦着你啦,走吧。”
我又不是没去过……
“你要不把书包也给我吧,看着挺沉的。”
“这个就不用了,我背得动。”
戚雪洛一扭身,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女生宿舍走去。
我紧随其后,追逐着她的影子。
女生宿舍楼下,除了偶尔有几对情侣亲密地交谈以外,来来往往的全是成群结队的女生。
我伸出手想要把礼品袋递给她,她伸出手想要接过去。不知是两人用力过猛还是怎么回事,我们的手非常不巧地撞到了一起,然后又条件反射似的收回各自的手臂。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她略带娇羞地低下头。
我也紧张地结巴起来:“没,没弄疼你把?”
“没事,不要紧的。”
得到答复后我缓缓地抬起手臂,把礼品袋举到她面前。
“那就好,上楼的时候小心点。”
“你这就回去了吗?”她的问句中带着讶异的语气。
“宿管阿姨应该不让男生上楼吧?要是拎不动找个舍友下来帮帮你怎么样?”
“不用不用,我当然拎得动。”
“那你……”
“没事。”她接过礼品袋。“你跑这么远还真就只为了帮我拎东西?”
“对呀,不对,我还得顺便保护你不被大魔王掳走。”
“你还真是……”
“真是什么?”
“没什么。”戚雪洛嫣然一笑,轻飘飘地踏上楼梯,宛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消失在我视线中。
她没说出的那个词到底是什么,我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她眸子里那捉摸不透的光扰得我心里有些烦乱。
心情莫名变得复杂,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